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生態文明建設對生態安全的作用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
生態文明建設是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保障,邊疆民族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不僅關系到我國各民族的生存安全,而且影響著我國的國家安全。生態文明建設需要以自然生態系統、生態屏障、生態產業、生態觀念保障環境、制度、經濟、文化需求,最終實現生態安全。云南在維護生態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戰略地位,進一步加強云南生態文明建設,需要轉變生態安全的需求模式,構建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需求模式。
關鍵詞:
云南;生態文明;生態安全;邊疆地區;民族生態
隨著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全球生態危機日漸突出,如全球氣候變暖、臭氧層破壞、生物物種銳減、森林植被破壞、水資源惡化、土地荒漠化、酸雨危害、大氣環境污染以及生物與非生物越境轉移等日趨嚴重。進入21世紀以來,生態安全問題相繼爆發,并引起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近10年來,學術領域關于生態安全的研究成果顯著,如周國富、陳星、張向暉、蔡俊煌、吳曉青等人主要對國家整體生態安全的概念、研究理論和方法、評價體系展開討論;之后,孫鴻烈、吳曉、汪朝輝等人將研究層面深入到區域性的生態安全保護與建設方面,以當地保護和建設生態系統、維護生態安全為主的研究成果頗多;此外,劉沛林、李智國對國土安全、水資源安全等具體性的生態安全問題進行探討,成果亦是顯著;然而,專門以邊疆民族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為中心研究生態安全問題的研究相對較少,其中,劉小勤、尹記遠在生態安全視角下探索云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生態文明建設。[1-11]因此,這一問題值得深入探討,這對于我國乃至亞洲的生態安全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不僅關系著我國各民族的生存安全,而且影響著我國的國家安全。邊疆民族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是云南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我國國家安全戰略中的關鍵環節,在我國的戰略布局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對于維護我國的生態安全意義重大。結合云南的邊疆民族特性來看,其在生態文明建設實踐過程中獨具特色。本文試圖在分析生態安全內涵的基礎上,從一種新的角度———“生態安全需求”入手,以云南生態文明建設為切入點,在國家的政策導向的基準下,以云南的邊疆性和民族性為特色,進行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安全的關系性探究,進而闡述云南生態文明建設對生態安全發揮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礎上,總結實踐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建議。
一、生態安全的內涵
以往學術界對于生態安全的內涵分析主要包括廣義和狹義的生態安全層面。從廣義來看,生態安全包括整個生態系統;從狹義來看,生態安全包括國家、區域等以空間為格局的安全狀態。程漱蘭、孫蕾、徐巖等人認為:從國家的層面來看,生態安全是指與國家安全相關的人類生態系統的安全;王耕、高長波等人認為:從區域層面來看,生態安全是指在一定時空范圍內,人與自然的相互關系未對區域內的人類生存和生態環境造成影響。[12-16]綜合來看,學術界對于生態安全的內涵定義主要是基于人類、自然以及系統層面,對于生態安全的研究集中放置于生態安全格局之中,而將需求納入生態安全內涵的研究較少。當前,人類的發展需要建立一種系統的可持續模式,因此生態安全是適應生態文明建設需要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更加珍愛自然,保護生態,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生態文明是繼原始文明、農耕文明、工業文明之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新型和高層次的社會形態。在學術界,生態文明建設的定義尚未明確。生態文明建設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許多學者也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內涵進行了研究,作者認為生態文明是一種物質生產與精神生產都高度發展,自然生態與人文生態和諧統一的文明狀態。
