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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1979年至今的40年是中國文化市場轉型和發展的重要階段。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文化體制逐步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文化事業體制向文化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有效推動了中國文化領域的對外開放,促進了中華文明與世界文明的交流互鑒。40年來,雖然文化市場的發展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依然有很多不足,尤其是在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的今天,更要求中國的文化市場堅持以開放為原則,深化體制改革,消除文化市場“二元結構”,使未來的文化市場管理更適應數字時代文化市場發展需要。
關鍵詞:文化市場;文化體制;市場價值;文化
從1979年算起,中國文化市場重啟和發展剛好40年。40年剛好是整整一代人的奮斗史,也是能夠對一個事物(對象)進行近距離評價的適當時段。40年后,中國與世界的經濟關系和文化關系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人們對市場價值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正如馬克•布洛赫所說,對一件事情的認識是“過去與現在”的雙重運動,“各時代的統一性是如此緊密,古今之間的關系是雙向的。對現實的曲解必定源于對歷史的無知;而對現實一無所知的人,要了解歷史也必定是徒勞無功的”。①也如雷蒙•威廉姆斯展望新世紀時所寫短文的標題:“倒退著走進未來”。對40年來中國文化市場發展歷史及其作用進行評價,是中國學術界的應有之義。
一、40年來中國文化市場發展的成就
中國文化市場的重啟與發展,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影響是多維度的和全方位的,究其要者,大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文化市場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將居民潛在文化需求轉化為現實文化生產力、經營性文化產業獨立發展的平臺機制以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起點,在這四十年中,我國的文化市場經歷了不斷改革與發展的過程,已初步形成了一個較完善的綜合性市場體系。文化市場的建立與發展,作為改革開放市場經濟改革的重要部分,使文化的經濟功能得以回歸,文化產品的商品屬性得到確立,借此建立了文化消費需求與供給的回應和反饋,完成了社會文化生活方式的重組,在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互配合下,保證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并賦予了人民群眾對自身文化生活一定的選擇權。文化市場的突出貢獻在于,它的出現和發展,打破了居民文化需求的計劃配置的單一性渠道,在計劃供給和分配渠道之外,重建了一種市場化和社會化的文化產品生產和分配機制,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通過價格信息反饋給文化產品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形成了現實的文化生產力,從而形成了文化市場(利益)激勵機制,促進了由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文化產品與服務”與市場提供的“經營性文化產品與服務”的形成分野。正是因為文化領域出現了計劃渠道之外的文化市場,90年代初期的“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改革和2000年初期出現的經營性文化產品生產單位從宣傳文化行業中分離出來,形成文化產業發展的母體,文化市場才具有了基礎載體和現實可行的政策路徑。
(二)文化市場的發展,推動了文化領域的逐步開放計劃經濟體制下確立的文化事業體制是組織居民文化生活的文化管理系統,但它是一種相對封閉的體制,經費和項目自上而下層層下達,文化產品和服務層層自上而下逐層分配。文化行業自成系統,公共資源在系統內自我循環,借助于文化事業系統,精英文化完成了對文化消費者的掌控統制,大眾文化被納入國家的文化動員體系。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文化市場的確立和完善,將公平交易原則引入到文化領域,并且使公平交易逐步發展為社會的基本規范。借助于“公平交易”這一市場意識的保護,政府與社會的邊界得以分離,文化領域的獨立性得以迅速成長,使文化創作獲得了相對自由的同時也擁有了更大的發展空間,形成了文化藝術繁榮發展的新格局。