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新農村合作經濟調研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論文關鍵詞:農民;增收;農村經濟
論文摘要:新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以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為原動力,把農民組織起來走向大市場,通過產權收益保障農民穩定持續增收,創新機制走向新的集約化集體化。
通過發展合作經濟組織把千家萬戶的農民與千變萬化的市場緊密地聯系起來,通過把壯大主導產業作為創建
和發展農村股份合作組織的基礎和前提,通過已經形成的規模效應和產業基礎,激發和調動廣大農民走緊密聯合和股份合作之路,蘇州新農村合作經濟為農民的持續增收、農村經濟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新的增收:新農村合作經濟的原動力
(一)組織起來才能獲取市場穩定收益
只有符合農民意愿,能夠持續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的組織和制度創新,才具有強大生命力。以家庭為基本生產單位的分散經營的模式,決定了農民市場信息不靈,組織化程度低,適應市場的能力差,只能被動接受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農戶只有成立自己的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成為市場對等的主體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形成為一股強勢力量,促使收購商以公平合理的價格收購農產品,保障農民權益,也只有發展合作經濟,農村才能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蘇州市以促進農民增收為首要動力,積極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社,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把從事同類農副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戶聯結起來,發展規模生產和專業化經營,實現生產、加工、銷售與流通的有機統一,解決了千家萬戶小生產與千變萬化大市場的矛盾。吳中區東山鎮吳巷村是蘇州市菜籃子工程定點生產基地。過去吳巷村菜農種植的蔬菜主要靠農戶一家一戶自產自銷,每天凌晨兩三點,菜農就要從東山出發,將新鮮的蔬菜運到蘇州,市區的每個農貿市場幾乎都有吳巷村菜農擺的攤位,菜農十分辛苦,有時優質的蔬菜還要淪為地攤貨。吳巷蔬菜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進一步擴大了綠色(無公害)產品的種植范圍,強化了產品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對菜農的蔬菜種植進行分頭指導,統一生產標準,菜農種植的蔬菜由股份合作社統一包裝、統一商標、統一營銷,合作社在市區各農貿市場建立批發與零售直供點,向賓館、飯店、企事業單位及居民社區進行配送。吳巷蔬菜股份合作社帶動了周邊3500畝無公害蔬菜的種植和銷售,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升了農產品的附加值,使2000多名菜農從中得益。張家港市鳳凰鎮150戶桃農自發組織成立了水蜜桃種植專業合作社,采取等級收購,由合作社統一分類包裝,以統一的品牌進行銷售。通過統一包裝、統一銷售、統一品牌等途徑,不僅實現了水蜜桃優質優價,更提高了水蜜桃檔次,擴大了水蜜桃銷路。與過去相比,合作社向桃農收購的價格比桃農自行銷售的價格增加了10%以上。水蜜桃種植專業合作社社員之間信息共享,市場視野開闊,商機靈敏,合作社通過選聘有經驗的種植戶和村干部擔任農民經紀人,讓這些經紀人為種植戶打開產品銷路,及時捕捉新的商機。2007年這批農民經紀人為桃農銷售200克以上的等級桃30萬公斤,等外桃13萬公斤;在蘇州市場上,250克以上的精品桃賣到了8元一個,甚至一度供不應求,水蜜桃種植專業合作社為社員在市場上贏得了穩定的收益。
(二)建立起產權收益的增收保障機制
從2001年8月26日蘇州市第一家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在吳中區木瀆鎮原金星村現香溪社區成立至今,蘇州農村積極推行股份合作經濟改革,幾年間,蘇州農民的生產、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成了股民,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到了村民手上。
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是促進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的制度創新。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通過清產核資,理清債權債務,摸清集體資產的家底,將集體資產量化到人,明晰產權,建立真正屬于農民自己的經濟組織,股份到人,在產權關系上真正體現社員的集體經濟產權的主體地位,從根本上維護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利益,通過界定股權,理順農民與集體的利益關系,通過按股份配增量擴股,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和增加農民收入。太倉城廂鎮東林聯發合作社由東林村、永豐村、群星社區聯合投資組建,以建設標準廠房對外出租為主營業務。注冊資金150萬元,在城廂工業園區東港二期內計劃投資4500萬元,建造18幢標準廠房約5萬平方米。一期7幢標準廠房全部租賃出去后,聯發合作社可增加收益300萬元左右,其中東林村可增加村級收入150萬元左右。欣農聯發合作社注冊資金1000萬元,投資主體為全鎮所有14個村(社區),每個村投資占比為5-10%,并由政府提供土地,在西區打造一條商業街。偉陽社區建造18000平方米集宿樓,太豐社區建造4500平方米標準廠房,電站村建造8000平方米廠房,這些項目將使得城廂鎮村級集體經濟和入股農民收入再上新臺階。到2007年底,蘇州市1400多個行政村或社區中,已有987個村或社區組建了社區股份合作社,股民總數達81萬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73%左右。987個已經組建社區股份合作社的村或社區,村級總資產共約84.3億元,其中量化資產68.4億元,占比超過81%;已進行資產量化、有股份分配的股份合作社共647家,其中已進行紅利分配的近300家;在已加入社區股份合作社的81萬戶農戶中,53.6萬戶已擁有股份。2007年,蘇州全市農村可分配收益共9.5億元,社區股份分紅1.96億元,受益入股農戶24.93萬戶,戶均分得約786元紅利。
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組織收入的分配嚴格按章程的規定實行按股分紅,做到規范、民主、公開,克服了原有分配方式的隨意性,從而減少了收益分配矛盾,確保了農村社會的穩定。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通過建立明晰的集體資產產權機制,最大限度地確保集體資產不被分掉,促進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和集體收益的最大化,有效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這從根本上為建立農民增收新機制,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提供了保證。建立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組織后,農民不僅有從事不同職業的勞動收入,而且有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資產經營收益分配收入,能從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獲得股息收入,從產權收益上建立了農民增收的保障機制。
