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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日益加深,國與國之間的商品貿易與服務貿易規模在不斷擴大,貿易統計數據的非對稱問題變得越來越突出。例如,2011年中國內地報告的對香港商品貿易出口額達到733.4億美元,而香港報告的從中國內地進口商品貿易僅有142.13億美元,雙方報告數據差異之巨大讓人費解。貿易統計數據非對稱背后折射出來的是統計數據準確性問題。目前,研究貿易統計數據的非對稱已成為評價貿易統計數據準確性和國際可比性的一種較為普遍的方法。隨著中國服務貿易規模的迅速擴大,服務貿易統計薄弱性日益凸顯。加強對服務貿易統計數據非對稱問題的研究,對進一步改進我國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提升服務貿易統計數據準確性具有積極意義。
一、問題緣起
國際貿易統計非對稱問題最早是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Tsigas,1992),自此之后一直是政府部門和學術界主要關注的領域。其中,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對中美(FungandLau,1998)及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間的貿易非對稱問題(FerrantinoandWang,2008)的研究。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商品貿易領域,少有對服務貿易領域的研究。已有研究認為,導致商品貿易領域中出現統計數據不對稱的原因主要有三種。第一種,不對稱主要來自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在貿易實踐中報價基礎不同。國際貿易實踐中,進口一般按CIF報價,出口一般按FOB報價。IMF(2011)認為CIF價中包含運費和保險費,因此CIF價一般比FOB價要高出10%左右。Federico和Tena(1991)以及Makoul和Otterstrom(1998)在控制了因CIF和FOB報價導致的差異后發現,發達國家以及總體水平上,貿易統計數據基本是對稱的。Pomfret和Sourdin(2009)認為,如果貿易伙伴國之間距離更遠以及商品貿易的權重增大,CIF價與FOB價之間的差異會更大。在剔除運輸成本因素后,結果是中性的。第二種,不對稱主要來自貿易伙伴國之間統計結構上的差異,如貿易記錄時間的不同、貿易記錄門檻的不同以及匯率波動等。第三種,不對稱主要來自不同的分類以及故意誤報。不同的分類主要來自人為的誤差,或者是海關官員缺乏經驗,又或者是國家貿易統計體制的不同。特別是在轉口貿易的情況下,各國分類口徑的不同導致貿易統計數據的非對稱性很大。海聞、芬斯闕(2000)等認為中美各自公布的貿易逆差值不一致最重要的原因是香港的轉口貿易。如果將從中國內地運往美國的產品和從美國運往中國內地的產品各自在香港的附加值都歸為香港的出口值,中美貿易逆差差異則會大大降低。故意誤報主要來自騙稅、走私等。因此,貿易統計數據非對稱還被用于檢測逃稅和其他貿易中的灰色地帶的存在。研究表明,較高的關稅、腐敗、貿易中的灰色地帶與雙邊貿易統計的較大差異有關(JavorcikandNarciso,2007;BergerandNitsch,2008)。此外,Yeats(1995)發現,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數據非對稱非常顯著,這些顯著性差異不能僅僅被不可避免因素或結構型因素所解釋。Hamanaka(2011)發現哥倫比亞貿易統計數據在進口數據以及細項數據的準確性上存在嚴重的問題。HeliSimola(2012)通過與其他貿易伙伴國統計數據對稱性的比較,發現俄羅斯的進口數據質量逐年改善,但與其他發達國家仍有很大差距,尤其在細類統計數據方面。這種問題主要是由錯誤的分類以及故意誤報導致的。
二、鏡像數據和測度指標
