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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農業院校法學本科教育是教育體系不可分割的部分,農業院校培養的法學人才對填補農村法治人才真空、提供農村發展外源型動力具有重要意義。當前農業院校法學本科教育存在著法學教育的通病,同時又面臨基礎不扎實、培養目標模糊等困境。本文將基于對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現狀的分析,結合農業院校法學專業教育的目標提出改革建議。
關鍵詞:
高等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問題;改革
一、農業院校法學專業本科教育的現狀及目標
中國法學教育在學歷上由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構成,經過六十年的發展,一個以法學學士、碩士、博士為主,法學專科教育為輔的多層次高等法學教育體系逐漸成熟。在建設法治社會的要求下,中國法律業蓬勃發展,各大高校為順應時代潮流紛紛設立法學專業,農業本科院校也不例外。當今絕大多數農業本科院校均設立了法學專業,雖然體現了其全面辦學、綜合發展的宗旨,但農業院校多為綜合性大學,且多以涉農專業為主,在法學專業方面難以像中國政法大學之類獨立設置的政法院校般投入大量的資源,加之師資不足、辦學經驗淺薄、學院重視程度不夠等因素,難免會產生專業基礎不扎實、培養目標模糊的問題。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可分為如下四種:普通型法學人才、應用型法學人才、研究型大學人才和精英型法學人才。不同等級的院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可實現的人才培養目標。相較于辦學歷史悠久、師資力量雄厚、學術氛圍濃郁的綜合類、政法類高校,農業院校應揚長避短,依靠自己的學科優勢,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培養具有農業院校優勢學科基礎知識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為新農村的建設服務。
二、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現狀與問題
(一)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現狀法學專業教學實踐是專業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高等農業院校的法學專業,由于創辦時間短、師資力量薄弱等原因,實踐教學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不能適應社會和學生對專業能力培養的要求。為了實現農業院校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即培養具有農業院校優勢學科基礎知識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各高校近年來都在致力于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改革。目前,農業院校法學專業一般實踐教學方法有:課堂模擬練習、真實案件、模擬法庭等,其中模擬法庭的應用較為廣泛。這里以模擬法庭為例,通過對其現狀的分析來揭示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問題。模擬法庭是指精選典型案例,由學生扮演其中角色,在專業老師的指導下模擬法庭審判全過程。正如美國法律哲學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說“如果一個人只是一個法律的工匠,只知道審判程序之規程和精通實在法的專門規則,那么他的確不能成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此教學方法的目的就在于加深學生對法律知識和司法程序的理解,增強對法條的運用和把握,熟悉法律文書制作,鍛煉辯論技巧,提高實踐能力。
(二)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問題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暴露出一系列問題:
1.實踐課程課時偏少教育部依據“寬口徑、厚基礎、重應用”的原則將法學專業的課程劃分為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等三部分,其中專業課部分又分為核心課、必修課、選修課,以法理學等十四門核心課程為基礎形成了中國法學教育統一的課程設置,而大量的實踐性課程卻被排除在外。因此,實踐性課程設置不合理和課時偏少的問題亟待解決。
2.實踐教學主體對其重要性認識不夠不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存在對實踐教學之重要性認識不夠的問題。很多學生只是把模擬法庭當成任務一樣機械地去完成,根據準備好的劇本照本宣科,使得模擬法庭完全淪為走過場式的表演。另外,由于案件中角色特定化的原因,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重要角色,導致其他邊緣角色的同學參與度不夠,積極性不高,得不到充分的鍛煉。除此之外,部分老師也只是把模擬法庭當做教學成績的證明和點綴,做指導時態度不夠嚴謹認真、應付了事,最終使得模擬法庭形同虛設。
3.制度建設亟待加強由于相關制度建設不完善,很多指導老師對模擬法庭的總結、反饋只是象征性的加以分析與評價,不能真正起到查漏補缺、逐步完善的作用。而且在案卷歸檔、設備保管、場地使用等各環節都缺乏規范的管理,有必要盡快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加以規整。
三、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改革
