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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縣殘聯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殘疾人證核發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真正擺上工作日程,認真落實理事長負責制,分管領導及相關辦證人員要熟悉辦證核發程序及標準,嚴格辦理,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殘疾人證核發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殘疾人證核發工作的領導。各區市縣殘聯要統籌安排、精心運作,將殘疾人證核發工作納入責任目標管理,明確任務、分解指標,從殘疾人證核發率、政策執行情況、辦證事務公開情況、殘疾人滿意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確保殘疾人證核發工作有序進展。
二、采取措施,提高效率,確保辦證核發進度
針對目前存在的辦證進度緩慢等問題,各區市縣殘聯要從多方面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辦證效率,努力提高核發率。
一是結合“兩個體系”建設,加大各項殘疾人優惠政策制定、完善、落實力度。殘疾人證是殘疾人證明殘疾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憑證,也是享受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及扶助規定、維護合法權益的依據。要進一步加大各項優惠政策制定、落實的力度,確保持證殘疾人充分享受到社會保障、生活救助、康復、教育、就業、稅收、托養、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等方面的優惠照顧,感受黨和政府的溫暖,從而調動殘疾人的辦證積極性。
二是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一方面加大對各項惠民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報紙、網絡、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以及印制宣傳冊等形式進行全方位、多渠道泛宣傳,使殘疾人優惠政策家喻戶曉;另一方面積極進行輿論引導,針對部分殘疾人及家屬中對殘疾問題存在的傳統偏見,開展新文明觀、新殘疾人觀的教育,提高對殘疾人證重要作用的認識,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是要建立、完善下鄉進村巡回辦證制度。區市縣殘聯要堅持日常辦理和集中辦理相結合,加強與定點醫院的協調力度,定期組織辦證人員和評定醫師下鄉(鎮、街道)進村(社區)特別是到偏遠地區巡回辦證,做到上門服務。要從人力、物力、經費等方面切實保證下鄉進村巡回辦證工作,最大限度為殘疾人辦證提供方便。
四是積極探索新方法、新路子。充分發揮鄉村兩級殘疾人組織和專職委員的作用,采取對殘疾人專職委員協助辦證進行獎勵和補貼的辦法,調動基層殘疾人組織和專職委員的積極性,通過專職委員調查掌握上報辦證需求,開展代辦代領殘疾人證等服務,進一步提高辦證效率,降低殘疾人的負擔。要堅持辦證事務公開制度,嚴格落實辦證程序、收費標準、辦證政策、辦證人員及電話、服務時間和辦結時限、監督電話“六公開”,確保殘疾人證核發工作公開透明。
三、規范管理,嚴格標準,確保辦證核發無誤
各區市縣殘聯要嚴格按照《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和中國殘聯《關于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過程中殘疾評定等相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規范管理殘疾人證核發工作。嚴禁向非殘疾人及雖有殘疾但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申領人發放《殘疾人證》。經辦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向非殘疾人發放《殘疾人證》的,將根據情節輕重,按照管理權限,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殘疾檢測定點醫院、主檢醫師應嚴格掌握鑒定標準,對在鑒定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擅自放寬評殘標準的,經查實后,將按照管理權限予以責任追究。各區市縣要將確定的殘疾檢測定點醫院告之(上報)市殘聯,市殘聯將定期不定期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進行抽查殘疾檢測標準及辦證核發情況。
對不符合《中國殘疾人適用評定標準》的申領人,在申領、鑒定、辦理過程中經說明原因和做思想工作后仍然糾纏不休,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共場所秩序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要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堅決杜絕向殘疾人收取辦證工本費、辦證事務費和其他搭車亂收費的情況。殘疾人按照要求附交照片后,不得再要求殘疾人統一采集照片,收取照片采集費;對于殘疾特征明顯易于認定殘疾類別和等級的,要簡化辦證程序,直接評定殘疾類別等級,不得收取殘疾評定費用。
四、遺失補辦、嚴格程序,確保審核換證效果
1、殘疾人證丟失,由持證人自行在市級報紙上刊登掛失聲明,并在三個月內持鄉鎮殘聯出具的證明和報紙上的掛失聲明到原發證的殘聯補辦殘疾人證。
2、殘疾人證損壞,持鄉鎮殘聯證明和舊證,到原辦證殘聯換發新證。
3、本市跨區市縣遷移戶口,持遷入地殘聯證明和遷出區市縣殘疾人檔案,到遷入轄區殘聯,經審核換發新證。外市遷入的殘疾人,按辦證程序,重新辦理殘疾人證。
4、持證殘疾人康復脫殘、死亡等,到鄉鎮辦理注銷手續,由區市縣殘聯收回殘疾人證,交市殘聯注銷。
5、補發、換證、注銷等不得收取殘疾人的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