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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產業財政政策存在的問題
1.1財政支持范圍狹窄,不能扶持全部文化產業財政政策對文化產業領域中的某些行業有著決策性的偏向,導致目前文化產業的行業發展呈現不平衡的形態。從2009年實施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規定,對重點文化產業(如影視制作、演藝娛樂、文化會展和動漫產業等)和骨干文化企業(如成長性良好、競爭力強的文化集團或企業集團)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完善產業政策體系,實現跨越式發展[2]。而面對其他不屬于重點文化企業和骨干文化企業的文化企業領域,國家財政給予的支持很少,甚至是沒有財政政策支持。而且就今年來各地出臺的促進文化發展的財政政策中,由于對文化產業的了解空泛、界定不統一,使得出臺的文化產業財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準確反映文化產業發展的真正需求,仍然不能解決文化產業發展融資難、房租壓力大、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等難題。不能有針對性地對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制定切實有效的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1.2文化事業投入比重偏小,財政投入比例不平衡首先,從財政投入總量上來看,雖然呈穩步增長的形勢,但是財政投入量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仍是偏低的,經費投入不足。其中文化事業投入的年均增長率低于同時期國家財政收入的年均增長率,也明顯落后于其他公共事業費年均增長速度。同時,從文化事業費(財政撥款)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來看,前期微微上升,但近年來基本呈逐年下降態勢,一直處于0.4%以下且不斷回落。所以,不管是從文化產業增加值還是文化事業費投入情況來看,巨大的差距嚴重影響了文化產業的發展,制約了文化前進步伐。其次,從整體上來看,我國文化產業財政政策投入比例嚴重不平衡,從理論上看政府對公益性、準公益性文化產業例如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等投入比例應該相對較高,而對于經營性文化產業需要靠市場宏觀調控來控制的企業比例相對較小。但是從我國的國情來看,我們的情況恰恰相反,國家更加注重經營性文化企業,而忽略了公益性、準公益性的文化產業,使得我國整體的文化產業發展呈現的不是穩定、健康、持續的狀態。
1.3文化產業財政政策手段較為落后一般而言,財政政策手段包括國家預算、財政投資、財政信用、財政擔保、專項基金、財政獎勵等。而我國現行財政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手段與方式還比較滯后,目前仍以財政一次性補貼、多次減免規費、稅收減免等傳統支持方式為主,缺乏多樣化與多元化的支持手段[4]。具體來講,首先,缺乏國家立法對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的法律認定,法定支持文化產業的政策內容沒有出現。其次,按照有償原則,通過發行國債、公債、專項債券或者國外政府債券籌融資金,專門提供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信用手段嚴重缺位。相比較于其他發達國家而言,我國財政政策的扶持策略手段較為落后,主要通過政策補貼專項基金、政府采購等方式進行扶持。以保護我國傳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財政政策為例,我國主要在財政、稅收、融資、信用擔保幾方面提供綜合扶持。反觀日本,同樣是扶持非遺,日本政府則利用財政、稅收等政策組織本國文化民間團體到世界各國舉辦日本文化特色的茶道、跆拳道、藝妓等表演活動來發展文化產業。這樣看的話,我國財政政策的效果和影響力是遠不及發達國家的。
2對文化產業財政政策的建議
2.1深入貫徹落實發展文化產業融資平臺從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來講,它的投資大、回報期長、風險高、創業期艱難的特性就決定了文化產業的發展必須設立專項的融資平臺。從上文分析中可以看出,2014年頒布的《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整形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已經明確提出了要建立專門服務于文化產業的融資平臺,但是由于此項政策實施時間較短、仍處于初步發展時期,還有許多的不足之處,相對于眾多發展潛力巨大、經濟效益較好、迫切需要扶持的文化企業而言,起到的支持力道仍然是九牛一毛。這就要求我們國家財政政策需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應當變“文化資金投入”為“文化資本投入”,通過創新市場化資本運作,確立“專業化管理,投資者收益”的發展路線[5]。
2.2平衡財政政策扶持力度,形成穩定持續發展的平衡結構盡管目前,我國已經有了一系列針對文化產業的財政政策,但大都是比較零散的、不完整的、臨時的政策。而且大多是偏向經營性文化產業,而對于公益性文化事業卻并不突出所以對于大多數財政政策起到的都是“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作用,這種狀態是非常不利于我國文化產業穩定持續發展的。所以我國針對文化產業的財政政策首先應該平衡營利性文化產業和公益性文化產業的比例,提升公益性和準公益性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適當放寬對經營性文化產業的管理控制,形成“以市場干預為主,以國家宏觀調控為輔”的管理方針,使文化產業的發展形成穩定持續發展的健康平衡結構。
2.3學習西方先進政策,創新財政扶持手段西方發達國家文化產業發展由于起步早、發展時間長等原因已經步入了成熟階段,相應的,他們關于文化產業的財政政策也比我國財政政策更為科學,所以我們應該學習西方國家的先進政策,吸他國之長,為我國所用。西方國家主要通過采取政府補助、綜合援助、財政資金、財政投資與政府財政采購等形式扶持其不同形態的文化產業發展,對于具有地方和民間特色的各種文化遺產與傳統文化工藝實施綜合財政援助。而我們國家重要的就是要研究和制定既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又能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在政策支持方式上除了傳統的財政撥款等方式,還可以采取項目補貼、貸款貼息、股權投資等多種創新方式來扶持文化產業的發展。
3結論
就目前而言,針對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越來越多,國家對文化產業也越來越重視,但是由于我國文化產業起步晚、缺乏專業型人才、對文化產業認識程度不夠等多種原因,使得我們國家的文化產業發展道路仍然艱難而曲折。這就要求我們國家必須盡力不斷制定和完善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使財政政策充分滿足文化產業發展的需求,經過上文的分析中,我個人認為,要想使財政政策更加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適應文化產業發展的真正需求,還應該加大支持力度,平衡支持支持結構,在不斷完善自身的同時,也應該吸取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從他們身上探尋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發展的科學穩定的文化產業財政政策之路。
作者:孫巍 單位:內蒙古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