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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流轉是解決“三農”問題良好途徑,而金融創新是土地流轉的突破口。本文從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金融創新問題出發,提出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金融支持力度、體制創新帶動金融產品創新、擴大金融服務區域、引進復合型金融人才的農村土地流轉的金融產品創新思路。
關鍵詞:
經濟新常態;農村土地流轉;金融創新
“三農”問題是目前農村的現狀問題,而土地流轉是解決這一問題的良好途徑。城鄉土地制度上存在的二元分割被認為是城鄉發展不均衡的重要原因。自2014年以來,我國已經頒布了政策性文件主要有兩個:一是針對如何引導土地經營權的有序流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二是針對如何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文件的執行,農村土地流轉迎來了春天。據中國農業部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農村土地流轉面積已超出承包地總面積的30%,如圖1所示。近年來,已有部分學者圍繞土地流轉進行討論,認為隨著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以及城鄉收入差距的問題,必然會引進農村人力資源轉向城市,造成部分土地空置,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擴大農業產業化生產等。近年土地流轉取得了較快的進展,但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制約土地流轉的發展。而重中之重的金融支持,是制約農村土地流轉速度及流轉規模的主要原因。對于農村金融支持方面,現有的文獻主要集中于建設政策扶持、建設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體系、解決抵押融資中的抵押物問題上。而對于如何創新金融產品以期適用農村土地流轉的現況,還需要深入研究。
一、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金融創新問題
(一)農村土地流轉金融支持不足金融支持土地流轉的作用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農業投資水平、人力資本水平、農業生產方式和農業科技水平。金融支持不足,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從而也阻礙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進程。從我國的農村金融組織的布局來看,大型商業銀行已基本撤出了農村,而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直接與農戶發生業務關系,農村合作社、村鎮銀行的網點逐漸覆蓋農村市場。出于商業目的,是資金“抽水”的現象依舊存在,從農村吸收的存款往往沒有用于農業貸款,而是被配置到發達地區,導致農村融資瓶頸,農村內源性資金不足,抑制對土地流轉貸款的支持6研究探討與發展。
(二)金融產品單一,良莠不齊從信貸產品上,農村金融機構仍以傳統的抵押貸款為主,目前有些銀行已在試點農房抵押貸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林權抵押貸款。例如海鹽案例[1],它在2009年推出了“農鉆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抵押品的專項貸款,2014年推行“農宅通”農村住宅抵押貸款、“農股通”農村股權質押貸款。但是由于抵押物價值的衡量及銀行對于不良資產處理抵押物等問題上,農業金融產品主要品種主要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此貸款規模有限。有些地方還推出“聯保貸款”,但具體分到每個人的貸款額度都是有限的,難以滿足土地流轉的資金需求。目前,農村市場并不為大多數金融機構所看好,產品開發的針對性小,信貸產品非常少,金融產品單一的局面仍在持續。
(三)缺少全國土地流轉服務網絡平臺,金融創新產品僅限于局部地區目前,能查到土地流轉數據的平臺是非權威網站——土流網,但數據多為民間數據,并不權威。大多土地流轉服務僅限于一村一鄉一鎮一市,并不造成規模。而多數的村鎮銀行規模較小,僅局限于一鎮或一市。土地流轉的局限性導致金融創新產品設計的局限性,不但耗費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收益效果不佳,和投資其它產品相比不具優勢,這影響了銀行對土地流轉產品設計的積極性。
