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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陜甘寧邊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演變
抗戰爆發后,陜甘寧邊區政府成立,標志著陜甘寧邊區進入了相對穩定的時期,為陜甘寧邊區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1938年4月1日,邊區政府成立光華商店,成為邊區銀行直屬的商業機構,也是邊區政府所屬的唯一的商業機構,“在執行政府商業政策上起著推動與影響公私商業及消費社的作用,其主要任務是:(1)搜集與運銷土產出口,換取必需品進來,滿足生產與市場上的需要。(2)穩定外匯與平抑物價。(3)幫助公私商業及消費社的發展。”經過幾年發展,光華商店在邊區各地建立了分支機構,截止到1940年10月底,在定邊、鹽池、曲子、慶陽、綏德、甘泉和張家畔設立了7個分店,另外還有一個過載棧,4個農產品販賣處,2個運輸隊,在志丹、白家坪建立了2個貨棧。邊區市場上銷售價格比一般個體商人的價格低10-20%。光華商店不僅在客觀上起了平抑物價的作用,而且推動了邊區公私商業的發展。由此看來,光華商店已經帶有工商行政管理的職能,成為陜甘寧邊區行政管理機構的雛形。1941年1月皖南事變后,國民黨對邊區的經濟封鎖加強,停發了八路軍和新四軍軍餉,一切外援難以進入邊區,邊區內的土產又難以輸出,面對這種情況,邊區政府決定加強輸出貿易與反封鎖斗爭。2月22日,恢復過去貿易局機構,先后由建設廳、銀行和財政廳直接領導,光華商店成為貿易局下屬的一個商業單位。“它是執行政府貿易政策的實際機關,而卻以其執行實際貿易達到政府貿易政策的普遍實現。”貿易局實際上行使著邊區工商管理的部分職能。1942年12月,中共西北局高干會議之后,成立了西北財經辦事處,任主任,陳云任副主任,統一領導陜甘寧邊區和晉綏邊區的財經工作。這時為了有效地加強對外貿易(當時把邊區與淪陷區、國統區之間的貿易成為對外貿易)的統一領導,保障對內物資供應,貿易局由邊區政府和西北財經辦事處直接領導,主要任務是:指導調劑邊區的對外貿易;保護私商合法經營自由;幫助消費合作社與私商協調發展;平抑物價,禁止囤積;運用有效手段粉碎國民黨頑固派的經濟封鎖,并負責辦理公私商號的登記和對違法商業貿易法規行為的處罰等。
1943年2月,貿易局與禁煙督察局合并成立物資局,總攬全局行政與企業之事務,其任務是:“一、管理與加強出入口貿易;二、穩定金融平抑物價;三、協助財政保證實物供給;四、加強管理物資與商業;五、輔助國民經濟之發展。”職權包括:管理許可檢查物資的輸出與輸入,管理邊區商業及規定物價,規定商品質量標準與檢驗,對輸入物資有優先購買及推銷權,管理貿易口岸,建立邊區內外商業情報、商業據點和商事聯絡,管理、檢查、檢舉邊區商業通訊;躉積及取締躉積輸出輸入物資;專買專賣及統購統銷輸出輸入物資,投資公私企業等。在關中、隴東、綏德、三邊四個分區成立了分局,負責分區或應設分局地區行政與企業事務。在邊區物資局內部設立二科七股:第一科為總務科,下設庶務、人事、文書三股,第二科為管理指導科,下設商業通訊、稽核、統籌、管理指導四股。此時的物資局已經囊括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絕大部分職能。1944年4月,為了加強工商行政管理的職能,物資局再次改為貿易公司,仍歸邊區政府和西北財經辦事處直接領導,任務是:管理對外貿易出超,扶住公營商店與合作社,發展國民經濟,穩定金融,調劑物價。總公司下設綏德、三邊、延屬、關中、隴東、黃龍六個分公司以及支公司、購銷點五十余處,共有工作人員1191人。1947年低,因精簡和工作需要,將邊區貿易公司、銀行、與晉綏貿易公司、銀行合并,成立了西北貿易公司。
