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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會治理涉及公共權力的行使、國家決策的形成,是一個制度與行為的集合體。社會治理模式由社會存在所決定。以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科技成果引發了經濟社會領域一系列的變革,改變了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社會邁向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作為上層建筑的社會治理模式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基礎的改變,反饋于社會存在,更好地促進社會的發展。智慧社會的治理模式要靈活運用新興科學技術,更要在制度設計上充分體現思維的“智慧+”,強強聯合,齊抓共管,圍繞民生,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智慧社會;社會治理;互聯網;大數據
智慧社會是社會發展的新階段,是以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革命與社會發展需求相結合的必然產物。通過智慧社會建設,能夠統籌物質、信息和文化資源,推動新一代科技革命成果在教育醫療、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社會領域的創新應用,提高人民群眾對發展成果的共享水平。在黨的報告中提出要為建設“智慧社會提供有力支撐”。建設智慧社會需要基礎研究支持、應用技術支持、資金設備支持,更需要制度支持、體制機制支持和公共政策的支持。社會治理模式決定了權力在社會中的行使,涉及資源分配、決策方式和公共價值的選擇,是一個上下互動的過程,是一整套制度體系的設計。與智慧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治理模式能夠推動智慧社會的發展,反之,將形成阻礙。探索與智慧社會相適應的社會治理模式,是對建設智慧社會最有力的支持。
一、智慧社會的變革與守常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是唯物史觀的思想源頭。社會是人與環境、人與人關系的集合,建立在物質生產活動基礎之上,包括3個基本過程:生態過程、經濟過程和文化過程。社會生產不斷發展,社會形態也隨之不斷變化。信息技術革命引領了創新涌現的社會環境與生態,對社會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交換方式、公共服務、政府決策、市政管理、社會民生等方面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傳統的社會形式正在經歷“量子變革”。
1.智慧社會的變革(1)科學技術的突破各種新興突破性科學技術成果集中出現,并且呈指數級發展。很多成果不僅改變了我們的生產生活方式,更是改變了我們對世界的認知,比如基礎科學領域的量子力學、生物基因,應用技術領域的物聯網、云計算、3D打印、人工智能。在數字化信息化技術的推動下,人類生產力得到極大的提高,掀起了人類歷史上的第四次工業革命浪潮。新興科技橫跨物理、生物、數字等多領域,在發展過程中相互促進并進一步融合,不斷孵化催生更為先進、強大的成果。創新成果從實驗室到市場的距離越來越短,科學技術越來越普及,世界似乎在一夜之間演變成了一個人類和技術共存的聯合體。在智慧社會的圖景下,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物理交互”畫面,更是溶解、催化、裂解的“化學反應”,乃至繁衍與遺傳、選擇與適應、合作與競爭的生物學、生態學反應[1]序1。(2)生產方式的變革在以數字技術為代表的工業革命的引發下,各行各業都在發生重大轉變,傳統的商業模式、行業格局被顛覆,生產、銷售、消費與交付體系被重塑,數字化機會創造出新的生產資料、新的商業模式、新的職業。依托互聯網技術,互聯互通水平的提高,企業充分享受信息集聚的分享、匹配和學習效應。數據為王,數字經濟已經成為GDP主要引擎。數字技術造就了一大批獨角獸公司①,比如Facebook、Google、Amazon、螞蟻金服、小米、滴滴等,帶動了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的迅速發展。同時,數字技術也深刻影響著傳統行業的時代再造,比如傳統零售行業巨頭沃爾瑪斥巨資收購移動和社交廣告企業OneRiot和擁有“社交基因組”技術的Kosmix公司,打造沃爾瑪實驗室,分析用戶行為,以便將廣告發給目標受眾[2]。數字信息不僅是商業機會,更是發展命脈,無論是新興企業還是傳統企業,不創新、不變革,就會被迅速淘汰。