(一)鏡像數據的內涵理想狀態下,貿易國與其伙伴國之間相對應的貿易統計數據應該是相等的,即A國對B國的商品或服務的出口(進口)應該等于B國對于A國的相同商品或服務的進口(出口)。這就是貿易統計數據完美對稱的情形。但現實中,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兩個國家間對應的貿易數據差異越大,說明兩個國家間的非對稱問題越突出。這里,伙伴國相對應的貿易數據被稱為鏡像數據(mirrordata)。貿易統計中的非對稱性主要通過比較統計數據與鏡像數據間的非對稱性來衡量。歐洲統計局(Eurostat,1998)將鏡像統計數據定義為“對一個貿易流的兩個基礎測度之間的雙邊比較”,“是發現非對稱原因的一種基本工具”。鏡像數據可以檢測每個報告國所報告的貿易額與其伙伴國報告的貿易額的差距情況。當報告數據與鏡像數據差異過大時,有助于識別報告國是否相對某個伙伴國所申報的數據偏高了或是偏低了,從而查找出現差異的原因,甚至查找統計環節中是否存在系統性誤差、定義上的差異或者統計上的錯誤做法。
(二)非對稱系數的測度目前,學術界大多采用的是Ferrantino和Wang(2008)提出的貿易差異度指標來衡量貿易統計數據的非對稱程度。為了能更好地反映差異與均值的偏離程度,本文對該指標進行了修改,將貿易伙伴間的統計數據差異與他們報告數據的均值進行比較。本文將該指標稱為非對稱系數,主要用兩種表達方式:一種是報告國是出口方,另一種是報告國是進口方。當系數為0時,貿易統計數據是完美對稱。系數偏離0越多,說明貿易統計數據之間的非對稱性越強。貿易差異度可以為正數也可以為負數,它可以用于估計一個國家相對于其貿易伙伴公布的數據而言,所報告貿易流是偏高了還是偏低了。
三、服務貿易雙邊鏡像數據的比較
我國服務貿易統計始于1982年,最初的進出口總額僅為44億美元,占全球服務貿易總額的0.6%。2013年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達到5396.4億美元,占全球總額的6%,居全球第三位,同比增長14.7%。在服務貿易大發展的背景下,高質量的服務貿易統計數據是加強對服務貿易的理論研究和政策支持、強化對服務貿易的國內管理和國際協調的前提。目前,我國國際服務貿易統計體系正在逐步建立,但是現有體系下所產生的統計數據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我國國際服務貿易的真實交易量是首先需要解答的問題。本文通過與主要貿易伙伴鏡像數據的比較來對中國服務貿易統計數據的準確性進行初步探討。本文中中國與貿易伙伴國的雙邊服務貿易數據主要來源于WTO官網、UNservicetrade數據庫以及OECD數據庫。
(一)我國主要服務貿易伙伴本文選取了與中國服務貿易交易量最大的中國香港、美國、歐盟、日本及韓國作為主要伙伴國(地區)進行研究。如表1所示,無論是“一般商業服務”還是分類服務貿易,中國與上述五個國家(地區)的服務貿易額大體都處于前五位的關系。中國與上述國家(地區)實現的服務進出口額占中國服務進出口總額的六成以上。其中,中國香港為中國最大的服務貿易伙伴,雙邊服務進出口總額約占中國服務進出口總額的1/4。中國香港仍為中國最大的服務出口目的地、進口來源地和順差來源地。通過對與這些國家(地區)服務貿易統計數據非對稱性的研究,有助于找出我國服務貿易統計數據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問題的主要方面。
(二)我國服務貿易統計數據的非對稱性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取性以及時效性,本文主要以中國、中國香港、歐盟、美國、日本、韓國2011年雙邊貿易數據作為研究對象,分別對運輸服務、旅游服務、其他商業服務以及一般商業服務四個類別進行研究。表2列出了2011年各國(地區)與其伙伴國(地區)之間出口數據和進口數據的非對稱系數。系數為正,說明報告國(地區)的數據相對于鏡像數據偏高;系數為負,說明報告國(地區)相對于伙伴國(地區)報告的數據偏低。此外,本文通過均值的比較來反映我國服務貿易統計數據非對稱程度的整體水平(見表3)。系數絕對值越大,說明差異度越高。尤其是當系數的絕對值大于0.5時,屬于統計數據極度不對稱狀態。從表2、表3中可以看出以下幾點:第一,總體上,我國服務貿易統計數據的非對稱情況要遠高于商品貿易。但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貿易領域,中國進口數據非對稱性異常突出,明顯高于其他伙伴國(地區)水平。