[17]生態文明建設以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為核心內容。生態安全是繼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等傳統安全之后為適應人們的生存和發展需求而產生的。生態安全作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安全的實現創造了良好的生態環境基礎。生態文明與生態安全的出現是以“人”為載體,其是在經歷了遞進、提升、飛躍和轉化之后形成的一種新的社會需求,但是以“人”為中心的安全模式已不再適應現今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因此生態文明建設的實現必須以生態安全的轉型為前提。從馬斯洛的需求層次出發,“人”是整個需求層次的主體。當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將眼光集中于“人”已不再適應當今發展。生態安全需要構建人類、生物以及非生物之間可持續發展的系統,建立在三者之上的需求得以滿足,生態安全才得以實現。因此,維護生態安全應注重協調人類、生物以及非生物三者之間的需求,人類在維持這種平衡狀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生態文明建設是人類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保障。生態文明作為一種高級社會形態,需要通過構建可持續發展模式來實現社會轉型。生態安全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歷史需求的演變過程,處于社會發展的高級需求層次,需要協調滿足環境、經濟、文化、政治四個方面的保障需求,并最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自然界只有處于一種平衡的狀態才能保證生態安全,人類則為保持這種狀態的關鍵因素。因此,生態文明建設應將滿足生態安全需求作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內容。
二、云南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性
從政策支持來看,云南生態文明建設給予了足夠重視。2014年,云南被列入首批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名單,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云南省發改委巡視員李承宗曾說:“保護云南生態,不僅關系到國家生態安全,更直接影響我國的國家形象。”[18]作為邊疆民族大省,云南具有四個多樣化:氣候類型多樣,生態環境多樣,生物物種多樣等;從地理位置來看,云南地處祖國西南邊陲,西部與緬甸接壤,南部與老撾、越南毗鄰,國境線長達4060km,是我國邊境線最長的省份之一。云南以其獨特的自然資源和多元化人文,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這一地區不僅是“一帶一路”的“南方絲綢之路”的重要中轉地,更是我國與東南亞交流的國際通道,為我國與東南亞地區的貿易合作提供了平臺,為生態文明建設奠定了一定的物質基礎;民族地區多元的生態文化意識的傳承,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區的生態倫理觀,為生態文明建設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礎;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和思想文化基礎,不僅為成功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創造了先天條件,而且其邊境民族與緬甸、老撾和緬甸的邊境民族在歷史上從屬于一體,生態文明建設在該地區實施影響到的不僅是我國,邊境民族與鄰國民族的交流有利于提升我國的國際形象。現以生態安全需求的視角,結合云南生態文明建設,探討其對生態安全所發揮的指導作用。
(一)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是維護生態安全的環境需求環境需求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維系基礎。云南集氣候類型多樣、地形地貌多樣、生物物種多樣———三個多樣化于一體,為復雜的生態系統的構成提供了良好的生境。當前所面臨的環境問題主要是自然生態系統的破壞,由于部分生態系統存在生態環境脆弱、人為造成的生態系統單一化、外來物種入侵等問題,人與自然受到了嚴重威脅。云南所呈現的問題和解決方式由于民族自治特性有所不同,在生態文明建設中也各有特色。現就典型地區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成功經驗進行例證分析。第一,石漠化和陡坡治理一直是滇東南地區生態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其主要體現為水土流失,而由此引發的自然災害嚴重影響到了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尤以文山州和紅河州最為凸顯,對此,兩州開展了大規模的生態項目建設,并以森林生態建設為主,進而緩解了水土流失。文山壯族自治州的石漠化面積達到1.1萬km2,占全省石漠化面積的28.8%,當地政府針對石漠化集中連片的地區,實行“山、水、林、田路”綜合整治,先后實施了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工程、國債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陡坡地生態治理等九大工程,其綜合治理范圍從原來的文山、硯山、廣南3個縣市擴展到了全州8個縣市。