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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業生產中缺乏高質量的、先進的、成熟的、適用的技術成果。一方面,農業科技成果有效供給不足受科技成果本身的特性影響。科技成果研究的周期長,而應用的周期短。根據我國農業部的統計:獲科技進步獎的研究成果,其研究周期一般在6~13年,而在生產中,一般的技術性成果的使用周期為5~8年,一些物化性的成果在使用8~10年以后,其使用價值也呈現明顯的下降趨勢,更有甚者,一些農業科技成果在產出后還未得到推廣就已經過時。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化研究不足,沒有能夠做中試實驗或實驗不足而造成成果轉化失敗。據統計,由于技術不配套,我國未能轉化的重大科技成果中約占12.4%。
1.1農業科技成果的需求制約成果轉化
農民是農業科技成果的最終需求者,農民文化素質的高低決定著科技成果能否很好的轉化。但是,我國農民的文化素質偏低。首先,農民受教育程度低。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五號)顯示:2006年末我國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小學以下的為39.5%,初中文化程度的為49.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1%。到目前為止,小學以下的比例略有下降,為37.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略有上升,但依然只有12.4%。其次,接受職業技術培訓的人數少,2008年,參加短期培訓的農民人數占20.0%,參加初級職業技術教育或培訓的占3.4%,參加中等技術教育或培訓的只占0.13%,而沒有參加過任何技術培訓的則高達76.4%。由于農民文化素質偏低,導致先進的農業技術不能得到很好的普及,既制約了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也影響農業技術新成果的推廣轉化。
1.2轉化資金不足
據科技部統計,從2007年到2009年,我國應用型技術成果未得到應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是資金問題。盡管有許多農業科研單位通過各種國家和地方政府的項目支持從而獲得了科技成果轉化的資金支持,但是這遠遠不能滿足大量的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需求。以河南省為例,該省每年投入到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專項資金(包括國家、省、市三級項目)有5000萬元,但每年能夠支持的項目僅百十項左右,不到應支持成果的5%,也不到申報支持的20%。農業科研單位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投入中還有一部分是來自于企業,科研院所通過技術轉讓、技術合作、技術入股等產研合作方式來獲得企業的資金支持。但是,由于農業成果轉化的高風險低回報,企業投入的資金相對較少,另外,越是高的科技成果,投入也會越高,同時風險也會越高,因此選擇高技術成果進行投資的企業也會越少。
1.3運行機制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是連接科技供給和科技需求的橋梁和紐帶,是實現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保證。但是目前我國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還不健全。比如成果評價機制不健全,目前對成果的評價還停留在對成果本身的評價上,缺乏對成果轉化的評價,也就是說對成果的實用性和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缺乏評價。利益分配機制不合理。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復雜的過程,牽涉到多個利益主體,從成果的研制者到最終的需求者,還有政府部門和中介機構等。因此,需要有一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來協調和規范整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中的利益體之間的關系,促進科技成果快速有效地轉化。市場供求引導機制不顯著,目前我國農業科研課題選題、立項多數產生于科技系統內部。對農戶和農業企業生產的具體需求考慮不足,從而導致農業科技成果得不到轉化;風險保障機制不健全。農業本身就是一個受自然環境影響的產業,因此首先存在自然風險,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過程也存在很多風險,比如技術投資風險等,同時還受很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在這些方面建立起相應的風險保障機制。
1.4政策與環境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涉及到農業科技成果從產生到采用的各個環節,因此需要一個良好的外部支持環境。目前,國家關于成果轉化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在成果交易的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容易產生一些因成果使用而引發的糾紛。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滯后,科技成果得不到切實保護,嚴重影響了科研人員的創造積極性,技術外流、假冒現象嚴重,也大大挫傷了農民采用科技成果的積極性,從而影響了農業科技成果從產生到采用的正常的市場運作,制約了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轉化。
2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對策分析
針對以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現提出如下對策建議,以清除成果轉化過程中的種種障礙,加快我國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進程,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2.1加強政策引導與宏觀調控