第二,我國服務出口數據非對稱情況要比服務進口數據非對稱情況嚴重,如表3所示,中國各類服務貿易出口統計數據的不對稱性要高于其他貿易伙伴國(地區)。“其他服務貿易”統計數據不對稱性最嚴重。其次是“運輸服務貿易”。第三,其他商業服務貿易方面,各國(地區)統計數據不對稱情況最普遍。在五個貿易伙伴國(地區)中,除歐盟外,進出口數據都與伙伴國(地區)存在極度不對稱的情況。第四,運輸服務貿易方面,中國對中國香港的出口數據以及中國對歐盟的進出口數據都存在極度不對稱狀態。第五,旅游服務貿易方面,數據非對稱情況相對要少很多,但中國與美國旅游服務貿易的進出口數據存在嚴重的非對稱。第六,在五個伙伴國(地區)中,與中國服務貿易出口統計數據差異最大的地區是中國香港。如圖1、圖2所示,中國內地與中國香港在所有四個服務部門的非對稱系數都超過了0.5,尤其是運輸服務和其他商業服務非對稱系數甚至超過了1。中國與其他貿易伙伴國的非對稱性情況不如與中國香港這么突出,主要在某個部門存在較明顯的非對稱性。例如中國與韓國主要在其他商業服務方面存在顯著不對稱,中國與歐盟在運輸服務貿易方面存在顯著不對稱。
四、統計數據非對稱的原因分析
(一)與其他國家服務貿易統計體系存在較大差異由于服務的無形性,服務貿易統計存在很大的難度。雖然目前國際上有通行的《服務貿易統計手冊》和BPM5標準作為各國服務貿易統計制度的指導,但是各國的服務貿易統計體系仍存在很大的差異。首先,各國BOP范疇下服務貿易統計數據的采集方法不同。目前國際上通行做法有結算、調查混合三種。我國BOP服務貿易統計以間接申報制度為主,主要依賴結算系統來獲取數據。中國香港的服務貿易數據以各項有關機構和住戶的統計調查搜集為主,輔助行政記錄而得。美國主要通過商務部經濟分析局的調查問卷來獲取服務貿易數據。而歐盟各國正逐漸由結算系統向混合或調查方式轉變。隨著網絡技術的發達,許多服務貿易是通過電子轉移的方式進行的,并沒有向相關機構進行申報,并且大量的跨國公司內部交易的存在導致結算系統越來越難以反映真實的交易情況。目前,由結算系統向調查系統和混合系統轉變是BOP服務貿易數據采集的一大趨勢。我國主要通過結算系統來獲取統計數據的做法已經落后服務貿易實踐的發展。其次,各國對服務貿易統計口徑貿易記錄制度、貨幣折算標準不同及統計時間差異等原因都會造成統計結果的巨大差距。中美之間關于貿易順差和逆差的多次爭論就是例證。這種情況在服務貿易領域尤為明顯。
(二)我國服務貿易統計制度環境不夠完善從成功開展服務貿易統計的國家或地區看,它們都是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有效地開展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的。美國國會于1985年通過了《國際投資和服務貿易調查法》,授權美國商務部經濟分析局(BEA)為美國服務貿易的首要統計機構和首要機構,并授權經濟分析局進行各行業服務交易的強制性調查以及國際直接投資的強制性調查,從而保障了美國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的順利進行。中國香港則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第316章)及附屬法例收集服務貿易統計數據,這是中國香港服務貿易統計領域的最重要立法。長期以來,由于缺乏服務貿易統計制度,缺乏服務貿易統計歸口管理部門,中國的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明顯落后于發達國家(地區)。雖然《國際服務貿易統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并且2012年進行了修訂,但整體而言,《制度》對數據(尤其是占服務貿易總額一半以上的運輸、旅游、通信、金融和保險數據)的采集和使用等方面的指導過于籠統,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在《制度》中指出“運輸、旅游、通信服務、金融服務、保險服務等進出口數據則利用相關部門行政記錄、統計資料以及測算數據和其他信息源進行統計”,但是具體、統一的指導意見和要求卻缺位。這導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采集的服務貿易數據不完整、不可比。《制度》中雖然強化了企業直報的調查方式,但卻對拒報、遲報、偽報、篡改統計數據的行為缺乏監管和懲處力度。另外,目前我國服務貿易統計是商務部、外匯管理局以及各個服務業管理機構并行的多頭統計管理體系,各自統計口徑的差異也影響統計數據質量。
