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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良好的股權激勵能夠充分調動管理者的工作積極性,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者個人的利益三者有機結合在一起,更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我國的經濟環境發展日趨穩定,廣泛存在的現象是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較為集中,使原本的委托關系由單一轉變為兩類委托關系,分別為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沖突和中小股東與其人之間的沖突。針對這一問題,本文從股權激勵制度在我國的實施現狀出發,分析大股東控制權對股權激勵的影響,希冀為今后完善公司股權結構提供參考依據。
關鍵詞:大股東;控制權;股權激勵;影響效果
據統計,2006年起我國實施股權激勵制的企業已經超過900家,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的掌權者將股權激勵制作為激勵經理層的重要手段。我國股權相對集中,在這一點上與其他國家有所不同,第一大股東持股平均占比約為36%,“一股獨大”顯而易見,這樣非常不利于處理委托問題。因此,在分析影響我國股權激勵效果的原因時,應該從大股東控制權的角度著手進行討論,并采取積極的應對方法,科學有效地制定公司股權的激勵方案。
1股權激勵制度在我國的實施現狀
2005年底,我國相繼出臺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及《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使上市公司以往的激勵模式發生了改變,并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股權激勵制度。2006—2014年,我國股權激勵制度進入了發展的黃金時代,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上市公司,由原來的26家已經增長到了477家。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大體有以下三種形式: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詳細對比西方發達國家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以一系列考核為依據,行權考核指標的設置,看似是加強了對管理層管理能力的要求,使管理層獲得股票激勵的行權難度有所增加。可實際上,這種方法在實施過程中并沒有獲得好的激勵效果,反而因為行權考核引發了多項問題。對于股權激勵效果影響最為突出的因素有以下幾點。
1.1股權激勵的具體方案目前上市公司創造長期價值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股權激勵,所以應該依據公司戰略,將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作為目的,來制定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當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在設計上存在以下問題:第一,部分上市公司設計的股權激勵制度期限都是比較短的,一般為3~5年,這會使經理層只關注激勵制度的短期收益,而不去理會長期激勵行為。第二,過低的股權激勵條件。例如,有些上市公司將股權激勵行權價格制定的比較低,這樣經理層很容易就可以獲得股權激勵,這會使股權激勵的效果大打折扣。第三,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眾多方法中,較為常用的手段之一是股權期權,但是這種方法會使經理層的管理績效與股票價格的漲落并不產生直接關系。當市場進入低迷期時,行權價過低并不能起到股權激勵的效果,而且股權激勵制度的風險會隨著股票市場的不穩定性而增加。
1.2考核指標的體系目前,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將財務指標作為股權激勵制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包含了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和每股價值,但是卻忽略了行業的整體發展趨勢和市場的現有形式。因此,這種考核模式并不能有效地考核經理層經營業績。此外,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尚未完善,并不能單純地依據股票價格來體現真實的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者的業績。還有部分公司內部結構有待進一步完善,經理層可以輕易掌握財務指標,并對其進行操縱,使股權激勵毫無價值。
2分析大股東控制權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
2.1分析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權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通過研究發現,我國部分國有企業多重委托臺歷、產權不明等問題較為嚴重,但是這些不利因素并沒有影響到大股東的自身監督能力。若想改革將國有股持減,就要通過全面分析大股東的監督作用,改革不能片面的實施。明確確認大股東的股權性質,通過分析現有國有企業中,中央直屬企業大股東與企業經營業績得出二者之間的比例。來判斷國有企業中大股東可以發揮重要的監督作用。將國有企業大股東與非國有企業大股東兩者進行比較,國企大股東和中股東并沒有破壞小股東的利益,國企大股東和中股東更多的是將自己的職能充分發揮。充分發揮審計委員的監督職能是被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非常重視的。通過分析看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不僅將經濟作為發展目標,還將職位晉升作為發展目標。這樣會導致股份和權利,日趨集中在大股東手里。
