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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級園區企業融資方式相對豐富,市級園區企業融資方式單一29家農業科技園區中,7家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的融資服務相對多樣化,其中4家獲得了包括自籌資金、信用社貸款、商業銀行貸款、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貸款、民間借貸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另外2家獲得了財政補貼+科研經費支持(白洋淀農業科技園區+昌利農業科技園區),1家獲得高校專項科研經費支撐(涿州農業科技園區)。其他22家市級農業科技園區企業基本都是自籌資金,急缺資金時往往通過民間融資解決,比如小額貸款、民間其他高息借貸。
(二)科技特征突出的園區企業與一般企業的融資方式同質化,缺乏創新從金融與經濟的關系來看,不同類型企業的最優融資方式是有所差別的。就科技企業來講,科技性較強的企業因其研究開發風險較大,引入風險投資的融資方式是最適合的;而對那些已經標準化、規?;霓r產品種植養殖及加工企業而言,由于生產較為穩定,經營風險相對較低,最優融資方式為銀行貸款。調查發現,園區內科技特征突出的部分優質企業,融資方式停留在傳統方式上,缺乏創新。如中國農大涿州農業科技園區,具有典型的農業高新技術特征,但是,園區投入僅僅是財政性質的科研經費投入,園區僅作為中國農大的教學科研基地在發揮作用,而園區的本源功能———產業化孵化、技術示范、科技推廣等卻得不到體現,導致園區建設和資源利用的嚴重低效率。還有,大午蛋雞育種公司、安國市惠農中藥材良種繁育有限公司、河北白洋淀聚珠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也都是園區中科技特征突出的企業,科技投入占總投入的比重均達到60%以上,但是,其發展初期都是靠自籌資金和內部積累,基本都是在效益穩定后逐漸獲得了銀行信貸、政策性金融信貸或者科研立項的支持。這些企業融資既沒有政府的信用擔保機制,也沒有利用農業保險機制,更沒有引入風險投資。
(三)財政資金投入少,杠桿作用不明顯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財政資金投入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投入,二是間接投資。調研發現,在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中,保定市財政資金較少有直接投資。2014年,安新白洋淀省級農業園區獲得了一筆400萬元的園區建設專項經費,據了解這是配合保定市白洋淀生態經濟區規劃建設的一筆投資,用途嚴格限定在農業科技園區生態環境改善方面。從財政對園區的間接投資來看,有兩條投入渠道:其一是農開辦以“現代農業綜合開發示范區”建設為載體,對科技特征較強的農業企業給予大概500萬元/年的財政補貼(要求企業有配套資金);其二是省科技廳、市科技局以項目立項形式給予的資金補助,年補助金額不到1000萬元。上述財政資金的間接補貼方式,不論是從規模上還是方式上,對農業科技企業自主創新投資的吸引力并不大,致使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二、保定市農業科技園區金融服務的制約因素
(一)農業產業化鏈條尚未形成,對金融資本的吸引力不夠強保定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中,大部分園區主導產業明確,但產業鏈條尚未形成。除大午優種雞培育及其飼料加工、休閑、餐飲等已經形成穩定的產業鏈條之外,大部分園區主導產業的后期深加工、銷售及其他相關服務的產業鏈條均未形成。包括昌利的蔬菜、安國的中藥材、阜平的大棗,以及望都的奶牛養殖和白洋淀的水生經濟作物,他們都是以大面積的種植基地為依托,從事種植和養殖的初級生產,缺少加工及相關配套產業的相互扶持。我們知道,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條蘊含著強大的抗風險能力,同時也能夠帶來穩定的產業利潤,這對吸引金融資本是非常有利的。保定市大部分農業科技園區企業僅僅重視生產環節的傳統生產方式,嚴重制約了金融資本對其發展的關注程度。
(二)財政補貼方式缺乏創新,對金融資本吸引力不足現有的財政補貼方式主要是農業開發項目補貼、科技創新項目立項補貼、少量貸款貼息,其中,前兩種補貼方式均起到了調動企業自身籌集配套資金、引導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的作用,但這兩種方式均未起到吸引金融資本及其他社會資本的作用,導致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杠桿效應不明顯。目前,我國財政資金在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有多種創新模式,包括設立產業發展基金、風險投資引導基金、農業科技推廣基金、商業性貸款擔保基金等等。在此方面,保定市財政部門還有待解放思想,創新思維,積極嘗試能夠吸引更多社會資本的財政支農新方式。
(三)財政資金補貼的配套任務過重,反而加劇了企業融資負擔幾乎所有的項目都要求實施單位進行資金配套,配套任務相當繁重,往往資金不到位,建設項目就不能按合同進度分步實施,有的甚至不得不縮小規模,使項目工程的投資效益受到很大的影響。其中,昌利農業科技園區就曾發生過因配套資金不到位而錯失項目補貼資金的問題。
(四)園區建設融資服務平臺缺失調研發現,所有的農業科技園區均未有過政府部門或園區管理部門進行融資推介的經歷。這說明,保定市各個農業科技園區管理部門,還未主動搭建金融服務對接平臺,建立園區主體與金融服務主體之間的對接機制。由于信息不對稱,園區主體與金融服務主體之間缺少相互了解的溝通渠道,也是導致金融服務不能順利進入園區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對策建議
(一)建立園區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對入園農業企業實行檔案化管理為更好地發揮園區管理部門的服務與紐帶作用,建議相關科技管理部門指導各縣園區管理機構,建立一個農業科技園區入園農業科技企業的評價指標體系,并對各個企業進行評價,將企業的基本情況和評價結果建立成入園企業信息檔案,為建立園區主體與金融服務主體對接機制做好鋪墊,以便消除信息不對稱,為金融服務主體更加清楚的了解企業情況提供便利。
(二)搭建科技創新融資服務平臺,實現農業科技金融內部化截至目前,保定市擁有國家、省、市三級科技創新平臺120家,包括產業研究院、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這些創新平臺涉及到電子信息、先進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現代農業等多個領域。據現有資料分析,保定市創新平臺建設中并未建立起與之配套的金融服務支撐體系?;诖耍ㄗh保定市借鑒江蘇等地在高新技術園區建立金融服務大廳的經驗,建立一個服務于全市創新平臺的金融服務大廳,為創新項目(包括農業科技園區項目)提供投資咨詢、產權評估、企業估值、銀行信貸、商業保險、抵押擔保、股權轉讓系統交易推薦、企業上市培育、風投推薦等在內的一站式金融服務,從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角度看,使農業科技與金融實現深度融合。
(三)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充分發揮其杠桿作用在財政投入方式上,減少政府直接投資辦項目,加大對園區農業科技企業項目的補助;出資或引導建立商業性金融補償機制,比如,設立園區科技企業信用擔保公司、設立農業科技風險投資引導基金、設立商業銀行農業科技貸款補償基金、設立農業項目保險保障基金,等等,引導工商資本、信貸資金、外資及其他社會資金進入農業園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同時,利用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方式,鼓勵農民在園區項目內成立資金互助組織和協會,實現組織內的社會資本高效運轉。
作者:王秀芳 唐婭楠 單位:河北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