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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木質家具廠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通過檢測結果分析其危害程度,確定木質家具廠職業病危害預防與控制的重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1]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2]的有關規定,2018年4月對北京市某木質家具廠開展了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以北京市某木質家具廠為研究對象,調查內容為其職業衛生檔案、防護措施設置與管理、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等。
1.2方法1.2.1職業衛生調查通過了解木質加工廠的生產規模、生產工藝、主要生產設備及布局、主要原輔料及成分、勞動者作業情況及作業時間、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及運行、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確定生產過程中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分布、危害程度及職業衛生管理存在的問題[3]。1.2.2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粉塵采樣使用FDS-30粉塵采樣器、Omni5000IS空氣采樣泵;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環己酮、正己烷采樣使用EM-500S氣體采樣器;甲醛采樣使用EM-1500氣體采樣器;噪聲采樣使用EDGE-5聲劑量計。采樣依據GBZ159-2004《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4]、GBZ/T192.1-2007《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5]、GBZ/T160.56-2004《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6]、GBZ/T160.63-2004《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飽和脂肪族脂類化合物》[7]、GBZ/T189.8-2007《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8]、GBZ/T300.60-2017《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60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9]、GBZ/T300.66-2017《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66部分: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10]、GBZ/T300.99-2017《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11]。
1.3評價依據依據GBZ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12]、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13]、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14]、AQ4211-2010《家具制造業防塵防毒技術規范》[15]、GB/T16758《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16]等標準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置的符合性與有效性分析與評價。
2結果
2.1基本情況北京市某木質家具廠的生產車間分為開料區、封邊區、排孔區、包裝區。主要原輔料為板材(2900m2/年)、PVC封邊條(100kg/年)、熱熔膠(100kg/年)、熱熔膠分離漆(875kg/年),產品為組裝家具。接害人數為15人,實行8h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
2.2生產工藝流程生產流程:板材→開料→封邊→排孔→包裝→發貨。
2.3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見表1。
2.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2.4.1粉塵檢測結果HPP180電子鋸操作工和加工區排孔機操作工接觸的粉塵濃度,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見表2。2.4.2化學物質檢測結果封邊區封邊機頭尾部操作工接觸的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醛、環己酮的濃度和包裝區包裝工接觸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濃度,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見表3。2.4.3噪聲檢測結果開料區馬氏鋸操作工、HPP180電子鋸操作工和封邊區封邊機頭尾部操作工及排孔區排孔機操作工接觸的噪聲強度,檢測結果中除開料區馬氏鋸操作工不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得要求,其余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見表4。
2.5職業病防護設施開料區設有集中除塵系統,在馬氏鋸和電子鋸的粉塵逸出部位設置有吸塵罩;封邊區設有排氣罩,廢氣經管道由室外VOC凈化設備集中處理后排放。局部排網罩控制網速見表5。開料區除塵設施不符合要求原因:(1)主風管存在破損現象;(2)設備與風管連接處未封閉,存在漏風現象;(3)其他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未將支風管閥門關閉,風量損失較大。封邊機防毒設施不符合原因:(1)排氣罩口距離污染物發生源較遠;(2)封邊機密閉不嚴,造成毒物逸散。
2.6個體防護用品北京市某木質家具廠為馬氏鋸操作工、HPP180電子鋸操作工、封邊機頭部操作工、封邊機尾部操作工、排孔機操作工、包裝操作工配備了聯友防顆粒物呼吸器(KN90型,阻塵率為90.0%),3M1270型防噪聲耳塞[SNR值為25dB(A),實際降噪值為15dB(A)]、工作服。勞動者正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后,實際接觸噪聲強度均<80dB(A),家具廠為開料區、加工區的勞動者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合理有效,為封邊區和包裝區的勞動者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不符合要求。
2.7職業衛生管理北京市某木質家具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19]等法律、法規設立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制定了相關的職業衛生制度,建立了職業衛生檔案,在車間入口和崗位設置了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告知卡和操作規程,向當地安監部門進行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2.8職業健康監護經調查2017年北京市某木質家具廠未按照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20]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9關鍵控制點開料區的馬氏鋸工、HPP180電子鋸工接觸的木粉塵和噪聲、封邊機工接觸的苯,包裝工接觸的甲醛為關鍵控制點。需加強上述崗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督促勞動者正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并對上述崗位進行重點防控。
3討論
全部崗位接觸的化學物質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1個接觸木粉塵的作業崗位濃度不符合國家接觸限值要求,超標率達33.3%,1個接觸噪聲作業崗位的噪聲強度不符合國家接觸限值要求,超標率達20.0%。噪聲超標原因分析:(1)馬氏鋸鋸片在高速旋轉切割木料時,會產生大量機械噪聲;(2)勞動者為了完成更多的工作量,取料、放料未做到輕拿輕放。木粉塵屬于有機植物類粉塵,具有可燃性,對人體具有致癌性。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21]中規定,苯、甲醛屬于高毒物質。根據以上調查情況,為企業提出以下建議:(1)定期對除塵設施進行維護與保養,其他機器在不使用的情況下,將支風關閉閥門關閉,減少不必要的風量損失。(2)依據GB/T.16758《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重新布置封邊機的排氣罩,加強封邊機的密閉性。(3)為封邊機崗位和包裝崗位依據AQ4211-2010《家具制造業防塵防毒技術規范》[21]配備防毒口罩(防甲醛、苯等),并指導和督促作業人員在進行操作時正確佩戴。(4)加強勞動者職業衛生教育培訓與宣傳,強化勞動者防護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5)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存入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各崗位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中的危害因素進行職業健康檢查。(6)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作者:馬奎 佟林全 王雪濤 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中心職業衛生評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