1949年,隨著西北解放戰爭的勝利,邊區政府的工作重心由鄉村轉向城市,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迫切要求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邊區政府遂于4月15日,正式成立了工商廳,主管:(一)關于公營貿易事項;(二)關于扶助合作社之發展事項;(三)關于私營工礦商業之計劃、管理調查統計,檢查督導及技術發明與優良出品之獎勵事項;(四)關于公營、私營公礦商業及合作社營業登記管理及商標注冊事項;(五)關于出口貿易管理及對敵經濟斗爭事項;(六)關于內地貿易,集市之管理及交易所之指導事項;(七)關于穩定物價之事項;(八)關于勞資東伙關系及勞動保護具體設施事項;(九)關于度量衡之制造檢定監察統一事項;(十)關于工商團體之指導之事項;(十一)其它有關工商業事項。由于干部不足、城市不多,地區范圍不大,對內西北貿易公司和工商廳仍是一個組織,對外仍用西北貿易公司名稱,喻杰任廳長兼任經理,設副廳長2名,下設秘書室、工商科、會計科、人事科、管理科。5月16日,邊區政府命令,要求邊區各市、縣于6月1日前迅速建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構。隨之各行署及直轄市設工商處并設貿易區公司,由工商處長兼貿易區公司經理,對內組織為一,對外為兩種名義,下設秘書室、工商科、經營科、會計科、干部科;分區設工商局并設貿易分公司,工商局長兼經理,對內為一組織,對外為兩種名義,下設秘書室、工商科、經營科、會計科、干部科;縣設工商科,科長兼支公司或商店經理,下設工商科員,支公司或商店職員若干,并頒布了《工商廳各級部門組織規程》。至此,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項工作轉入了新階段。
二、陜甘寧邊區的工商行政管理
隨著陜甘寧邊區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專業職能機構逐步建立和健全起來,為邊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陜甘寧邊區工商行政管理分為市場管理、公營和私營企業管理等幾個方面。
(一)市場管理。
市場管理主要是管理市場交易,保護和發展合法經營,保護市場物價穩定,維護計劃供應。陜甘寧邊區成立后,邊區政府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開始恢復和發展經濟,所以,工商業并不發達,集市較少建立,市場管理開展較少,1942年邊區高級干部會議之后,大大加強了市場管理,總體方針是:對外管理,對內自由。具體辦法有:(1)國家商店與合作社結合———國家商店有左右市場的經濟力量,而且是主導力量,合作社則是他的主要助手。國家商店數量少,主要分布在市縣級,而合作社相對數量較多,分布在廣大的鄉村,成為國家商店與鄉村群眾聯系的紐帶,在國家商店的指導下,進行收購土產,供給日用品的業務,以調劑物資調整物價;(2)扶住與依靠中小商人,繁榮市場,穩定物價。管理出口物資,管理外匯,反對壟斷;(3)對外貿易實行公私兼顧,互助合作,團結內部,一致對外的方針;(4)對糧食、牲畜、棉花、、煙酒、食鹽等物資的管理,邊區政府出臺了《禁止糧食出境》、《禁止以牛羊等牲畜及皮毛脂肪油類資助敵人》、《統一收購土棉實施辦法》、《陜棉采購及運輸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對糧食、牲畜、棉花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此外還出臺了《煙酒專賣》、《食鹽統銷》的政策,實行食鹽統銷和煙酒專賣,出臺了一系列政策禁止交易的政策,如《陜甘寧邊區查獲暫行辦法》、《陜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查獲違禁物品獎懲規則》等,加強對的管理;(5)貨幣管理。出臺了《關于停止法幣行使布告》、《核準法幣出境手續》、《破壞金融處罰條例》、《關于設立貨幣交換所的布告》、《貨幣交換所買賣和批審外匯辦法》、《管理銀洋暫行辦法》、《為令知管理銀洋辦法之進行步驟》等政策,提出了一整套貨幣管理的制度;(6)進出口物資管理。陜甘寧邊區對進出口物資實行分類管理,專門制定了《陜甘寧邊區戰時管理進出口及過境物品暫行辦法》,把進出口物資分為允許、特許、禁止三類進行管理,陜甘寧邊區物資局制定了《特許進出物資特許手續的規定》,對特許進出物資實行登記管理,制定了《進出過境物資管理暫行辦法》,對一些禁止入境的物資作出規定。(7)度量衡管理。陜甘寧邊區工商廳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如《為通令保護搜集度量衡標準器檢定用器》、《劃一度量衡推行方案》、《劃一度量衡推行步驟實施辦法》、《度量衡器具制造許可執照暫行條例》等,對度量衡的保護、制造、推行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公營工商企業管理。
