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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闡述了長沙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原則、事故分級、組織機構職責,對應急監測的啟動、準備、現場監測、分析、報告制訂等內容進行了初步探討,提出了強化環境應急監測的建議,為長沙市建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體系提出了技術框架,具有一定現實意義和針對性。
【關鍵詞】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實施方案;技術框架
突發性環境事件由于其不可預見性,發生的形式多樣、危害性嚴重,處置處理的難度比一般性環境污染大,嚴重影響了人民生活、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對當地生態環境、人類健康都造成了一定影響和危害。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是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的基本職責。據統計,全國每年發生的環境事故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呈逐年上升趨勢,大多數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來自于突發性環境事件。發達國家非常重視突發性環境監測,并建立良好的應急監測機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也有很多學者開展了相應的研究。本文闡述了長沙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原則、事故分級、組織機構職責,對應急監測的啟動、準備、現場監測、分析、報告制訂等內容進行了初步探討,提出了強化環境應急監測的建議,為長沙市建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體系提出了技術框架,具有一定現實意義和針對性。
1應急監測原則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應當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統一指揮、責任明確、響應迅速、配合協調、數據準確、報告及時、常備不懈[1]。
2事故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應急監測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Ⅰ級)、重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Ⅱ級)、較大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應急監測(Ⅳ級)四級。
3機構與職責
市環保局局長任指揮組長,監測站成立應急監測大隊,下設現場監測組、實驗室分析組、技術報告組(突發事故報告組、枯水期水質報告組)、后勤保障組、質量保證組。應急監測大隊在市環保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應急監測工作[2]。縣(市)級環境監測站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組。在統一指揮下,參加本轄區范圍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
4應急監測
4.1應急監測啟動
(1)應急監測技術指揮組接到應急監測指令或事故報告時,應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盡可能了解事故的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污染范圍、影響程度以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以便初步判斷事故級別。應急監測大隊隊長立即按本預案啟動應急監測工作程序。
(2)指揮組對相關資料信息進行分析,如果能獨立監測,則立即通知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若事故發生在長、望、瀏、寧各縣(市)轄地,須同時通知事故發生地的縣(市)級應急監測組協助做好應急監測工作;如果不能獨立完成,則向上級匯報或請求其他部門協助。
(3)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本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應急監測準備。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縣(市)級應急監測組同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
4.2應急監測準備
(1)后勤保障組組長接到指令后,20分鐘內將應急監測車輛等交通工具準備就緒,以保證監測人員及采樣設備迅速送達事故現場。
(2)現場監測組成員半小時內到站并完成現場采樣儀器設備、個人防護、通訊照明、照相攝像器材等的準備工作,確保市區一小時內、縣(市)境三小時內到達現場。對現場進行初步勘查,記錄現場情況,詳細了解污染事故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地點、事發原因、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及初步的污染狀況等,結合事故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形特點判斷污染物的擴散范圍、擴散速度,及時向技術指揮組反饋信息。
(3)實驗室分析組成員一小時內到站,做好應急監測實驗室分析準備工作,隨時對現場采集的樣品進行分析。
(4)突發事故報告組成員一小時內到站,盡快了解污染事故有關資料和信息,為報告編制做好前期準備。
4.3應急監測方案
指揮組根據環境污染事故的污染物類型,確定所采用的應急監測方案。監測方案的主要內容為:①確定監測項目;②選定監測分析方法;③確定相應的監測儀器和采樣設備;④根據污染情況確定監測點位的布設(具體的點位可以根據現場情況作適當的調整)、采樣方式和頻次;⑤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監測人員的防護裝備。
4.4現場監測與采樣
(1)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事故現場時,應根據現場情況佩戴防毒面具、穿著防護服,做好自身防護。
(2)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事故現場后,立即進行現場勘查,了解事故事由和污染態勢,按應急監測方案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可能被污染的空氣、水體、土壤等實施應急監測采樣和全過程動態監控,隨時掌握污染事故的變化情況。詳細填寫《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現場情況記錄表》。現場勘查主要內容為:①污染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原因;②污染事故發生源基本情況;③污染程度、影響范圍初步判斷;④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周邊區域居民點(區)、自然村、學校、機關等環境敏感區域的名稱,與污染發生源的距離和方位圖,常住人數,周邊企業的基本情況;⑤污水排放去向,下游水體供水設施服務區及人口、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等;⑥氣象參數;⑦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⑧其他周邊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3)當發現預定的應急監測方案與現場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或污染態勢與預期發生較大變化時,及時向指揮組報告,提出應急監測方案建議。