(3)生活方式的更新“未來已來”,我們已經生活在一個高度互聯、包羅萬象的世界。“互聯網+”改變著我們所做的事情和做事的方式。便利的移動終端如手機、平板電腦將應用服務軟件推廣開來。應用服務軟件無所不包,延伸到了辦公、傳媒、社交、出行、餐飲、醫療、教育等各個領域。人們改變了自我表達的形式、獲取信息的途徑、實現溝通的方式。網絡社會從虛擬走向現實。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核心———數字媒體突破了社交格局,信息傳播得到即時互動,人們以“一對一”及“一對多”的形式實現聯系。網絡媒體給人們提供資訊,也給人們提供了參與討論的機會,人們在各種不同背景下交流觀點、興趣和思想。政府也在運用互聯網重新塑造著教育、醫療、物流、交通等公共服務。社交軟件、可穿戴設備、無人機等新興科技產品已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這些終端留下的數據成為經濟、社會、心理、生態、決策等領域寶貴的資源。(4)思維方式的轉換第四次工業革命實現了互聯網、大數據運用的集成、優化與深度融合,人們應當對包括人在內的整個社會環境重新做出全息化的審視。社會的經濟基礎已經發生改變,社會處于轉型期,治理難度大大增加,變革刻不容緩。勞動分工、職業與社交形態都是社會生活的顯著特征,它們帶來了一種新的思維、習慣與態度。面對這次劇烈的技術變革,我們需要反思認識世界的視角和建設社會的方式,積極應對這次全方位的變革。智慧社會中,政府的公共服務、社會交流和個人信息都匯集在數字化平臺上。政府部門、私營機構需要調整運行方式,個人需要調節認知和行為方式,各主體在信息流中都要發揮自身的作用。要想更好地利用數字技術,提高治理水平至關重要。政府有責任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動智慧社會的建設。
2.智慧社會的守常(1)創新發展是動力世界是物質的,運動是物質的存在形式和固有屬性。不斷運動、產生變化是社會發展顛撲不破的真理。推動社會進步的因素很多,生產力的提高是決定性因素。生產力的提高在于創新。技術創新是重要的創新活動,其既包括硬件創新(實現技術的物理工具或材料),也包括軟件創新(提供給工具的信息)。一項科技創新往往同時包括硬件和軟件兩部分的共同創新,比如AI機器人,其組裝材料和部件是硬件創新,其算法程序就是軟件創新。創新活動還包括創新的擴散,即把新穎的觀點等信息傳播開去。擴散是一種社會變革,指的是社會體系的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的過程。創新擴散就是社會變遷的普遍過程。當新的觀念出現后,人們擴散、采用還是拒絕,皆可能帶來不同的結果,社會也隨之發生變革[3]。人們對創新的發現、評價和應用,使個人、集體的創新融入整個社會,實現創新的社會價值。(2)權力分配是重點作為“公意的最高指導”,權力是社會共同體的象征。權力———不僅僅限于政府的權力———能夠產生強制性服從的能力,因此它和強制性的權威以及實行壓制的能力相關[4]。在社會體系和人類行為中,權力影響著個人和集體目標的實現,具有強大的支配功能。社會結構平衡是權力的平衡,而權力的平衡是政府、市場、社會權力分配形態的平衡。政治權力、經濟權力、社會權力之間是一種動態的平衡,在社會演化的過程中,他們相互影響、相互制約。權力的分配會發生改變,對各種形式的權力何為有權的界定也可能發生改變[5]。權力是一種社會影響,更是一種人際互動關系[6]。在科技革命和觀念更新的影響下,政府、市場、社會以及他們與個人之間的關系都發生了改變,權力整體結構日趨復雜,政治、經濟和社會權力正在形成新的平衡。明確職能和責任,完善治理體系,是政府、市場、社會發揮各自作用的基本著力點。(3)以人為本是基石社會不僅是若干個人的匯總和聚集,也不僅是各種社會設施的添加和堆砌,它更是一種文化狀態,是各種態度與情感、各種風俗和傳統組成的整體。社會作用與反作用于組成它的個體的生命過程之中,它是自然的產物,尤其是人之自然,即人性的產物。推動社會發展的科技創新都是由人類制造并用于服務人類的。我們創造的各種系統都必須與人的本性相容,否則人們要么放棄它,要么錯誤地使用它。智慧社會治理實效的首要保障,必須是能為社會所接受,這離不開人民的支持。而強制性的力量,只能作為次要的輔助性的保障。一個合理的和令人滿意的社會發展規劃,之所以會得到社會成員的支持,是因為其服務于他們的利益,為他們所尊重,或至少不會引起他們的敵視。我們應當深入了解科學技術與人、社會的關系,將公共政策作為平衡交互關系的杠桿,讓科學技術為人民服務,讓智慧社會成果惠及全社會。
二、智慧社會帶來的治理挑戰
