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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對于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處理,要結合實際管理機制和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系統化的戰略性研究機制,才能順應時展的趨勢,并且升級整體管理效果的優化程度,提高效益的穩定性和管理要求的實效性。本文從八都鎮現狀分析入手,對農村土地流轉問題進行了簡要分析,并集中闡釋了相關對策,旨在為農村土地流轉負責人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建議,以供參考。
關鍵詞:農村土地流轉;問題;優化策略
八都鎮下轄25個行政村,1個社區,總戶數5720,自然村62個,村民小組178個,居民小組16個,總人口2.468萬,其中少數民族村9個,老區村14個,海島村2個,畬族人口4202人,居蕉城之首。轄區總面積162.8km2,其中陸地104.8km2,水域面積58km2,海島面積5.08km2。耕地面積1200hm2,其中水田面積766.67hm2,農地434.2hm?;山地面積1200hm2。
1八都鎮發展現狀分析
由于人口外流量大(根據第三次人口普查全鎮共有人口2.468萬,在家人口只有8000人左右,且大部都是老、弱、病、幼,勞力短缺,土地大量拋荒。鎮政府、村委會的努力流轉了部份土地到2016年流轉出土地274.8hm2其中轉包15.86hm2、轉讓14.26hm2、出租244.67hm2,流轉合作社205.33hm2、農業專業公司48.13hm2、轉入農戶19.46hm2等。在土地流轉項目運行和建立過程中,基于對規?;椖康姆治龊拖嚓P信息的處理,要對整體管理機制進行細化分析和集中處理,從而保證具體運行維度和管理措施的實效性,為地方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動力。
2農村土地流轉問題分析
2.1農村土地流轉問題之觀念較為落后
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由于地方農民的思想意識較為落后,就導致整體管理機制和管理效果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和控制體系,陳舊的發展理念對于農村土地流轉產生了一定的制約作用。其中,基層干部的不重視是非常關鍵的因素,主要是由于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運行主體使農戶和經營者,這就導致干部對其重視程度出現了嚴重的偏差,甚至是聽之任之,相關的支持性服務項目不到位,使得整體農村土地流轉項目無法得到有效推進。另外,由于部分農民存在嚴重的陳舊思想,并不愿意運行土地流轉,認為只有保留土地才能保證生計,也嚴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項目的發展和運行。
2.2農村土地流轉問題之流轉機制較為缺失
在農村土地流轉運行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和控制措施,相關管理人員和管理部門沒有建立健全完整的控制措施,必然會引發一些較為嚴重的矛盾和隱患,加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項目還處于初級階段,在市場化以及規劃化運行方面還存在運行機制的缺失,整體基層管理模型和運行效果并不健全,就導致農村土地流轉檔案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處理,相應登記制度和控制效果不能符合實際要求,隊伍建設的力度和實效性也存在嚴重的缺失。除此之外,農村土地流轉項目在運行過程中,依舊存在流轉糾紛和排查制度缺失等問題,就導致經營管理效果差強人意。
2.3農村土地流轉問題之流轉手續不規范
要想提升整體項目的運行機制和運行效果,就要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手續進行細化分析和綜合化處理,但是,在實際項目管理和運行過程中,由于手續不健全,相關數據分析和處理機制不符合標準化需求等,都導致農村土地流轉項目無法得到有效管理。農村土地流轉項目中變更登記以及簽證登記備案制度等都不是十分健全,就導致相關部門不能對地方的實際問題有所了解,相應的管理機制和控制措施也較為落后,土地糾紛出現后,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就導致整體控制模型和管理維度出現嚴重的偏差。
2.4農村土地流轉問題之社保機制不完整
農村土地流轉中盡管土地能保證常規化流轉,但是由于農村養老以及社保機制不健全,農民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感受不到安全感,就會對其產生深深的擔憂,也會制約其良性發展。
3農村土地流轉對策分析
3.1優化管理觀念
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要從思想意識層面進行綜合分析和集中控制,借助管理要求和管理模型提高農民對于農村土地流轉的認知。并且,也要提高基層干部對于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認識程度,確保其能充分了解和認可其重要性,積極建構完整的管理框架和應用體系,有效探索農村土地流轉的新路,從而實現農民和企業的雙贏。
3.2優化流轉機制
地方政府要引導農民進行多元化管理機制,并且建立健全健康的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規范化運行流轉流程,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實現流轉信息的綜合化優化,不僅僅要建立切實有效的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制,也要對評估制度進行綜合分析,升級合同審查和監督機制的實效性,結合實際問題對合同進行登記和立卷,保證歸檔處理,實現標準化管理流程。我鎮成立土地流轉功能窗口及各工作制度,各種流轉程序,IED顯示屏等。利用不同的流轉機制進行統籌分析,確保處理效果的最優化,升級管理效果的有效性。例如,要建立考核范圍體系,積極落實組織觀摩體系的有效性和穩定性,并且對工作較好的管理人員給予表彰。