二、新的發展:新農村經濟發展的新突破
(一)創新機制走向集約規模經營
規模化生產、集約經營是現代農業的一個基本要求,農業規模化的基礎是土地的合理流轉及由此形成的土地規模化經營。隨著非農產業和城鎮化的發展,蘇州大批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在一些經濟較快的城中村、城邊村、鎮邊村、道口村,普遍出現了半自給性小規模經營的兼業化,甚至在少數地方出現了拋荒現象,影響了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時,農民對于直接將承包土地流轉給農業企業或種養大戶信任程度較低,嚴重制約了規模農業的快速發展,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在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前提下,在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規的框架內,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利用整體效率,建立起保障農民獲得長期穩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機制。蘇州農村集體土地股份合作組織建設著力于發揮和用活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讓農民以土地入股,實現同股同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讓農民參與管理,有規范的章程制度。
蘇州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推動著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進程,農民將承包的耕地入股后,憑股份按年到股份合作社領取不低于常規種植業純收入的股金和一些紅利,農民流轉一畝土地能獲得幾百元到近千元不等的租金收入,這使農戶的農業純收入得到了保證,解除了轉移勞動力的后顧之憂,使更多的轉移勞動力能夠在外安心創業、打工,獲得更多的收入,同時還能讓相當數量的勞動力從純農業中解放出來從事第
二、三產業,實現勞動力的進一步轉移和增收。
蘇州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消除了農民對流轉收益得不到保障的顧慮,為農業企業或種養大戶提供大面積的發展用地,對于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土地向能手集中、土地向集約規模經營方向發展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已發包到各家各戶的承包地集中起來,轉租給農業企業或種養大戶,進行規模種植,達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條件具備的農村在此基礎上實施“村企互動”和“一村一品”戰略,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吳中區東山鎮妥善處理土地承包及流轉中的各方利益關系,全鎮各村委會與農戶簽訂委托流轉協議4106份,簽約率達96.5%,土地流轉收益返回農戶405.3萬元,返回率達93.6%。為了讓農民獲得更高回報,吳江農創村以發展現代農業為突破口,選擇高效種養品種,在充分尊重農戶意愿的基礎上,將1043畝耕地集中起來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農戶當年戶均分紅1000多元。吳江七都鎮群幸村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農戶55戶,面積17畝,明確土地作價入股股份作為優先股,在分配時實行保底分紅,保障入股農戶的利益。到2007年上半年,蘇州市農用地流轉面積累計達到87.6萬畝,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面積達到73.7萬畝,占全市耕地面積的34.9%和29.4%。
(二)新的飛躍基點上發展集體化
1990年3月,鄧小平在設計中國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道路時認為,“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的責任制。這是一個很大的前進,要長期堅持不變。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這又是一個很大的前進,當然這是很長的過程。”這里,鄧小平指出了中國農業的發展道路和目標,即農業發展的道路是集約化經營,目標是集體經濟。家庭承包制如果停留在僅靠雙手勞動,僅是一家一戶的耕作,農業勞動生產率很難有大的提高。家庭承包制如果停留在家庭作坊式的封閉式經營的小農經濟,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矛盾將日益突出。只有組織起來,建立合作經濟組織,實現農業的集約化經營,最終走向集體經濟,才是破解矛盾的唯一選擇。蘇州農村通過組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開始向新的集體化、集約化發展,正是體現了這一趨勢。新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以創立新型的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和運行管理體制為核心,建立產權明晰、運行規范、管理民主的集體資產運行和管理制度。2007年,蘇州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累計達到2012家,74.4萬戶農戶擁有股份,占全市農戶總數的68%。
新農村合作經濟改革,加強了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提高了集體經濟組織的凝聚力。改革后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狀況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全體社員對合作社經營狀況的關心和參與程度達到了空前的高度,他們主動關心集體資產經營情況,積極獻計獻策,促進了村級經濟組織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改變了集體經濟由少數人決策、少數人管理、少數人監督和運作少透明的固有模式,真正把集體經濟的管理權、監督權、收益權和處置權交給社區農民,實現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形成科學透明的決策機制,規范有力的內部約束機制,集體資產管理者的動力機制,建立起了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民主管理。與此同時,通過建立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制衡機制,充分發揚民主,進一步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農村干群關系,并且由于村級管理置于群眾監督之下,有力地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了集體經濟組織的凝聚力。農村合作經濟改革使得集體經濟組織初步實現了由原來的以行政管理為特征、以地緣關系為紐帶向以企業管理為特征、以資產聯結為紐帶的組織形態的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