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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發行通過為市、縣兩級平臺發放貸款,支持了城市周邊地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和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其他金融機構則通過直接發放項目貸款方式,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設。四是金融支持手段多樣化。2010-2011年,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設銀行成功發放了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2億元。2011年,我省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獲得煤礦棚戶區改造資金10億元,2012年上半年又成功發行2只企業債券,融資16.4億元,均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2011年,建設銀行發行了“乾元”委托貸款型理財產品,用于哈爾濱市松北區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
今年以來,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進一步強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金融支持導向,一是制定了《關于金融支持全省實體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金融支持我省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設在內的九大實體經濟領域的十四項政策措施;二是與省建設廳聯合下發了《關于推進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貸支持工作的通知》,分別對各地住房保障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了明確要求,三是聯合省住建廳組織召開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銀企對接會議,促成6家金融機構與項目開發單位現場簽約62億元,截至目前,已落實貸款52億元。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動,信貸支持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力度不斷增強。
目前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商業銀行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也是我省“十大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更是人民銀行宏觀貨幣信貸政策的扶持重點。在信貸資金支持上,國開行2011、2012兩年先后安排40億元和45億元信貸規模專項用于棚戶區改造,2012年8月末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余額占全省的62.4%,是金融支持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中堅力量。農發行保障性住房貸款余額占比也達到14.2%。相比而言,部分商業銀行對信貸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片面認為風險大、盈利空間小,不愿將信貸資金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域,或投入極少量資金,不肯再下大力氣支持。截至8月末,全國性商業銀行保障房貸款余額占比僅為16.3%,其中四家國有商業銀行有2家尚未提供信貸支持。
(二)信貸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力度總體偏弱。雖然信貸支持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由于今后幾年的建設任務較重,而且隨著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深入推進,剩余的改造建設項目資金籌措壓力會逐漸加大。特別是煤礦棚戶區和林業棚戶區改造規模大,項目商業價值低,市場化運作較難,資金短缺問題更為嚴重。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新開工量比2011年減少了30多萬套,但加上結轉續建的46萬套,在建總量達到98萬套,預計資金需求將達到800億元,除中央補助資金和地方各級政府配套資金外,剩余大部分資金都需要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和個人籌集解決。而從今年前8個月信貸投放情況來看,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占總投資的比重僅為10.5%,金融機構能夠提供的融資規模與實際資金需求差距較大,資金供求矛盾較為突出。
(三)金融機構針對保障性住房的政策限制較多。一是客戶準入門檻較高。如工商銀行對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貸款實行城市和公司準入名單制管理,重點支持由省級政府、省會城市政府全資或控股設立的保障性住房融資平臺,且要求實收資本在10億元以上;農業銀行將保障房建設貸款客戶限定為“總行和分行房地產優質客戶,年度房地產百強企業、非ST類滬深港上市企業,及其直接或間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二是信貸規模有限。目前部分商業銀行未將保障房貸款獨立于普通房地產開發貸款,在國家對房地產行業進行持續調控、房地產開發商資金鏈趨緊的形勢下,各銀行總行對房地產信貸規模控制較嚴,導致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規模受到限制。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受總行存貸比考核影響,在存款規模沒有大幅提升的情況下,貸款的整體投放能力也受到限制。三是貸款審批鏈條較長。受多家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審批權限上收總行影響,商業銀行省分行沒有保障性住房貸款審批權限,房地產開發項目貸款及平臺類貸款均需上報總行,影響業務辦理效率和銀行放貸的積極性。
(四)信貸支持區域分布不均衡。從地域上看,2012年哈爾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占全省的7.2%,而獲得的保障性住房開發貸款占全省的61.4%;其他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占全省的93.8%,而獲得的貸款不到全省的40%,特別是資金缺口較大的煤礦和林區棚改項目,改造任務達到全省建設任務的51.2%,獲得的貸款僅占全省的15%,信貸投入相對較少。
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幾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力度。各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信貸政策,緊緊圍繞我省資金需求實際,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務水平。從目前情況來看,我省大部分金融機構都已參與其中,但仍有部分銀行尚未涉足保障房建設領域,希望各家銀行能夠抓住政策和市場機遇,結合自身特點拓展業務范圍,制定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管理辦法,在業務合規、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審批和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并在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上合理分配信貸資源,把更多資金投入到煤礦、林區棚改等資金缺口較大的建設項目。同時要加強商品房開發貸款與保障性住房建設聯動,對按規定配建一定數量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項目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總行支持,消除保障房建設領域信貸業務空白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決策鏈短、業務調整靈活、貼近地方的優勢,引導信貸資金更多地向保障房建設項目傾斜。