正如美國傳播學教授曼紐爾·卡斯特里斯所說:“在發生重大技術變革的每一個時刻,所有人、企業、機構都能察覺到變革的深刻,但他們往往因為對其影響的無知而不知所措。”[7]93科技的發展、生產的變革可以在許多方面使人類享受到更好的社會生活,人們能夠擁有更好的設施、能源、交通、教育等,但是這些變革也帶來了新型的難以回避的社會問題,好與壞相互連接。建設智慧社會,解除人們的困惑,必須提高我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直面智慧社會帶來的嚴峻挑戰,全面提升智慧社會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1.“兩種文化”的融合1959年,英國物理學家斯諾在劍橋大學演講時提出了一個著名的概念———“兩種文化”。斯諾指出,由于科學家和人文學者在學術背景、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等諸多方面存在迥然的差異,科技和人文知識分子在價值理念、立場判斷等方面處于各自獨立的狀態,科技領域和人文領域形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科學技術與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其他部分的關系日趨緊密,現代社會已經進入一個技術與人共存的“無縫之網”之中,單獨的社會問題是不存在的,每一種問題從一開始就同時包含了技術組成部分與社會組成部分[8]。科學觀點和方法不再與政治、人文專業應用相割裂,它們與經濟學、管理學、政治學、心理學等人文學科相結合,跨領域研究催生了一大批新興的社會技術,比如博弈論、信息論、規劃論,制度設計、操作方法日益科學化。“兩種文化”的對立將會誤導社會公眾走向對科學技術的不理解,阻礙社會對科學技術的有效運用。人們已經深深地意識到:科學不僅僅是一種知識,還是一種社會系統或社會控制[9]。自然科學雖然與人文社會科學存在多個方面的不同,但是作為社會的組成部分,具備了同樣的社會價值:屬于人類,為人類服務。智慧社會治理過程中必須實現“兩種文化”從隔離走向融合,積極倡導融合了科學文化與人文文化的“第三種文化”,讓“第三種文化”得到公眾的欣賞與接受。智慧社會因科技革命而起,也需要借助于科技革命而走向繁榮。智慧治理要超越技術理性的局限性,給予科技應用以更多的人文反思,站在人性之自然的高度關注科技對社會的推動,加強倫理建設,確保科技創新穩定在為人類服務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2.大數據的運用在數字社會,人類日常活動留下的數字“面包屑”(通話記錄,信用卡交易記錄,GPS定位等),感應器捕捉到的人類的動作、語調、表情等,都可以成為有價值的數據,用以分析人類的行為和社會互動,這個分析數據間內在規律的過程被稱為“現實挖掘”[1]11。用戶的日常生活比如跑步、點餐、閱讀等行為都已經社交化,這些具有明確身份信息的海量數據留在了各種應用平臺。網絡結合數據分析,能夠提高社會工作的效率,也極易侵犯公民的權利。例如Facebook將網絡技術與選舉投票活動相結合,有效地通過網絡傳播,使2016美國大選期間參與總統選舉投票的人數增加了34萬。之后卻被曝出了將用戶信息泄密給政治咨詢公司“劍橋分析”,利用5000萬用戶資料分析的結果向各用戶精準投送政治廣告,左右選民投票的丑聞[10]。智慧社會是數字社會,人們對于數據的認識與使用是存在巨大差異的。掌握了數據的獲取、使用、分析能力就掌握了在數字社會的支配力。數字技術存在專業壁壘,軟件工程師、數據分析師成為稀缺人才,大型技術公司不僅擁有商業的先機,還擁有公共事務的話語權。獲取信息、使用信息通信技術(ICT)能力的差異,形成了智慧社會的“數據強勢”與“數據弱勢”的局面。個人相對于企業、組織和政府,非專業人員相對于專業人員,老年、貧困、殘疾、受教育程度低的群體相對于生活基礎好的群體,他們之間存在著深深的“數字鴻溝”。技術是中立的,可以被善意使用,也可能被惡意濫用。技術能力的差異形成了新的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又將導致權利、權力的不對稱。“數字鴻溝”建立在經濟與社會不平等之上,能夠扭曲決策,暗藏巨大風險,很有可能將人類文明進程帶入歧途。
3.統籌治理數字技術引發的變革之廣是前所未有的,但是這些變革發生在不同的領域,是分散、自發而無系統規劃的。每個領域的治理方案往往建立在不同的假設基礎之上,如果脫離社會中的其他領域而單獨討論一個領域的變革與治理,很可能會導致這些方案無法一起發揮作用,甚至作用相互抵消而帶來負面影響。建設智慧社會應當堅持平衡、效率和公平的原則,把科學技術看成是與政治、經濟、文化等所有其他社會子系統緊密相關的公共產品,統籌社會資源,協調治理方案,服務社會公眾,實現共建共享。政府的任務就是平衡社會力量和決策需要,制定出相關意見標準,同時要在各領域規則通用性不高的情況下,確保各個領域治理規則的公平性和一致性,讓規則從直接作用于人和事,發展到作用于價值和使命。統籌、變革意味著解構以及下一步的建構,有助于進行更加高效的調整,這是社會發展的慣例,也是人們需要適應的常態。解構與建構交互發生,它們在社會的動態秩序中互相勾連,通往下一個進步性的目標。