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地方志編纂工作實施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編纂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系統工程,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舉措。地方志具有“存史、資政、育人”的積極作用,編纂地方志對于真實記載我區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成就,加快文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建區以來,各地已編纂出版了一批質量較高的鄉鎮志,為弘揚地方優秀文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各地、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視地方志編纂工作對于富民強區和“兩個率先”的服務功能,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地方志工作的部署,切實把修志工作落到實處。
二、地方志編纂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做好地方志編纂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依照國務院頒發的《地方志工作條例》(年5月467號令)的各項規定,運用現代科學理論和方法,突出時代特點和地方特色,實事求是地反映我區自然和社會的歷史及現狀,積累、保存地方文獻,總結、借鑒歷史經驗,為實現“兩個率先”,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根據省、市工作部署,我區地方志編纂工作的具體目標任務是:從年起到年,用五年時間,編纂出版《市區志》。《市區志》記述時限:上限從年建區開始,關事物的記述作適當追溯;下限定為年。同時,各地要善始善終做好鄉鎮志編纂工作,抓緊完成出版工作。
三、區志編纂工作步驟
編纂和出版《市區志》,主要分為五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組建區志編纂工作班子,制定區志編纂方案和綱目,召開全區修志工作會議,開展培訓,落實任務。各承編單位要落實分管領導、承辦科室、修志主筆。
(二)收集資料階段。各承編單位按綱目及任務分解表完成資料收集工作(年7月至12月完成年及以前的資料收集,年1月至3月完成年資料的收集;~年的資料收集工作另行布置),并核實資料,列出條目。
(三)分志稿編寫階段。各承編單位編寫分志(卷)稿。分志稿經本單位和區地方志辦公室責任編輯、副主編評審修改后,按規范和要求送區地方志辦公室。
(四)總纂合成階段。區地方志辦公室按照志書的質量標準和編纂原則,總纂合成送審稿,逐級報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市和省地方志辦公室。
(五)定稿出版階段。組織召開評審會;區地方志辦公室根據評審意見修訂完善志稿,定稿付印出版。
四、志書編纂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修志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地方志編纂工作是當地政府部門的重要職責,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區地方志編纂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及時協調解決地方志編纂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各地、各部門要增強全局觀念,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按時、詳實為區志編纂提供資料,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地按時完成修志任務。區政府將與各承編單位簽訂《編纂工作承編責任書》,把修志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區地方志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能,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加強督查和指導,對各承編單位的修志進度和志稿質量實行督查通報制,確保全區地方志編纂任務圓滿完成。
(二)確保志書編纂質量。質量是志書的生命和價值所在。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體系和編纂責任制,嚴格遵循志書編纂工作的基本規律,認真把握每個環節,確保志書政治觀點正確、體例結構合理、內容全面系統、資料詳實可靠、文字流暢精煉,具有權威性、學術性和重要的文化、社會價值。
(三)嚴格審查驗收工作。對區志稿實行“六審三驗收”制度。分卷承編工作完成后,由各承編單位對分志稿進行初審(一審),審核后送區地方志辦公室審核;區地方志辦公室會同承編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二審),承編單位根據審稿意見修改完善,再送區地方志辦公室總纂;區地方志辦公室對總纂稿進行自審(三審),后報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對志稿進行審核(四審)驗收(一驗收),區地方志辦公室根據審稿意見修改并形成四稿;四稿經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復審通過后,報市地方志辦公室審查(五審)驗收(二驗收);區地方志辦公室根據五審意見,形成第五稿;第五稿經省地方志辦公室審查(六審)驗收(三驗收)后,報區政府終審定稿出版。
(四)抓好地方志編纂隊伍建設。根據修志工作需要,按照“老、中、青”結合的原則,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修志隊伍。要抓緊年輕業務骨干的培養,還要吸收一批熱心地方志工作、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熟悉情況、身體好的離退休人員參加修志。要采取多種形式培訓修志人員,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修志工作者要發揚“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精神,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完成好修志任務。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切實措施,為修志工作提供良好的條件,幫助修志人員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