3.3優化流轉手續
在農村土地流轉手續處理機制建立過程中,要結合資金和技術模型進行綜合分析,確保重點支持的完整度,也為相關控制體系的升級進行綜合分析。將流轉項目和保障體系結合在一起,建立完整的農村土地流轉手續處理效果,保證農民能對相關信息和數據進行綜合分析。
3.4優化社保管理機制
地方管理人員要對管理機制進行綜合分析,并強化建立適合地方特點的社會就業、養老保險以及合作醫療等項目,提高保障體系的實效性,消除農民的后顧之憂,保證規模經營管理模型的有效性。提高土地產權項目的綜合性,確保分析機制和管理模型之間的穩定性,升級土地抵押權的實效性。
結束語
在農村土地流轉項目中,要結合實際情況建構更加系統化的處理機制和控制措施,建立健全保障體系,運行更加有效的資金支持體系,升級農村土地流轉項目的實效性,為農民解除疑惑的同時,確保農村土地流轉項目能按照標準化運行流程有序運行,也為農村土地流轉項目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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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壽福 單位: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八都鎮政府經管站
第二篇:農村土地流轉現狀調查與思考
摘要:農村土地規范流轉,既是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規模經營的基本途徑,也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現以上海市浦東新區為例,聚焦全區糧田、菜田的流轉現狀,論述了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一些經驗和存在問題,并從流轉定價機制、平臺建設、宏觀調控等方面提出了相關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農村;土地流轉;對策建議;浦東新區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在第二輪土地延包過程中,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的負面效應已開始顯露出來,分散的生產經營模式與現代化的農業發展不相符合。近年來盡管政府不斷加大對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關注和投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土地流轉的推進仍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筆者以上海市浦東新區為例,聚焦全區糧田、菜田的流轉現狀,論述了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一些經驗和存在問題,并提出相關對策與建議。
1浦東新區土地流轉的總體情況
1.1概況
浦東新區位于上海市東部,總面積1210.41km2,現有24個鎮371個村3992個村民小組,農村地區的居民約占整個浦東新區戶籍人口的1/3,全區現有農業耕地面積3.64萬hm2,其中基本農田面積2.80萬hm2,為上海市第二農業大區。同時,浦東新區農村城市化不可避免,工業發展、項目建設、交通樞紐建設,必然要對農村土地進行重新規劃,這就涉及土地征用、租用和經營承包權的流轉。
1.2現行措施
目前,浦東新區對19個鎮、139個村、1649個村民小組、7.27萬戶承包農戶、9426.67hm2承包地開展第2批確權登記擴大試點工作,出臺了《浦東新區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引導土地有序流轉;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補貼政策,對符合規定的流轉土地,區財政每667m2給予500元/年的補貼;各鎮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服務中心,開展政策咨詢與價格評估,指導流轉雙方規范簽訂合同。
1.3研究意義
根據浦東新區現代農業“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除保證糧食、蔬菜常年種植面積外,要求地產蔬菜的質量安全合格率達100%,高標準農田面積比重占70%,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比率達90%以上,這就意味著在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過程中,還必須保證低收益的糧食和農業的穩定發展。而截至2016年9月,全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率為73.93%[1],糧食、蔬菜的規模經營比率離目標值有一定差距。同時,浦東新區作為第1批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探索和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一是有利于盤活集體建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有利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村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三是有利于增加農民的資產性收入,共享發展成果;四是有利于促進農村人口聚集、土地資源聚集和公共服務資源聚集,加快新農村建設[2]。這也為全國其他同類地區提供了借鑒和參考。
2浦東新區土地流轉的特點和趨勢
2.1流轉工作趨于規范化
