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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保持經濟的持續發展與健康穩定顯得尤為緊要。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小微企業,其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應一直受到學界和實務界的高度關注,小微企業也越來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布局中凸顯出獨特地位。據統計,2014年2月,小微企業數量約在5607萬戶,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4.29%。而形成反差的是,一直受到融資抑制的小微企業,其發展受到嚴重制約。2014年11月的《小微企業負債調查報告》顯示,平均10家有貸款需求的小微企業融資獲得成功的只有4.6家,反映融資困難的小微企業占比七成。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一直未有效解決的現實,也受到國家方面的高度關注。因此,研究小微企業實際發展中出現的融資困難問題,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意義。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在“互聯網+”時代下,互聯網金融憑借大數據云計算的信息技術優勢搭載傳統金融開啟了一個“新大陸”。2013年6月13日,余額寶正式上線,互聯網金融率先從理財領域進軍。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余額寶規模為5789億元,用戶數量達1億4900萬左右。隨后,互聯網金融開始在金融行業大面積開枝散葉。2014年3月,國務院在兩會中首度將互聯網金融寫入政府工作報告,肯定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地位。2014年4月,互聯網金融協會正式獲批復。《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助力企業發展,等等,都被提及。
1國內外研究文獻回顧
一方面,關于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根因研究。Stiglitz和Weiss認為,銀行與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才引起了逆向選擇,由此貸款供給可能不是貸款利率的單調函數,結果是即使很多企業愿意支付較高利息,也得不到貸款。[1]張捷和王霄認為,是小微企業的“先天不足”即自身素質薄弱導致融資抑制,加上外部金融環境惡劣,加劇了融資困難。[2]郭娜認為,缺乏信用擔保和有效的政策扶持都是融資困難的成因。因此,結合搜集的文獻資料可以發現,現有金融體制沒有將小微企業這一服務對象容納進來,不能完全滿足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關于小微企業融資困難解決路徑研究。Banerjee等學者指出,對比傳統的大型金融機構而言,中小型金融機構在小額信貸金融服務上更具有優勢。林毅夫和李永軍也提出了相同觀點,認為傳統商業銀行因其資本偏好和風險規避,與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本身就不兼容,應該依靠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來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5]李泳通過實證研究,分析了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運作績效,認為政府的職能履行將會更有效地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彭江波則從發展第三方擔保的角度,指出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有利于緩解信息不對稱現象,從而產生對融資的作用。關于互聯網金融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路徑選擇方面,謝平2012年最先提出互聯網金融模式,并在理論上證明了互聯網金融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方面具有顯著優勢;劉瀾飚認為,互聯網金融的融資模式是對原有金融融資模式的有益補充,互聯網金融在與傳統金融機構的博弈下,也存在協同發展的潛質;宏皓則從目前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出發,提出了風險監管的有關建議。[10]通過以上研究,僅僅依靠提高小微企業自身素質,是無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而大多數金融機構出于控制風險的考慮,要求信用缺失的小微企業出具資信證明,這就造成了小微企業融資悖論。
2互聯網金融對接小微企業融資路徑研究
2.1小微企業融資瓶頸分析在分析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前,為了便于研究,筆者列出目前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的示意圖(如圖1所示)。
2.1.1自身造血不足導致內源融資有限由圖1可知,小微企業的內源融資多是依靠企業自身經營的長期積累,以及利用人際關系的籌借和風險投資的回報等。由于小微企業規模小,資產本身力量就較小,依靠內源融資的方式獲取資金發展,是有限制的。我國的小微企業目前過多受市場需求影響,抗風險能力薄弱,競爭能力較差,盈利能力有限。因此內源融資上面臨資金斷裂的可能,會極大影響小微企業的長期發展。這也是內源融資對小微企業融資發展的局限所在。