改革能解決某一段時期內的問題,但在改革的過程中又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進而又引發后續的改革[11]4。政治、經濟、文化多方面的變革給社會治理帶來了巨大壓力,網絡線上和線下的結合增加了治理的復雜性,治理變革必須符合社會的需求,否則難以實現發展目標。治理模式的變革必須與社會結構的變革相互配合,警惕輕率的改革,也要允許出現失敗和失誤。智慧社會的治理需要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將不同的行業觀點加以協調一致,實現統籌治理,這將是治理者在可預見的將來不斷面臨著的挑戰,也有可能是一種永遠的挑戰。
三、智慧社會治理模式的可行性選擇
美國學者蓋伊·彼得斯在其代表作《政府未來的治理模式》中,以行政改革運動及其發展趨勢為背景,探討了4種具有代表性的治理模式:市場式、參與式、彈性化和解制式治理模式。市場式模式強調運用私人部門的管理技術,將權力分散,擴大個人的選擇;參與式模式強調將組織結構扁平化,使公眾直接參與決策;彈性化模式強調政府及其機構根據環境隨機應變,用臨時性工作代替永久性工作;解制式模式強調以效率為目標,取消一些限制和制約,提高政府的創造力[11]20。每一種模式都代表了一套改革的理念,但他們并不是標準化的參照物,甚至這些理念之間也存在難以協調的矛盾。實踐不斷發展,理念不斷更新,治理模式必須與特定的問題及其環境密切聯系起來。智慧社會的治理變革是深層次、系統化的,很難靠單個部門或者局部地方推動,政府的統籌協調對于實現治理目標至關重要。智慧社會治理需要“頂層設計”,其有效性必須遵循3個原則:方向的正確性、方式的適應性和責任的明確性。具體而言,智慧社會的治理模式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多元合作治理第四次工業革命的獨特之處在于,它是由科技、經濟、文化各個領域的力量共同推動形成的。非政府組織、個人在許多行業都發揮著重大的作用,包括數據與語音的交流技術、終端操作系統、5G通信行業標準等,影響著我們的工作與生活。智慧治理是一個分散與集合相伴的系統,需要在交相互動中加強協作,才能釋放出更大的能量。伴隨著互聯互通程度的提高,各行業有能力實現合作,也必須實現合作。政府的公共職能、公眾的個人信息、經濟的流通渠道都匯集在數字化平臺上,政府需要與商界、公眾和社會力量開展合作,以保證規則的公平正義、安全和可靠性。社會不同主體之間協同能力越強,就越能發揮科技創新的潛力,推動智慧社會的進步。智慧社會多元治理主體之間的合作以平等關系為基礎,通過法律制度實現約束,同時必須遵循一定的準則。一是以問題為導向,深入了解治理對象,快速適應變化的社會環境,共享信息,鼓勵創造性的解決方案。二是將合作分布在整個階段,不能大而化之,既要有效解決問題,又能體現民主價值,通過交流構建信任,促進思想創新,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多元主體共同影響決策,相互尊重,彼此負責,既要控制新興技術的風險,又不阻礙創新經濟的增長,平衡各方利益。四是決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對創新環境有一個基本的判斷,拓展社會的包容性,提高社會的自我調節能力。五是建立持續性的評估和監督機制,利用網絡、新媒體、大數據技術等帶來的創新補充傳統的評估和監督機制,內容包括多元主體對治理對象的評估和監督,多元主體自我評估、披露和監督,以及社會公眾、媒體與第三方機構對于治理主體的評估和監督。
2.監管應對合理數據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經濟資產類別。數據在個人使用上意味著存儲、認證,在商業平臺上則意味著投資與回報,而如果被惡意使用,就會成為破壞性武器。全球因網絡攻擊每年造成的損失約為3萬億美元,幾乎相當于法國或德國的GDP[12]。社交軟件、智能APP保存了我們的地址、喜好、社會關系,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捕捉了我們的通訊、社交等生活習慣,GPS等定位系統收集了我們的地理定位、移動路線,隨處可見的攝像頭能夠通過輪廓特征分析實現精準鎖定,智慧政務、金融、醫療留存了海量的影響我們生活安全的數據。信息化數字化技術的發展、運用尚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精通數字技術的人與普通人之間的距離正在拉大,利益相關者有責任通過技術和制度的力量做好有效監管,防范技術濫用。智慧社會是創新社會,監管者必須尋找平衡點,既要鼓勵技術創新及其創新運用,又要保護社會公眾的利益,做出符合原則、妥善精準的判斷。一是加強標準建設,對于網絡隱患、數字危機、技術濫用等問題有一個判斷標準,圍繞判斷依據建立合適的監管框架。