2.2民營控股上市公司中大股東的控制權影響了股權激勵的效果為了進一步研究民營控股上市公司中大股東的控制權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研究查詢了大量的文獻,為大股東對小股東的利益破壞分析提取數據依據。經研究得出結論,第一,家族企業中掌握大股權的股東過于看重短期利益,急于提高家族企業在市場上的影響力,往往會作出風險很高的投資決策。第二,國民控股大股東會轉移財產。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進行對比,發現部分上市公司被民營公司以借貸款的方式掏空,大股東與管理層為了共同的利益,聯合起來侵害小股東的利益。對民營上市公司中大資本家族進行分析,發現大股東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利,讓家族成員任職于企業,并轉移企業資源,獲取利益。大股東的這種為了一己私利的行為,對于管理層的工作熱情有很大的影響,使股權激勵完全失去效果。所以,當今大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矛盾不斷的升級,公司上市之后,股權激勵制度也并沒有完全的完善,大股東所持有的股權也在下降,由此可見,要想提升股權激勵效果,就要盡量避免雙方的沖突以及合謀。
3大股東控制權對股權激勵制度的具體影響
3.1提升管理層的持股比例西方一些國家提出了委托理論,這個理論是將全部的股東和經營者視為單個的獨立個體,在此基礎上研究設計最完善的契約方案,將人可以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進行操作作為本設計方案的最終目的。研究其理論得出結論,它的實質就是簡單的委托關系。但是由于簽訂的合約上有一定的紕漏,或者人與委托人的目標并不一致,導致人的實際操作背離了委托人的想法。這樣雙方就會在利益上產生分歧,產生矛盾。由此,若想將股東的利益實現最大化,就應該給予管理員充分的信任,將部分剩余收益索取權交到管理人員的手中。讓經營管理者的利益與企業的收益相關聯。不僅如此,還應該增加管理人員受眾的股份,間接的保證了委托人的利益,是企業經營業績能夠不斷的呈現上升趨勢。一個上市公司,所有高管所持有的股份越多,上市公司的實際經營業績也將持續增長,這兩者之間是成正比的。這樣股權激勵效果也充分發揮了作用。
3.2民營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權過于集中對股權激勵效果的不利影響在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上,將股權激勵制度充分的落實,可有效的控制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矛盾,即控制權與經營權之間的矛盾。經過深入分析我國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統計發現,這類公司內部的總經理與董事由同一人擔任,很明顯,這類公司的董事內部管理權過于集中,導致委托關系完全失衡。這種形勢的形成,對于大股東肆意收攬利益是非常有利的,很難受到其他人的制約。并且公司管理層的利益,與企業的經營利益關系是斷開的。這就導致管理層的人員會為了自己的個人利益,例如職位晉升等,而濫用職權,從中獲取不正當利益。而股權激勵制度并沒有有效的制約這種行為,這種行為在沒有得到相應有效的制約的情況下,會變本加厲更加的肆無忌憚。由此可見,一個企業的股權如果過于集中,其企業內部很容易出現控制結構失去平衡的局面,而股權激勵制度也完全沒有發揮效果。最終只會任由股權日趨集中,而股權激勵制度日趨失去作用。
3.3大股東作為監督角色時,對股權激勵產生的影響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越高,其自身的財富與公司的價值之間的關系也會越來越密切,這自然會提高大股東對經理人的監督水平,從另一個角度看,大股東對公司的決策介入較多,會導致其與管理層之間的矛盾激化,可能會由監督轉變為干預,對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產生不良的影響。管理層與大股東之間的矛盾升級,對股權激勵制度的影響必然是不利的。因此,來假設一下,假如大股東控制權與股權激勵是相互沖突的。當大股東作為監督角色存在時,股權性質直接影響了控制權與股權激勵政策之間的關系。國有企業的管理層政治色彩濃郁,其經理與政府官員有一定聯系,考慮自身政治前途,在政府目標與企業目標不一致時,管理層不會選擇與大股東產生分歧,會更傾向于服從與政府。而民營上市公司的高管并不一定都是由家族成員組成的,會聘請職業經理人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層與大股東不產生太多關聯,在目標不一致時,產生爭執的可能性會比較大。
3.4假設大股東是侵占角色時,對股權激勵產生的影響當股權結構較為集中時,大股東更有可能積極的監督管理者。但是當大股東持有公司現金流權比例較低時,處于利益的誘惑,大股東可能會將公司的利益據為己有,而不是注重提高監督水平。在公司控制權與現金流權之間存在很大差距時,大股東可能會被利益所誘惑,覺得這是以權謀私的機會,將公司利益據為己有。這種自私的行為,與管理層股權激勵政策背道而馳,對管理層的決策有很大的影響,從而也影響了股權激勵制度的效果。如果大股東為了私人利益,挪用了管理層的專用性投資,致使公司的收益降低,再占有專用性投資產生的剩余,那么委托人控制權與人進行這種專業性投資的激勵是成反比的。控制權越強,這種專用性投資的激勵就越弱。這會引起委托人控制權與人事前投資激勵產生沖突,對股權激勵效果產生不利的影響。大股東監督角色和侵占角色的定義依據,控股股東的價值取向,受控制權與現金流權分離程度的影響,兩權的分離程度與控股股東的侵害行為成正比,其分離程度越高,其侵害行為就越大。所以,可以將兩權的分離度作為劃分控股股東不同角色的依據。
4結語
股權激勵制度是從西方學習來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在我國并不是可以照辦過來就可以直接應用的,要使其真正將公司管理層的利益與股東利益相連接,還要看具體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公司治理環境是否適合這種制度的植入,特別是與大股東的控制程度密切相關。在西方國家,公司管理層的持股比例相對較高,這跟企業價值呈現非單調線性有密切關系。在我國比較常見的問提是大股東控制權集中,導致我國的股權激勵制度與西方國家的股權激勵制度有很大的區別,大股東控制權的集中極大地影響了激勵效果,所以在我國使用股權激勵制度,應該因地制宜,根據公司的實際治理環境,來制定股權激勵制度的相應方案。本文通過分析公司的治理環境,來進一步分析影響股權激勵制度的因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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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平 單位:山西大同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