目前,累計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3414km2,減少土壤流失量124.7萬t,增加水源涵蓄能力1200萬m3,增加植被面積14.5萬畝(9666hm2)。[19]此外,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把陡坡地生態治理作為加快推進“森林紅河”建設、全力構筑滇南生態安全屏障的重大舉措。紅河州將陡坡地生態治理與退耕還林、荒地造地以及防護林建設等生態項目進行了有機結合,按照生態優先、因地制宜、適地適樹適種源等原則以點帶面、示范引領,全面推進生態治理工作。[20]在生態文明建設的過程中,兩州實施的重點工程建設包括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防護林體系建設、低效林改造等,并達到了生態系統得到明顯改善、石漠化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標,有效維護了當地的森林生態系統平衡,保障了我國的生態安全。第二,湖泊問題一直是我國生態環境建設面臨的一項難題,其嚴重威脅著人與自然對于水資源的需求。滇西北是“三江并流”的重要地帶,水資源豐富,但生態環境脆弱,人為控制河流又導致了一系列問題,使當地居民受害。作為“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的洱海,是云南省的第二大湖泊。1997年,西洱河電站建成,但由于不合理使用,導致這里的水生生態系統被破壞,洱海由原來的自然狀態湖泊變為人為控制湖泊;1996年和2003年,洱海兩次暴發藍藻,飲用水源和景觀旅游等受到嚴重威脅。[21]大理州政府一方面借助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樹立全民生態文明意識;另一方面,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順利實施對洱海地區的生態系統恢復工作。此外,為了籌集足夠的資金,大理白族自治州與企業合作,進行招商引資。洱海的成功治理在于政府充分發揮了群眾的力量和企業的支持,對管理、監督、資金等進行有效整合,維持了湖泊生態系統平衡,保障了當地居民的水資源需求。第三,保護生物多樣性有利于抑制物種銳減,預防外來物種入侵,維持自然生態系統平衡。從生態學的角度看,人是生態系統中的一部分,生態系統越復雜(即食物鏈越長),其平衡度越高,人類受到的威脅越小。云南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極為成功,這主要集中于滇西北和滇西南。其中,滇西南地區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的生物多樣性的保護,不僅關乎我國的生態安全,更關乎東南亞地區的生態安全。2015年4月,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海縣成為首批國家級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之一。勐海縣處于我國邊緣縣城,此地的跨國貿易往來頻繁,生物入侵是當地主要關注的問題。目前,勐海縣境內有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曼搞、納板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勐海片區)、1個州級自然保護區(布龍自然保護區布朗山片區)和1個縣級自然保護區及1個生物廊道保護區,共計面積110.6萬畝(73733hm2)。該縣生態保護與建設的重點是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為主,縣內有植物1865種,國家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20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7種。為進一步保護生物多樣性,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州關于保護珍稀野生動物的規定,勐海縣堅決制止亂捕濫獵行為,依法懲辦獵捕、買賣、走私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嚴格保護熱帶雨林生態系統及珍稀野生動植物,不斷加強保護珍稀野生動物的宣傳教育等。[22]據調研,勐海縣的生態文明建設成果顯著。通過訪問當地村民發現,近幾十年來關于“生態文明”的一系列相關政策出臺,保護野生動植物的相關法律法規逐漸完善,使得保護環境的意識廣泛植根于人們的日常行為之中。自然保護區作為生態功能區的重要組成部分,使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為維持整個自然生態系統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生態文明建設中,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生態補償機制等法制建設在不斷地完善,但是我們必須重新審視一個問題:植物的種類和數量比動物多,許多野生動物則在遭受狩獵和捕食后蹤影很少,由于整個生態系統中食物鏈縮短,生物群落日益簡化或單一,因此保護生物物種多樣性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必須重視起來。