二是創新監管程序,積極應對飛速發展的數字社會,克服傳統線性的、自上而下的、機械化的監管,運用數字技術動員多元治理主體的力量,實現網絡化的、立體的、動態的監管。三是督促行業自我監督,在與政府、第三方監管并行不悖的情況下,督促行業建立行業標準、自我評估和自我審計,確立行業發展目標,培育職業價值觀。四是實現多元主體之間的互相監管,推行“自治”與“他治”的結合,依托正式的法律程序,發揮政府的統籌機制,讓各主體的自我監督成為“受監督的自我監督”。五是重視信息監管,信息是數字社會的關鍵,也是責任機制發揮作用的基礎,相關主體應向公眾、其他機構充分披露信息,對于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政府可以采取強制措施。
3.公眾有效參與人們通過數字技術能夠接觸到大量的資訊,很多維護公共權力的壁壘被打破,個人擁有了更便捷、更直接參與討論和決策的渠道。伴隨著法律對個人權利承認與保護的逐步完善,公民的權利意識迅速覺醒。公民個人正在逐步深入到監管、服務、實施等治理過程之中,私人的貢獻從“純粹”咨詢性的作用直至全面承擔決策權力[13]。“民眾通過面對面或數據傳播等方式進行信息交換和遞,以參與到決策中來。”[14]個人參與不再只是一個討論過程,他們在標準設定、第三方評估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作為公民力量的代表———大量的非政府主體,包括公司、公益組織、行業協會與非營利組織都會以各種方式參與“公共”決策。公共權力不可避免地受到公民或公民組織的影響,協調好公共權力和個人權利之間的關系,智慧社會便會走向繁榮,反之便會走向衰敗。可以說,智慧社會的核心問題,即政府對權力的運用以及在這一運用過程中人的作用。進入數字時代,公民個人權利的實現被賦予了更多的可能性,但是,公民個人相對于政府、企業以及其他社會組織而言,在信息的獲取和分析方面始終是處于弱勢的。個人在公共事務方面的意見很容易被其他強勢主體的意見所淹沒,導致公共決策過程中形成“沉默的螺旋”①。政府應當努力消除“數字鴻溝”對個人能力的限制,增強公民對于社會決策的影響。一是要加快開放源代碼技術,打造信息共享平臺,改善民主進程,在政府和公民之間創造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對話機制,通過個人思維視角加強制度、觀念的創新;二是將參與演變為重復合作性的互動,通過交流合作構建信任,增進了解,促進新思想,提升效率;三是利用數字媒體豐富個人與政府、社會組織的對話形式,多渠道表達公民的意愿或訴求,在實踐討論中檢測權力運行是否符合“民意”。
4.政府承擔第一責任由于存在擴張性,行政權力逐漸成為最有影響力的一種權力。實際上,大部分行政過程的觀念,無論是以公共利益理論、公民共和主義還是多元主義為基礎,在實證與規范方面關注的主要都是作為決策者的行政機關[13]。政府是否能夠及時轉變思維、加快體制改革以提高智慧社會的創新動能、減少應用風險,以及贏得公眾信任,關乎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制度的有效性,這對于政府是一項嚴峻的挑戰。正如摩伊西斯·奈姆所說:“在21世紀,權力更容易獲得,卻更難行使,也更容易失去。”[7]71不斷完善對權力的運用與分配,政府是第一責任人。政府有責任引導政策選擇并實施改革,帶領其他社會治理主體共建智慧社會價值觀,讓數字變革成為所有人的機遇。為此,政府必須時時注意對自身職能做出合理的調整,以適應飛速變革的智慧社會經濟生活發展的需要。政府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為發展創造適合的環境。打造適應智慧社會發展的環境,不僅是要加快信息通訊基礎設施的建設,還要從觀念、制度和行政管理能力建設入手,更深入、更創新地改善整體的社會治理結構,提高整體治理實效。一是要加快電子政務的推廣應用,利用數字技術輔助決策與執行,增強對數據資源的運用和管理,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二是提高公共行政過程的透明度,不斷縮小不同群體之間的“數字鴻溝”,建立新型合作模式,提升治理效率。三是當好多方治理主體的召集者與助成者,牽頭制定出臺各項標準,推動各主體的自身能力建設,以公共服務為中心,激勵各方力量投入到以人為本的公共服務建設中去。四是吸引和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進行合作,打造動力中心,必要時為其他治理主體提供訓練與幫助,比如整合技術資源、資金資助與組織支持,通過自我治理方式的革新帶動整體社會力量的創新。
四、智慧社會有效治理的中國模式
