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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農業物流具有偏弱質性、相對特殊性和后發性等特征,國家有必要構建農業物流發展支持體系。農業物流發展國家支持體系主要應包括政府管理支持、法律制度支持、財政政策支持、金融政策支持、基礎設施支持、信息平臺支持、標準體系支持、科技與教育投入支持等八個方面的內容。
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物流已成為我國理論和實踐界的共識,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更是明確提出要“健全農村市場體系,發展適應現代農業要求的物流產業”。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農業物流發展,一方面固然要通過市場機制下的資源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來實現;另一方面還需要政府積極構建農業物流支持體系,采用一系列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及措施,對農業物流的發展進行必要且適當的指導、鼓勵、幫助和管理。
建立農業物流發展國家支持體系的必要性
(一)農業物流的偏弱質性
農業物流的偏弱質性內生于農業本身的天然弱質特征。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農業與非農產業相比,呈現出明顯的弱質性特點,在二元經濟結構轉換滯后的發展中國家,農業的弱質性表現得尤為明顯。基于農業的基礎性地位和多樣性功能,世界各國都對農業給予了程度不同的保護和支持。但以往的農業支持主要偏重于農業生產環節,忽略了流通領域,尤其是物流環節。在農業生產鏈狀結構的各環節和節點中,農業物流發揮著重要的銜接作用,它深刻影響著農業生產和流通的狀況和水平。當然,農業物流也不可避免地繼承了農業的一系列弱質性,對外來的變化和干擾比較敏感,在其發展過程中面臨著一定的自然風險和社會風險,且依靠自身抵御這些風險的能力不足,在自然、社會、經濟系統等多方面環境變化的威脅下,易遭受某種程度的損失或損壞。
(二)農業物流的相對特殊性
首先,農業物流的功能性要求較高。農業物流的對象主要是有生命的動植物產品,這些產品在物流過程中對包裝、裝卸、運輸、倉儲等均有特殊的要求(如冷鏈處理等),并且隨著農產品綠色化趨勢的增強,這些方面的要求會越來越高;其次,農業物流的季節性強,具有時間不均衡性。這一方面表現在農民生產資料的購進具有季節性,另一方面表現在不同農副產品的產出季節也有所不同,由此導致農業的供應物流、生產物流具有較強的季節性;最后,農業物流表現出很強的地區差異性和地域分散性,具有空間不均衡性。我國農村地區地域廣闊,不同地區自然條件有極大差異,同時東部沿海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經濟和物流發展水平存在很大差距,這種地區之間的巨大差異帶來了農業物流本身以及農業物流系統與其他物流系統之間銜接的復雜性。而且農業物流涉及的地域范圍很廣,單位面積內物流需求較小且比較分散,服務難度大。農業物流的這些特殊性決定了其比工業物流更為復雜,發展農業物流相對來說也更為困難,在積極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同時,需要政府以構建國家支持體系的方式給予指導和幫扶。
(三)我國農業物流的后發性
我國的物流業起步較晚,近幾年以來呈現出加速發展的趨勢,但農業物流發展仍相對滯后,無論是在總體規模,還是在基礎設施、物流技術、信息化水平、理論研究和人才培養等方面都表現出一定的后發性。我國當前的農業物流發展規模偏小,總體效率較低,落后于國民經濟和社會整體物流發展水平。鑒于農業物流對于建設新型農村、增加農民收入和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的高度重要性,政府應構建相應的農業物流支持體系,積極借鑒其他行業和產業物流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后發優勢,促進農業物流的跨越式發展。
農業物流發展國家支持體系的主要內容
(一)政府管理支持
我國目前的農業物流管理體制處于條塊分割狀態,整個社會范圍內缺少一個宏觀的管理協調主體。不同部門與地區之間的農業物流管理機構在權利和責任上交叉重復,實行分段管理,造成農業物流過程的人為分割,阻礙了農業物流的進一步發展。建議國家成立務實、高效的農業物流專門領導協調機構,如全國農業物流系統建設與管理委員會,統一協調全國農業物流的組織和運行。農業物流領導協調機構可以在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內設置,由農業部牽頭,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及交通、鐵道、民航、郵政、海關、質檢、信息、財政、稅收、國土資源、相關物流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部門共同參與,并吸收相關農業和物流協會參加。農業物流領導協調機構主要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物流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促進農業物流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組織解決農業物流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從宏觀上規范、引導、扶持現代農業物流健康發展;協調不同地區、不同部門農業物流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形成農業物流管理的聯動機制;協助開展農業物流數據統計,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農業物流發展情況,對我國農業物流發展進行預測和預警。
