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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水能資源基本情況
甘南州境內水能資源豐富,是黃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補給區,甘南州的瑪曲縣是黃河第一灣,黃河瑪曲段有“黃河蓄水池”之稱。黃河、白龍江、洮河、大夏河四條河流及其120多條支流縱橫全州,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361.37萬千瓦,占全省水能總蘊藏量的21%,可利用量215.86萬千瓦,目前僅開發利用占可開發量的8.04%。近年來,甘南州把農村水能資源開發作為振興當地經濟、脫貧致富的突破口,提出了“以開發水能資源為先導,帶動地區經濟全面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并下發了《關于甘南州水電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實施意見》,將水能資源開發列到全州“五大”優勢資源開發之首。按照“抓住優勢、突出特色、加快發展”的戰略要求,逐步建立起了責權利相統一,投入、管理、經營三位一體的水電資源開發建設新機制,有力地推動了全州水電事業的快速發展,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甘南州“十一五”期間的水利工作
“十一五”時期,甘南州累計完成各類水利水電投資63.87億元。其中國家、省、州投入4.52億元,水電站企業投入59.35億元;建成各類飲水工程670處,解決了25.16萬農牧人口的飲水問題,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40%;新建、維修、改造和配套農田水利建設項目33項,56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積4.88萬畝;新建牧區干旱草場節水灌溉9處,新增節水灌溉面積1.45萬畝;新建和加固堤防42.9公里,保護耕地0.45萬畝,保護人口4.28萬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1千公頃;新開工建設水電站50座,新增裝機容量75.65萬千瓦,投資59.35億元。
甘南州“十二五”水利建設目標
“十二五”甘南州水務水電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大力發展民生水利,著力解決關乎民生的飲水安全、農田灌溉、牧區干旱草場節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土保持、抗旱防汛減災防災體系建設、水電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優化配置等,嚴格水資源管理,保障可持續發展。“十二五”甘南州水務水電工作的具體目標是:解決34萬農(牧)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新增灌溉面積5萬畝,發展牧區節水灌溉面積3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0平方公里,新增水電裝機容量64.92萬千瓦。
甘南州水利建設中農村小水電具有相對優勢,并已初具規模,農業發展銀行甘南州分行在農村小水電支持中充分利用金融政策,取得了較好的效益,為區域經濟新的增長點提供了活力。
(一)小水電開發的政策扶持
小水電是可再生能源,2006年我國制定并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鼓勵、支持和引導發展可再生能源。小水電建設不僅可以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且對改善能源結構、保護農村環境具有重要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要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突出強調了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節能減排、改善環境的重要戰略作用和地位。我國在原有小水電履行“自建、自管、自用”的“三自”政策、小水電要在本身的供電區等政策的基礎上出臺新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小水電履行低增值稅政策、小水電履行新電新價、對小水電優先供給貸款,并逐年提高在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中的貸款比例,并由中心銀行配資金到基層銀行,以確保項目的資金需求,同時鼓勵外資進入小水電扶持市場,國家對小水電調節機能好和實現流域梯級開辟的項目履行優先立項審批的政策,激勵投資者對資源優越的小水電的開發。
(二)甘南州農村小水電現狀
甘南州農村小水電項目占絕對比重。根據行業相關標準,裝機容量在5萬KW以下的水電項目為農村小水電項目。截止2009年,甘南州已建和在建水電站196座,總裝機容量121.332萬KW。其中裝機容量25萬KW(含)以上電站3座,占比1.5%,分布在瑪曲縣黃河段和卓尼下洮河段;裝機容量5萬KW(含)~25萬KW之間的13座,占比6.6%;裝機容量2萬KW(含)~5萬KW之間的13座,占比6.6%;裝機容量1萬KW(含)~2萬KW之間的22座,占比11.3%。以上水電建設項目主要分布在黃河、白龍江、洮河主河段;裝機容量1萬KW以下的145座,占比74%,大多分布在白龍江、洮河、大夏河等支流段。通過以上數據可以看出甘南州農村小水電占到91.8%,而且裝機1萬KW以下的較多。
(三)甘南州農村小水電投資主體呈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方式
甘南州政府積極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小水電建設,打破過去單純靠政府投資、政府經營的開發模式,積極創造條件,拓寬發展之路,鼓勵企業和個人投資開發,以招商引資為主要形式,廣納社會民間投資主體興辦水電,吸引了省內外大量的民間資本。農發行甘南州分行支持的6個水電項目中,項目業主全部為民營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組織健全,財務體系完善,在“借、用、管、還”等環節建立了完善的管控機制。水電項目資本金比例普遍較高,項目資本金比例均在30%以上。
(四)農發行甘南州分行小水電貸款運行情況
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農業發展銀行積極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2011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提出“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2011年7月,中央又召開了水利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金融支持水利的中長期優惠貸款等業務。中央一號文件也指出“水利事關人類生存、經濟發展、社會進步”。