2.1.2制度不完善導致外源直接融資尷尬對于小微企業外源直接融資途徑來說,從資本市場上利用股權籌資和通過股票債券、基金等形式融資發展都是不錯的選擇。然而現實情況是,一是小微企業主一般都是集所有權和經營權于一身,出于利益固化思想,對于股權出讓的選擇難以接受;[12]二是對于從證券市場籌資的方式,絕大多數小微企業不能達到我國現行的中小板和創業板進入門檻的規定。另外,我國對于私募股權基金的相配套的制度管理進程緩慢,相關市場發展不完善,小微企業以此融資還有待時機成熟。因此,在直接融資的市場制度發展尚不成熟的情況下,全方位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完成顯得尤為必要。
2.1.3資本偏好壁壘導致外源間接融資受挫對于小微企業外源融資的間接融資渠道來說,商業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代表著商業金融,這就決定了其資本偏好和利益選擇。小微企業在經營運行競爭方面是很難與大中企業相提并論的,這就首先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小微企業在銀行客戶選擇上處于被動和劣勢地位。而且小微企業資信較差,銀行面臨的違約風險較高。小微企業貸款一般用于自身周期性運營,時效性強,使得銀行需要以更大成本去完成信貸業務。[13]出于風險控制等因素,銀行多隱形回避小微企業融資需要。至于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代表的民間金融機構,不僅利率條件高于銀行,同時和銀行一樣,大都需要實際的或變相的抵押才能交易。小微企業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符合條件的資產較少,庫存貨物和應收賬款較多,提供資信證明難度較大,使得融資請求易碰壁。這些情況正是小微企業融資悖論的具體體現。
2.1.4政策調控不能根治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對于小微企業融資困境,我國政府相繼出臺和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規。2002年,國家對中小企業予以立法管理;2013年8月,國家出臺了《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期間幾乎每年都有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減免和補貼的政策條文實施,對于小微企業貸款違約容忍度也一再放寬。這些政策的調控都具有鮮明的支持方向,在很多方面都較大地緩解了小微企業的發展壓力。但由于這些舉措的實際操作執行力欠缺,小微企業仍然缺乏專門的金融平臺對口支持,這種輸血式的政策調控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13]基于以上分析,互聯網金融若要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其路徑發展必須要圍繞打破上述小微企業融資瓶頸,予以創新發展,帶動普惠金融發展形成,才能真正解決他們的融資難題。
2.2互聯網金融支持小微企業融資路徑優化為了接下來對互聯網金融支持小微企業融資途徑的研究需要,對于互聯網金融的本質定義和融資歸屬問題,有必要進行界定判斷。現今理論學界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研究尚處于開始階段,筆者采用我國互聯網金融概念提出者謝平的定義:互聯網金融是一個譜系概念,涵蓋因為互聯網技術和互聯網精神的影響,從傳統銀行、證券、保險、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場,到瓦爾拉斯一般均衡對應的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之間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組織形式。[14]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2015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的表述,互聯網金融尚屬民間金融范疇。而融資方式判斷方面,很多學者認為互聯網金融將屬于外源融資中不同于直接間接形式的第三種融資方式,筆者依據互聯網金融有著金融脫媒的因素和發展潛質也將其劃定為新型融資途徑。當前大多學術文章在互聯網金融與小微企業融資研究方面,集中于論述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小微企業融資模式,一共總結出5種互聯網金融業態。這5種互聯網金融業態除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業態外,其余四種都是與小微企業融資聯系密切的融資模式,分別是P2P網貸平臺模式、大數據下電商融資模式、眾籌融資模式和互聯網金融垂直搜索平臺融資模式。[15]筆者在此基礎上,通過互聯網金融形態的探索實踐,依據互聯網金融的支柱表現(見圖2所示),對目前互聯網金融融資模式出現的問題進行修正研究。下面主要對P2P點網貸、眾籌融資兩種互聯網金融模式進行優化分析,理清互聯網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路徑。
2.2.1P2P點對點式融資的路徑研究對于P2P網絡貸款模式的路徑優化研究。因為拍拍貸和陸金所分屬于P2P網絡貸款模式的兩個分類,筆者以拍拍貸和易信這兩個案例進行分析。以拍拍貸的經營模式為代表的線上融資平臺,實際上起的是一個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中介作用。拍拍貸公司負責制定信貸條件和規定,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平臺,其所有的信貸業務流程均依靠互聯網金融平臺完成。由于所有業務都是在網上進行,所以對風險把控的關鍵就是對申請貸款者的資信審核。拍拍貸公司目前進行的信用審核業務都是利用公安部、工商局、司法機構、財政局、稅務局和主要社交平臺等提供的數據中心進行大數據分析。[16]盡管如此,拍拍貸作為開展線上網貸的領頭羊,其市場份額卻所占極少,究其原因,是目前的信用評價體系還沒有統一形成,違約懲罰機制發展緩慢。以易信公司為代表的網貸模式,是一種線上線下聯動的業務模式。資金需求方在網上申請貸款,易信公司服務人員則實地考察其信息真實性,進行貸款審核,這樣一來,風險更加可控。