(二)法律制度支持
現代農業物流的健康有序發展必須有完善的法律體系支撐。我國現有與農業物流有關的法律法規分散于農業法、交通運輸法、消費者保護法、合同法以及各部委分別制定的有關條例和管理辦法中,缺乏系統而專門的法律規定。建議國家在加緊社會物流立法的同時,要特別重視農業物流相關法律法規的清理、修訂和完善。雖然不一定要為農業物流單獨立法,但可以在物流法框架下對其做一些具體規定:一是有關農業物流主體的規定,用于確立農業物流主體資格,明確主體權利義務,規制農業物流產業的進入與退出;二是有關農業物流行為的規定,用于調整農業物流主體從事農業物流活動的行為;三是有關宏觀調控的規定,用于調整國家與農業物流主體及農業物流主體之間的特殊市場關系;四是有關社會保障的規定,用于調整國家、農業物流主體與勞動者、消費者之間的關系;五是有關農業物流標準的規定,用于統一我國農業物流技術與管理標準,并促進其與國際標準體系接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規定必須系統、有機地統一于其他一系列法律體系中,如農業法律體系、交通運輸法律體系、物流法律體系、政府行政管理法律體系等,避免不同體系中的矛盾和抵觸現象。
(三)財政政策支持
在我國農業物流發展中,政府的財政支持尤為重要,因為我國農村的現狀決定了光靠農村自身積累是無法完成現代農業物流建設這個系統工程的,而農村以外的企業、個人等經濟主體對農業物流的投入也非常有限,并且對于一些具有較強正外部性的農業物流公共品也應由政府來投資。建議在國家與地方財政對農業的撥付款中,設立一個農業物流發展專項基金,在一定的時期內對農業物流的發展給予特別的支持。這項基金主要用于:農業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糧食儲備物流系統和全國重要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改造;農業物流信息體系與標準體系建設;冷鏈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中心、應急物流等示范工程;農業物流技術的研發推廣;農產品加工增值與檢測系統建設;農業物流人才培育與國際交流等。另外,對于物流企業在農業物流急需設施和關鍵技術改造方面的資金投入,財政部門應給予適當的貼息扶持或資金上的財政擔保。在稅收政策方面,從降低農產品運輸成本的角度出發,可以考慮進一步擴大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將交通運輸業由現行的營業稅改征消費型增值稅,并盡快推行燃油稅改革。對于農產品物流園區建設可給予稅收政策上的優惠,以減輕園區的土地開發成本,如減半征收土地出讓金,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對于商貿流通企業將舊倉庫設施改造為農業物流配送中心的,原劃撥土地出讓收入按規定扣除政府土地收益和有關稅費后,其余部分可返還原企業。對于農業物流企業開展的外包業務,在營業稅計稅基數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度扣減。對區域性農業物流連鎖企業要統一繳納所得稅。財政部門還可與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海關等部門聯手,簡化與農業物流有關的工商登記、稅收管理、城市配送交通管制、進出口貨物查驗通關等方面的手續,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多元化投資主體進入農業物流服務市場,并為其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四)金融政策支持
當前我國的農村金融抑制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物流的持續發展,這主要表現在: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少、能力弱,難以滿足農業物流對信貸的需求;農業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全,農業發展銀行難以承擔政策性金融的重任;商業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領域內的功能趨于弱化,農村信用社主要從事小額與短期貸款業務,與農業物流的金融要求不符;郵政儲蓄分流農村金融資源,削弱金融支農的應有力度;農業保險業務的萎縮不能適應農業物流發展的需要。建議國家在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過程中,加大金融對農業物流的支持力度,構建銀行、保險、租賃、證券等金融部門共同參與的農業物流金融支持系統。第一,要明確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村信用社四大國有銀行對農業物流的金融支持,并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當前著重要拓寬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的運用范圍,調整其結構,加大對農業物流的支持力度。同時還要改革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品種,增加支持農業物流發展的中長期貸款;第二,要建立和整合新型農村金融供給主體,如郵政儲蓄銀行、鄉村銀行等,積極開展農業物流金融服務業務;第三,可以嘗試建立由地方政府、物流企業、銀行、民間資本等多元利益主體組成的現代農業物流金融中心,有效開展融資、結算、風險分散等農業物流金融綜合性服務;第四,建立和完善農業物流保險體系。