作為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的政策性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2010年末扶持水利建設貸款余額為1037.41億元,僅占其總貸款余額的6%左右。2010年全國水利投入2000億元,高出一倍就是4000億元,未來10年的水利投資將達到4萬億元。無論從國家宏觀政策來看,還是從農業發展銀行來看,未來我國水利建設投入在供給和需求方面都有較大的空間。
農業發展銀行甘南州分行自2007年開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以來,抓住機遇,積極探索,營銷了一批骨干重點水電建設項目,共支持了6個水電項目貸款,貸款金額2.3億元(全部為正常貸款),總裝機容量11.14萬KW。貸款額均在1000~4000萬元(含)之間。從貸款期限看,全部為中長期貸款,期限均在5年以上。從貸款方式看,全部采取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法定代表人保證擔保等3種擔保混合方式。從貸款利率看,由于水電項目為經營性項目,全部執行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從預期還本付息來看,6個水電項目貸款本息均能按期歸還,說明農發行甘南州分行小水電貸款運行情況較好。
農發行甘南州分行支持水利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農發行甘南州分行在農村小水電建設中發揮了優勢,但從水利建設的層面來看,金融支持水利建設還是存在一定問題。
(一)各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對農發行貸款業務認識有限
甘南州水利建設工作中涉及飲水安全、農田灌溉、牧區干旱草場節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土保持、抗旱防汛減災防災體系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優化配置等公益性建設項目中,項目資金來源主要依靠中央和國家投資,資金來源有保障。同時,各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對貸款發展水利特別是公益水利建設的理解和認識缺位,公益性水利建設項目融資渠道仍以財政資金投入為主成為共識,從而缺乏從銀行貸款的意愿,由此對農發行甘南州分行貸款需求依賴度小。
(二)管控機制不健全
甘南州水利建設工作中由政府主導,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和事業法人單位建設尚未到位。在“借、用、管、還”等環節建立的管控機制沒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對通過融資平臺公司支持水利建設存在與銀監會“兩個辦法,一個指引”不相適應的問題。當地政府對水利建設項目進行擔保的認識不足,政府及主管部門在組織協調管理等方面還未形成制度化、規范化,誠信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對農發行資金優勢的認識不夠。
(三)貸款主體不明晰、不合規
通過調研發現,飲水安全、農田灌溉、牧區干旱草場節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土保持、抗旱防汛減災防災體系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優化配置等項目建設單位均由各縣(市)水電主管部門通過向社會招標來確定,而這些中標單位的資質往往是魚龍混雜,準入條件中“四證”辦理、項目資本金到位、自身經營性現金流、擔保抵押、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組織和財務指標及管理上能夠符合農發行貸款條件的屈指可數。一些融資需求強烈的企業由于受經營規模及抵御市場風險的局限,大部分達不到農發行的貸款條件。
(四)有效擔保難落實
水電建設中農發行貸款存在擔保較難落實的困境,主要存在以下三種情況:一是水電站項目貸款額度大,抵押資產普遍不足。二是抵押資產評估、抵押登記費用較高,使融資成本上升。三是項目建成投產后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在建工程抵押未能及時轉換為固定資產抵押,存在抵押擔保風險隱患。
(五)貸后監管難度大
甘南州水電站多建在高山峽谷之間,地質構造復雜,工程內容涉及隧洞開挖、引流、筑壩等多項專業工程,受各種不可抵抗因素的影響較為頻繁。同時建設過程中也易受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工程主體設施、發電設備及輸電線路受損、移民安置、土地征用、原材料漲價和資金是否到位等因素的制約,其建設風險整體偏高,出現超工期和超概算等情況的影響,客觀上給貸后監管帶來較大難度。如貸后跟蹤監管不及時、力度不到位,無法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特別是發生突發事件時缺乏應對措施,從而形成貸款風險。
金融支持的決策建議
針對農發行甘南州分行在支持水利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我們認為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加強。
(一)明確發展思路,搭建水利投融資平臺
為促進甘南州水利建設貸款業務有效發展,應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及全國金融、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建立健全穩定的水利投融資機制,使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揮更大作用。
建議由分管水利的政府部門牽頭,輔以水利、發改委、財政、銀監局和貸款銀行等相關部門組成專門的水利投融資機構,對甘南州水利建設進行統一規劃,確定水利投資戰略,協調各方立場,形成共同的合力,引導信貸資金安全、有效、合理投入。具體可采取在深入分析甘南州水利資源和區位優勢及總、分行有關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掌握地方政府部門出臺支持水利建設方面的政策和農田水利、防洪抗旱體系建設、水利資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等項目建設情況;擬建項目對農發行貸款需求情況。對于具有較大社會和生態效益的公益性水利建設項目可考慮采取政府信用平臺形式,將政府納入項目的建設、管理、運行全過程,與政府的儲備土地和可控的水資源掛鉤,在落實項目或財政還款來源及擔保抵押的前提下進行信貸支持。
(二)擇優扶持小水電項目貸款
從甘南州可開發水能資源狀況和水電行業戰略規劃來看,發展水電貸款具有優勢,根據甘南州水電資源實際可開發狀況,圍繞可支持項目、嚴格準入條件、準確選擇支持對象、科學分析小水電項目和經營指標,合理制定資產抵押率。對國家和省、州確定的重點項目,或現金流充足、有還款及抵押擔保能力的項目要上下聯動、積極參與,加大高端營銷的力度,在落實企業自有資金、抵押擔保措施的前提下根據企業法人代表信用、投資實力、管理水平、建設能力等擇優信貸支持。
(三)加強貸款管理,有效防范項目建設和運營風險
一是嚴格落實貸前條件和擔保措施。貸款發放前必須將落實并網和資本金全額到位等設為貸款發放條件。二是切實落實貸后檢查。對于在建項目須密切關注工程進展和借款人情況,遇有重大事項須及時上報。三是努力確保信貸資產安全,把好信貸資金投放“三關”,在逐層落實中過濾風險因素,使貸款風險降到最低點。
作者:卓瑪措劉梅芳單位:甘肅民族師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