改革開放以來文化市場的蓬勃發展,豐富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世界,推動了全社會文化精神觀念的更新,引領廣大人民群眾邁向精神文明的更高境界,進一步解放了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支撐了改革開放的深化與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全面進步。正如在20世紀80年代,法國哲學家雷吉斯•德布雷看到文化市場和文化消費中所蘊藏的巨大力量:“搖滾樂、音響、藍色牛仔褲、快餐、新聞網絡與電視衛星所蘊藏的力量,比整個蘇聯紅軍的力量都大。”①中國文化市場的發展,還促進了文化與社會經濟的深度融合。借助于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文化與科技、金融、旅游、制造業等其他行業的融合,促進了文化行業的開放和創新。40年來,不僅行業系統內的文化機構通過市場的合作機制跨越到了行業之外,進入國內更廣泛的市場體系,而且為中國的文化企業提供了借助全球要素市場進入全球文化消費市場的機會(如萬達收購美國電影院線),進一步推進了中國文化走向世界,并實現了文化市場的進一步開放。長期關注中國改革開放的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科斯認為,正是由體制邊緣領域發動的“邊緣性革命”,帶來了中國改革開放和市場化改革的洪流。中國要深化改革,必須高度關注思想市場的發展,它將使中國經濟的發展以知識為動力,更具可持續性。而更重要的是,通過與多樣性的現代世界相互作用和融合,能使中國復興和改造其豐富的文化傳統。
(三)文化市場的發展,建立了中華文明與其他文明交流合作的重要渠道習在總結改革開放40年來的經驗時,指出“中國發展離不開世界,世界發展也需要中國”。文化市場的確立和發展,也在中國改革開放與全球化進程中扮演了非常關鍵的角色,與以往的政府性文化交流形式不同,市場交易是世界性語言,通過確立文化市場的合法性渠道,中國建立了對外文化交流的廣闊通道。一方面,西方的科技、文化及思想得以通過市場化的傳輸渠道(如版權交易)進入中國,使中國人民可以真正與世界的文化發展和創新保持同頻共振,促進了各個行業的現代化建設。另一方面,開放的文化市場也推動了中國文化走出去,使外國民眾深化了對中國的認識、增進了對中國的了解,催化了中華文化與其他文化間的交流合作。而文化市場帶來的這種開放融通,是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的必由之路。
二、中國文化市場發展的局限
改革開放40年來,文化市場在給中國文化發展帶來重大影響、產生重大作用的同時,也經歷了一些曲折,存在著一些問題與桎梏。
(一)文化市場發展不充分,市場主體地位不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國政府在文化領域施行了高度組織化的整合,轉向了以計劃調配為主的文化生產和分配體系,形成了龐大的文化事業體系。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自然生長的市場模式不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文化市場是從計劃體制生態圈中“植入”的,文化市場從一出生就面臨著市場生產要素配置機制與計劃體制(思路、政策目標、政策手段等)的關系問題。傳統計劃經濟體系與新興文化市場體系長期并行又互不兼容,計劃經濟是以生產供給為中心,而文化市場體系則以消費與需求為中心。中國文化市場的重啟與發展歷史,必然要與計劃體制成分的消長相伴隨,經歷著計劃經濟弱化與市場經濟成長的漫長過渡時期。在這一過渡期內,文化要素市場的資源配置要受到計劃配置和市場配置的雙重調節,文化市場進行資源配置的基礎功能受到束縛,文化市場的發展仍然處于成長過程中,遠沒有達到成熟的程度。就市場主體的建設而言,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大體上仍然保持事業系統內的“單位屬性”,沒有形成面向市場社會的開放性管理和運行模式;事業系統內的國有經營性文化機構(國有文化企業)的產權邊界模糊,所有權與經營權在企業管理和運營中難以明確分開,對于經營層的激勵不足。民營文化機構盡管產權明確,激勵機制有力,但只在一些競爭性專業市場(如網絡游戲、動漫市場、信息服務市場)上占據優勢,在大多數文化市場領域發展不足,競爭力不強,文化市場結構存在局限。
(二)文化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相關制度設計和政策制定與文化市場發展速度不協調改革開放后,中國文化領域“計劃體制與市場體制”雙軌過渡的基本特征,使得文化市場的發展對制度設計和政策創新存在嚴重的依賴。文化市場的發展一方面依賴于技術創新的推動,另一方面要依賴文化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的雙重推動。20世紀90年代以前,得益于“”后居民中蘊藏的巨大的“補償性消費需求”的推動,文化市場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制度創新的成果大體能夠滿足文化市場發展的需求;進入21世紀,數字信息技術高速發展,數字信息技術作為“平臺技術”穿透了文化行業的體制壁壘,使得文化市場中的新興業態不斷突現,文化市場的范圍不斷擴大,文化市場的影響進入文化事業系統的內部,受到行業既得利益的阻礙,使得文化體制改革的步伐逐步放緩。由于我國文化市場特殊的生成軌跡,國際上又缺乏類似案例經驗,我國在相關制度設計上存在滯后的情況。政府管理體系與文化市場需求不完全匹配,文化市場管理的權責不清晰。同時,部分計劃管理政策和措施的遺留問題仍然存在,一些文化市場管理者思維仍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對文化市場經濟認識不足,相關政策與法律法規落后于現實實踐,無法適應當前文化市場發展的需求。