政府要提供必要的資金投入和優惠政策,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設立相應的險種,開展農業物流保險業務,對農業物流中的運輸、倉儲、配送等風險進行承保,并針對不同的標的和風險,開發出多樣化的保險合同菜單。同時要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的試點范圍,結合各地區的具體實際,對農業物流系統中的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推行政策性保險;第五,加大新型物流金融產品,如物流銀行的倉單質押、融通倉、保兌倉等在農業物流中的開發力度,并拓寬其運用廣度。
(五)基礎設施支持
目前我國農業物流的基礎設施嚴重不足。現有的農村交通網絡尚不健全,道路運輸條件相對落后,路網通達深度和能力有限,大大增加了農業物流的成本及風險;農業物流專用技術設備短缺,存儲、保鮮技術落后,冷庫、陳列冷柜、冷藏車等配備比例不高,致使農產品難以進入冷鏈系統,造成巨大的在途損失。在新農村建設中,國家會投入大量財力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建議這部分資金中要加大對農業物流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在發展城際高速公路的同時,要大力發展聯結城鎮鄉村的公路網建設,為農資和農產品的集散創造前提條件;加強倉儲設施建設,如棉庫、糧庫、糖庫、保鮮庫、冷藏庫的建設,加強智能化農資、農產品儲運工具的開發生產,改造現有的運輸工具,提高設施和裝備的利用率;合理規劃農業物流基地、物流園區、物流中心、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配送中心、生鮮超市的建設布局,并加大對農產品分類、加工、保鮮、冷藏、包裝等環節物流設施設備的投資力度,逐步實現農業物流作業的機械化和自動化。
(六)信息平臺支持
我國農業物流的信息化比較滯后,信息技術沒有得到普遍應用,缺乏經過統一規劃設計的全國性農業物流信息系統。盡管涉農部門建立了一些農業信息網絡,但網絡在鄉、村出現斷層,加上農業市場信息、特別是農業物流資源信息不集中,與更新不及時,導致農業物流信息共享度低,信息流通不暢。
建議國家在原有農村經濟信息系統的基礎上,盡快建立統一的全國性農業物流信息平臺,主要應包括農資和農產品生產信息網、供銷信息網、倉儲運輸信息網等。要整合現有農村、農業信息資源,改變重復建設、小而散的局面,加強通訊網絡軟硬件建設,提高網絡信息質量,通過農資生產企業、農產品優勢產區、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加工企業、倉儲運輸裝卸企業和配送中心等聯網,運用先進的農業物流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資源共用,對農業物流各環節進行實時跟蹤、有效控制與全程管理。同時,還要加快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物流中的應用與推廣,加強連鎖管理系統、訂單管理系統、倉庫管理系統、貨運管理系統及與農業物流相關的電子政務軟件的開發力度。新晨
(七)標準體系支持
我國農業物流的標準化程度較低,還未建立起適應農業物流發展的技術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影響了農業物流活動質量和效率的提高。建議國家要結合農業標準體系和社會物流標準體系的建立,發展出一套系統、完善、實用的農業物流標準化體系,把農業物流的全過程納入規范化、標準化的軌道。要加強對農業物流標準化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部門協調機制,聯合行業協會、研究機構以及農業物流企業,加緊對農業物流用語、技術標準、計量標準、數據傳輸標準、作業和服務標準、成本計算標準的研究,統籌規劃、統一協調農業物流標準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另外,要加強對現有標準的整合、修訂,大力推進與國際接軌的農業物流設施標準化體系、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綠色農產品認證體系的建設,促進我國農業物流向國際化方向發展。
(八)科技與教育投入支持
技術與人才問題始終是制約我國農業物流發展的重要因素。建議國家當前要加大與農產品采摘、保鮮、分選、包裝、運輸、儲存等環節有關的廣義農業技術的研發力度,為農業物流提供充分的技術支持。要借鑒發達國家發展農業物流的經驗,扶持相關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以及物流企業開展農業物流技術方面的研究,利用國家及地方各項自然科學基金,對農業物流技術研究課題的申報予以一定政策傾斜和資金保障。在人才培養方面,政府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對農業物流教育的投入力度。一方面要撥付專項經費用于農業物流方面的學歷教育,建立多層次的物流專業學歷教育體系,鼓勵高等院校設置農業物流專業或方向,引導其增設和改造相關課程;另一方面要加強對現有農業物流從業人員的職業教育,組織規范化的崗位培訓,切實提高其從業素質與能力。
參考文獻:
1.丁俊發.發展適應現代農業要求的物流產業[N].經濟日報,2007
2.趙勤.發展現代農業物流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J].北方經貿,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