由于國際間商貿往來、旅游等的存在,徹底杜絕物種入侵這種現象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只有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完善各方面的生態安全機制,盡可能地將防止物種入侵,更好地保護生態系統和生態功能區,以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二)生態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是維護生態安全的經濟需求經濟需求是保障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力支撐,而環境與經濟的共同發展存在著嚴重的沖突。在生態文明建設的過程中,這種沖突可以得到有效緩解。從生態文明的遞進、提升、飛躍和轉化的四個階段來看,人類經歷了原始的漁獵時代、傳統的農耕時代、科技化的工業時代并實現最終的飛躍。如今,人的安全需求層次已不再指向溫飽,現代化社會決定人們的經濟需求必須以“生態產業”作為其轉化模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及系列講話精神,要求在生態文明建設中以“服務經濟發展,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為主線,以“促減排、重生態、抓整治、強管理、提能力”為重點。因此,云南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應注重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和諧統一。古人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云南的需求層次逐漸由溫飽走向小康,進而生態文明建設成了滿足當地經濟需求的重要手段。由于云南自身的特性更適宜發展農業、林業、旅游業以及其他副產品加工業。因此,在生態文明建設中,這些地區逐步開展綠色經濟,重點發展綠色產業和畜牧業,于是生態農業的發展開始從單一走向多元,有效地保護了當地的生態環境;重點發展以民族文化、旅游景點和環線開發為主的生態旅游業;獨特的民族文化、邊境風貌以及異國風情等則對旅游者具有極大的吸引力。生態農業和生態旅游的發展不僅促進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更進一步保護了生態環境,實現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并對跨境生態安全有一定的保障。此外,云南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充分發揮著“一帶一路”和輻射東南亞、南亞建立多樣的國際交流合作平臺的作用,在國際政治、經濟、文化中占據著絕對的優勢地位。云南生態產業建設最為突出的是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縣,該縣在生態文明建設的推進過程中,較好實現了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和諧統一。首先,該縣以調節產業結構為手段,推進生態農業體系建設。實施糧糧、糧經、糧果間套種植25萬畝(16666hm2);走“龍頭企業+農業莊園+合作社+農戶”的產業鏈模式,加大土地流轉,重點建設“洱寶生態梅果莊園”“正果藥業生態莊園”等生態產業;從2006年起,全面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2014年洱源縣實施測土配方40萬畝(6666hm2);實施物理防治、生物農藥、性誘劑使用等技術,減少農藥施用;2014年創建1萬畝(666hm2)綠色食品原料(水稻)標準化生產基地,截至目前,全縣認證綠色無公害農產品11個。其次,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抓手,推進生態工業體系建設。該縣在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工業發展的關系上,調整、優化工業空間布局;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發展環境,加快鄧川工業園區、煉鐵和焦石礦產產品加工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引資”與“選資”相結合,提高項目引進門檻;加大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落后生產能力的淘汰力度,加大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快新能源建設步伐,依托豐富的水能、風能、太陽能資源優勢,引進企業發展合作項目;2014年,工業總產值完成74億元,增長21%。[23]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建立在人們的生存和發展得到滿足的基礎之上,有序開展綠色經濟,打造生態產業循環鏈,實現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需求,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最終達到人與自然、環境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民族生態意識的傳承和發揚是維護生態安全的文化需求經歷野蠻和文明的沖擊后,文化模式的轉變必須符合當代可持續發展的需求。