(4)可現場快速監測的項目(含定性和半定量)必需即測即報,對需連續跟蹤監測的結果需連續報告。在現場監測時要做好現場監測記錄,連同現場監測結果及時提交技術報告組。
(5)無法進行現場監測的污染物,應將現場采集的樣品連同采樣原始記錄表快速送回實驗室進行樣品交接。現場采集的樣品,要有唯一性標識。
(6)所有的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均應在對污染源進行監測的同時對周邊可能受影響的環境敏感點(敏感區域、流域)進行監測。
4.5實驗室分析
(1)樣品管理員認真核對樣品和采樣原始記錄,確認無誤后,送交實驗室分析。
(2)實驗室分析人員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樣品分析,分析結果出來后即交質量保證組進行質控審核。分析過程應嚴格按應急監測質控要求,確保分析結果準確、可靠。
(3)樣品分析結束后,剩余樣品應按監測質量保證要求妥善保存,直至污染事故妥善處理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4)事故發生地為縣(市)轄區時,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則,對縣(市)監測站具備監測能力的項目,由縣(市)站承擔分析任務、市站負責質量監控,分析結果即出即報突發事故報告組。
4.6報告編制
(1)突發事故報告組需在接到監測結果后兩小時內向指揮組上報應急監測報告。報告要對應急監測結果、污染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污染范圍、污染程度作出必要的分析評價和說明,并提出消除或減輕污染物危害的建議,可采取圖、表、文字等表征手段,必要時以口頭、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報告,然后補報書面報告。
(2)突發事故報告組根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編寫監測快報。
(3)污染跟蹤監測則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以及指揮部的意見定時編制報告。
(4)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完畢后,突發事故報告組應將相關技術材料和檔案進行歸類、整理,按要求存檔備案。
4.7結果報送及信息
應急監測報告經指揮組審核后,由突發事故報告組歸口上報上級各相關部門,強調“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由政府的相關部門負責對外統一”的原則。
4.8應急監測終止
(1)應急監測終止程序:一般性污染事故由指揮組決定并宣布應急監測終止時間。較大、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在接到上級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急監測終止的指令后,由應急監測大隊長宣布應急監測終止,并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安排正常的環境監測或跟蹤監測。
(2)現場應急監測終止后,由指揮組組織相關人員總結應急監測的經驗教訓,評價應急監測期間的監測行為,提出完善現有應急監測預案的建議[4]。技術報告組編制應急監測總結報告。
4.9跟蹤監測
對區域、流域性污染的重大污染事故,及事故發生后滯留在水體、土壤等環境中短期內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進行跟蹤監測,直到污染物消解擴散、基本恢復到環境原狀和相關部門認可的安全水平為止。具體頻次視情況確定。
5應急監測能力建設
5.1人員培訓
總工根據本應急監測預案、上級部門年度培訓計劃及實際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市環境監測系統應急監測人員進行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培訓,每年至少1次,培訓內容包括應急監測程序、應急監測技術和方法、應急監測儀器與防護設備的使用與維護、自身安全防護等,培訓應“以老帶新”與自學相結合[5],努力造就一支的應急監測隊伍。
5.2演習
為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鍛煉監測人員的快速反應能力,加強各個環節之間的配合,及時解決演習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提高實戰水平,全市環境監測系統應急監測人員除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應急演習外[6],還需結合區域污染源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站(含網絡站)的應急演習,具體演習方案由總工負責制定。
5.3儀器設備
根據長沙產業結構和污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突出重點和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完善應急監測設備的配置。
5.4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國家、省、其他市環境應急監測機構以及市其他應急機構的聯系,參與本市應急活動,開展交流與合作。
5.5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中,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和其他特殊貢獻的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參考文獻:
[1]錢江,楊偉.江蘇省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支持系統建設框架[J].環境監測管理與技術,2001,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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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娜,李小明,楊麒,等.微波/活性炭強化過硫酸鹽氧化處理垃圾滲濾液研究[J].中國環境科學,2014,34(1):91-96.
[4]董文福,傅德黔.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事故綜述[J].環境科學與技術,2009,32(7):75-77.
[5]陳建強.淺析應急監測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理中的作用[J].環境保護與循環經經濟,2012(12):73-75.
[6]傅曉欽,胡迪峰,翁燕波,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研究進展[J].中國環境監測,2014,28(1):107-109.
作者:譚菊;譚芬芳;許雄飛;羅鈺;彭銳 單位:長沙市環境監測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