2015年,浦東新區重新編制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轉包、租賃、互換、轉讓)合同示范文本,目前流轉合同數已超過1900個[3],權證發放率達97%,流轉工作總體規范有序。引導和鼓勵承包農戶到鎮級農村土地流轉管理中心進行流轉備案,及時將新簽、續簽的流轉信息合同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各鎮管理服務中心配備3~5名管理員,各村明確1名流轉信息員,指導規范流轉行為,逐步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農村承包地流轉市場機制和管理服務體制。
2.2流轉過程趨于市場化
浦東新區農村土地流轉呈現出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流轉過程的市場化,主要體現在運用價格機制、流轉合同等方式,將農戶分散經營的土地集中流轉給農業龍頭企業和以市場化運作為主的工商企業,這不僅是農業現代化的要求,也是土地流轉效率與公平協調統一的要求。航頭鎮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公開流轉交易市場的建設試點工作,航頭鎮福善村完成了浦東新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一筆公開招標流轉;周浦鎮界浜村探索建立浦東新區首單土地流轉信托機制;新場鎮王橋村探索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浦東新區農業規模經營模式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為主,農業企業、外地規模經營者經營次之,輔之以合作農場、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這從側面印證了農業大戶通過市場機制參與土地流轉的必然趨勢,且從客觀上解決了農戶分散經營的缺陷。
2.3流轉價格趨于合理化
隨著農民認識水平和地方政府、村集體協調能力的不斷提高,土地流轉價格合理化的趨勢愈發明顯,且流入土地的經營效益和產出價格的變化又進一步影響土地流轉價格,進一步保障了農民的土地收益。由調查結果可知,用于蔬菜種植的土地流轉價格的變化趨勢與糧食種植的相似,但用于蔬菜種植的土地流轉價格明顯高于用于糧食種植的價格,這是由于種植蔬菜的收益相對種植糧食要高,因此農戶更傾向于流轉出土地,而隨著流轉價格的提高,會有更多農戶將土地流轉出去,并從事其他工作增加總收入。
3制約浦東新區土地流轉的因素分析
3.1分散的土地流轉形式難以適應現代農業規模化要求
農業的規?;洜I是進行土地流轉的主要目的,也是實現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途徑。目前所有平臺上登記的農村土地流轉形式較單一,以出租為主,而約定的流轉價款方式以固定金額、每年遞增兩種方式為主。出租由于操作簡單、收益固定、風險較小,深受農戶歡迎,而其他流轉形式如轉讓、入股等雖有一定的存在,但所占比例不高。這與土地流轉市場化的要求還相差甚遠,土地流轉層次不高,阻礙了農民通過土地流轉實現規?;洜I,降低了流轉收益,影響了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3.2無序的土地流轉中介難以適應現代農業信息化要求
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的關鍵,糾紛產生在所難免,如果解決糾紛的渠道不暢、效率不高、成本過大,就會對土地流轉產生負面影響。據統計,浦東新區法院近年來處理的農村土地流轉糾紛年增長率在35%以上,2016年全區調查處理農村承包經營權糾紛127件,涉及283人次,究其原因是土地流轉過程的不規范、信息傳播的不對稱。盡管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信息平臺已經建立,但據調查反饋,目前充當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中介組織功能的85%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村委會充當中介組織有較高的權威性,可降低農村土地流轉中的不穩定因素,容易推動農村土地流轉,但也有自身的利益取向,存在一定弊端。同時,沒有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和保險機構,土地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能健康有序地進行。
3.3土地流轉利益難以適應現代農業市場化要求
土地流轉價格是影響土地轉出的重要因素。合理的土地流轉價格能促進農村土地流轉,不合理的土地流轉價格會弱化流轉意愿,如價格過高會抑制土地流轉的需求方,而價格過低則會打壓土地流轉供給方的積極性。制約糧田流轉的主要因素是民對土地的需求不足,而制約土地流轉的主要因素是農民缺乏土地供給意愿,以致影響農業經營規模的擴大。此外,目前實施的每667m2每年500元的農地流轉補貼政策(《浦東新區2011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補貼政策實施辦法(試行)》)并未有效地起到促進土地轉出的作用,不少被調查農戶認為土地流轉補貼標準過低,流轉補貼政策有待進一步調整。
3.4不匹配的社會保障體系影響了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農民在外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仍把土地作為未來的一個退路,一方面農民對土地承包和流轉政策的理解不夠,擔心土地流轉后會失去土地經營權、失去生活依靠;另一方面從業者怕政策不穩,擔心投入無回報而不敢經營流轉的土地。不少農戶以“沒其他事做”為不愿意轉出土地的原因,要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就必須要解決這部分農民的就業問題。而職能部門對拋荒行為干預有限,既不能強制收回或強制流轉荒地,又沒有進行處罰的法律依據,造成土地拋荒的蔓延。
4推進浦東新區土地流轉的對策與建議
4.1加大宣傳引導和支農力度
