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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快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農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努力滿足人民群眾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提高廣大農民醫療保障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加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和督導力度,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擴大覆蓋面,動員外出務工農民積極參合,最大限度地讓所有農民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引導農民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全區參合率達到90%以上。
(二)科學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認真貫徹落實《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農合領辦〔〕4號),科學設計補償方案,合理調整各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的分段補助比例、起付線、封頂線,提高農民參合的受益面和受益率。
(三)積極爭取政策,提高我區農業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同時力爭將我區納入國家和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范圍。
(四)規范經辦機構管理。加強我區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建設,鄉鎮級經辦機構實行經辦機構垂直管理,人員、經費、工作統一安排,管理人員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機構實行“管辦分離”。分層次、分類別舉辦培訓班,加強計算機網絡知識、財務管理、信息、報表等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經辦人員綜合素質及管理水平。
(五)加強制度建設。落實資金使用公示制度、資金管理審計制度等。在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自查的基礎上,配合相關部門完成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保證基金使用安全。按照《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暫行辦法》(農合領辦〔〕31號),加強我區檔案管理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六)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制定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細則并定期考核,提高服務質量和安全用藥水平。監督落實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給予合作醫療患者在診療費、檢查費等方面的減免或優惠政策。擬定全區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嚴格規定目錄外藥品和診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的比例,并實行病人檢查、用藥、治療、費用清單審核簽字制。
(七)探索門診統籌模式,進一步探索門診基金統籌和門診家庭帳戶相結合的模式,解決參合農民門診補償問題。
(八)對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就醫時,應廣泛使用中草藥和中醫的適宜技術。
(九)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建設步伐。在完善區級合作醫療數據中心的基礎上,加強與市級數據中心連網,將定點醫院連接到網絡系統內,逐步實現網上審核報銷、基金監管和信息傳輸,提高管理效率,方便農民就醫。
(十)健全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體系。完善農村衛生服務機構功能,根據《市農村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總體方案》,制定《區農村服務機構建設方案》。
(十一)加強鄉、村兩級衛生機構建設。增加政府對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的投入,制定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方案,全年完成4所鄉鎮衛生院和42個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改善農民看病條件。
(十二)加強農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繼續實施農村醫療衛生人才培養計劃,分類舉辦各種專業技能培訓班,繼續開展鄉村醫生中專學歷教育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知識培訓,做好兩年一個周期的鄉醫崗位培訓。繼續深化“千名醫生下基層”活動和對口幫扶工作,根據鄉鎮衛生院的相關需求,安排鄉鎮衛生院中青年業務骨干到大醫院進修學習,同時,要求大醫院安排醫技護人員到鄉鎮衛生院進行“一幫一”指導,從軟件上提高農村醫療技術水平。
(十三)深化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用人機制、分配制度改革。
(十四)加強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推進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建設。按照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承擔公共服務的職能及任務,修改完善《區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內容及標準》,做好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血防及愛衛等工作。
三、組織領導
成立落實區政府為民辦實事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萬磊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段小紅、區衛生局局長宋朝友任副組長,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分管負責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在區衛生局辦公,由衛生局副局長劉江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專班,具體落實,責任到人。
四、職責分工
(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農業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做好農村衛生推進工作。
(二)區合管辦
負責編制《區農村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方案》和申報工作,完成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建設任務,負責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工作的綜合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和科室完善全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是鄉、村兩級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負責匯總工作完成情況。
(三)區衛生局辦公室
負責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衛生工作的宣傳報道。負責協調,共同做好區政府為民辦實事的會議組織、文秘事務等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千名醫生下基層”工作和配合實施大醫院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工作。
(四)區衛生局疾病控制科
負責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指導與管理,繼續開展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創建活動。負責農村婦女與兒童保健工作的指導與管理。
(五)區衛生局衛生法制監督科
負責對農村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與指導;打擊無證行醫違法行為,凈化農村醫療服務市場。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衛生工作的各項配套政策,加強對農村衛生服務機構收費價格的管理與指導。
(六)區愛衛辦
負責指導、督促農村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和愛國衛生運動。
(七)區衛生局人事教育科
負責對農村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升技術水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激勵政策,引導和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鄉村基層就業;指導鄉鎮衛生院開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千名醫生下基層”工作。
(八)區衛生局財務科
協助有關部門編制《區農村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總體方案》和申報工作,配合完成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維修改造工作;制定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貼項目和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核撥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經費。
(九)區衛生局醫政科
負責農村衛生服務機構的規劃設置、設置審批、注冊登記、校驗等管理;指導衛生院開展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負責農村中醫機構的服務質量管理。落實中醫藥參與合作醫療的相關政策。
(十)區血防辦
負責指導、督促農村開展血吸蟲病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區疾控中心
負責督導、評價農村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免疫接種、疫情上報、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疾病預防與控制以及健康促進工作。負責督導、評價農村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
(十二)區婦幼保健所
負責督導、評價農村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的農村婦女兒童保健工作。
(十三)區衛生監督所
依法對農村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重點打擊農村無證行醫違法行為。
五、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
1、按照《市衛生局關于印發落實市政府為民辦實事推進農村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為民辦實事推進農村衛生工作實施意見》,明確工作任務,工作職責,工作要求。
2、各鄉鎮衛生院,局各科辦要根據實施方案認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計劃,明確工作內容,提出具體措施,擬定考核標準,認真做好農村衛生工作的各項準備。
(二)實施階段:
1、擬訂《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加大宣傳和督導工作力度,擴大覆蓋面,全區參合率達到90%以上。
2、制定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確定4所鄉鎮衛生院和42個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目標任務。
3、區衛生局有關科辦和相關部門制定《區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內容及標準》,協調做好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專項經費的落實、核撥工作。
4、開展大中型醫療機構啟動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和“千名醫生下基層”工作。
5、完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人員及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6、制定區鄉村一體化管理規定。
7、5月底前,配合市區財政、市區審計部門完成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
8、6月底前,擬定全區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及定點醫院機構管理辦法。
9、繼續開展鄉村醫生學歷教育和鄉鎮衛生院醫技護人員以及公共衛生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力爭年底前,配合市局完成全區培訓任務。
10、10月底前,協助有關部門完成4所鄉鎮衛生院和42個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檢查驗收任務。
11、11月底前接受市有關部門對我區標準化建設檢查驗收工作。
(三)總結階段
認真做好農村衛生工作的檢查考核及總結。
六、工作措施
(一)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要按照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實行目標管理,明確工作職責,擬定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進展,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推進農村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建立協調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加強各鄉鎮及區直有關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部署各階段重點工作。
(三)建立檢查督辦制度。要按照工作要求,認真檢查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建設情況及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展情況,聽取意見,及時改進工作。區衛生局推進農村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每季度末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工作進展情況,檢查工作進度,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建立信息反饋制度。要認真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及時報送各鄉、鎮推進農村衛生工作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