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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是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管理中對征納過程實施的基礎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為,主要包括稅務登記、帳簿憑證管理、納稅申報三部分。但電子商務的無界、無址、無形和無紙的特點,使得傳統的、行之有效的稅務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務管理需要。本文僅就其對稅務管理中賬簿憑證方面的影響進行分析。
1.1電子商務及其分類目前,從世界貿易組織、歐盟、美國政府、加拿大電子商務協會等國際組織和政府相關部門給出的電子商務定義來看,定義不統一。但“借助現代化的計算機通訊技術,通過互聯網絡從事商業交易活動”,通常被認為是屬于電子商務概念涵蓋的范圍。根據交易履行交付義務方式的不同,電子商務可分為離線交易(off-line)和在線交易(on-line)。離線交易又稱間接交易,此種交易的對象是有形商品,例如衣物。購買者在網上挑選商品、支付價款,賣方采用傳統的物流方式(如郵寄)將貨物交給買方,完成商品的交付義務。由于離線交易方式沒有脫離實物的傳送,與傳統的交易方式沒有根本的區別。在線交易也稱直接交易,此種交易的對象是無形的商品和勞務,如數字化后的電子圖書、音樂、計算機軟件、彩玲等商品以及證券交易等金融性服務。數字化后的商品和勞務無法、也無需經由傳統的物流方式購買和交付,買賣雙方簽訂協議后,價款的支付以及商品的運送均通過網絡完成。這種交易不需要交付任何有形商品,只需輕點鼠標就可以將產品傳輸給買家;買家通過信用卡或電子貨幣完成支付行為。
1.2電子商務對稅收征收管理的影響相對于傳統的交易方式,電子商務具無界化、無址化、無形化、無紙化等特征,由此產生了一系列關于電子商務稅收的新問題。其中,無紙化特點對稅收的征收管理影響很大傳統貿易用各種紙質的合同、票據、憑證、帳簿、印章、簽名等記載經濟活動發生與完成的信息,這種信息在電子商務中被數字化了,由電子表單、電子記錄、電子文件,甚至稍縱即逝的電子信息流所取代,就連簽名、印章等這些至關重要的東西也被電子簽名、數字圖章等所替代;而且,電子化了的信息、資料可以輕易被修改、刪除卻不留痕跡和線索。此外,保留在計算機中的信息資料可能被加密,這使電子商務活動表現出明顯的隱匿化與無紙化特征。雖然數據信息加密技術維護了電子商務的交易安全,但也使得稅務機關難以獲得企業的交易資料,無法進行正常的稅收征管工作。
2電子商務對帳簿、憑證管理的影響
賬簿、憑證是納稅人記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經濟核算的主要工具,也是稅務機關確定應納稅額、進行財務監督和稅務檢查的重要依據。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它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但電子商務環境下,這種以紙質發票、票據、賬簿等為征管依據的管理制度難以有效實施。傳統貿易下,納稅人用紙質的合同、票據、憑證、帳簿和印章、簽名等記載經濟活動發生與完成的信息,其記錄不易被篡改,即使被篡改,也會留下刮、擦、挖、補等痕跡,因此它們是稅收征管的可靠信息來源,也是稅務機關實施稅務檢查的主要依據。但這些經濟活動發生與完成的信息,在電子商務中被數字化了,由電子表單、電子記錄、電子文件,甚至稍縱即逝的電子信息流所取代,就連簽名、印章等這些至關重要的東西也被電子簽名、數字圖章等所替代,而數字化了的信息、資料可以輕易被修改、刪除卻不留痕跡和線索。由于稅務機關對這些信息的來龍去脈追蹤查詢難度大、成本高,就會使稅收管理工作在失去紙質的財務會計資料后變得十分被動;如果電子商務經營者不提供真實的交易信息,稅務機關很難準確確認其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等損益情況,稅收征管因此失去可靠的基礎。此外,保留在計算機中的信息資料可能被加密,雖然數據信息加密技術維護了電子商務的交易安全,但增加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交易內容及財務信息的難度,影響了正常的稅收征管工作。
3完善我國電子商務中賬簿、憑證管理的完善建議
電子商務中,由于記錄經濟活動發生與完成的信息呈數字化,由電子文件、甚至稍縱即逝的電子信息流所取代,而數字化了的信息、資料可以輕易被修改、刪除卻不留痕跡;而且,保留在計算機中的信息資料可能被加密。稅務機關如果無法掌握納稅人經濟活動的真實情況,其稅收征管工作也難以有效完成。但電子發票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電子發票是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由相關機構提供、經營者利用電腦,通過互聯網傳輸的一種電子憑證。電子發票的正常使用,必須以相應的技術規則為保證。
如為防止電子發票被轉移使用,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申領發票的有關項目進行預填;為保證電子發票的真實,稅務機關對企業申領的電子發票必須添加數字防偽標識;為防止電子發票的內容被修改,稅務機關應使企業開具完畢的發票只能以“只讀”方式打開閱讀,而不能以“讀寫”方式進行修改;為保證稅務機關的稽查需要,企業填寫完的電子發票必須經稅務機關備份后才能傳遞給交易方;等等。稅務部門應當設計出成套的電子發票,以配合納稅人憑證、賬簿、報表及其他交易信息載體的電子一體化。
電子商務的發展離不開電子合同、電子票據、電子發票。2004年8月28日我國頒布的《電子簽名法》使電子合同具備了法律效力《,票據法》也應明確電子票據、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在《稅收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應明確電子發票作為記賬核算及納稅申報憑證的法律效力,規范電子發票的申領、填寫、使用、保管、及繳銷等相關程序。稅務部門應積極與金融部門、電子支付公司以及相關機構合作,研究、開發和使用電子發票。
電子商務是21世紀科技進步與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的必然趨勢,這種基于因特網、以交易雙方為主體、以銀行電子支付和結算為手段、以客戶數據為依托的新型的貿易方式,極大地促進了全球經濟的發展,使稅收有了潛在的增長來源。但電子商務的無址化、無紙化等特征也使得根據傳統貿易方式制定的現行稅收制度凸現缺失。鑒于電子商務對傳統稅務管理的影響,我國有關部門應制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稅務管理制度,以保護我國的稅收利益。
作者:魏明英 單位:西北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