大力宣傳和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土地所有權主體、承包經營權主體、經營管理者之間的關系,明確集體土地流轉的范圍和主體,明確地方政府在農村土地流轉中的地位、職責、作用。運用價格機制、流轉合同等市場機制,加大土地流轉的資金獎補政策,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種植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效益。
4.2做好土地資源的調控和管理
優先支持農業規模經營主體,為推進土地流轉和促進規模經營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結合地區實際和產業政策,加快村級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進程,通過土地用途管制,引導農民依法實行集體土地流轉,促進農民增收和地區經濟發展。政府部門除培植土地流轉市場外,還應建立相配套的農村勞力市場、農業技術市場、農業資金市場和農業信息市場。
4.3完善土地經營權流轉體系
以市場化、社會化的運作模式推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及其規模經營發展,建立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和信息傳遞機制,健全土地評估和招標的機構和制度,對土地進行評定等級、價格評估,從而形成土地流出-中介服務組織-土地流入的工作機制。完善土地流轉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度,建議相關機構為農民提供法律援助。
4.4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進一步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為促進土地流轉奠定基礎。對愿意流轉的農民,加大對其非農就業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提供相應技術、技能培訓,增強農民就業能力,為其就業和創業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信息渠道與經濟資助;對不愿流轉的農民,采取“土地互換”的方式,調整種植田塊,促進土地連片流轉。同時,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創造就業崗位,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為農戶退出務農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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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浦東新區發改委課題組.浦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研究[J].科學發展,2013(5):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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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欣蕾 單位: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村改革發展服務中心
第三篇:農村土地流轉存在問題與建議
近年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影響之下,農村出現了大量的閑置土地。做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也成為農民增產增收,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渠道,雖然在政府部門的努力之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下面就針對現階段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關的對策。
1.土地流轉程序不完善
我國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一直處在一個摸索的階段,相關的法規與政策也在逐步完善,但是在實際的流轉工作中,依然存在流轉程序簡單與混亂的情況,由于程序不夠規范,在流轉過程中常常會發生基層政府利益尋租與其他的利益糾紛。
2.收益分配不規范,農民利益受到侵害
參與土地流轉的主體包括農戶、基層政府、集體經濟組織與企業,各個主體之間都會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誰在土地流轉工作中爭取到了主動權,就能夠實現收益的最大化,而農民處于弱勢地位,其利益往往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如何解決這個主體之間的收益問題也已經成為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中的核心問題。
3.保障機制不健全
流轉過程中手續不完善,程序不規范,易造成土專業合作社和種植大戶后期資金投入跟不上,易導致經營不善,最終損害農戶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流轉的積極性。大力引導各類組織和個人參與土地流轉,促進流轉主體多元化,使土地流轉從以前單一的農戶之間的自發流轉向農業企業、工商企業、科技人員、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參與流轉轉變。
4.土地流轉市場機制不成熟
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包括供求機制與價格機制,其中價格機制為核心,在土地流轉之后,土地的使用權與承包權分離,價格也未起到資源配置的杠桿作用,僅僅給予農民很低的經濟補償,這不僅給農民的生活造成問題,也給農村經濟的穩定性帶來不良影響。