(三)服務貿易統計工作自身的復雜性《服務貿易總協定》將國際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共155個服務項目,涉及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相關服務企業數量眾多。服務貿易有跨境交付、商業存在、境外消費和自然人流動等四種模式,涉及服務、人員、資本等流動。服務貿易調查對象廣泛,服務經濟活動形式多樣,都為服務貿易統計增加了極大的難度。由于服務的特殊性,有許多服務是依附在貨物上的,服務價值很難剝離。如運費大部分時候是與商品的價格打包以報價的形式反映出來。此外,如嵌入在出口或進口貨物上的軟件、知識產權的價值等。隨著網絡通信技術和交通運輸技術的發展,服務貿易量激增,貿易形式日新月異,許多服務貿易數據很難被捕捉。另外,許多服務貿易數據基本上來自政府或民間機構的定期調查和普查。調查包括對國內外公司合同的調查、對服務業雇工情況的調查、對服務價格信息的調查等。普查一般不間斷進行,涉及的范圍更廣一些。但由于經費和人力有限,采用調查或普查的方法會面臨一些潛在的問題,例如,一些國家在調查或普查時更多地采用抽樣方法獲得服務貿易數據,多少帶有猜測估計的因素,缺乏應有的可靠性和真實性。如果在調查過程中匆忙行事,對樣本缺乏必要的評估,對調查程序缺乏嚴格控制或對調查資料缺乏嚴格的審核等,就會使調查結果以偏概全,錯誤百出。本文中研究的“其他商業服務”是一個雜項類,是不包含運輸與旅游服務之外的所有商業服務。根據BPM5中的定義,“其他商業服務”應包括通信,建筑,保險,金融,計算機和信息,專有權利費和特許費,其他商業服務,個人、文化及娛樂服務,視聽及相關服務等。這些服務類別涉及門類多、交易形式多樣,不同采集方法下產生的數據差異值將更大。“其他商業服務”作為多種細項服務類數據的加總,也會導致各種差異的疊加,將進一步加大統計數據間的差異程度。
(四)與某些國家間可能存在系統性差異本文前面的分析適用于解釋各國之間統計數據差異的一般性原因,但卻不能有效解釋中國與貿易伙伴國(地區)在特定服務貿易領域中長期存在的顯著差異。例如,在運輸服務和其他商業服務領域,中國出口數據與中國香港的鏡像數據一直處于差異異常顯著的狀態。要解釋這些差異產生的原因,需要了解兩個國家(地區)間貿易及其統計的實踐特點。本文以運輸服務貿易為例,嘗試分析統計數據不對稱的系統性原因。自中國入世以來,中國香港的轉口貿易功能進一步強化。經香港轉口出口額占全部香港出口額的比重近年來一直呈上升趨勢,2001年為89.63%,而到2010年一路上升為97.71%,到2011年7月,這一比重又上升0.2個百分點,為97.91%。在中國香港的轉口貿易中,內地一直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1998年以來,轉口貿易中來源于內地的貨值占總貨值的比例一直穩定在60%左右,2010年來源于中國內地的轉口額占香港全部轉口貨值的61.5%。本文認為轉口貿易可能加劇了兩地之間運輸統計數據差異。我國運輸服務貿易的出口主要基于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根據我國運輸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國際收支數據獲取。當我國的承運人將貨物運至香港轉口時,這段運輸服務記為中國內地對中國香港的“運輸服務出口”。在運輸服務進口方面,當前國際范圍內廣泛應用的是依據貨物進口數據進行估算。估算方法如下:貨運服務進口=按CIF計算的商品進口總額×運費系數×外國承運人在外貿運輸市場的份額。在貿易實踐中,在中國內地輸往香港的貨物中,如果其中有些貨物在香港解釋作轉運或者是過境,這些貨物不在香港做進一步的加工,也不在香港消費、轉賣,那么這些貨物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就可以不必向海關提交報關單。因此,這些貨物也就不列入香港統計的內地的進口。而香港運輸服務進口也可能因為貨物進口數據的缺失而缺失,即不存在相對應的香港從中國內地的“運輸服務進口”。因此,轉口貿易的大量存在以及兩地之間在統計實踐上的差別,可能是造成兩地運輸服務統計數據差異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改進的對策
