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探究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自2016年5月營改增試點全面鋪開以來,房地產企業的會計政策和稅收政策發生了較大變化。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企業的主要稅負之一,對于企業的現金流和利潤具有直接影響。隨著國家對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力度不斷加大,房地產企業面臨的經營危機也不斷增加。在此雙重背景的影響下,研究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具有積極意義。本文以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為研究對象,提出具體的納稅籌劃方法,以期能對房地產企業的現金流和利潤產生積極影響。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
一、營改增與土地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8號文和財稅(2016)36號文的規定,自2016年5月份開始,房地產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隨著營改增全面試點的鋪開,所有行業的進項稅抵扣鏈條被打開,理論上講,房地產企業在實踐中若能取得足夠的進項稅抵扣發票,其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會因扣除項目金額的增加而有所降低。但是應當看到,由于行業的特殊性,勞務成本和沙子、水泥等建材主要成本取得進項稅發票的難度較大,土地增值稅可扣除金額增加有限,加之房地產企業稅率調增,因此稅負極大機率會增加。房地產企業要想適應市場競爭,提高盈利水平,就很有必要在“合法、穩健、成本效益”原則下進行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方法
考慮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收入的影響和可扣除范圍的增加以及當前房地產企業普遍存在財務費用較高的問題,因此筆者出于實用性及可操作性考慮,建議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進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一)合理利用稅收政策
1.普通住宅稅收優惠政策
由于土地增值稅適用的是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存在明顯的稅率跳躍臨界點,且還有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低于20%免征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惠,因此開發產品如有符合地區規定的普通住宅,企業可以采用一定的定價策略,使得該業態增值率接近但低于20%,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另外,在銷售價格已定的情況下,可以測算,是否能通過合理的成本計算或分攤方法、在合理的范圍內將部分開發成本向普通住宅傾斜,將普通住宅增值率控制在20%以內,最大程度上保證可以享受免稅政策。
2.合理利用清算時間籌劃
我國土地增值稅實行先預繳后清算的方式,據此,可以尋找一個預征額和清算應納稅額相等的平衡點,當土地增值率高于此平衡點,則預征額將低于清算額,企業應當盡可能延遲清算來減小資金流動壓力,若增值率小于此平衡點,則預征額大于清算額,企業應當盡早清算,盡快回籠資金,降低財務風險。需要注意的是,應用此方法時,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測算數據及方案,以保證最終切實可行,可以真正為企業帶來效益;同時,當選擇清算時點時,企業計稅成本需要是最完整的,要求成本結算全部完成并全部取得發票,這樣才可以確保測算扣除項目的完整性,保證土地增值稅稅額最低。另外,從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方面考慮,企業選擇的土地增值稅清算完成及稅款支付時間應盡量在清算對象成本結算全部完成、發票全部取得后到下一個年度5月31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這一段時間內。
(二)通過費用轉移進行籌劃
根據現行的會計準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與開發項目中的“開發間接費”并未進行嚴格區分,并且在實務中也會存在交叉難以區分的情況,這為加大開發成本提供了空間。在進行會計核算時,企業可以將這些交叉、難以區分的費用列入項目開發支出中,如將總部或區域平臺的一些費用作為建筑咨詢服務費分攤至項目,增加項目的開發成本;通過會議、制度等形式,合理調整公司內部組織架構,將歸口于“管理/銷售費用”部門人員編制向“開發間接費”部門傾斜,變相放大會計口徑開發成本近1.3倍。需要注意的是,費用轉移要有依據,要合理合法合規,不能為了減稅而虛增開發成本,這樣會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
(三)合理增加扣除項目金額進行籌劃
1.合理增加開發成本
國稅發〔2006〕187號規定,計算與土地增值稅清算項目有關的扣除項目金額時,要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且特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提費用,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扣除。”這給房地產企業的啟示是,在消費者能夠接受的范圍內通過提升公共配套設施的品質、提高商品房裝修標準以及改善小區硬件環境等方式來進行籌劃,享受開發成本的放大效應,增加扣除項目金額。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企業取得的建安發票,發票的備注欄如果沒有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不允許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另外,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如果無法及時取得合法有效憑證,納稅人就會面臨可扣除項目不完整的情況,相應的就會多繳稅款,且以后即便取得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從目前有效的文件看,也難以進行土地增值稅二次清算扣除。因此,如果清算時仍有大量未實際付款的成本或已付款未取得發票的部分,建議加快結算并同時爭取盡量提前開回發票(包括質保金),以確保稅務機關在出具清算交換意見書前,項目成本能得到足額扣除。
2.合理利用利息費用
作為資金密集型企業,房地產企業一般有較大金額的利息支出,根據我國土地增值稅實施條例規定。選用兩種扣除方案的關鍵是孰大原則,即開發項目若權益融資較多,實際利息支出金額較小,則宜選擇方案二(即便具備方案一的前提條件),反之,若項目開發負債融資較多,利息支出額較大,則宜選擇方案一。在目前對開發企業限制放貸的情況下,如果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全部來源于非金融機構借款,通常利率較高,利息支出較大。由于土地增稅清算時開發費用只能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扣除,可能導致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超限額的問題,這是開發企業籌劃融資結構時應該預見的問題。因此,土地增值稅籌劃應與融資結構籌劃相結合,通過前置工作,更有效的做好土地增值稅籌劃。
三、結語
受營改增和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房地產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不斷增加,從內部管理挖掘潛力、增加利潤,成為提升競爭力的必要手段。土地成本作為房企的主要成本,其增值稅稅負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盈利水平,因此,做好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具有現實意義。在實踐中,企業應當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企業實際的籌劃方案,在不增加企業涉稅風險的前提下,實現收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段淑芬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研究—以Y房地產公司為例.[D].廣東財經大學,2016(05).
[2]馬思琳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D].云南財經大學,2016(03).
[3]劉陽淺談“營改增”后企業土地增值稅的籌劃方法及適用條件—以房企為例.[J].中國商論,2017(03).
[4]季桂芳關于房企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探討.[J].中國集體經濟,2017(05).
作者: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