5.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待提高
在土地流轉經營的過程中,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是部分農民擔心土地流轉后失去生活的最低保障。由于大量農民進城后,多從事技術水平較低、勞動強度大、穩定性差、社會保障缺失的職業,很多農民擔心土地流轉后,如果失業,就將成為城市新貧民,無法維持最起碼的溫飽生活。因此,農民一般不愿意進行土地流轉。二是投資者對政策的穩定性持觀望態度,對土地的投資力度不大。三是業主對市場行情把握不準確,怕承包后出現產量越高、效益越低的現象。
二、對策及建議
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促進土地流轉,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是我國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1.健全土地流轉市場體系,強化獎勵機制
農村土地流轉是我國特有國情背景下的一項特殊制度,由于沒有其他經驗可以借鑒,目前尚處在探索發展的階段。土地流轉制度不完善、市場體系不規范、土地流轉法律法規不完善、土地流轉效率低下等諸多因素成為制約黑龍江省農地流轉的重要阻礙因素。為此,我們在日后的工作中需要從建立健全農地流轉市場體系入手,不遺余力提高土地流轉效率和效益。目前,黑龍江省不少市縣把推進土地流轉作為一項重要政績來抓,同時在經濟上采取獎勵政策進行獎勵扶持。
2.構建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創新土地流轉機制
建設土地流轉服務平臺。首先建立黑龍江省特色服務網絡體系,實行市、縣、鄉鎮、村四級聯動的土地流轉服務網絡體系,為流轉雙方提供政策咨詢、中介委托、雙方洽談、價格評估、合同簽訂鑒證、登記備案等服務。二是建立制度管理體系。黑龍江省在實施農地流轉簽訂書面合同和等級備案的制度為基礎,通過對農地流轉過程中雙方簽字的有效授權證書管理體系、建立電子永久性流轉臺賬、進行網絡登記備案制度。三是建立糾紛調處體系。建立村級協商、鄉鎮調解、縣(區)仲裁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體系,縣鄉兩級建立調解工作組,制定了規范的糾紛調處仲裁的程序、方法和制度,確保流轉糾紛的及時化解,切實維護了流轉雙方合法權益。
3.注重宣傳、引導采取浮動地租、合同執行監管等方面
一是注重宣傳。結合土地承包法律法規,采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土地有償流轉后走上致富之路的典型事例,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二是注重引導采取浮動地租。以當地主要農作物(玉米、水稻、馬鈴薯)為參照的租地價格機制,把協議地租折成當地主要農作物(玉米、水稻、馬鈴薯)的數量,3年一訂,按當地主要農作物(玉米、水稻、馬鈴薯)漲價幅度同步地租漲幅。三是注重合同執行監管??h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要與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門聯合,經常性地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雙方履約情況,保障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正常進行。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土地流轉規模日益擴大,在農村地區土地流轉的過程中,需要建立明確的產權制度,明確認識到農民在土地流轉中的主體地位,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工作,調節好流轉中的糾紛問題,為土地流轉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促進土地流轉的順利進行。
作者:張連玉 單位:安達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第四篇:新形勢下農村土地流轉問題探討
摘要:在堅持農戶自愿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土地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加快實現農業的規?;⒓s化和現代化。土地流轉和規?;洜I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是農村改革的基本方向。文章以柳州市的農村土地流轉為例,分析了當前柳州市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了加快柳州市農村土地流轉進程的對策,推動農村土地流轉的規范有序進行。
關鍵詞:柳州市;農村;土地流轉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一家一戶的農戶分散經營嚴重影響了農業產業化和規模化的發展。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實行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和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同時也是深化農村改革,突破“三農”發展瓶頸的關鍵所在,對建設現代化農業,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發揮著重要作用。柳州市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以工業為主的發展城市,要加快工業化發展的進程,必須通過擴大土地流轉規模,推進城鎮化建設,讓更多的農民成為城鎮居民。
一、柳州市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