(四)缺少針對土地流轉設計金融產品的專門人才金融創新的動力在于人才。金融產品的設計,關鍵在于讀懂政策要求,對政策制度的發展具有前瞻性,緊跟政策要求。而目前金融產品的設計,往往套用于其它領域已成熟的做法,比如抵押貸款,畢竟農戶能拿出的有價值的東西是有限的,這就限制了農戶對貸款的需求。并且,具有土地管理背景的金融方面人才少之又少,多數是傳統業務的人才,關注點往往局限于抵押貸款,如何在擴大抵押物的層面上,在金融產品設計方面仍不能最適合農戶的需求。
二、農村土地流轉的金融創新思路
(一)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流轉機制是解決農民收入,盤活農村資產、閑散耕地,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而土地流轉的重要保障是金融支持。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一是政策性金融扶持。首先,拓寬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將其服務領域向農村城鎮化建設、土地流轉、生態環境等方面拓展。其次,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根據農民的意愿,將廣大農村中閑置、分散的小塊土地,通過合理的方式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現代農業大戶,從而不斷發展成為規模化、現代化的農業生產。農業生產具有的不確定性較大,經營風險較大,因而需要完善的農業保險制度作為農業生產的后盾。再次,健全農村信用擔保機制。不僅要解決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林權等農民授權的資產進行抵押貸款的問題,從農民自身的角度擴大貸款,還要鼓勵設立一些專門的政策性農村金融擔保機構,為農村土地流轉提供相關擔保業務,保證土地流轉的順利進行。二是,政策性規定與補貼。首先,加強政策補貼力度。不僅要從貸款利率上對土地流轉貸款予以優惠,還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建立專項貸款基金。但要適當控制局部土地流轉的規模,保證不觸碰“耕地紅線”。其次,中央規定銀行做到“存于農,貸于農”,初期可以給予銀行一定再貸款利率優惠等措施,幫助面對農業貸款業務的中小銀行解決貸款壓力問題。再次,對貸款具有一定的傾向性,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規模化經營,加大力度對規模化經營主體扶持。
(二)完善商業性金融支持一是,完善個人征信業務。目前,很多農戶得不到貸款,是因為所持有的抵押品由于各種規定限制不能進行抵押。首先,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其次,可以通過“供應鏈金融”的模式,采用農戶與訂貨商、分銷商、零銷商等一條供應鏈的形式,形成一條供應鏈金融模式,農戶可以通過這條供應鏈金融得到貸款。二是,完善金融市場的準入機制,降低金融機構準入門檻。一方面,根據地方的特點,采取一定的鼓勵性政策如減稅來引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機構。另一方面,在設立農村金融機構的門檻上適度降低,減少大銀行在農村設立銀行后形成的從農村“抽血”向城市運送的機制。
(三)完善土地金融服務平臺的建設首先,構建全國性的土地流轉平臺。一是,服務平臺。建立全國、省、市、縣、鎮(鄉)、村等多級服務機構,層層匯聚土地流轉信息、完善土地流轉登記等,形成全國統一的土地流轉服務平臺,解決各市、各縣、各鎮(鄉)、各村目前較為混亂的土地流轉現象。二是,監督平臺。不僅要適當控制局布土地流轉的規模,保證不觸碰“耕地紅線”,還要解決好土地流轉中存在的糾紛問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三是,土地流動創新平臺。目前民間土地流轉常用的平臺是土流網,幾乎覆蓋國內大中小城市,國外部分國家也有所涉及。土地流轉類型主要包括轉包、合作、轉讓、互換、入股、租賃、招拍掛這幾種類型。其次,構建土地流轉金融服務專項平臺。一是,貸款平臺建設。如土流網,建立了專門的土地抵押貸款平臺,申請流程為在線申請→土流網資料審核→貸款機構受理→貸款機構審核→貸款審批。但是,此平臺還僅限于與商業銀行合作的土地抵押貸款,對于其他貸款類型還未曾涉及。二是,征信平臺。一方面,對土地流轉情況的核實,可以電話核實、實地核實的方式,另一方面,對貸款者基本情況的核實,可以采取與銀行合作的方式。另外,保險業務也可以滲透到土地流轉金融服務專項平臺的建設中。
參考文獻:
[1]楊重陽.以金融創新促進土地流轉健康發展——以九江為例[J].金融與經濟,2009;(12):105-107.
[2]劉衛柏,李中.基于土地流轉需求的中國農地金融創新路徑[J].財務與金融,2011;(02):8-11.
[3]王德平.金融創新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研究——以四川達州市為例[J].西南金融,2013;(11):66-70.
[4]趙選民,王穎.土地流轉信托:農村金融制度的一項創新[J].人民論壇,2014;(08):81-83.
作者:韋金洪 張中秋 單位:欽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