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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60年代,中國發生了“循用西洋之法以求日進于富強”的洋務運動,傳統士人在“朝野交哄,皆以通達洋務為能事”的氛圍中,大多力圖在“借法自強”的活動中實現用世之志。當時,從清流派轉變為洋務派的張之洞,其影響力直逼洋務巨擘李鴻章,甚至出現了“現今有為之士,不北走北洋,即南歸武漢,朝官外出,可寄托者,李與張耳”[1]9的景象,而張之洞在繼承前期洋務派引進西方器物文明的同時,還對傳統中國的產業結構和經營模式,有著不同于以往的見解。
一、張之洞對傳統產業結構模式的超越
興辦洋務之初,張之洞對西學的興奮點主要來自于軍事領域,認為“三十年來,環地球諸國,無不以船炮為強國之計,即蕞爾之倭,亦且經營恐后”[2]354,為此他聘請洋員訓練軍隊購置槍炮“,無論水軍、陸軍,若不講求精利槍炮,而欲戰勝洋人,無論如何勇猛,皆屬欺人妄談”[2]995,同時他還積極學習西方的先進戰略部署,認為“營壘器用,但守舊法,繪圖、測量、行軍、水陸工程諸事,尤所不習,討內匪則可,御外侮則不能”[2]1053,總之他認為治軍之道“是非竭累年心力精加訓練不可,必須掃除故套,參用西法,參用各國洋弁教習,講求槍炮理法,兼習營壘測繪,始可謂之為兵”[2]1272。隨著洋務運動深入,張之洞對“富”和“強”關系的認識也逐漸深化,他突破了“唯兵之為務”[3]22而“疏于基本工業建設”[4]1874年10月30日條的局限,開始試圖以“棉”“、鐵”為中心進行輕、重工業的建設。此時,張之洞的經濟思想已經超越了中古的產業結構觀念,他試圖通過引入西洋各國的先進機器工業生產手段,綜合安排工業、商業、交通等實業建設布局,力圖使其相互適應、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他強調農、工、商三者在中國協調發展的必要性“,不講農工商之學,則中國地雖廣,民雖眾,終無解于土滿人滿之饑矣”[2]9754,為此他興辦實業、重視商業、修建鐵路、開采礦產、操練新軍,這些都為中國近代民族工業的發展,既提供了強大的動力,也奠定了扎實的基礎。此后,張之洞還逐漸意識到了交通對于一個國家的重要意義,他發現“西人之覘國勢編政表者,每比較鐵路之長短,以衡論國計民生之盛衰”[2]1184“,泰西創行鐵路,將及百年,實為馴致富強之一大端”,因此,他積極倡導在國內興修鐵路“,鐵路一開,百廢俱興,人貨運載,為有形之利;風氣開通,才智增長,工商奮興,窮民有業,上下情通,百事迅速,為無形之利。其收運費,有形之利者猶小;而收振作,無形之利者乃大”[2]1057。而為了修建鐵路,他更加深刻地意識到了資源的重要性“,關系自強要圖”[2]897,因此他又主張多建煤廠和鐵廠,他意識到“外洋富強,全資煤鐵”[2]310“,今日五洲風會,路械船機無往非鐵,西人于煉鐵一廠視為至重至大之事,鐵之興廢,國之強弱貧富系焉”[2]1167。而能源的自給自足對于近代的中國尤其重要,他指出“若再不自煉內地鋼鐵,此等關系海防、邊防之利器,事事仰給于人,遠慮深思,尤為非計”“,此事系中國創舉,原非習見習聞之事。或慮年年需款,沿以為常;或謂即煉成鋼鐵,亦無大用。此乃未悉中外情形之言,廟謨深遠,自能鑒燭無遺”[2]877。他籌劃道“,湖北鐵廠兼采礦、煉鐵、開煤三大端,創地球東半面未有之局,為中國造軌制械、永杜漏卮之根”,而且他“深知東部洲風氣漸開,需用鋼鐵必多,不僅中國一處而已”[2]1167,同時“開煤煉鐵一事,泰西英、法、德、俄各大國無不視為自強要圖,當務之急,講求新法,角勝爭長。官辦則以全力經營,商辦則為多方保護,堅持定力,務底于成。由煉鐵而制器,由制器而練兵,用能擴充工商諸務,雄長歐洲”[2]921。在當時,張之洞致力于引進西方文明,建立了當時亞洲最大的鋼鐵企業———漢陽鐵廠,創設了晚清現代化程度最高的軍工企業———湖北槍炮廠,贏得了工業化先驅的美譽。可以說,張之洞對于傳統產業結構模式超越的思想,為近代中國民營經濟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帶來了歷史的機遇。
