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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實訓教學作為中國法學教育改革的重要探索,在高校中逐步推開。現有高校法學專業實訓課程設置和實施中存在一定的局限,不能滿足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的需要和高校法學教育教學改革的趨勢與要求。在明確法學實踐教育目標的前提下,本文認為應當構建科學法學實訓教學體系,打造信息化法學實訓教學平臺,完善法學實訓教學實施方法,改進法學實訓課程教學內容,加強法學實訓教學師資隊伍建設,從而實現高校法學實訓教學改革與實踐的創新。
關鍵詞:實訓教學;實踐探索;法學改革
作為一種新興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法學實訓教學通過模擬實際工作環境,采用來自真實工作項目的實際案例輔助教學環節,鞏固和深化與專業培養目標相關的理論知識,從而在授課過程中更好地實現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提高學生發現、研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其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一直以來,法律實訓始終是我國的法學教育特別是高等院校法學教育的薄弱環節,普遍缺乏必要的法律職業教育和法律實務鍛煉,灌輸式而非參與式、互動式學習的方式仍然在法學教育中占據主流地位。于此情形下,法學實訓教學無疑是當前各高校法學教學改革的重點和中心環節,對其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價值意義。
一、緣起:高校法學專業實訓教學目標與結果的偏差
近年來,法學實訓教學已然成為我國法學教育教學發展的必然趨勢,無論是國家教育部抑或是高等院校,都充分認識到開展法學實訓教學,對于提高學生法律專業素養、培養學生法律實踐能力、切實提升法學畢業生在社會工作中的綜合競爭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實訓課程的初衷與目標在于堅持問題導向,實現法學教學與法律職業技能的無縫銜接,全面提高學生法律應用的綜合素質,以期填補傳統理論輸出式法學教育與實踐應用脫節的不足。然而,囿于當前我國法學實訓教學仍處于初級探索階段,相關課程的研究理論和模式設計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不足,多采用理論灌輸為主、案例分析為輔的抽象思辨的教學方式,沒有與高校法律人才培養目標即地方對法律人才的實際需求相銜接。存在實訓教學活動安排的課時量并未達到應有時長,對法學學生的思維能力和法學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的培養重視不夠,導致學生在面對鮮活案例時仍然束手無策等問題。具體表現為應對解決實際問題時事實分析與法律適用混亂、法律解釋錯誤、程序知識不足且使用障礙、法庭辯論技巧欠缺等,嚴重影響了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的質量,導致法學實訓教學效果不夠理想,應然目標并沒有得到實現。
二、原因:高校法學專業實訓教學模式的局限性分析
(一)高校法學實訓課程設置上的局限2011年教育部將法學實踐教育作為法學本科生的必修課程之一,正式編入課程體系。此后,一股法學實訓教育改革的熱潮在全國各個高校不同程度地涌現,先后出現了諸如“法學實驗室”“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等,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廣大高校法學專業對實訓教學課程的強烈需求。在法學課程體系中設置“法學實訓課”對法學實踐教育具有重要意義,法學實訓課作為必修課之一,必然會在課程設置中占據一席之地。但是,法學實訓課程設置應當同法學理論課程、模擬法庭課程有效協調、相互銜接,不宜過度沖擊教師的教學課時、學生的學習時間的安排,否則會對其他的授課方式產生一定程度的沖擊,導致學生對法學基本理論知識的復習與吸收時間被大大壓縮,法學實踐教育目標的實現將會受到影響。相較于傳統教學模式,法學實訓課程應當更側重于引導學生運用法學知識、法律思維和法律技巧去解決法律實踐問題。但是,目前多數法學實訓課程的設置并沒有真正實現上述目標,即學生仍然是被動式學習,缺乏自我創新,對實踐案例深入分析的能力較弱。
(二)高校法學實訓課程實施中的局限法學實訓課程有別于單純的案例教學。當前法學實訓課中的授課內容存在的突出問題就是簡單以各專業課中的案例來堆積授課內容。不可否認,案例分析本身確系基礎課教學內容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不能簡單和法學實訓課程劃等號。法學實訓課程只有真正實現授課方式和內容的突破,才能有效發揮教學資源的作用。傳統法學教育主要關注法律知識的灌輸,教師在課堂上通過闡述自身對于法律理論的理解去影響和啟發學生,指導學生就法學爭議問題進行討論,以達成統一認識的標準答案作為良好的教學效果。這種做法實際上有失偏頗,蓋因法學實訓課的實施中一旦缺少必要的研討和辯論,學生運用掌握法律思維主動思考并解決問題的能力便難以被激發,從而逐漸喪失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教師的角度講,在法學實訓教學中,一個法律知識豐富、實踐經驗較強的教師,其教學效果明顯高于單純涉獵法學理論的教師。因此在現實中,高校法學實訓課程實施中的種種因素,包括基于教師個人認知和經驗的局限,常常會影響以“填鴨式”被動學習為主的學生。
三、突破:高校法學專業實訓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實踐創新
