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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各種資源和環境的問題層出不窮,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形勢日益嚴峻。相對銅業企業這種會產生一定污染的企業,需要承擔更多環境責任,也需要通過轉變發展思路,多措并舉,促發展升級,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探索出一條企業發展升級之路。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為銅業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提供更好的保證,更是企業生存發展的要求。
一、文獻綜述
西方國家的環境會計研究比我國要早,始于20世紀70年代,比蒙斯發表《控制污染的社會成本轉換研究》和馬林發表的《污染的會計問題》為代表的論文,揭開了環境會計研究的序幕。后來的幾十年里,會計研究的學者們在此獲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同時在環境會計成本的研究方面也取得了相當大的的成就,但在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的內容和格式等方面仍存在爭議,環境會計信息系統和環境會計信息報告體系還不夠完善,更沒有形成一定的準則。近年國內的學者也在環境會計與信息披露方面進行了一定的研究,林小華(2005)通過研究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案例,認為上市公司披露的環境信息至少應該包含環境政策、環境目標、環境治理、污染物的排放等方面的內容。李迎春(2009)從企業規模和環境污染度兩方面來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進行分析討論。劉海英(2010)認為企業自愿進行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受公司的股權集中度、行業性質、企業規模、企業環境活動的媒體曝光度、環境游說團體的關注度等因素影響。張素蓉、孫海軍(2012)分析了國內環境信息披露的現狀,提出了鋼鐵企業的環境績效的評價方法,并從經濟、環境和社會三個角度設計了相關指標,對四家鋼鐵集團進行了環境績效評價。
(一)銅業企業環境意識淡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自覺性不高目前,除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企業,中國還沒有相關法律和法規明確規定,企業必須披露環境會計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企業只有一小部分的上市公司,且所占比例較小。銅業企業管理者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意識非常淡薄,披露信息的自覺性不強,很多銅業企業管理者,只重視企業的損益情況,忽視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對社會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且環境保護在經濟方面所產生的收益有時候可能大大小于企業發生的支出,所以很多企業就不愿意對相關的環境信息進行披露,沒有做到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步優化,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對環境信息的披露不全面,且傾向于有利信息當前銅業企業所披露的環境會計信息主要反映的是歷史性信息,如過去對環境治理進行的投資、排污費、資源利用、綠化費、稅收減免等信息,并且大部分是文字性說明,很少有財務數據的分析,缺少關于環境活動情況的定量信息描述。而對于企業未來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環境信息及可能對企業未來產生一定財務影響的不確定性信息,尤其是負面的環境信息披露較少,如環保投資、環境活動獎罰、環境訴訟等事項;對于重大的環境投資項目沒有相應的成本效益分析,對于環境活動事項可能產生的影響缺少必要的解釋說明,導致信息使用者無法借助已披露的環境信息全面了解企業的現狀和對未來進行預測。且出于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形象的考慮,企業普遍傾向于披露有利于自身的信息,這違背了信息披露的客觀性原則。
(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隨意性較大,缺乏連續性、可比性和有用性環境信息披露規則的缺少和監管制度的不完善,公司進行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方式存在相同的問題———隨意性大,公司差不多是根據自己的偏好自行選擇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方式:有的采取報表附注形式,有的采取董事會報告形式,環境信息分散在會議記錄,附注財務報表及董事會報告,上市公告書,招股說明書,缺乏固定的、標準化的形式。由于環境信息的不確定性和隨機性,企業不能進行連續性的披露。因為這一點,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和實用性。
(四)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由于環境會計核算對象的復雜化、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核算內容不易界定及環境資產和負債難于計量等原因,我國環境會計發展進程相當緩慢,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亦是障礙重重。目前,針對我國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環保總局對公司的規定也過于籠統,沒有可操作性,仍未形成具備可操作性的會計準則,不能滿足實務工作的要求。
(五)銅業企業缺乏環境會計專業人才由于環境會計包含環境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等多種學科,這些學科相互交叉、互相關聯,在具體操作中要用到多門學科的原理、方法和手段。而傳統會計學專業培養目標為基本掌握經濟管理知識,熟練掌握財務和會計技能,熟悉生產經營知識。但環境會計的專業要求更高,面對環境會計問題,無論是處理環境問題的財務影響還是環境績效問題,絕大多數的會計因缺少環境會計專業知識結構,無法達到環境會計的要求,從而阻礙了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發展。
三、銅業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對策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銅業企業的環境意識應該繼續增加環境保護宣傳,加強對銅業企業社會責任的培訓,增強企業的環保意識,促使企業在關注經濟利益的同時更加關注社會環境,提高企業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自愿性。另外,政府可以通過運用行政資源,通過采取教育推動、宣傳倡導推動,提高公眾的自我環保意識,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督,形成企業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外部壓力。
(二)完善有關環境會計的法律建設,促進銅業企業承擔環境責任為了保證銅業企業信息披露的數量和質量,我國必須加強相關法律建設。首先,政府應該鼓勵自愿性信息披露,并對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最低水平做出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規定;其次,制定相關的環境會計準則及制度,明確環境項目的確認、計量、核算與披露方法,規范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使環境會計具有統一性與實際可操作性,保證環境會計信息質量的可靠性。再次,將我國的《會計法》與我國已經制定和頒布的各項環保法律和各省市制定的環保法規、條例相結合,將環境會計核算和監督列入《會計法》,確定環境會計的法律地位,使政府和企業都更加明確自身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經濟發展方面的社會責任,明確企業環境會計和報告方面的要求,統一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標準,提高實際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三)提高企業內部會計人員的素質,增強環境保護意識環境會計涉及會計學、環境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等學科知識,需要會計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轉變觀念,更新知識,具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能力。通過學校和后續教育,加強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使其能勝任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工作,并履行職責。其次,在會計學科領域中增設環境會計方向,在會計專業課程中設置環境會計專業課程,加強環境會計專業人才的培養;最后,注重對會計人員的思想教育,規范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提高他們對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
作者:項育民 單位:江西銅業集團銅材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