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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社會經濟的發展在不同階段,經濟增長的驅動力是不一樣的。邁克爾•波特認為,一個國家參與國際競爭的過程可分為4個階段,即要素驅動階段、投資驅動階段、創新驅動階段和財富驅動階段。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科技的進步,特別是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國家的經濟發展已經從要素驅動階段、投資驅動階段逐漸進入創新驅動階段,經濟發展的優勢也已從自然資源優勢和勞動力資源優勢轉變為科技創新優勢。以創新技術和產品為載體的知識產權在這個過程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為了維持國家競爭優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科學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基于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等。隨著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發達國家除了以創新為主要動力推動經濟發展之外,還充分利用知識產權保護維持其競爭優勢;發展中國家也應積極采取適應國情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促進自身發展。通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可以合理確定人們對于知識及其他信息的權利,調整在創造和運用知識過程中產生的利益關系,激勵創新,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但由于知識產權包含的項目較多,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等,因此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也是一個復雜的且亟需解決的重要問題。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文/朱鵬羽對于該領域的研究,國外由于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知識產權制度較完善,比如俄羅斯、美國等國家的研究就開展得比較早,對于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理論研究較為深入和全面,;而國內的研究起步較晚,相關的理論成果較少,知識產權在我國無論是從立法還是管理和保護等方面都尚不完善,這將大大阻礙我國發展創新型經濟的腳步從而影響我國的國際競爭力。
二、網絡發展為知識產權保護帶來新挑戰
雖然我國根據司法實踐,制定了一批專門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對保護傳統的知識產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信息產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當今世界已經步入了信息化時代,日益普及的網絡已成為當前人們最廣泛使用的一種信息傳遞渠道。1994年4月,連接世界70多個國家和地區、全球覆蓋面最廣、規模與影響最大的電子計算機網絡集合因特網(Internet)正式登上了中國。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的統計,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5.13億,全年新增網民5580萬;互聯網普及率較上年底提升4個百分點,達到38.3%。而且全世界的Internet用戶還在以每年39%的速度增長著。用戶可通過它收發電子郵件、購物、娛樂、訪問圖書館等信息系統、下載互聯網上提供的免費軟件、檢索學術數據庫等資源;并可不受時空限制地交流信息,實現全球信息資源共享。信息的網絡化傳遞為用戶提供了方便,促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但其為知識產權保護所帶來的新挑戰也不容忽視,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日趨復雜。從近年來的谷歌的“侵權門”到谷歌退出中國市場,360和騰訊QQ的“3Q”大戰中,我們可以看出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網絡傳播的信息量巨大,使得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擴大。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被保護對象,而網絡信息的巨量導致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過多,保護工作難度增加、力度降低。
(2)由于網絡傳播的特點導致傳播主體多元化且不易確定,很難確定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實施人,給侵害行為的定性和處理帶來了難度。
(3)網絡技術是網絡信息傳播的載體,但其是虛擬技術,不符合《著作權法》和《專利法》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實物化的定義,所以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對于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不能認定,從司法角度無法較好地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三、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涉及的范圍廣,既包括法律制度和技術的保護,又包括管理和倫理道德等方面的問題。而由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起步晚,基礎薄弱,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法規尚不完善,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和擁有量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社會公眾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較薄弱,造成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比較突出,知識產權濫用行為時有發生,知識產權保護的支撐體系建設滯后,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人才匱乏。因此,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建議:
1、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
增加與網絡發展相適應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在國家現有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專門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及時修訂和增加適應新形勢、與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除了傳統的知識產權定義外,還要補充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的新定義,為今后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鋪平道路。尤其是對于以下兩個方面的知識產權要進行盡早和重點保護,一是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新知識產權,以保證中國在未來的競爭中保有優勢地位;二是具有民族特色的藝術和文化資源,這是中華文化五千年發展所遺留下來的人文瑰寶。
2、利用技術和司法手段保護知識產權
除了立法保護知識產權之外,還要注意加強銜接配套,增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如成立專門的執法隊伍,對于違反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一系列案件進行嚴厲懲處。修訂懲處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法律法規,加大司法懲處力度,提高權利人自我維權的意識和能力,降低維權成本,提高侵犯知識產權的代價,從司法和體制角度有效遏制侵權行為。提升執法人員和司法機關的網絡偵查水平,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執法和管理體制。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經常發生,而且侵權主體不易確定,這就需要增強執法人員和司法機關的網絡偵查水平,能夠利用網絡技術,追本溯源,追查出侵權的源頭,以確定實施侵權行為的責任人并依法追究,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強化公共服務。此外,還要深化知識產權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監督有力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
3、增強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防止知識產權濫用
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需要全體網民共同參與。目前,由于我國知識產權意識淡薄,很多人在互聯網上傳播信息時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侵犯了知識產權,因此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可以從加強全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開始。由政府主導,社會團體和企業參與,多舉辦一些宣傳活動,開展知識產權的普及教育,讓所有人都意識到知識產權的概念和意義,在全國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文化,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全民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一旦增強,必然也會對網絡上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形成遏制,大多數網民會停止侵權行為,使知識產權濫用的現象減少,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公眾合法權益。
4、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人才培養
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保護人才資源的稀缺也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阻礙。知識產權保護人才不僅要掌握法律知識,而且還要具有企業技術方面的專業素養以及網絡技術的相關知識,這就對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人才的知識結構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培養具有多學科知識的實踐型、復合型的知識產權保護人才是我國在網絡環境下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必然要求。應當調動政府、學校和企業三者的積極性,建立政校合作型的非學歷教育模式、校企合作或以學校為主導的學歷教育模式,共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人才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