作為一種新型的教學模式,實訓教學具有廣闊的價值和存在的必然性。法學教育需要與法律職業需求相銜接,高校法學專業實訓教學不但為社會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優秀技術人才,并且作為技術革新的試驗場,也為技術發展和人才培養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高校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必要途徑,是引導學生全面成長成才的關鍵。因此,必須切實改革法學教育模式,探索創新法學專業實訓教學方式,真正提高學生綜合素養和實踐能力,幫助學生更快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構建科學法學實訓教學體系科學的實訓教學體系應包括實訓教學目標體系、計劃體系、方式體系、運行與質量監控體系。構建科學的實訓教學體系是保證高校法學專業實訓教學效果的基礎和根本前提。以地方人才需求為出發點,構建實訓教學目標體系;制定和完善相關教學文件,構建實訓教學計劃體系;整合各種實訓教學方式,包括模擬演練、案例分析與討論、社會實踐調查、模擬法庭實訓、專家講座、法律診所、社會服務等,構建完善的實訓教學方式體系;抓好各個實訓教學環節,從課程的計劃、準備到實施、考核、過程管理等,構建實訓教學運行與質量監控體系。
(二)打造信息化法學實訓教學平臺加大實訓課程的信息化教學,利用互聯網實訓平臺、掌上學習平臺、多媒體信息技術和傳統板書相結合的方式,采用翻轉課堂、跨界課堂等教學模式,充分發揮教學資源庫和信息化教學的優勢,實現師生之間的良好互動,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的需要,加快信息化教學方式課程改革的進程,提高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質量。為了提高教學質量,給學生提供更好的學習體驗,可開發配套基于“信息化教學方式”的實訓教學平臺,實現個性化的教學方式,為學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移動學習服務。教師可便捷課程任務,組織學習過程,建立課程學習考核評測機制,學生可自由檢索視頻學習資源,完成教師布置的學習內容,還可自由控制學習進度,采用進階的方式進行學習,有效提高自主學習的積極性。
(三)完善法學實訓教學實施方法實訓教學課程體系是一個不斷總結、不斷完善的過程。傳統的法學專業教學往往屬于單純的知識灌輸過程,而法學實訓教學則將實驗教學、模擬教學、合作教學、法律診所式教學等實踐教學模式較好融合起來,逐步形成由專門性實踐教學課程、一般課程的實驗實踐教學環節、第二課堂活動和專業實習所構成的完整的實踐教學體系。應以教學目標作為中心組織實訓教學;根據實訓教學具體目標定位的不同,選擇合適的實訓方式,進行綜合訓練和專項訓練;注重課堂實訓教學與課外實訓教學的關聯性;以學生能力素質提高為目標,創新實訓教學的方式、方法。
(四)改進法學實訓課程教學內容應當合理協調法學實訓課程的教學內容與理論教學中案例講授的關系。高校教師應當講授案例分析中的相關基本制度及其法律適用,并通過法學實訓課程來提高并強化學生綜合運用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能力。一是應當進一步明確理論教學和實訓教學中課程設置的目標。一方面,法學理論教學目標是確保學生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正確理解各部門實體法律制度的基礎知識;另一方面,實訓課程重點訓練學生綜合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教學目標是培養學生自我創新和自我解決問題的能力,應避免“案例式”理論教學。二是應當調整實訓課程的教師安排。聘請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法學教師和校外實訓教師來任教法學實訓課程,這些人員的授課能夠在實踐中促使廣大學生真正了解到法律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更容易達到預期的教學目標。三是應當強化實訓課程的功能轉化。規范和改進模擬法庭教學是強化實訓課程功能轉化的重要途徑。法學實訓課程的目的和初衷,在于幫助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踐問題,建立知識體系,提高綜合能力,學生的實踐技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改進、提高。
(五)加強法學實訓教學師資隊伍建設加強實訓教學團隊的建設,資深老師對年輕老師進行“傳、幫、帶”。提高法學專業教師的法律實踐應用能力,其在合理安排教學的前提下可外出進行實踐鍛煉、參與能力提升計劃以及法律實踐。同時,加強與地方法律實務部門的溝通與聯系,重視與加強外聘教師隊伍的建設,通過聘請地方基層法律實務部門中工作經驗豐富的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來校授課,講述他們在法律實務中長期的辦案經歷和感悟,傳授他們在法律實踐中積累的法律知識和經驗,使學生更好地適應未來法律職業的工作需求。
四、結語
高校法學實訓教育是培養新時期高素質法律人才的重要過程。傳統“填鴨式”教學模式已不能適應現代教育的發展需要,在傳統理論教學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新型法學教學模式的轉型過程中,需要加快高校法學實訓課程教學改革與實踐的進程,提高應用型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質量,進一步推進高校法學實訓教育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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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君明 單位:南陽師范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