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我國傳統倫理道德思索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中國近代史上,梁啟超第一次在其文章《新民叢報章程》中提出“公德”一詞,該文第一章第一條即云:“中國所以不振,由于公民公德缺乏,智慧不開……”中國人的公共意識普遍薄弱是事實,究其原因在于以儒家為核心的中國傳統道德倫理自古以來“重私德,輕公德”,形成這種特點有其歷史必然性,它與我國經濟政治狀況密切相關。
首先,從經濟基礎來看,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社會,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能夠提供給一家人幾乎全部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他們幾乎很少需要與除了家人或者家庭之外的人或場所發生聯系,而市場經濟卻與構建公共領域具有共生互動的性質,即便在唐宋時期商品經濟繁榮發展,這種公共領域的萌芽也因各種原因沒有正常的發展下去。因此,中國從未真正形成一個“公共領域”的大社會。
其次,從社會結構來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一種社會結構的形成往往取決于一定的經濟條件。因此,家庭和家族不僅是社會生產的基本單位,也成為社會基本單位,農耕的生產方式也確立了中國人的生存方式。馮友蘭先生曾對此做過精辟闡述,認為靠土地為生的農民只能世世代代生活在土地所在的地方,地主也是如此,也就是說,由于經濟的原因,一家幾代人都要生活在一起,這樣就發展起來中國的家族制度無疑是世界上最復雜、組織的最好的制度之一。
正是因為中國傳統文化和道德是建立在以家庭為單位,以宗法血緣為紐帶的小農經濟基礎之上。于是,中國先哲們將基本的物種人倫關系定義為“五倫”,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五種人倫關系,在“五倫”關系中,除君臣之外,父子、兄弟、夫婦都是家庭成員,然后是與家庭成員關系最緊密的朋友,基本為私德。由此可見,中國社會的基本單位不是界線清楚的團體,而是以個人為核心放射出去的關系網,在網內,與核心距離的遠近決定于核心關系的深淺,這種結構被人類學家費孝通稱之為“差序格局”,這種格局所要求的道德觀念也是有差別性的,以親己之人事為重,以疏己之人事為輕。在這種文化里,與個人無特殊關系之人的利益自然容易受到忽視。最后,從意識形態來看,為了封建帝王專制的需要,古代學者們發展了一套完整的倫理政治理論構建,它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倫理政治化,政治倫理化”。儒家經典著作《大學》中所提倡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就是這樣的一個典型,從內在的得知修養,到外發的事業完成,是知識分子理想的人生進階過程,要求人們從自身做起,推己及人,以道德的力量、教化的力量去影響其他人,這種推己及人、由近及遠、由親及疏的輻射過程,卻典型的缺乏頻繁的公共交往活動和公共生活。古代知識分子秉持著這樣的思想和理念,之前的每個條件為之后成就的前提,存在著遞進關系。而齊家和治國之間有著巨大的鴻溝,往往僅僅走到齊家這一步,就很難有人繼續去治國、平天下了。正是這種倫理思想的宣揚,統治者就把人們牢牢控制在“家”的范圍內,讓生產者安心努力的干活,極大地降低了社會管理的成本,與此同時,民眾也被變相地剝奪了參與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公共事務的權利,國家在他們心目中只不過是一個除了納稅、服役之外沒有任何干系的抽象概念,在具體的家庭和抽象的國家之間并沒有一個介乎于二者之間的“社會”將兩者有機地連接起來。公德的建設也就更加無從談起了。
“公德”觀念不僅限于個人與社會集體利益的關系,也包括了個人和社會其他成員的關系。雖然傳統中國并不缺少“公”的觀念與價值,諸如“天下為公”、“大公無私”、“公而忘私”等耳熟能詳的價值取向。然而實際上,筆者認為這里“公”其實是一種寬泛而抽象的概念,仿佛指的不是除己之外其他社會成員。當損害他人利益時,損他人者并不會認為自己損害了除己之外的、活生生的陌生人,很多人將諸如此類的成語作為人生信條,但“公”到底指的是什么,有什么樣具體的行為規范和準則,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在中國傳統道德文化中,私德發達,公德匱乏,所以中國人并不知道作為社會的個體應該對國家和社會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和義務,也不知道應該對那些偶然與自己發生聯系的陌生人有什么樣的責任和義務,在內心里,普通人通常只關心與他們有最密切關系的家庭和親屬的福祉,對與自己不相關的人所遭受的古難視而不見。“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即便是在國家內憂外患、民族危亡之時,國人對自己的同胞和國家所表現出來的自私、冷漠和麻木也令人感到十分震驚和凄涼,這種自私和冷漠,使得中國國力更加衰退,更加落后,更易挨打。
梁啟超明確舉起中國近代提倡國民公德教育的第一面大旗后,孫中山、蔡元培、陳獨秀、魯迅、、胡適等人在內的思想家們,始致力于將公德的培育和國民性的改造結合起來。在痛揭國民的劣根性的同時,力圖通過培植公民的愛國心、責任感和公德意識,來造就和培養不同于舊時代的新國民。遺憾的是,這未在中國發展出具有公共理性和終極價值關懷的體系來。此外,民族的思想覺悟、思維方式、倫理道德等文化內容的發展,很容易受到歷史慣性的極大制約,導致民族文化對其成員的影響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改變。因此,中國道德文化中的“公德”仍未能占到像“私德”一般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