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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我國減免退稅的水平與質量,就必須要增強我國相關人員對減免退稅與其審計工作的認識,這樣便能對我國在減免退稅方面的相關不足,進行處理與完善。根據我國在減免退稅方面所出臺的相關政策與實際操作中的相關了解,按照減免退稅每個階段的步驟進行推論,就可以很容易的發現,在減免退稅審核方面,我們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與缺點,所以我們必須針對這些不足進行改善。
1.減免退稅及其管理的相關認識
1.1減免退稅概念一般所說的減免退稅即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符合要求的納稅人所需要繳納的稅款進行退還或減免的一種方式,該方式還可以被視為我國稅收支出中的特殊方式。這里不對減免稅款做多余解釋,優惠退稅中可以分為溢征退稅、再投資退稅、復出口退稅與出口退稅等四種不同形式。
1.2減免退稅審核管理減免退稅審核管理的具體內容即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所呈交的相關退稅、減免報告進行認真核實。在整個減免退稅審核環境當中,第一個要求就是對納稅人所呈交的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審查,確定其需要進行減免退稅的原因、范圍、金額、時間與期限進行核實,同時其中還包括退稅率與減免退稅的相關計算。對每一項內容進行一個個的核實和確認是稅務機關需要做的,所以對于減免退稅的審核行為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簡單,包含有一定復雜程序。
2減免退稅在審計工作中的缺點
2.1審計制度中存在不足與一般的稅收審計工作不同之處在于,減免退稅審計工作在其實際操作當中的內容非常多,同時也十分復雜。雖然在當前我國對減免退稅審計當中已經制定了許多制度,稅收審計中也有許多不同的規定,但從減免退稅優惠政策的方面來說,我國在此處還是沒有較為完善的法律制度,不能與其實際工作相照應。同時稅務機關在對減免稅進行審計的過程中,也不能根據相關完善的法律法規做出較為嚴謹與正確的工作,若審計工作不能被相關規范進行約束,那么審計的質量也必然不能上升。稅收征管中的審計工作必須嚴格遵守《稅收征收管理法》當中的減免稅相關政策,同時還要將已經越權的減免稅與先征后返的相關管理工作取消。在征管過程當中,稅收機關沒有權利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方針。嚴格杜絕在地方機關中的相關行為。
2.2稅務機關內部工作在進行時中存在的不足我國在減免退稅的優惠政策普遍都會使用內部文件下發的相關形式。對具有特定行業或企業的減免稅優惠政策由于大量媒體的炒作,很快就會變成公共性信息,但這也并不是絕對的現象,這僅僅只是我國部分政策所反映出的問題。外部人員基本不能掌握較多減免退稅的優惠政策,這些都是只有行業內部相關人員才能夠獲取其中的相關信息,這樣就會導致稅務機關的內部審計人員無法對減免稅收政策,來進行全面的深入了解和更高的掌握。同時由于無法對審計對象所提供各種類型申請證明資料的真實性,進行詳細了解和客觀審核,而使得這種條件和情況成為資料審核工作中所面臨的重大難題。
2.3審核管理相關方式的改進目前,在我國不同省份的稅務機關,都是使用信息化的稅收征管方式,如此,在本文中所研究的稅收審計也必然是使用的信息化征管方式。雖然,上述所說的綜合征管軟件都已經正式開始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進行使用,但同時也會存在許多的問題,例如說,審計工作人員的相關水平與素質達不到要求,所以該方式在當前還是處于輔助環節,并且沒有充分發掘與運用電子信息化的優點。由于上述所說,減免退稅的審核工作并不能得到提升,國家在該方面的政策執行過程中也有著許多的局限性,不能準確、及時的掌握相關情況。因此,我國財政管理與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都沒有大幅度的提升。所以,在當前我國政府正在不斷探索較為有效的減免退稅審計的方式,同時該工作也是我國相關部門當中的主要工作。
3.增強減免退稅審計工作的建議
3.1構建完善的法規制度體系在審計的過程中,約束其中存在的審計行為,所以為了其約束的有效與可靠性,就必須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范。同時在對優惠政策進行相關的審計工作時,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就必須尋找或是制定與之對應的制度法律對其進行約束,使其具備規范性。同樣,當前存在的法律法規制度不單單只是對相關的稅務機構進行行為規范,同時約束了整個審計工作中在相關減免退稅優惠政策中受益企業的行為,為保證其整個企業報告申請的真實性,就必須要采用法律的方式對其進行規范。
3.2優化稅收優惠政策下發模式上述文章中,已經述說過內部文件下發這一方式是用于實現當前減免退稅這些優惠政策的實施。在整體稅收審計中所占用的結果比例,然而這種方式從某種方面來講無法非常好的將當前審計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解決,同時在該方面的審計工作中無法做到真正的科學公正。因此,若想要將當前這種現象改變,就要求我們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方式方法進行完善,針對每一個相關的優惠政策,交予相關的稅務機構進行相對而言針對性的優惠下放,同時對該過程進行存檔并記錄下來,該操作使得審計人員在審計的過程中可以具備一個切實依據,便于在審計對象將其相應的證明資料提供出來時,審計人員對其進行證明,將整體的審計工作水平進行全方位的提升。
3.3加強審計團隊建設,全面提升審計人員的信息化審計水平在進行減免退稅的審計工作時,審計人員在其中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正因如此,審計人員自身的職業道德素質與專業知識方面的具體水平直接影響了地方在實現國家頒布的減免退稅優惠政策具體所展現出來的規范化的審計行為,對整個審計的水平與質量有很大程度上的影響,所以,換一種方式講,對建設審計人員這一方面的強化,是加強減免退稅審計的前提。這也促使了各個審計機構定時定期對其相關的審計人員進行相關的專業性培訓與教育,使得其相關審計人員對當前國家的稅收新政策了解的非常及時,并進行較為透徹與深刻的探究,并且以新政策作為基礎,對其具體的審計工作進行完善與調整。與此同時,在整個審計過程中,為了更好的將其效率與具體質量進行提升,就要求審計人員在整個審計過程中采用當下信息化的審計系統,將傳統的審計手法作為基礎,用信息化的審計方式對其進行輔助,在對其信息化操作水平提升后,漸漸將其轉變為信息化為主要基礎而手工操作為輔助的審計方式,實現其電算化:將地方稅收審計的結果輸入進全國統一管理的稅收征管軟件中,同時可以采取信息化查詢的方式對隨需的審計項目進行了解,在整個過程中可以采用導出與轉換查詢結果格式的方式,在系統化的數據庫作為基礎的情況下對相關的數據進行處理,并且根據不同的需求,對其進行分類、對比與分析,使需要的審計信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從一定程度上將審計的質量與效率進行提升。
4.總結
在各地方政府中,對減稅退稅審計的過程中,可以更加清晰、明確地體現當前國家所頒布的優惠政策在現實中實施的具體情況,并且進一步的確保減稅免稅審計整體質量處于一個較為優秀的狀態,同時這是在把握優惠政策在執行過程所展現出當前狀況的具有一定準確性的重要因素。在地方的整體稅收審計工作中,提升減免退稅所占的工作不力,這是一個較為復雜的課題,只有通過不斷地實踐與適當地調整,在這種實踐與調整的過程中進行優化,促使其完善性。
作者:畢華榮 單位:重慶市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