(一)堅持“厚基礎、寬口徑”的培養要求課程設置的“厚基礎”是指應擴大基礎課教學內涵,實現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完美結合,以及專業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教學和基本素質的培養;課程設置的“寬口徑”就是力求按大一學科設置學科基礎課,力求課程門類多種多樣,拓寬教育者的專業知識面。具體到法學專業必修課程的設置上,“厚基礎、寬口徑”就是應當重視十四門專業核心課程,因為專業核心課程是面向2l世紀、適應經濟社會對法律人才的實際需要而精心設計的,是法科學生應當系統學習和掌握的基本專業理論和知識,是本科法學人才達到一定專業水平的基本保障,是各高校本科法學教育的最低要求。然而,根據各農業院校網站披露的資料,一些農業院校法學專業僅將三大國際法課程列為選修課,有的院校甚至將全部核心課程列為選修課。這種不合理的課程設置體系直接導致學生基礎知識不扎實,不具備法律人獨立人格等問題,與法學教育的統一性與多樣性相結合的原則相背離,也不利于學生獨立從業。
(二)課程體系的設置與改革
1.科學安排課程設置課程的設置應當符合認識的規律,即在實踐的基礎上獲取真知。當前各農業院校在課程安排上存在著諸多誤區,如先理論法學后應用法學,先公法后私法等主張。在此錯誤認識的指導下,很多高校在大一就設置了法理學、法制史等史論性課程,而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實用性法律卻在大二才設立。如此,學生在沒有法律基礎知識的情況下就去學習法律思維,導致入門難、易失去對專業的學習興趣等問題。實際上,民、刑法和訴訟法作為一切法律的基礎理論,其理念和方法處處都彰顯著法理,而法理則是為了更好的指導應用型法律的學習和運用。因此,學校應當將民、刑法和訴訟法等應用性法律課程的設置提前,將法理學、法制史等史論性課程設置在大二,讓學生在對法律條文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上去學習法律思維,這樣不僅能夠引起學生對實際法律運作和具體法律現象的興趣,更為老師們實踐課程的安排提供了便利。
2.加強職業技能訓練所謂法律職業技能,就是指從事法律職業的人運用運用所掌握的必要專業知識和專業理論進行法律實踐操作的能力,包括法律解釋能力、法律推理能力與技術、證據運用技術、法律文書制作技能等等。加強職業技能訓練應當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方面應加強課堂理論教學,使學生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為從事法律實踐做好準備;另一方面應當加強課堂技能訓練,增設專門的法律事務性課程,如社區法律咨詢、模擬法庭、專題辯論等模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使其成為能獨立解決問題的合格法學人才。
3.增設專業實踐性課程法律是一門實踐性要求很高的學科,而現今法學教育界的通病就是重理論、輕實踐,為了彌補“實踐”的短板,目前大多數農業院校都設置了如上文提到過的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等實踐性課程,但都流于表面,收效甚微。因此,專業實踐性課程的增設刻不容緩,如備受英美法系推崇的案例分析和診所式法律教育。案例分析即通過給出一定背景材料提出問題,讓學生依據一定法律知識自主地去思考并解決問題。它不僅能加深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更能鍛煉其綜合分析、知識運用方面的能力。診所式法律教育其特點在于通過診所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法律實際運用,其運行通常以真實案例為課堂教材,有課堂教學和案件兩部分組成。課堂教學是在老師的輔導下,主要以學生為中心,圍繞學生對案例的分析、討論、提問和反饋進行。學生通過自主分析案件獲得事實和法律上的認識與判斷,除培養其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外,還能很好地提升法學學生的職業技能,增強其職業道德意識,實現理論和實踐的統一。案件是指在老師的指導下,由學生深入社會去為需要幫助的人們提供法律咨詢并負責案件的全過程。此方式雖然帶給學生極大的壓力,但也能最大程度上豐富學生的司法實踐經驗。這幾種實踐性課程不僅彌補了現有課程的不足,還能以其趣味性和靈活性激發廣大學生學習的興趣。
(三)實踐教學方法與手段的改革很多教師在教學中采取的是僅靠一支筆、一張嘴,滿堂灌、一言堂的填鴨式理論教學形式,上課只管講而不理會學生有沒有在聽、聽不聽得懂;有的教師講課時完全按著自己的想法來,課本形同虛設,使得學生在上課時常常不知所以,一步落后則步步落后,難以跟上老師的思維。這樣的教學方式手段單一、內容死板、重灌輸輕啟發、重書本輕實踐,很難保證教學質量。農業院校的法學專業教學也應該是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有機結合,因此應當多多增加課堂互動,例如本課中由學生選定課題再做匯報的方式,這樣可以引導大家積極思考,集眾之所長拓寬對同一熱點問題的認識。除此之外,還可采用分小組學習的方式,在一開始就分好固定的小組,安排一些實踐性質的任務,如送法下鄉:若干隊員分為一隊,各個小隊在一個村子里進行活動,宣傳的方式可以采用講座、宣講、串戶等方式。在向農民宣傳法律知識的過程中學生盡己所能對農村中的弱者提供法律援助,從而增強了社會責任感,積累了實踐經驗,也培養了團隊協作能力。此外還有“送法進社區”、“設立法律援助中心”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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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虹 張貴梅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