(一)建立內外協調、統一的服務貿易統計制度服務貿易統計涉及門類眾多,經濟活動形式多樣,是一項十分艱難的工作。一個健全的服務貿易統計制度首先要做到內外協調統一。外部體現在,我國的統計制度應與國際通行的統計準則相協調。當前,《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從廣義上提出了一個國際公認的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編制和報告的框架,包括編制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的指導性意見和操作流程。我國應進一步提升服務貿易統計制度與《手冊》的協調統一性,盡可能按照《手冊》的要求來設計制度和相關實施細則。只有加強對外的協調統一,才可以進一步提高服務貿易統計數據的國際可比性。內部體現在,加強服務貿易統計與已有統計體系間的協調。其一,加強與國際收支統計體系下服務貿易統計的協調。我國以前的服務進出口統計主要通過國際收支核算體系獲取,由外匯管理局負責。《國際服務貿易統計制度》實施后,商務部負責服務進出口數據的匯總和編制。兩者在統計分類、歸口管理、統計手段上都存在很大差異,兩套統計體系并行會造成服務貿易統計方面的混亂。其二,加強與已有外資及對外直接投資統計的協調。建立FATS統計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外商投資統計和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加強與現有外資和對外投資統計的協調,能節約大量社會成本。其三,加強各地區間服務貿易統計實踐的協調。服務貿易統計實施細則的缺位導致各地服務貿易統計具體操作存在一定差異,對地區間統計數據的可比性產生負面影響。
(二)完善服務貿易統計立法和執法工作雖然《中國服務貿易統計制度》為服務貿易統計工作奠定了一定的立法基礎,但是具體實施層面卻缺乏立法保障。從國外經驗來看,完善各種形式的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的貿易登記制度,并以法令的形式加以規范,將極大地提高服務貿易信息反饋的數據和質量。因此,我國需進一步加大對服務貿易統計實踐環節的立法工作。除了需要立法保障外,還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根據有關法律對拒保、遲報、偽報、篡改統計數據的單位進行嚴肅查處,直到追究法律責任,以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性。
(三)加強與其他國家服務貿易統計的經驗交流和學習目前,美國已形成最科學、最完整和最具推廣意義的服務貿易統計體系和統計方法。美國還是世界上最早能夠提供與GATS服務貿易概念一致、連續、系統的雙向服務貿易統計數據的國家。歐盟國家也較早地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并付諸實踐,目前歐盟大多數國家均能依據BPM5收集服務貿易統計數據,并可提供內外向FATS數據。上述國家的做法和經驗豐富了國際公認的《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手冊》內容,對我國具有許多可借鑒之處。我國應通過與具有豐富統計經驗的國家的交流和學習,發現和比較各國的做法,促進國外好的經驗和做法在我國的推廣。例如,在數據采集渠道方面,通過借鑒美國和歐盟等服務貿易統計數據收集方面的先進經驗,更多地采用抽樣調查、問卷調查、重點調查等方法收集服務貿易數據。
(四)構建與伙伴國的雙邊數據交流機制一個國家分國別地進行服務貿易進口統計,能反映有關伙伴國對本國服務貿易出口的基本統計信息。因此,盡可能地編制主要伙伴國雙邊服務貿易統計數據,同時加強與伙伴國構建雙邊數據交流機制,實現數據互換、信息共享,有利于我國及時跟蹤我國服務貿易流與鏡像數據貿易流之間的差異程度和差異方向,及時發現問題,找出原因。此外,我國還應建立服務貿易統計信息交換平臺,與國際組織、國家(地區)、國內有關機構加強信息資源的共享與合作開發。
作者:楊麗琳 單位:江西財經大學國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