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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導致企業組織的動態網絡化:分工帶來專業化的好處與企業組織成本的增加促進了企業交易的外部化,縮減了企業內部的分工層次,企業的組織邊界是有限的。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又要求企業必須依托核心能力,動態地調整其組織邊界;信息技術的發展,減少了市場交易費用,擴大了市場交易產品的范圍,縮小了企業內交易的產品范圍,企業組織出現了網絡化的趨勢。同時,這一企業組織網絡動態化趨勢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機會。
集群(cluster)作為一種以地區網絡為基礎的中間組織形式,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通過形成的網絡效應提高了群內成員企業的競爭能力。正是企業組織動態網絡化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實模式,其所擁有的網絡效應主要體現在產生內生比較優勢、技術輻射(technologicaldiffusion),降低組織在轉變過程中所付出的轉換成本(Switch?Cost)等。
實現集群網絡效應的具體途徑則需要通過集群結構的互動與群內企業的競合博弈行為來獲得。
1.集群結構
集群各成員企業實質上組成了一個分工網絡,分工網絡的不同結構模式決定了集群整體競爭優勢(Collectiveefficiency)的差異。集群結構描述了集群中資源的占有、分布狀況,反映了資源整合中的協同效應。集群結構與群內各企業行為的交互作用決定著績效,即集群整體及各成員企業各自的競爭優勢。其中,中衛型集群和市場型集群是兩種最基本的集群結構。中衛型集群結構是以大企業為核心企業(focalfirm),與眾多小企業形成垂直分工的企業網絡;市場型集群結構則是集群內規模相當的成員企業間形成水平、垂直分工的混合企業網絡。
1.1集群結構模式特征
中衛型企業群內企業相互依賴性強,集群結構度(Structuredness)高,同質性(Homogeneity)低,大企業將內部分權的過程納入到集群中,企業之間形成垂直分工合作的關系。例如日本的汽車制造商依賴中小型供應商的廣泛網絡。而市場型企業間相互依賴性較弱,集群結構度相對較低,而同質性則高。這種結構的典型例子包括美國的硅谷(SiliconValley)。由給出的集群定義可以知道,一般而論,集群結構的模式類型主要由群內企業所從事的產業特性決定。資本密集的產業,如汽車、飛機等產業多為中衛型結構;而勞動密集的產業,如服裝、制鞋等,則多是市場型的。
1.2集群規模
集群規模是決定集群結構互動的基礎,它描述了集群控制利用資源的總量狀況,反映了集群利用資源的協同效應的廣度。具體可以從集群成員的數量、市場占有及生產規模來測度。
成員的數量。成員數量決定了專業化市場的容量,原因在于:第一,成員數量在公共物品提供的規模經濟上起著激勵作用,規模不經濟將導致公共物品的供給缺乏激勵;第二,大量的成員企業也有力地縮短了區域品牌形成的時間。
市場占有和生產規模。在市場型集群結構中,各成員企業通過專業化提高了自己的生產能力并不斷擴大生產規模,成員企業間在日益加劇的競爭的同時,也通過緊密的合作實現集群整體對群外市場占有程度的提高。
2.集群成員企業的競合機制
集群重塑了競爭形態,把競爭從單個企業之間提升到了更大的群體之間。群內企業在競爭的同時也存在合作,這種新型競合關系則必須在成員企業所形成的競合機制下才能充分發揮作用。這一新型競合機制形成的核心是不同類型集群內成員企業發揮的不同角色作用;成員企業長期形成的交易關系則成為產生這一機制的環境變量;而集群內第三方關系的存在是此種機制的聯接(linkage)。
2.1集群核心企業的角色作用
在集群成長與發展的過程中,對作為中小企業的成員企業的成長路徑分析,得出集群內核心企業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不同類型的集群中,核心企業所發揮的這種作用是有差異的。
(1)中衛型企業集群的核心企業作用支持作用。核心企業為作為其零部件供應商或分包商的外圍企業提供了進入支持(supportersofstartups)。核心企業通過建立中衛型集群的網絡關系(networkrelationships),幫助外圍企業改善其新進入(newness)的學習進程(learningprocess),并降低了外圍中小企業由于新進入影響所致的損失。
促進發展作用。核心企業通過建立培訓體系、人力資源交換等多種組織形式(organizationaltools)向外圍企業轉移知識資源(knowledgeresources)、技術能力等,提高外圍企業的競爭力。另一方面,核心企業也通過開展學習競賽(learningraces)提高對外圍企業的控制與要求。