不斷完善治理模式是為了適應社會發展,提高治理效率,實現治理的有效性,即讓社會治理實現預期的公共目標,產生為人民服務的實效。每個國家的社會環境、發展階段都是存在明顯區別的。世界上沒有一模一樣的治理模式。構建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必須尊重這個國家的個性特征,選擇適合其發展的模式。選擇適合的模式,前提是清楚認識社會特征,進而“循其舊法,擇其善者而明用之”。就是說對于傳統,要擇善,還要加以發明,所謂發明,現在來講就是創造、創新,要能夠符合這個時代的需要[15]。這一點是中國古代的改革家們常常強調的,也是我們當代的改革家們所踐行的。中國的建設進入新時代,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發揚中國特色優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響應號召:“不斷提高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我國非常重視網絡與信息化發展,集合精銳力量,在基礎技術、通用技術、非對稱技術、前沿技術以及顛覆性技術上做出了一系列的戰略性部署和制度安排。各領域工作迅速鋪開,比如住建部開展智慧城市試點,國務院出臺《關于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委印發《關于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2014年,黨中央成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①,由擔任組長,網絡與信息化工作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國務院相繼出臺了《關于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中國制造2025》《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等重要的規范性文件,大力推動數字化信息化技術的應用和發展。中國的網絡普及率很高,據《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18)》統計,2017年底中國網民已經達到7.72億,移動互聯網市場規模高達8.23萬億元。高鐵、移動支付、網絡購物、共享單車這些新事物,被網友稱為中國的“新四大發明”。中國治理模式推動了社會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的繁榮發展,主要是因為抓住了以下幾個關鍵支點。一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技術是中立的,但是以技術為中心的制度設計不是一個中立活動。很多改革成功與否,或是否受歡迎,都取決于是否有一套價值體系,以支撐改革行動。“只有明確力的方向目標,才能確保力的強大和力的效果。”[16]改革所處的環境對了解改革的理念非常重要,而且關系到改革的成敗[11]117。中國治理必須立足中國,抓住自身發展的最本質特征。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征。黨的領導奠定了社會的共同理想、目標和價值觀,決定了整個社會的凝聚力。黨在堅持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制度上的立場是明確的、一以貫之的,并且隨著社會發展不斷深化。智慧社會的有效治理離不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面對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社會發展歷程,各級領導干部主動適應信息化要求,鍛煉對互聯網規律的把握能力。我們黨不斷完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利用互聯網思維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二是以人民為中心。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智慧社會的動力是創新,而人是創新發展的動力之源。檢驗智慧社會治理有效性的標準,就是要看是否調動起了人的積極性,是否造福于民。多次強調網絡強國必須“以人民為中心”“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學會通過網絡走群眾路線”。人民是智慧社會治理的主體,要善于引導和激發人民的創造力,尊重人民的首創精神和創新實踐。只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網絡強國戰略思想,并以此為智慧社會建設的出發點和歸宿,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智慧社會建設就會不斷取得突破和實質性進展。