二、張之洞發展民營經濟的“官督商辦”思想
晚清洋務派創辦的近代企業,不僅有軍事工業還涉及了民用工業,而在經營方式上,軍事工業以官辦為主,而民用工業在其發展期間由于缺乏清廷的財政支持,大多采取了“官督商辦”的形式。所謂“官督商辦”,就是以招商的方式,在政府監督下,利用商人資本,創辦民用工業。在洋務運動中,由于清政府沒有關于創辦“官督商辦”企業的通盤規劃和政策綱領,李鴻章在1872年(同治十一年)創辦輪船招商局時提出“由官總其大綱,察其利病,而聽該商等自立條議,悅服眾商”“,所有盈虧,全歸商人,與官無涉”“,官督商辦”[5]卷20的基本原則。張之洞也是“官督商辦”經營模式的大力倡導者,在謀求國家富強的信念支持下,張之洞沖破了舊有的“重本抑末”的觀念,大力扶植和興辦商業,他強調“古來興國者通商惠工以致富強之至計”[2]1229,注意調動官、商兩方面的物力、財力和積極性,以加速經濟發展。他認識到了商業發展對國家經濟的拉動作用,指出“:通商以來,凡華民需用之物,外洋莫不仿造,窮極精巧,充塞土貨。彼所需于中國者,向只絲、茶兩種,近來外洋皆講求種茶、養蠶之法,出洋絲茶漸減,愈不足以相敵。土貨日少,漏溢日多,貧弱之患,何所底止?”同時還看到“:華民所需外洋之物,必應悉行仿造,雖不盡斷來源,亦可漸開風氣。洋布、洋米而外,洋鐵最為大宗,在我多出一分之貨,即少漏一分之財,積之日久,強弱之勢必有轉移于無形者。”[2]706但是,對官商之間在企業經營問題上的相互關系,張之洞則明確表示“,不甘讓利于商,更不肯讓權于商”[2]1322,所謂“國家所宜與商民公之者利,所不能聽商民專之者權”[2]1755,可見在張之洞的心目中,創辦近代企業活動必須奉行“官權”,以“官督”至上。對此,張之洞還引用國外做法進行論證,在他看來“西國商務,凡商務之有利于國家者,國家必出全力以助之,商利愈厚而國勢亦以愈強。稽覽洋籍,各國商民創建鐵路,政府常給以官地,助以官金,或借給經費而免收其利息,或經營利微而籌補其缺少,惟其工于謀國,故能宏此遠猷”[2]1186。但是“中國上下勢太隔,士大夫于商務尤不考究,但有征商之政,而少護商之法。西人常論中國商人最工貿易,惜國家不為保護,任其群起逐利,私作奸偽,不顧全局,以致百業皆衰”,所以他認為“至護商之要,不外合眾商之力以厚其本,合國與民之力以濟其窮”[2]997。而且,張之洞對商人獨立經營的要求十分警惕,比如在鐵路政策上,面對湖南紳商的商辦要求,他堅持“作為籌款招股之紳,不能自樹一幟”“,不許越分爭權”[2]1754,這也和他強調“私利不可講”有內在關系。
三、張之洞“官督商辦”思想的局限
雖然張之洞給“官督商辦”的經營模式披上了“護商”的外衣,但是“官督商辦”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卻并不符合經濟發展的規律。就其產權結構來講,屬于官商混合式,政治權力和財產權利界定十分模糊:商人投入了大量的資本,然而企業大權卻始終為官僚控制,這就出現了“官無資而有權,商出資而無權”的不合理現象。可以說“,官督商辦”經營模式是從國外引進的西方的企業制度同中國傳統的政治體制嫁接的結果,它是在國內商人資本不發達,國內市場容量偏小的情況下,繼承了中國社會官工業傳統的產物。在這種“官督商辦”模式中“,官”與“商”之間權利與義務的界定模糊了產權界限,通過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使投資者的收益權受到了侵害,以至于商民抱怨,“雖謂之官督商辦,其實商股不敢過問”[6]444地說“名曰保商實剝商,官督商辦勢如虎”[6]445。事實上,由于缺乏對私有產權的保護“,官督商辦”模式沒有能夠自覺而順利地向官商分離的經營模式轉型,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發展,以至于“到20世紀初年,張之洞在湖北創辦的‘實業’便一蹶不振。官辦企業或停產倒閉,或交商承辦,幾乎全都中道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