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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今,市場經濟實現了長足的發展,完善了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使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使社會經濟秩序更加有序,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1993年我國頒布了公司法,后來又經過反復修訂,2005年新的公司法頒布,標志著我國已經形成了非常完善的股東利益保障機制,在公司的管理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最新的公司法是在2014年頒布的,其主要的變動在于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改為認繳登記制,公司在注冊的過程中取消了最低的限額,注冊資本的登記條件得到放寬,各類登記流程得到放寬,使中小股東的權益得到保護。本文主要分析新的公司法對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從而提出可行的方案,確保中小股東的權益得到保護。
關鍵詞:中小股東;新公司法;權益;保護
在公司中,股東的權利非常大,但是其權利是建立在股權之上的,股東在行使權利的過程中按照資本多數原則進行,股東對公司的控制能力體現在股權數額上,這就導致了中小股東由于擁有的股權比較少,他們在競爭中就會處于弱勢地位,公司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而且相關制度也不能保護他們的權益。如今,在我國的司法變革中,逐步完善了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并且形成了完善的法律機制。我國頒布了新的公司法,出臺了各類措施,完善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我國相關的法律制度也得到了完善。
1中小股東合法權益保護的意義
股東權利簡稱為股東權,指的是股東出資后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并且可以參與到公司利益的分配中,對公司的經營項目進行管理和控制,是一類民事權利的體現,也呈現出社員權的特征。我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大股東和中小股東的權利關系不能按照固定的數字比例進行分配,不能按照具體的出資數額來劃分大股東和中小股東。公司中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不能僅僅按照股份權來決定,而是應該分析股東對公司的實際控制能力,分析股東是否可以在大會上做出合理的決議。這就說明,盡管公司的股權呈現出復雜化的特征,而且形式多樣化,但還是由股東掌握主要的權利,對公司的經營和發展起到決定性作用。所以,在法律制度的支持下,可以對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進行保護,也要對利益受到損害的股東進行援助。
1.1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是股東平等原則的基礎
股東的平等原則分成形式上的平等原則和實際意義上的平等原則,股東在公司既要行使權利,也要履行義務,股東的平等原則指的是股東之前實現動態化的平等,這種平等是相對性的,并且在實際的經營中得以體現。股東平等原則在公司法中居于基礎地位,是對股東權益進行保護的基本。在對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的過程中,就是借助平等原則實現的,股東的平等原則在法律上展現出強制性的特征,并且能對中小股東進行有效的保護,是一種法制性的原則。
1.2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可以增加社會資本的流動量
在企業內部,只有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中小股東才更加有積極性進行社會資本的參與,促進社會資本的流通,使社會資本的數量增加,而且還能對投資的風險弱化,實現市場經濟多元化的發展,使整個社會呈現資本多元化的特征。
1.3對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是公司誠信義務的必然選擇
誠信義務指的是信義義務。尤其是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由于當時經濟發展非常的迅速,所以其對市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市場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但權利是一種不能侵犯的屬性,所以,政府和法律要對權利進行保護,起到調節的作用。公司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構成部分,其在經營的過程中必須要遵守信義。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應該遵守道德底線,在法律的保障下進行各項操作,從而實現公司的長遠發展。在法律保護下,公司內大股東和中小股東的權利才能平衡,使二者都履行誠信義務,實現公司的長遠發展。
2新公司法中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制度
如今,中小股東受到人們廣泛關注,他們的權益保護得益于健全的法律。2005年我國頒布了新的公司法,從多個角度對中小股東的權益進行保護,從而防止中小股東受到其他股東的壓制,確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順利的發展。新公司法中以下幾個方面可以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2.1完善股東大會召集程序和決議的規則
在新公司法中,中小股東可以臨時要求股東會,申請召集權。通常情況下,股東大會是由董事會召集的,但是董事會做出的決議應該與股東大會的決議相同,如果二者決議有很大的沖突,那么決議應該遵從股東大會,如果中小股東擁有了召集股東大會的權利,二者的決議產生了沖突,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對股東大會產生控制。在新增的中小股東的提案權中,針對中小股東,股東的提案權不僅僅指的是其可以參與到股東大會中,也與公司自身的發展具有重要的關系。如果股東大會通過了決議,說明中小股東可以自行參與到企業的經營中。如果完善了股東回避表決制度,一個股東參與到了股東大會中,在決議的過程中,這個事項與自身的利益產生很大的關系,這個股東也能行使自己的表決權,其他的股東不能過于干涉。
2.2增加了中小股東的知情權