我國是一個擁有56個民族的統一多民族國家,文化的傳承、意識的構建依賴于各民族的傳統。生態意識在各民族中古已有之,如歷史悠久的儒家生態意識體現于生產生活的許多方面,但是隨著社會的利益化,現實生活中的儒家生態意識觀念逐漸淡薄。云南民族眾多,不同于中原地區,其地理位置造就了當地居民對鄰國文化的需求,受東南亞文化圈影響,意識形態多元化。由于歷史性原因,這些地區相對閉塞,其傳統的生態意識保存得較為完整。云南的生態文明建設對于民族生態意識的理論和體系的構建有著重要意義,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必須傳承和發揚民族地區的生態文化傳統,使當地居民在文化需求上得到充實。生態文化意識是宗教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多數少數民族都有宗教信仰,其在生產生活實踐中所表現出來的“敬山敬水”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思想便是生態文化意識觀。各民族地區的思想觀念、民族風俗習慣、價值體系等存在差異,正如司馬遷所說:“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云南生態環境復雜,生物多樣、民族多樣,文化更是呈現多樣化,這一系列特點有利于構建云南的綠色發展生態屏障。地形的豐富多樣,造就了“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自然景象,少數民族在這種特殊的自然環境影響下,形成了獨特的生態文化觀,他們的思想觀念中包含著許多生態智慧,其原始宗教信仰、風俗禁忌、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傳統文化充分表明他們始終秉持著人與自然應和諧相處的觀念,因此在其生產生活實踐活動中,遺留著許多保護生態環境的痕跡。云南地區在歷史上曾是佛教流入我國的主要流經地,漢傳佛教、藏傳佛教、南傳上座部佛教等與當地文化結合并成為其民族文化。傣族居民信奉南傳上座部佛教,其核心是慈悲眾生。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是傣族人的主要分布區,生活在州境的各族人民,在千百年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對保護生態平衡有著深刻理解,并且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他們十分重視保護原始森林,嚴禁毀壞“竜林”,家家種柴薪樹,戶戶培育生態庭院,十分重視水資源的合理利用。[24]傣族人認為萬物有靈,人與自然是相互依賴的關系,他們遵循“沒有森林就沒有水,沒有水就沒有水稻,沒有水稻就沒有糧食,沒有糧食就沒有人們”這一古訓,愛護森林,從不亂砍濫伐,并對森林及其功能做了嚴格的限定,認為不同的森林或樹木具有不同的作用。這種現象形成了極具生態保護價值的森林文化禁忌系統,既是傣族森林文化禁忌的核心,又具有極高的生態環境保護價值。[25]藏民信奉藏傳佛教,迪慶藏族自治州的森林資源豐富、環境優美,藏民對山、水、樹有著一種崇敬的信仰,正是因為這種信仰約束和限制著當地人以及外來人員對于自然環境的破壞,這對于保護當地的生態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藏傳佛教的核心是“善”,其強調自然生存環境與人相依相融;自然萬物各自業力,互為輪回轉生,同為生命鏈上的環節。在藏族人的意識里,人與自然萬物是相互依存而生的,反對破壞自然,認為人與自然之間應該和諧發展。此外,在他們的生產生活中都體現著生態保護意識。如香格里拉縣的建塘、小中甸等藏區,由于牲畜較多,農田都需要圍欄,藏民利用沙棘等多刺的樹種以及適應居家環境的高山柳等樹種作生物圍欄或作四旁樹的傳統,既美化了居住環境,又起到了農田防護林的作用;迪慶藏民沿襲不砍正在結果的樹,在火把節之后禁止砍伐森林,這對保護生態環境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迪慶藏民的住房建房除考慮向陽、利于排水外,還考慮面向樹林茂盛的“神山”;要臨河但又不能太靠近,以免對水源造成污染;在少林、少田的東旺鄉等地,建房一般不占用草地、林地和耕地,而是將房子建在植被較少的山脊上,這充分體現了藏民對當地生存環境的適應。[26]大多數的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意識中包含著對自然的崇敬意識,于是更好地維護了自然生態系統。正是這種既崇拜又害怕受到“神”的懲罰的心理,使他們不敢破壞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雖然這是一種借助于超乎自然的意識形態來控制和規范人的行為活動的,但不可否認,正是這種行為規范使當地人尊重自然、保護自然,并與自然和諧相處,這是一種發自于人本心的生態保護意識。在邊疆民族地區的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應在尊重民族信仰的基礎上,樹立有利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思想觀念,形成生態文化意識理論和體系,在不違背國家意識形態的基礎上構建可持續發展的文化需求模式。