(三)“二元結構”對市場公平競爭的保護和激勵不足,抑制了文化市場體制內在作用的發揮改革開放以來的“計劃體制與市場體制”的雙軌過渡,形成了中國文化領域的“二元結構”。計劃體制下形成的“行政命令、計劃調配”與市場體制下形成的“價格信號、市場配置”,都在文化市場上起作用,引發文化企業(市場主體)在政策紅利和市場紅利之間來回“擺渡”,形成了文化市場主體與政府之間的“不良博弈”。這種市場體制導致了對公平競爭的保護不足。在二元結構市場上,由于存在起點(國有與民營企業、中央企業與地方企業)的不平等,且受到強制性行政命令的約束,一些文化市場形成了行政性市場壟斷(如書號控制等),致使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無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市場的積極性下降,反過來國有文化機構加重對國家財政的依賴,客觀上阻礙了市場化的發展進程。由于政府管理大量的國有企業,無法完全擺脫“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困境,無法對所有市場主體提供讓人信服的評判,深刻影響到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中國文化市場發展的展望
盡管中國文化市場的發展過程中存在局限,但40年前開啟的中國市場體制改革之路,業已讓中國文化市場的發展進程形成不可逆轉之勢,并且對中國社會的轉型和文化的發展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進一步健全完善文化市場體系將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第一,在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全球化范圍拓展、不同經濟體之間的激烈競爭的當下,平等交易作為世界普遍認同的原則,會不斷強化與鞏固文化市場在對外開放、對外文化交流中的重要地位,中國文化市場與世界文化市場的聯系將會更加密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將在不斷改革中呈高速發展態勢。第二,數字信息技術作為推動社會發展的巨大力量,將突破行業壁壘,推動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一體化,文化企業將面向全球競爭,文化市場的“二元結構”也將逐步消減。5G技術和數字技術的發展,國際與國內文化市場的邊界將進一步模糊,跨國交易和跨界交易將得到飛速發展,文化領域的實體店已經不具有競爭優勢,版權等無形資產可以以極低的成本復制在全球市場上流通和交易。與此同時,獲得先發優勢的平臺型企業借助于網絡效應往往能帶來豐厚的收益,并占據市場集中的優勢,促進文化市場壟斷的形成。第三,文化市場的結構將圍繞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技術實現“結構重組”,“顆粒度經濟”時代的到來將重新定義內容生產者工作的內涵和形式。基于文化消費的個性化和文化創作的主體性特征,文化領域的個體就業者將與平臺進行連接,在線自由職業者平臺將數千萬自由職業者和文化市場需求進行匹配,將顯著提升平臺企業和自由職業者的工作效率。一些明星企業(平臺)將快速崛起,并由于存在數字經濟環境下反壟斷法律的定性困難,明星企業往往會形成對其他同類企業的擠壓排斥,一方面加強了自由職業者對于平臺企業的牢固依賴,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初創內容生產企業、小微文化企業對平臺企業的強依附,文化市場將形成平臺企業占據金字塔尖,眾多小微文化企業和自由職業者作為塔基的兩極分化形態。第四,數字技術進步將穿透行業體制壁壘,傳統文化市場的管理模式逐步瓦解,包容各種社會力量和多種形態的現代文化治理體系將逐步形成。為適應文化市場變化對于政府職能的新要求,新的文化市場管理體制將更加重視將各類文化主體納入到市場體系中,著力營造鼓勵公共競爭、公平創業的環境,并鼓勵文化事業單位引入市場機制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的效率和水平。未來的文化市場管理體制將是基于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之上的扁平化綜合服務系統。
作者:傅才武 單位:武漢大學國家文化軟實力協同創新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