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2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篇
沿海鄉鎮海洋與漁業站、一線漁港監督站: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漁業安全文件精神,切實增強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努力維護我縣漁業安全生產態勢穩定的良好局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漁業安全責任
要認真學習、領會、貫徹和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漁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主體責任落實,明確工作責任,強化督查力量,確保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實處。針對秋冬季海上風大浪高等氣候特點及漁船安全隱患存在情況及時進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整改,防止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沿海各鄉鎮、一線漁港監督站要加大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結合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認真總結漁業生產事故規律特點和原因,提升漁民的事故防范意識和遇險自救、互救能力。針對碰撞事故和風災事故高發的現狀,要有效開展海上安全航行技能培訓,特別是要督促漁民按規定開啟防碰撞系統(AIS)。同時結合典型案例宣傳,激發漁民自覺主動開啟AIS的強烈意識;督促漁船按規定配備救生衣、救生信號等安全設施,提高安全救助能力;督促漁民及時收聽氣象預報,觀察和掌握海上天氣變化,及時了解臺風動態,遇有大風等災害性天氣,果斷采取防風、避風措施。
三、加強漁業安全隱患排查,提高漁業安全生產水平
時值秋冬季,海上氣候多變,是漁業生產事故多發期,也是抓好漁業安全生產的關鍵時期。沿海鄉鎮、一線漁港監督站、漁業村(居)要組織力量,深入漁區、漁港碼頭及管轄海域,對漁船編隊生產、職務船員配備、船舶安全設施配備、AIS設備配備和開啟等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加大對出航作業漁船船員穿著救生衣的檢查力度,強化漁船出海簽證關,對違反相關條例從事漁業生產的行為堅決依法予以處理。各沿海鄉鎮海洋與漁業站要教育廣大漁民禁止到敏感水域從事捕撈作業。
四、加強漁業安全生產應急值守,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要進一步健全漁業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明確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職責規定,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漁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
第二篇
沿海鄉鎮海洋與漁業站:
為貫徹落實全國漁業安全生產暨“平安漁業示范縣”創建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春季我縣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加強“兩會”期間和春季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全國漁業安全生產暨“平安漁業示范縣”創建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增強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努力維護我縣漁業安全生產態勢穩定的良好局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漁業安全責任
要認真學習、領會、貫徹和落實全國漁業安全生產暨“平安漁業示范縣”創建工作會議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的匯報溝通協調,切實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漁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主體責任落實,扎實推進漁船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明確工作責任,強化督查力量,確保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實處,針對春季海上風大浪高等氣候特點及漁船安全隱患存在情況及時進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整改,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天氣預報預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當前是寒潮、大風、霧霾等水上惡劣天氣多發時期,也是漁業生產旺季,漁業主管部門及執法機構、沿海鄉鎮、漁業村居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密切關注天氣和海浪變化情況,積極做好海上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播發工作,通過岸臺、廣播、手機短信等渠道將大風、大浪、風暴潮等災害性氣象預警信息通知到漁船漁民,督促漁民及時收聽氣象預報,觀察和掌握海上天氣變化,遇災害性天氣,要果斷采取防風、避風措施。要進一步完善海上漁業安全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督促漁船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航行、作業要求,切實落實船長、船東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提高漁船駕駛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和技能,保障航行和作業安全。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針對大風等惡劣天氣狀況,要有效組織漁民聘請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海上安全航行技能培訓和以防風、避浪、防霧、安全避讓、海上自救互救等為內容的應急操作訓練,增強漁民嚴格遵守航行規則的自覺性和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同時教育漁民嚴格遵守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漁業船舶航行值班準則等通航安全規定,配齊并規范安裝、使用各類救生和通訊導航設備,不準在商船習慣航線附近作業和錨泊,加強值班了望,保持通信暢通,正確顯示號燈號型和鳴放各類操縱聲號。
四、組織力量,開展春季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近期要組織力量,深入漁港碼頭及管轄海域,開展春季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嚴查漁船編隊出海制度落實,救生設施的有效配備,AIS設備、衛星終端設備的開機使用,以及漁船船員培訓和持證上崗等情況,尤其是要檢查、整治漁船帶病與超風力等級、超航區出海生產;積極動員漁民主動申請出海簽證,加強港口檢查,對不簽證進出漁港的漁船按相關條例予以處罰,提高漁民出海簽證意識;我們將組織執法人員加強對重點海域、復雜海域及近海商船習慣航線附近漁場的巡航檢查,加大對出航作業漁船船員穿著救生衣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章冒霧航行、非錨地錨泊等各類違反規定的漁業運輸和作業行為,加強有效聯動,減少商船與漁船碰撞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漁業安全生產應急值守
要進一步健全24小時漁業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明確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職責規定,暢通信息報送渠道。要進一步明確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漁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