(四)生態屏障的構筑是維護生態安全的制度需求云南的生態屏障不僅是生態文明建設中完善制度體系的必要選擇,更是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明確強調生態環境保護必須依賴法制,此項決定中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制度創新是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確保國家生態安全的紅線,即在自然生態服務功能、環境質量安全、自然利用等方面,需要實行嚴格保護的空間邊界與管理限值,以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27]生態保障紅線需要生態屏障的構建,進一步完善生態制度建設,維護我國的生態安全。為了構筑西南地區的生態安全屏障,云南省實施了生態文明建設林業十大行動計劃,促進“森林云南”建設,構筑中國重要的生物多樣性寶庫以及西南生態安全屏障。[28]云南作為“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的一部分,是我國西南屏障重要的區域,兼具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土保持、水源涵養、跨境生態保護服務等功能。[29]生態屏障的構筑與生態功能區的劃分息息相關,生態功能區規劃為生態安全屏障的構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生態功能區規劃》中,云南大部分地區被列為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實現人口轉移,限制開發區大力發展生態產業,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禁止開發區要以保護為主探索新路子;43個縣市區被列入重點開發區,以滇中為主體,加快產業聚集和城鎮改進;這些地區以扶貧、保護為主,不再以GDP為準。云南肩挑“兩洋”,面向“三亞”,是與國際接軌的重要輻射中心;云南作為“一帶一路”的“南方絲綢之路”的重要中轉地發揮著重要作用,在生態安全屏障中其戰略地位突出。綜上,在云南的生態文明建設中,從生態安全需求層次考慮,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生態產業的發展、民族生態意識的傳承和發揚、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生態轉型滿足了可持續發展的環境需求、經濟需求、文化需求、制度需求,為生態安全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物質基礎、思想基礎和制度保證,有利于實現安全需求層次的生態轉型,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在當代社會的轉型期,高級社會形態的構建有其成功之處,但也存在很多問題,從云南的生態文明建設存在的問題來看,距離生態安全的最終實現、跨入生態文明社會還有一定差距。
三、云南維護生態安全中存在的問題
云南的生態文明建設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當地的生態安全,但是在人與自然需求發生矛盾和沖突時一些潛在的問題便會爆發。這些問題的存在給自然環境造成壓力,對邊疆民族地區的生態安全需求的實現造成不利影響,并呈現出由結構性破壞向功能性紊亂趨勢。第一,生態系統遭到破壞,許多生物遭受滅頂之災,人們面臨潛在的危機,影響了環境需求的實現,威脅生態安全。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生態系統由多元走向單一化,食物鏈越來越短,許多生物逐漸消失。首先,突出體現在農業生態系統逐漸單一化。云南的大多數地區主要以農業為主,追求經濟利益是農民的最終目標,秉承“什么掙錢,就種什么”的原則,造成多元的農業作物向單一的經濟作物轉變,這種現象廣泛存在于我國的大多數地區。一方面,單一的種植會造成農作物減產,損害農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農業的種植面積如同一個小的生境,生境群落的單一化會形成“連帶效應”,即依存于農作物的其他生物或非生物由于食物鏈中某處的斷節而受到威脅,從而造成整個生境的滅亡。其次,人居環境單一化。人居環境直接影響著自然環境,主要體現在城市和鄉村的建設方面,云南的一些邊疆民族城鄉現代化建筑逐漸占據樹木花草的領土,動物隨之失去棲息地,而城鄉建設中的重大噪音污染、空氣污染等卻隨之出現。第二,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呈現“二元結構”傾向,嚴重影響經濟需求的實現,威脅生態安全。云南具有邊疆、山區、民族和貧困四位一體的固有特征,這是歷史長期存在的問題。少數民族貧困人口一般居住在邊疆、山區和貧困地區,最終導致云南呈“二元結構”發展,即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滇中(如昆明、曲靖、玉溪等)社會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居民生活已基本達到小康水平,滇西北、滇東南、滇西南等一些偏遠少數民族村寨的居民生活水平卻依舊處于低水平,地區之間存在一定的貧富差距。第三,民族生態文化觀念逐漸淡薄,傳承和發揚出現危機,嚴重影響文化需求的實現,威脅生態安全。