(二)加強溝通協調,提高金融支持效率。我省冬季時間較長,保障房建設項目施工期相對較短,對資金到位的及時性要求較高。目前我省有效施工期已不足兩個月,是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關鍵時期。各金融機構要抓緊與政府部門和企業進行溝通聯系,找準信貸支持的切入點和增長點,建立良好的政銀企合作關系。已經與目標項目和企業達成合作意向的金融機構要加快項目論證,提高貸款審批效率,盡快落實信貸資金安排;已經簽約的項目要提高授信協議的落實率,各金融機構對接會簽約項目資金要盡快安排到位,確保項目順利開工建設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促進銀企合作的常態化和可持續發展。
(三)創新產品和服務,提高信貸審批效率。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類型較多,建設規模較大,不同類型保障性住房的資金籌措和落實情況也存在很大差異。因此,各家金融機構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充分了解不同類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特點和存在的困難,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完善符合實際的保障房建設融資機制,根據不同類型保障性住房的資金需求特點,有針對性地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在增強自身盈利能力的同時,切實提供有效的信貸服務。金融機構應根據貸款風險情況,靈活調整貸款審批條件,對信貸資金收益穩定、安全性較高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適度降低準入門檻,適當簡化審批流程,提高信貸審批效率,并在貸款額度、利率和期限上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優惠政策。在信貸規模緊張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可以考慮聯合其他銀行以銀團貸款的形式或發行理財產品的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
(四)發展承銷業務,推動保障房建設領域直接債務融資取得突破。直接融資既是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重要途徑,又是降低銀行體系信貸風險、改善銀行盈利結構的重要措施。因此,各金融機構應積極轉變觀念,大力宣傳和積極承銷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全國性商業銀行省級分行要積極向總行爭取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政策和權限,充分學習和借鑒全國保障性住房直接債務融資模式和經驗,逐步提升對市場的判斷能力和定價能力,推動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重點企業通過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實現多渠道籌集資金。
(五)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發揮人民銀行引導支持作用。一是定期對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和通報。下一步,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將按照全省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綜合評估通報制度,繼續對金融機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貸支持情況進行按季評估、排名,并在全省貨幣信貸季度通報會上予以通報,同時將評估結果報送省委、省政府,作為地方政府考評金融機構的參考依據,切實提高保障性住房信貸政策導向效果。二是在貨幣信貸政策工具運用上給予傾斜。對信貸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將在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以及金融市場業務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六)充分利用政府部門的優惠政策和保障措施,形成政策合力。金融機構要及時掌握并善于利用省內為扶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陸續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抓住機遇,積極投放信貸資金。這些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資擔保能力。省鑫正擔保集團將增加注冊資本金,專項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擔保。通過給市(地)政府融資平臺提供擔保,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提高保障性住房融資平臺的貸款申請能力。二是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給予貼息。對2012年9月1日以后發生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財政部門將按照人民銀行一年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三是對金融機構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給予獎勵。在省政府對金融機構獎勵辦法中,單獨設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專項獎,實行單獨考評。對2012年9月1日以后保障性住房貸款超過5億元的,按照貸款額的1‰給予獎勵。四是發揮住房公積金存款激勵作用。目前,全省住房公積金存款余額600多億元,主要存儲在今天參會的7家商業銀行。政府部門希望各家銀行珍惜給予的政策傾斜,切實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信貸支持力度。對支持力度較小的金融機構,必要時將考慮把資金轉存到貸款支持力度大的銀行。
(七)發揮基層央行窗口指導作用,加大對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引導力度。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各市(地)中心支行要加強與當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息溝通機制,及時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進展情況和資金需求情況,定期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反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貸支持情況,并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開展政、銀、企項目對接活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貸支持力度。特別是建設任務較重、信貸資金支持較少、資金缺口較大的市(地)中心支行,要及時把制約金融機構信貸支持的主要問題和政策建議向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和當地政府部門反饋,為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爭取更多的政策優惠,協調引導金融機構參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提高金融機構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積極性和信貸資金的安全性。
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我省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在當前建設形勢和資金形勢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政府、企業都迫切需要金融部門雪中送炭,給予更多的資金支持。客觀地講,各金融機構還有進一步拓展這塊業務的能力和空間。各金融機構能夠積極想辦法、出實招、動真格,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幫助政府和企業渡過難關,推動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圓滿完成。
作者:張會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