為了有效管理工商企業,軍委、邊區中央局、邊區政府1940年5月27日聯合出臺了《關于公營商店的決定》規定:“在同一市鎮內有三個以上公營商店的應組織‘公營商店聯合會’,所有公營店均應加入,受所在市鎮之貿易總局或分局的領導”,“所有地區內一切公營商店,統限于本年六月以內一律向邊區貿易局登記,如逾期不向貿易局登記,又不加入(公營商店聯合會)又不受貿易局和政府領導的,一律不許營業。”1942年,邊區貿易總局、稅務總局《公私商業同時辦理營業登記的通知》,公私營商店一律到當地貿易稅務機關辦理營業許可證。同年,邊區政府公布《陜甘寧邊區合作社登記暫行辦法》,合作社成立后應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登記,由建設廳合作指導局發給經營登記證。1944年12月《邊區紙煙制造業管理及征稅實行辦法》,規定紙煙制造業登記管理辦法。1949年8月頒布《陜甘寧邊區工礦商業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境內公營、私營和合作經營工礦業辦理登記后,才能營業,并受法律保護。同時邊區政府對登記的辦法及注意事項也作出了規定,如《陜甘寧邊區貿易稅務總局布告》陜甘寧邊區貿易稅務局《辦理營業登記及頒發營業許可證辦法》《陜甘寧邊區營業登記辦法》等。另外,邊區政府制定了《工礦工作組織規程》、《礦業開采管理暫行條例》,對工礦管理的職責、機構、權限作出了明確規定。此外,還有商標方便的管理,邊區注冊的馳名商標有“豐足牌”火柴等商標。1945年8月,《解放日報》公布解放區辦理的注冊商標。1949年7月,邊區政府工商廳頒布《陜甘寧邊區商標注冊暫行辦法》。
(三)私營工商企業管理。
邊區政府出臺了一系列鼓勵發展私營工商業的政策,如《陜甘寧邊區獎助實業投資暫行條例》、《中共中央關于工礦業政策的指示》、《陜甘寧邊區政府建設廳推廣紡棉紡毛辦法》等等,刺激了邊區工商企業的發展。在邊區,無論行商、坐商、旅店,只要按照“發展經濟,保障供給”之方針,不違法走私,一律自由經營。1940年和1942年,邊區政府對私營工商業實行登記管理,辦理營業執照,實行營業許可證制度,手工業劃分為兩個行業(手工業門市部和手工業制造),商業劃分為5個行業(店行、布匹行、雜貨行、食品行、日雜行),組成工業聯合會,扶持棉紡織、皮革、鐵木器、毛氈業;幫助銀匠、油匠轉業。為了扶持中小私營企業經營商業,邊區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1)“押貨借款”,即可以抵押現有貨物向銀行借款,幫助商人購買新貨。從1942年3月以來,已經幫助15戶商家,共借款220500元;(2)外匯許可制度:如果商人申請外匯,須經貿易局審批后視情況而決定許可,為了調劑市場需要,貿易局和銀行配合,建立35個交換所;(3)調整度量衡:為了公平交易,統一了度量衡。把幾種不同的尺,改為通用的正裁尺,把幾種不同的斗,改為30斤斗,把幾種不同的秤,改為16兩秤;(4)規定各業務據點:貿易局團結10至15個小商人,給予幫助,廉價批發貨物,貸款銷貨,供給原料。1944年,邊區私營工廠有很大發展。延安、固臨、延長、子長、鄜縣、甘泉等地有私營紡織廠50家,310人,煤礦23家,炭工1891人。1946年,延安市手工業行業由1937年的10個發展到14個,戶數由1937年的25戶增至138戶,從業人員由1937年的百余人增至500余人。邊區政府為了吸引資本家到邊區來投資,制定了雇主和工人間勞資兩利的政策,“實行一種仲介制度,在政府仲介之下,勞資雙方定立勞動契約,”調整了各階層的關系,取得了全體人民的擁護。還出臺了《陜甘寧邊區私營企業勞資爭議調處辦法》,對私營企業勞資爭議的調處辦法作出了明確規定,制定了《保護工人權利發展戰時生產》,對工作時間、工資、勞動合同等涉及工人權利的各個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權益。