長遠來看,綠色可持續發展始終是社會發展的主題。而人民基本權利的擴展和保障,人民生活質量和福利水平的提高,人民對美好生活的不斷追求,始終是社會發展、政府改革的根本動力。推進智慧社會的有效治理,就是要讓智慧社會發展惠及普通大眾,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務,讓人民在共享互聯網發展過程中得到更多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三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中國的經濟、政治制度改革為社會治理變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社會治理模式正在從單向管理走向雙向互動,結合網絡線上和線下,統籌兼顧,注重調整經濟社會中各種利益關系,協調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推動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在此過程中,政府為智慧社會治理體制機制發揮作用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也在根據智慧社會的發育程度適時地做好角色轉換,主動建設集中、共享的數據平臺,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運用法律、經濟、公共政策等多種方式推動強強聯合,充分調動公務人員、企業家、專家學者、科技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1+1>2”的效應。在黨的報告中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這代表著應時代要求逐步形成的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已從實踐走向理論,上升為自覺的制度要求。四是樹立與發展相結合的網絡安全觀。互聯網、數字技術的應用造福了人類,但也存在很多安全問題。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5月,已經發現了2萬余個存在異常的互聯網金融網站和近1500個互聯網金融網站漏洞[12]。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就無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針對網絡安全問題,不能因噎廢食。提出:“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這明確地表示中國將堅定不移地推動新興技術的發展和運用,掌握互聯網發展的主動權,加大對核心技術的攻關,同時積極構筑網絡安全防線,以技術管技術,綜合運用各方面掌握的數據資源,發揮協同治理的合力加強監管、化解風險。中國被稱為“亞洲數據保護的先行者”,為了保障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務院2012年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于2016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2017年底,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相關技術企業、研究院以及個人共同起草了《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制度的不斷跟進,有效促進了信息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結語
尼古拉·馬基雅維利在其名著《君主論》中寫道:沒有什么比創造新規則更加艱難、遙遠、兇險的。無論何時,反對派一旦有機會,就會毫無保留地攻擊創新者,而其他人則謹慎地防御著,創新者腹背受敵。治理模式的構建與創新不僅需要智力,還需要勇氣,而更加需要的是對于美好生活的信仰。智慧社會建設是一個內容廣泛、綜合性極強的過程,涉及政府職能的演變、公共管理變革、政府功能與市場功能的邊界、公權力主體行為的規范,以及公共權力來源與約束等。智慧社會的治理,客觀上要求相關領域的經濟社會政治文化體制改革協調推進。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也是需要長期堅持、不懈努力的過程。
作者:吳楠單位:安徽省社會科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