柳州市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最大的工業城市,位于廣西中北部,,總面積18617平方公里。2016年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30733元、10347元,分別增長7%、9.5%。早在2005年,柳州市大部分農村的土地都是零星、分散的種植,規模經營很少,30畝以上的規模化經營基本木有。隨著農業結構的不斷優化和經濟規模的不斷壯大,柳州市將土地流轉和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作為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要任務,2016年制定出臺了《柳州市關于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對土地經營規模50至100畝的給予重點鼓勵發展,通過扎實推進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的保護。到2017年,柳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55.5萬畝,流轉率為23.7%,流轉設計農戶10.8萬戶,流轉農戶占總承包農戶的19%;50畝以上的規模流轉30.8萬畝,規模流轉面積占總流轉面積的56.8%;流轉總金額近38000萬元。
二、柳州市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一)土地流轉規模小,影響規模經營
一是土地細碎影響規模流轉。廣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積只有一畝左右,最初的土地承包工作只是將零散的耕地分成小塊后承包到戶,農戶承包土地雖然地塊多但面積比較小,柳州市山地較多,分布零散,農業機械化程度低,機耕困難,這客觀上影響了土地的大規模流轉。二是部分農戶對土地流轉積極性不高,土地流轉規模較小。一方面由于柳州市目前很多勞動力都在縣城附近務工,自家耕地還在耕種,寧愿自己粗放型的經營也不愿流轉。有的農戶認為土地流轉取得的收益不高,不愿低價流轉;另一方面,有的農戶不敢流轉。一些農民缺乏專業技能,創業就業的能力較弱,柳州市吸收農業剩余勞動力的空間有限,他們擔心土地流轉出去后自己就要面臨失業,因此不敢流轉。
(二)土地流轉不規范,政府監管缺位
柳州市農村土地流轉過程存在著流轉行為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土地流轉的程序不規范。有些土地流轉項目存在著由鎮政府或村集體先統一租賃農戶的耕地,再進行轉租或發包,這種返租倒包的情況是違背相關政策精神的,雖然柳州市這種情況較少,但依然存在。二是流轉協議簽訂不規范。一些農戶在流轉土地時多采用口頭約定的形式,沒有簽訂書面的合同,有些雖然簽訂了書面的合同,但合同在程序和內容上都不規范,農戶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不明確,導致雙方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土地使用關系混亂。三是政府監管缺位。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基層政府和村集體在協調引導、矛盾處理、土地調劑等方面沒有充分發揮監督管理的作用,監管機制尚不完善。
(三)流轉體系不健全,流轉進程受限
柳州市農村土地流轉體系不健全主要表現在:一是土地流轉信息不暢。目前柳州市一些縣區雖然已經建立了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但發揮作用有限,服務水平較低,組織體系尚待完善。還有一些縣區仍沒有建立土地流轉服務性組織。供需雙方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土地流通信息不暢通,導致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承租方找不到有土地流轉意向的出租方,不利于土地流轉的市場化水平的提高。二是土地承包流轉短期化。隨著土地流轉價格的不斷上漲,土地承包期限不穩定,大部分的土地承包期限為3-5年,短期的承包不利于長期種養殖計劃的實現和效益的取得。承包戶不愿進行基礎設施的完善和整修以及土壤結構的改良等長期投資,這也大大影響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三是承包戶綜合素質不高。農戶文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響了土地流轉的效率。根據調查,柳州市農民的文化素質以初中和高中為主,文化水平不高,且呈老齡化明顯,對新技術和新設備的接受能力較差,經營能力不強,這也妨礙了農業現代化的進程。
三、新形勢下推進柳州市農村土地流轉的對策
(一)以人為本,高度重視權屬確認登記問題
土地流轉是事關農民切實利益的大事,因此在流轉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從農民群眾的角度出發,以農民為本,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權益。一是在流轉過程中,要讓農民自己說了算,流與不流,流轉多少都要農民自己做主,政府不能下硬指標,不能強迫農民意愿。政府在流轉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宣傳和引導作用,讓農民意識到土地流轉既利國又利民,同時要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和領導干部的示范帶動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帶動農民依法自愿流轉。二是要注重分類引導,因地制宜。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從農村的實際情況出發,循序漸進,要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采取差異性和過渡性政策,不能為了一步到位而搞一刀切。三是以人為本,妥善解決土地權屬確認登記問題。在土地流轉時要從農村土地人口和農地增減變化的實際情況出發,科學界定承包對象,明確計量標準,對在出嫁女、離婚戶等特殊情況的人群,要落實“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嚴格執行承包期內不得隨意調整的規定,穩定承包關系。