首先,政府應積極采取措施,制定鼓勵和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并制定相配套的可操作性強的法規和條例,努力營造有利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社會大環境。積極完善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對農業科技成果加大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各種假冒偽劣,為農業科技成果的順利轉化保駕護航。其次,鼓勵和推進產研合作,政府應鼓勵科研院所與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形成積極的產研的資助機制,建立產研密切合作的技術創新體系,通過企業運用新技術、新成果來促進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對科技型企業承擔的農業科技開發產業化項目、試驗和示范園區建設等,給予優惠和鼓勵。建立風險投資保障機制,幫助企業降低進行技術創新所承擔的風險。另外,將充分吸收社會閑散資金參與科技成果的研究和轉化。
2.2供給有效的成果
首先,把好立項源頭關,建立農業科研與農民需求、農業發展相結合的選題立項機制,強化項目管理,在立項時就選準選好科研項目。在科研立項階段,可以邀請熟悉市場的相關企業人員參與,使科研項目從立項開始就能符合市場需求。其次,積極引導農業科研人員在科研項目選題時,在對國內外市場進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項目的先進性、可行性以及未來的社會效益,因地制宜地選好科研項目。在研究過程中,根據市場的實際需求以及科技發展動向對課題進行不斷完善和調整,使研究出來的成果符合市場的需求。
2.3刺激農民對農業科技成果的需求
農業科技成果的最終使用者是農民,因此農民科學素質的高低,也直接影響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奥摵蠂炭莆慕M織”的一項研究數據顯示:與文盲相比,小學畢業可提高生產率43%,初中畢業可提高生產率108%,大學畢業可提高生產率300%。首先,國家應加大對農村的教育投入力度,除了認證貫徹九年義務教育外,還應根據農村和農民實際需要,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建立完善的農民教育與培訓體系,加強農村科技知識的普及力度。其次,采取形式多樣的組織方式,對新技術、新知識進行廣泛有效地宣傳,培養農民對新技術、新知識的認知能力,逐步提高他們對新技術、新知識的采納能力。另外,建立科技示范戶,比如種糧大戶、養殖大戶等,加強他們的示范帶頭作用,從而激發農民對科學的興趣,樹立對科學的信心,促進農民采納新技術、運用新成果,從而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速度。
2.4建立資金保障體系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應建立政府引導、多渠道為主的農業科研資金投入保障體系。政府用于農業科學研究、開發與推廣的資金要保持投入并穩定增加;同時還要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經濟合作組織、企業或其他社會團體等參與農業科學研究、開發與推廣;農業科研單位要積極吸引農民經濟合作組織、企業或其他社會團體等對農業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進行投資;還可以利用金融機構貸款,設立專項用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貸款產品;還可以充分開展國際間的農業科研合作開發,積極引進外資,從而彌補國內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方面的不足。
2.5優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成果及轉化評價機制,在項目立項時,要求項目的承接單位做好充分的市場調研并提供詳細的產業化目標規劃以及對社會經濟效益的預測;對可轉化的科研項目實行定期評價,把科技成果轉化效果作為評價的重點;對農業科技成果的評審除了“專家”的評審外,應增加“市場”、“用戶”和“效益”的評審,保證評審的真實有效。優化成果轉化的利益分配機制,在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過程中,明確各參與主體的作用,并根據他們的貢獻大小確定利益的分配,從而保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效益的合理分配。建立市場供求引導機制,從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逐步建立“需求—研究—市場—需求”的研發與應用的良性循環。建立農業風險保障機制,轉嫁和分散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風險,增強農民和企業對風險的承受能力,維護農民和企業利益。健全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一方面,要加強農業科技的推廣隊伍建設,提高推廣人員的專業素質,激發推廣人員尤其是基層推廣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在政府的引導下,依托國家農業技術推廣部門,逐步建立由農業企業、農業科研單位、農民組織相結合的多元化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充分開展社會各界的分工與合作,積極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與轉化。
2.6建立農業科技信息網絡服務體系
隨著電腦技術的普及和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農村互聯網已逐漸稱為中國社會和農村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據CNNIC《2009年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調查報告》顯示,農村網民的規模持續快速增長,到2009年年底,已有10681萬農村網民,超過1個億,年增長2220萬人,年增長率為26.3%。所以,我們應當充分利用好網絡這樣一個既快捷又方便的資源,構建農業科技知識農村推廣服務網絡系統,進一步加強農村科技傳播的基礎設施和信息平臺建設工作,將國內外有關農業科技最新知識和信息以最快的速度送進千家萬戶。
作者:王小麗單位:農業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