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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鞏固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成果,推動高效農業保險健康發展,完善農業保險經營模式和發展機制,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根據《南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2013年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做好2014年全市農業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為目標,努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工程建設,根據“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完善工作機制,規范管理辦法,提升服務效能,增強參與主體的社會責任和創新意識,大力推進高效農業保險,提升高效農業保險總量,擴大高效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和受益面,促進我市農業保險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
主要工作目標:主要種植業品種承保面為85%以上;高效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農業保險總保費收入的比例達到南通規定的目標。
二、工作要點
(一)繼續堅持統一的運營模式。
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繼續按照“聯辦共保”模式運營,政府和承辦農業保險公司(簡稱承保公司)的風險責任承擔比例為5∶5,并由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推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農險辦)與承保公司簽訂“聯辦共保”協議。
(二)繼續穩定財政保費補貼政策。
所有種養業險種,繼續實施各級財政補貼80%,參保農戶繳納20%的政策。農機人機保險、漁船漁民保險財政補貼政策按相關管理辦法執行。繼續實施凡有財政專項資金獎補設施農業項目都要參加農業保險,并在財政獎補資金中安排一塊作為投保簽單保費的政策。
(三)不斷提高高效農業保險總量。
在鞏固主要種植業險種的同時,大力度發展高效農業保險。設施大棚、能繁母豬、育肥豬、山羊、養蠶保險做到應保盡保;在繼續實施種雞保險的基礎上,增加蛋雞、肉雞保險;在繼續保留露地旱生蔬菜原有的險種外,新增四季豆保險;新增梨、露地葡萄保險;露地西瓜保險在近海鎮近農村試點的基礎上推廣到全市;適時開設南美白對蝦、梭子蟹、紫菜等保險。
(四)加強農業保險運作規范程度。
1.規范保險統一條款。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條款、風險責任和費率。玉米、棉花、小麥、油菜保險金額為每畝500元,保險費率從原來的5%調減到4.5%,保費為每畝22.5元,其中財政補貼18元,農戶繳納4.5元;四季豆保險金額為每畝1000元,保險費率為7%,保費為每畝70元,其中財政補貼56元,農戶繳納14元;蛋雞保險金額為每羽20元,保險費率為6%,保費為每羽1.2元,其中財政補貼0.96元,農戶繳納0.24元;肉雞保險金額為每羽10元,保險費率為3%,保費為每羽0.3元,其中財政補貼0.24元,農戶繳納0.06元;梨、露地葡萄保險金額為每畝1500元,保險費率為8%,保費為每畝120元,其中財政補貼96元,農戶繳納24元;其他已經開設的險種保險金額、保費標準仍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2.規范開展承保工作。承保工作原則上由基層鎮村干部和畜牧獸醫人員辦理為主,鎮鄉三農保險服務站要做好業務指導工作。基層組織重點做好宣傳工作,不得以任何手段強制農民參加保險;嚴禁以保險理賠款抵交農戶應交保費。嚴格規范能繁母豬投保檔案,對于未配帶防疫耳標的能繁母豬一律不予承保。
3.規范理賠操作流程。理賠工作原則上由承保公司負責辦理為主;如出現大災或涉及面廣,需要政府動用行政資源組織力量配合時,政府有關部門應全力配合協調,承保公司必須提供包括資金在內的相關保障。要堅持按保險條款和出險事實、責任理賠,對出險明細及理賠金額等重要信息以方便群眾監督的方式張榜公布,賠付資金應于定損后20日內通過“一折通”支付到戶,切實做到定損到戶、理賠到戶。高度重視養殖業保險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對已出險但未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死亡能繁母豬、育肥豬、山羊等一律不予賠付。畜牧獸醫部門要主動指導死亡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動用專項經費,短缺的無害化處理費用可從保險管理費中列支,死亡豬的無害化處理費用不超過每頭50元,其他畜禽按實際情況列支。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防疫、防病工作,努力降低能繁母豬、育肥豬、山羊、家禽的死亡率。
4.規范資金管理和使用。農業保險政府部分的保費資金及巨災風險準備金由財政部門負責管理。財政部門要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要求,健全財務核算賬目,規范保費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健全農業保險理賠周轉金制度,及時做好財政保費補貼資金的落實工作,最大限度地縮短理賠到戶的時間。同時,不斷充實巨災風險準備金,努力增強全市農業的抗風險能力。
5.繼續完善管理費制度。農業保險管理費的計提辦法、計提標準、使用范圍和預決算制度,繼續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五)加大農業保險工作創新力度。
1.積極加大創新工作舉措。要及時啟動灘涂養殖業新險種及有關種養業品種價格指數保險的研究;重點開展農業保險條款通俗化和種植業產值保險的探索和創新;積極試點探索基層農險人員專職化;積極開拓涉農保險,開展“以險養險”活動。
2.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農業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普及進程,充分利用“南通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網”,引導農戶及時掌握各項支農惠農政策,方便農戶查詢本人參保和理賠情況。要切實做好農業保險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等基礎信息建立與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進一步拓展農業保險氣象服務的覆蓋面。大力拓展農業保險氣象服務保障范圍,要將所有的設施大棚和規模種養業參保大戶等納入農業保險服務對象,按照統一標準建設農業保險氣象服務示范基地,開發農業保險氣象服務平臺等。
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協調與指導。切實加強對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確保農業保險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市農險辦要建立以市農辦、財政、農委、海洋與漁業、保險公司等為主體的聯席辦公會制度,及時協調和落實安排相關農業保險具體工作;要深入基層,了解農民需求,不斷發現和解決問題,及時掌握工作進展;要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的做法和經驗,不斷完善農業保險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要認真制定和落實農業保險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完善工作推進考核獎勵辦法,充分調動廣大基層干部和協保員工作的積極性。
(二)加強宣傳與培訓。市農險辦和鎮鄉三農保險服務站要廣泛宣傳《農業保險條例》,開展專題活動介紹農業保險的意義、保險方式、業務流程、政策措施等,增強廣大農戶的參保意識;要在實踐中積極運用各種載體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把農業保險與農業生產、農作物災害和疾病防治技術結合起來,通過送服務下鄉,讓農業保險進村入戶、家喻戶曉,擴大農業保險的社會影響,讓廣大農戶真正體會到農業保險的優越性;要加強對農業保險工作人員的農業保險政策、理論和實務等方面的培訓。市農險辦要重點做好鎮村協保員、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種養大戶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專業水平。
(三)加強服務與監督。承保公司要努力增強農業保險服務能力,建立健全有效的農業保險服務網絡,將農業保險服務關口前移到涉農第一線;要按照已經明確的承保、查勘、理賠工作時限搞好服務工作,使參保戶在投保咨詢、災后理賠等方面獲得及時的保險服務。市農險辦要不斷加強內部監管和社會監督,著力構建農業保險監督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并及時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要設立農業保險熱線監督舉報電話,暢通農民反映問題渠道;要加大對弄虛作假騙取賠款、套取財政保費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侵害參保農民利益的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