由于現代化進程的迅速發展,云南少數民族的民族生態文化意識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逐漸淡薄,其傳承和發揚遭受危機。在經濟全球化的時代,云南的許多民族地區逐步走上現代化的道路,在這一過程中許多民族傳統村落建筑逐漸為現代化建筑所代替,鄉間小道處處透露著商業化氣息,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在利益的驅動下逐漸喪失了本來面目,給民族地區的一些傳統信仰和崇拜帶來危機。如邊疆民族地區越來越被旅游開發商青睞,看到商機的商人開始涌向原生態氣息濃厚的地區,在村寨中建起現代高樓,青山綠水之間是現代的鋼筋水泥建筑,與自然景物格格不入,更有甚者直接砍伐當地樹木建起木屋為推動旅游發展打造所謂的原生態。無論怎樣,這種方式都破壞了當地生境,和諧之美不再和諧。第四,由于生態補償機制不健全,農民與政府、企業、自然之間利益沖突矛盾不斷,生態案件處理困難,嚴重影響了制度需求的實現,威脅生態安全。首先,直接的公共補償和私人補償方式不合理。一方面,云南的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工程雖然一直在廣大地區實施,但是一些地區由政府在退耕還林工程中免費提供給農民的樹苗成活率低,加上選擇樹苗時并未詳細考察當地土壤、溫度、水分、病蟲害等條件,直接購買廉價樹苗;另一方面,基層干部同企業合作,有的干部勸解農民出租土地給企業種植利潤較大的植被,但是某些企業管理植被不當或意外倒閉造成了損失補償糾紛,這是當前較為突出的問題。其次,礦產資源開發、流域污染等造成的生態破壞問題給當地生態系統和人們生活帶來了困擾,這又由誰負責。此外,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的一些野生動物(如野象、野豬、野牛等)與人之間的土地糾紛,動物所破壞的莊稼、村舍等,政府所給予的補償金額太少,造成了農民、政府、動物三者之間的矛盾。云南生態文明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普遍存在于我國廣大地區,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才能更好地開展生態文明建設,滿足可持續發展的需求,保障我國的生態安全。在邊疆民族地區的生態文明建設中,應以生態環境保持良好為出發點,使人們的生存和發展得到基本保障,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落腳點,最終實現我國的生態安全,提升我國的國際影響力,在全球化的進程中走在生態文明國家的前列。
四、云南維護生態安全的建議
云南生態文明建設在維護生態安全進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環境、經濟、文化、制度需求四個層面上,因而較好地滿足四個需求層面的協調共進,有利于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現根據具體問題提出相應舉措,以期更好地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維護好我國的生態安全,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需求模式。
(一)保持多元生態系統平衡,滿足多元環境需求生態系統的復雜、多樣化有利于延長食物鏈,保護整個生物群落,維護生境安全。在云南,必須重視維持農業生態系統,農業生態系統的多元化與人們生產生活和眾多同農作物處于一條食物鏈的生物和非生物息息相關。首先,根據邊疆民族地區土地緊張的情況,政府應派遣專家對現今當地土壤、水分、地形等進行詳細數據統計,根據具體情況向政府匯報當地應種植的農作物,政府則以保持生態系統多樣為準則,依據具體地區具體情況種植相應作物,避免農民盲目種植而違背當地的生態系統。其次,人們作為生態系統的重要部分,城市和鄉村建設與生態系統平衡息息相關,生態系統的平衡有利于和諧人居環境的實現。在云南城市生態文明建設中,必須秉承生態觀念,從建筑、街道樹木、公園、小區等方面進行和諧規劃,實現城市經濟、文化、環境多元化;在云南鄉村生態文明建設中,必須在保存傳統民族村落的基礎上保障人們的生活,“美麗鄉村”的建設不是向城市化方向發展,應在基礎設施、生產生活、衛生情況等方面進行綠色規劃,實現原始生態鄉村建設。此外,根據生態功能區劃分,實行部分人口遷移。生態環境脆弱地區地質災害較多,并不適宜人口居住,政府應制定一套調研方案重點針對禁止開第1期杜香玉:云南生態文明建設對生態安全的作用研究63發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進行系統調查。居住在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內的生態脆弱區的居民一般較少,因此遷移規模較小。一方面,在遷出居民中應以三世同堂或以上家庭為主,三世同堂以下家庭實行自愿原則;另一方面,民族村寨村民應實行補償政策,鼓勵村民遷移。在此過程中,由政府部門統計當地遷出人口,根據遷往地區的環境承受力適當安排遷出人口,遷出人口應享有政府給予的住房、醫療、教育、就業等補償。