提供模仿的原型(archetypes)。核心企業在關注自己的核心能力的同時,通過外包為外圍企業提供了經由模仿來實現自我發展的能力,為外圍企業的成長提供了途徑。
(2)市場型企業集群的核心企業(又稱為領先企業leadingfirms)作用雖然群內企業只有不斷使最終產品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得以生存下來,力圖獨立生產成品和銷售產品,但領先企業可以為集群網絡效應的實現發揮決定性作用:
尋找市場的先行者。領先企業對新市場的開發將帶動群內眾多中小企業的加入,促進了集群整體的成長。
作為孵化器(incubators)。領先企業通過激勵創新,一方面,可能為未來的企業家提供技術、管理能力的儲備,以及企業家精神等幫助他們創辦自己的企業。另外,領先企業的創新過程使其有強烈沖動在該集群地區轉移推廣相關的技術能力,這一過程刺激了新企業的建立。
2.2集群外部環境
群內企業在地理空間上集聚性及彼此交易關系的長期性帶來了企業之間行為的長期性,使成員企業對彼此未來行為的預期確定性增強,信譽在集群內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企業合作機制的產生也是基于合作中獲得的遠期效益,對未來的展望會使兩個潛在的競爭對手壓制短期機會主義行為(在博弈論中,這種效應被稱為“未來的陰影”)。
2.3第三方關系的存在
群內企業雙方的合作可能受到第三方的影響。如果雙方同時和第三方合作,那他們之間的合作就可能加強,第三方在這里充當了調解人的角色。雙方同時與第三方競爭時,面對共同的競爭者也容易激發更緊密的合作。另外,集群中諸如家族關系、地緣關系、人際網絡等帶來的第三方關系的存在成為集群強化這種合作機制的聯接因素。
3.集群成員企業實現競合行為方式的途徑
既然集群內企業的內部競爭是在集群間競爭的基礎上進行的,所以,企業對于集群整體競爭優勢的依賴以及尋求自身發展的壓力使得群內企業處于不斷的競合博弈中,形成了新型的競合關系,而成員企業的競合博弈行為就成為實現集群競爭優勢的行為方式。?
在中衛型企業集群中,企業之間是產業鏈上的垂直一體化關系,主要是提供中間產品的零部件制造企業(外圍企業)與利用這些中間產品制造最終產品的組裝企業(核心企業)之間的關系。此類集群中,核心企業發揮著主導作用,集群整體的競爭優勢與核心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密切相關。集群內部的合作趨向于增強集群的競爭優勢,集群內部的摩擦則將鈍化總體的競爭優勢。其中,核心企業與外圍企業之間的“零和”博弈,短期雖然可能帶來核心企業在成本上的優勢,但長期也使產業鏈的協作變得不穩定,帶來產品質量的降低、生產周期的延長等損壞集群競爭力的惡果,最終導致核心企業利益受損。
日本汽車產業的“面對面競爭”(即由少數參加者參加,在某種程度共享有關相互行為信息情況下的競爭。伊藤、松井(1989)將其稱為“面對面競爭”)的特征很好的說明了此類企業間的競合形式:
組裝企業一般讓其他2-3家零部件企業形成“面對面競爭”,其特征包括:
(1)具有名次競爭的性質。參加者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觀察到相互的行為,而且利益取決于競爭對手的行動;
(2)管理下的競爭。組裝企業通過將自己的評價標準告之所有參加競爭者的方式來管理零部件企業之間的競爭。
在市場型的企業集群中,成員企業以價值鏈上的特定標準提供相同的產品或服務,競爭與合作的交互作用對于集群結構、整體競爭優勢的影響則更加復雜。一方面,作為競爭企業,仍需要對有關產品、創新及市場機會等信息的頻繁共享(這種共享往往并不是有意的),促進技術輻射、降低組織轉換成本。成員企業通過戰略聯盟(strategicalliances)等形式在某些領域建立協作以促進創新。另一方面,對集群持續創新的激勵、實現全球競爭(globalcompetitiveness)的要求又成為群內成員企業不斷競爭的動力,帶給群內企業更為直接的競爭壓力。總而言之,由于集群企業在地理上的集聚,使成員企業極度依賴正式和非正式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4.結論
集群內企業處于競合的悖論中,一方面具有相同業務的企業彼此競爭,另一方面競爭優勢的獲取又依賴于彼此的合作所形成的集群整體優勢。這種建立在合作基礎上的競爭構成了集群企業新型的行為方式,成為影響集群總體利益及群內各企業利益分配的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合作并非意味著缺乏競爭,歸根究底,群內成員企業所有者關心的仍然是企業自身的利益得失,而非集群的總利益。加之地理空間上的接近性,企業對于競爭壓力的感受也更為直接,群內企業總是有足夠的競爭動機。有時候不僅企業個體在競爭中能夠取利,集群整體競爭優勢也在群內企業的良性競爭中得以提升。因此,群內成員企業要通過認識企業在集群中扮演的角色,以競合行為方式來達成集群的整體競爭優勢并從中獲取個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