在對現在公司內部權利的分析中,股東的知情權作為一項重要的權利,已經得到了法律的重視。第一,股東具有更加廣泛的查閱權,舊的公司法中對股東的知情權進行了一定的限制,但是不能對細節問題進行分析,也沒有對知情權進行過多的論述。新的公司法中明確的規定,股東可以行使查閱賬單的權利。第二,股東具有復制權,股東可以自行對決議的資料進行復制,從而使股東的知情權得到進一步的保障。第三,公司的信息內容得到無限的擴大,公司應該定期對董事人員、監視人員進行披露,對各個級別的管理人員的薪資情況進行管理。
2.3增加了中小股東的退出機制
在舊的公司法中有明確的規定,當股東投資后,就不能撤回,這條規定對中小股東非常不利。新的公司法中,對中小股東進行了保護,股東如果在決議中投了反對票,那么其可以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防止中小股東產生太大的損失。股東也可以解散公司,如果他們認為公司經營不善,在經營過程中發生巨大的失誤,繼續經營會產生更大的損失,中小股東可以通過法律,請求解散公司,防止自身的利益受到進一步的損害,防止投資風險的進一步加劇。
2.4增設累積投票的制度
新的公司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完善了累積投票的制度,股東都可以進行董事和監事的表決權,在對董事和監事進行推選的過程中,股東可以推選他們自己滿意的董事和監事,從而使中小股東的話語權得到保障,防止控股股東的權利過大,防止股東在企業中產生壟斷的局面,使中小股東的權益得到保障。
2.5新添股東訴訟制度
如果中小股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中小股東可以采用訴訟方式,訴訟方式有兩種,第一是直接訴訟,第二是間接訴訟。如果中小股東認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各項操作中有違反法律的行為,或者他們不能按照公司的章程進行經營,給公司帶來很大的損失,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還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添的股東訴訟制度使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的保障,完善公司董事會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
2.6增加各項決議的請求撤銷權
公司的決議對公司的事務起到決定的作用,也呈現了公司的意志。新公司法在這個方面表現的非常突出,如果股東在履行自身職責的過程中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或者決議的內容受到了反對,那么中小股東可以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自身的利益,防止公司的整體利益受到損害。
2.7限制控股股東的濫用權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容易受到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的共同影響,公司這時會產生強烈的控股力量,甚至有個別的股東會濫用自己的職權,將公司作為自己進行金錢交易的工具,而且可以打著為公司經營的幌子,逃脫法律的制裁。在對這種問題的應對中,新的公司法給予了明確的規定,如果股東出現了濫用職權的行為,給其他的股東和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那么其應該承擔連帶責任。這項規定給一些濫用職權的股東以致命的打擊,確保股東大會和公司可以正常的運轉。
3完善新公司法對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
在新公司法中,對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中小股東的權益得到保障可以確保社會資本的流通,促進了社會主義正義價值的發展,在公司經營中,可以呈現出平等的原則,也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運行。但是,新公司法要對中小股東的權益進行進一步的保護。
3.1完善表決回避制度
表決權和回避權是公司股東大會的基本權利,要完善表決回避制度,防止股東采用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將企業的資源轉移。在今后的立法中,應該進一步完善這類制度,從而達到良好的效果。
3.2完善股東訴訟制度
第一,股東請求解散制度應該得到進一步的完善,應該從司法的角度進一步解釋公司解散的標準,對企業發生經營問題的標準進行細化和明確。第二,完善中小股東間接訴訟的權利,并且提倡他們采取直接訴訟的方式,還要對他們提起訴訟的資格進行相應的限制,對提起訴訟的要求進行明確。
3.3知情權要進一步的完善
股東的基本權利之一是股東的知情權,在知情權完善的過程中,應該建立完善的選拔請求權制度,使股東的質詢權可以建立起來。中小股東可以針對一些問題對公司的管理情況進行詢問和質疑,并且有權利了解公司的財務情況。這些細節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在法律中應該做出明確的規定。
3.4完善表決的制度
在股東大會中,參與公司份額的人員都可以參與到股東大會中,但是很多股東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參與到大會中,這時股東大會召開的意義不能達到。中小股東占據的公司份額比較小,股東大會不能代表他們行使權利,這時應該充分發揮表決權的作用,將表決權給委托人,在表決權行使的過程中,才能確保股東大會發揮作用。3.5建立和健全獨立董事會制度一個公司要想正常運轉,就要完善公司內部的管理機構,并且對股東的權益進行優化,確保公司可以順利的運行,獨立的董事會可以起到上述作用。董事會在執行各項操作的過程中,應該對其權利和義務進行權衡,確保公司內部的各個力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才能防止權利的濫用,確保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所以,建立和健全獨立的董事會制度在對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上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4結語
如今,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現了長足的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在完善,公司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重要的構成部分,公司內部應該完善各個股東的權益,確保公司正常的經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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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青青 單位:昆明理工大學津橋學院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