(二)協調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化解利益沖突,協調經濟需求之間的矛盾生態危機的爆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經濟的發展和利益的驅動,而有效處理環境和利益的矛盾,依賴于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實現經濟需求。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必須考慮到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的問題,避免兩者分化。在邊疆民族地區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兼顧環境保護和人們的生活需求,不能只強調生態文明建設,而不講求社會經濟發展,也不能只求發展,不考慮生態文明建設。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對于一些傳統村落應該加強道路、水電、衛生等基礎設施的投入,避免對民族傳統建筑造成破壞;在邊疆民族地區,生態旅游的發展是一個難題,當地旅游規劃中的商業利益對于居民的鄉村淳樸意識是一種潛在的威脅,在旅游開發商進駐這些地區時應將開發重點放在村落原始形態和景觀的維護上,減少人為開發的商業市場,可從當地民間工藝入手,這樣既使當地人民獲得收入,又能保護傳統村落。此外,旅游開發商為了滿足游客需求可能會砍伐當地林木建造住房,也可能建立現代化的酒店,這兩種行為都會對當地生態和自然和諧造成破壞,當地政府應制定相應的生態旅游開發規劃,保持當地自然和諧之美。
(三)大力弘揚和繼承民族生態文化觀念,構建多元生態文化體系,滿足文化需求民族生態文化觀念的強化以及生態文化體系的構建為當今文明社會增添了一縷綠色,有利于傳統文化需求的提升和轉型。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弘揚一種民族生態文化是極其必要的,它能使人從精神層面得到升華。生態的保護不能只依賴于一些傳統民族文化,它應該升華為一種固有意識并扎根于各族人民的行為活動之中。邊疆民族地區民族文化豐富多樣,在其風俗習慣、生產生活中處處流露著敬山敬水的生態意識觀念,這是許多民族中的普遍意識;但在很多中部或東部等城市,這種觀念極為淡薄。對此,政府需要派遣相關民族文化部門及時到各地村寨實地考察當地傳統文化中的生態觀念,進行調研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傳統民族風俗習慣的延續,并對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文化進行研究和匯總。在民族村寨設立專門的民族生態文化傳承機構,定期邀請村民到此接受民族生態文化教育,使優秀的傳統民族文化得以長久繼承和發展,形成一整套獨特的民族生態文化觀———人與自然之間是相互依存的,約束和限制人對自然的破壞行為,規范人們的自然道德理念,使人人心中有自然,與自然和諧共生。在此基礎上,國家應鼓勵和支持民族生態觀念的傳承,使其成為一種適宜于廣大地區的環保意識。
(四)建立健全生態損害補償機制,完善生態安全需求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是保障生態安全的重要制度設計。一是在與農業生產活動相關的生態補償方面,在實施退耕還林過程中,政府應派專門人員對土壤、水分、溫度等進行勘測,以尋找適宜當地種植的樹苗,并將其免費提供給當地百姓。二是在政府和企業合作中,農民的土地出現損失時,雙方應同保險公司進行合作,由三方共同承擔農民的補償。三是對于當下的生態破壞問題,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在解決人與野生動物之間的沖突時,政府必須對野象、野豬等野生動物所破壞的土地進行實際補償(有專門人員到破壞的農田進行詳細統計,依據破壞程度、破壞面積等適當補償),由于這一工作在現實實踐中多是由自然保護區等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完成,因而會出現政府補償金額過少而造成農民不滿意的情況。因此,政府應與保險公司合作對農民進行補償,解決土地糾紛。
五、結語
當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生態文明的建設必須厘清歷史時期我國各個階段的發展特點,進而實現文明的生態轉型。值得我們關注的是,生態安全與生態文明一樣,有遞進、提升、飛躍和轉化四個階段,傳統的以“自然生態系統”為基準的生態安全格局的構建難以滿足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時期兩者之間是如何發展有待于我們進行細致探討,以生態安全需求作為切入視角探討文明時期的發展應該受到關注。如前所述,云南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取得的成功和存在的問題同樣出現在我國其他甚至國外的廣大地區,因而國內和國外的一些成功經驗是值得我們借鑒的。生態文明建設依賴于制度的完善,社會結構對于制度有決定性作用,我們必須反思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存在的問題是歷史性的還是現實性的,歷史性遺留下的問題應作為解決的重點,因為它具有突發性,而現實問題的存在是當前我國面臨的嚴峻挑戰。十八屆五中全會將生態文明提升到重要位置,標志著我國在歷史進程中的重大轉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不再是各行其是,而是由“生態”貫穿到各個方面,以生態安全作為國家安全實現的前提條件,以生態安全需求作為可持續發展的模式,最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
作者:杜香玉 單位:云南大學 西南環境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