同時,對于P2P網貸融資模式中爭議較大的,就是易信公司又發展的債權打包轉讓的經營模式。為了進一步擴大其公司規模,在易信的融資平臺上,易信公司先進行資金放貸,形成一種易信與貸款需求方的債權債務關系;接著通過審核認定后,再將易信自己的債權過渡給資金供給方。這種債券轉移的模式雖然受到市場熱捧,但極易產生“龐氏騙局”。這種情況下,資金的供需時間搭配存在偏差,其融資平臺就有可能在法律定位不明確的前提下形成資金池,成為一個“假銀行”。那么,對于P2P平臺這種點對點的融資方式到底如何進行發展優化?其融資路徑是否可以健康發展,從而充分服務小微企業呢?筆者認為,P2P網貸模式的發展首先不能違背點點結合的搭配原則,避免進入非法區域;其次,要盡快形成互聯網金融行業信息交流平臺和線下政府機構部門為主的數據交流平臺,從而組成統一的社會信用評價平臺(如圖3所示)。[16]這樣才能真正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信息技術,進行風險控制監測。
2.2.2眾籌融資發展路徑研究眾籌融資分為3種形式,獎勵式融資、募捐式融資和股權式融資。這三種形式都是通過互聯網平臺推出需融資的項目,利用公眾的點滴投資聚合為大規模資金,進而滿足項目的資金要求。只是其成功融資后回報的形式不同而已。這種眾籌方法的融資模式的運行關鍵有兩個:一是對推出項目的可信度的審核部分,二是對于項目融資成功后的管理。這個融資過程需要處理好小微企業、投資者和互聯網金融中介三者間的關系。作為項目推出的審核部分需要以互聯網金融公司為擔保,以加強其責任意識。同時項目成功后的獲得資金應實行第三方保管制度,確保對投資者的風險控制。而且由于融資成功的小微企業需要支配項目資金來發展,所以應建立小微企業資金使用信息公開制度。[16]另外,這樣的眾籌融資過程,還需要政府起到監管作用。那么對于眾籌融資的路徑優化,筆者研究出以下發展機制(如圖4所示)。對于大數據下電商融資模式和互聯網金融垂直搜索平臺融資模式來說,以阿里巴巴旗下的電商融資平臺為主的融資機構已經獲得民營銀行牌照,其發展路徑已然明了,只要充分發揮自身平臺優勢,開拓多種渠道經營,就能迅速發展壯大。至于互聯網金融垂直搜索平臺,其比價搜索的形式還過于單一,需要進一步地金融創新。
2.3建議與補充
2.3.1政府方面政府對于互聯網金融方面,要扶持與監管“兩手齊抓”。一是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給予更多的支持,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金融創新,引導促進互聯網金融參與小微企業融資,一定程度上容忍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沖擊,以促進普惠金融體系的形成和發展;二是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形成覆蓋機制,監控運營風險,以避免市場波動,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針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開展的業務可能存在的法律空白要審慎對待,明確法律定位。政府對于小微企業方面,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特別對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小微企業主給予特殊政策扶持,更要從頂層設計上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完善資本市場制度,提供多種形式的融資平臺,使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多元化,從而對小微企業融資渴求起到“開源”作用。
2.3.2互聯網金融企業方面首先,互聯網金融企業要加大風險控制,形成多級交叉防控,尤其是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內的數據交流中心,以保障自身持續發展和維護投資者的權益;其次,進一步利用信息技術優勢,整合資源,大膽創新,有針對性地區別客戶群體。例如將小微企業按其經營業務細分,從而劃分出不同貸款類型,來滿足不同客戶的融資需求。
2.3.3小微企業方面小微企業自身要主動出擊,努力爭取融資機會。一是對自身財務管理的完善,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盡可能地招攬人才提高自身實力,進一步加強誠信意識,從而提高自身信用等級;二是積極了解國家政策,利用國家扶持政策促進自身發展。積極進行融資自我教育,充分利用金融知識和先進的融資方式。
3總結與思考
當前一段時期,我國的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需要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加快經濟體制改革創新,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以保持市場經濟穩定發展,而這其中的關鍵就是要幫扶小微企業發展。小微企業面廣點多,增長潛力巨大,國家層面也一直鼓勵大眾創新和萬眾創業,如果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得到實質改變,那么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將會得到極大改善,對于經濟增長和持續發展有著極大的積極作用,對于促進普惠金融的發展也有著深遠影響。互聯網金融與小微企業的結合前景無限。互聯網金融能夠做的事,是傳統金融體系所不能很好解決的事情,它是現有金融體制的有益補充。互聯網金融的歷史使命就是解決融資困難問題,推動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以達到降低成本、提高透明度、做好流動性的目的。如果說將現在的互聯網金融融資實踐,歸結為互聯網金融的1.0時代,那么它更多的是帶動觀念的變革;對于其未來的2.0時代,需要提升一個質量等級去更深層次發展,需要對信息資源高度整合利用,需要對風險控制進行高精度處理,需要對金融資源有深度地合理配置。
作者:吳騰 單位:河南工業大學 經濟貿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