(二)完善服務,建立健全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臺
農村土地流轉要在確認土地產權的基礎上,通過流轉交易,實現規模化經營、加快農業發展。要采用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方式,建立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市場,實現土地流轉規范化、市場化運作。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土地產權交易平臺,通過發揮交易平臺的資金、人才、信息優勢,在交易平臺上信息,提高交易達成率。要建立土地承包仲裁機構,通過建立基層土地承包調解機構,為發生糾紛的承租雙方及時解決問題和矛盾,解決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要建設農村產權價值評估中介機構。通過引入有資質、有評估能力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為供需雙方提供資產評估、流轉信息以及法律咨詢等服務。要加快農業科技成果推廣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組織、農業科技園等新型組織的帶頭作用,建立“土地流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基地”等促進土地流轉的新型農業科技推廣模式,推動土地規?;?、集約化經營,促進農業科技推廣與發展,加快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
(三)創新體制,構建土地規模經營政策扶持融資機制
要加大農村金融改革力度,通過不斷創新農村金融體制和服務,建立面向基層和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服務體系,解決經營主體融資難的問題。一是要加大扶持力度,探索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推動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重要力量和載體,要通過土地合作、項目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加快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引入股份制土地流轉經營,實行土地“小塊并大塊”,通過出租、入股、自種等方式開展適度經營,積極培育扶持家庭農場和種養殖大戶,給予新型經營主體一定的財政補貼,落實好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推動農業的規?;洜I。二是要加快農村金融創新。探索建立規模經營擔保機制,成立農村產權流轉擔保公司,為土地流轉提供擔保,防范和化解在土地流轉中可能帶來的風險,保護租賃雙方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
(四)出臺政策,為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提供法律保障
要不斷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為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提供法律保障。2016年3月,柳州市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這是柳州市第一部針對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農業規?;洜I,實現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的文件。《意見》中明確規定,對土地經營規模50至100畝的要給予重點鼓勵發展,要推進承包經營確權登記辦證工作,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的保護。同時,新政策還對工商資本以及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對租賃農地的工商企業實行分級備案制度。此外,柳州市還鼓勵和扶持發展各類服務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供銷社等農業生產服務組織,為土地規模經營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使土地流轉更加健康、有效。這是柳州市的一大創新之舉,使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的保證,土地流轉程序更加完善,土地流轉收益更高,使柳州市土地流轉更加順暢、高效。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我國農業實現現代化、生態化發展的有效途徑,能大大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新形勢下,必須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步伐,讓農民享受更多土地釋放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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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燕 單位:柳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