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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政〔〕16號),進一步加大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和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力度,切實改善重點流域、近海水域水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用水安全,根據區實際情況,結合《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和《“十二五”市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綜合治理規劃》要求,制定以下年度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主要地表水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晉江流域市控斷面Ⅱ類水質達標率達到10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96%以上,轄區內河水質達到功能區要求;沿江、沿渠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處理,重點工業企業污水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溝渠、溪流整治進一步強化,畜禽養殖污染得到徹底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加強。
二、主要任務
(一)繼續貫徹落實市政府下達的重點流域整治任務。各有關單位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綜合整治的意見》,按照《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和《“十二五”市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綜合治理規劃》的有關要求,推進飲用水源保護、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園區污水治理和生態建設與保護等重難點工作。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開展重點流域整治工作“回頭看”,對尚未完成的任務進行逐條梳理,分析原因,積極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盡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進一步理順飲用水源保護與管理職責,建立飲用水源保護長效管理機制,繼續配合市政府對南高干渠改造工作,兩岸配套建設隔離護墻。日常監管中,由區環保局牽頭,各職能部門繼續各司其職,嚴于監管。區農林水局與市水利局配合進行河道整治;區行政執法局對南高干渠進行監管,及時拆除與水利設施無關的設備;相關街道對南高干渠兩側衛生進行保潔,禁止下渠洗衣、游泳等與飲用水源保護無關的活動;區環保局對南高渠進行巡查,拆除可能影響環境的工業污染源,每兩個月對飲用水源進行1次水質監測。
(三)進一步加強養殖業污染整治。目前我區的畜禽養殖場已全部清理完畢,各街道要加強巡查,如有違規養殖,發現一起要堅決拆除一起,并將具體情況及時上報區環保局。
(四)推進城鄉生活污染治理
2012年區污水管網建設項目計劃:
1.站前大道(段)
站前大道(段)工程起點位于站前大橋,終點位于南環路,總長約3.76公里,道路寬60米,建設內容為配套管網建設,計劃建設總長度約7公里,計劃總投資約450萬元,計劃于2012年12月開工,預計2014年6月竣工。
2.池峰路七支路工程
路七支路工程起于池峰路,終止江南街道烏石社區老人活動中心,道路全長779.26米,建設內容為配套管網建設,計劃建設總長度約1公里,計劃總投資約120萬元,年7月開工,預計2012年10月竣工。
3.東環城河(少林路-水蔡)截污管道清淤
對東環城河(少林路-水蔡)截污管道進行清淤,計劃清淤200立方米,項目計劃投資10萬元,2012年8月開工,預計2012年12月完工。
4.南環城河截污管道清於
對南環城河截污管道進行清淤,計劃清淤180立方米,項目計劃投資10萬元,2012年8月開工,預計2012年12月完工。
5.破腹溝截污管道清淤
對破腹溝截污管道進行清淤,計劃清淤450立方米,項目計劃投資20萬元,計劃于2012年8月開工,預計2012年12月完工。
6.八卦溝截污管中山路節點改造
對八卦溝截污管中山路節點進行清淤疏浚,項目投資約50萬元,計劃于2012年1月開工,預計2012年3月完工。
7.八卦溝截污管水關口南側節點改造
對八卦溝截污管水關口南側節點進行清淤疏浚,項目投資約10萬元,計劃于2012年1月開工,預計2012年3月完工。
(五)加強工業污染整治工作
繼續嚴格環保審批,杜絕新污染源產生。強化執法監管,定期對水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注重突擊檢查、夜間檢查及節假日檢查,防止企業偷、漏排生產廢水。
(六)鞏固生態建設與保護
2012年區計劃植樹造林271畝,幼林撫育569畝,總投資42萬元,進一步改善區域生態環境。年11月開工,預計2012年9月完工。
三、項目安排
2012年,計劃投入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資金262萬元,實施整治項目8個(詳見附件)。其中,飲用生活污水整治工程7個,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工程1個。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辦理責任,狠抓落實。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精神,把整治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抓緊抓好。要對《工作計劃》進行細化、分解,進一步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督辦單位和督辦領導。要緊緊圍繞年度目標要求,及早啟動,做到抓早、抓好、抓實,逐月逐季抓實施、抓推進、抓落實。要及時跟蹤項目進度,逢雙月25號向區環保局報送階段性工作進度,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監督,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改善流域環境質量的街道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進行責任追究。
(二)加大整治資金投入。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把整治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優先安排和保證整治資金,及時敦促社會籌集資金落實到位,保障項目順利推進。
(三)提高全民參與意識。各街道、各有關單位要以敦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為抓手,充分依托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手段,強化環保宣傳。要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環境保護與人民群眾利益的關系,提高廣大企業主和群眾環保法制意識。要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大力宣傳環保先進典型,宣傳整治工作取得的實效,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接受社會監督,有效震懾環境違法企業,切實推動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