此外,邊區政府特別注重商會的建設,發揮商會溝通政府與工商業者之間橋梁的作用,制定了《陜甘寧邊區各市(縣)商會組織章程》、《陜甘寧邊區各市(縣)工商聯合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陜甘寧邊區各市(縣)工商同業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等制度,對會員的權利與義務、商會委員會的選舉、會議召開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三、陜甘寧邊區工商行政管理的歷史作用
陜甘寧邊區工商行政管理取得了顯著成效,保障了社會經濟秩序的良好運行,保護了公私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為新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積累了經驗。
(一)保障了市場的良好運行,穩定了社會經濟秩序。
陜甘寧邊區政府成立初期,城鎮工商業較少,農村商品經濟不發達,甚至集市都無法建立,為此邊區政府大力發展集市,使貿易范圍伸展到廣大農村。1942年隴東分區有集市40處,其中華池15處,慶陽8處,環縣(包括曲子縣)15處,合水2處。正文前插圖綏德分區有集市43個,關中分區有22個。傳統的騾馬交流大會、廟會逐漸恢復,商業一度出現繁榮的景象。通過公營商店主導整個市場,對邊區市場管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皖南事變后,國民黨對邊區實行經濟封鎖,外援斷絕,所需物資供不應求,市場物價上漲,為此邊區政府加強了市場管理,如1944年延安市騾馬大會,大商人囤布高價出售,邊區政府則支持中小商人采取廉價出售來穩定物價,受到良好效果,通過對物資的有效管理,促進了邊區市場的穩定,特別是對度量衡的管理,打擊投機倒把等市場不公平競爭行為,維護了市場的穩定,促進了市場的繁榮。嚴格把好外匯審批關,擴大邊幣流通,限制法幣流通,取締騾馬店黑市交易,打擊投機走私活動,整頓商戶賬目,調整商業等級,杜絕偷稅漏稅。保障了市場的運行,穩定了經濟秩序。
(二)保護了公私企業的合法權益。
陜甘寧邊區的工商業主要由公營和私營兩部分組成。邊區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不僅保護了公營企業,更保護了私營企業和合作社的合法權益。公私企業都可以進行登記,并頒發營業許可證,在邊區私有財產、私營工礦企業、私營商業、私營運輸業等都受到法律的保護,邊區政府鼓勵發展私營工商業,通過貸款,貨物支持等各種方式扶住中小商人,對私營工商業在市場管理方面的優惠政策在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上得到了確認,得到了有效的保護。
(三)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
陜甘寧邊區成立后,曾建立了一批公營商店,隨著公營商業的發展,不同性質的公營公司相繼建立,如鹽業公司,土產公司、南昌公司、永昌公司等,這些公司和原有的公營商店一起構成了陜甘寧邊區比較完善的公營商業體系。為了自給的需要,邊區政府允許機關、部隊、學校也經營商業,推動了當地市場的繁榮,促進了經濟發展。在邊區內部市場上,國家商店是市場經濟的主導力量,消費合作社是公營商店的助手,在廣大的農村為群眾服務以及推動邊區工商業的發展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私營商業發展表現在商戶大幅度的增加,1940年延安的商戶是279家,1941年355家,1942年370家,1943年455家,1944年473家。總之,由于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促進了邊區工商業的發展。(四)邊區工商行政管理,是建國后新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的淵源,為新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盡管邊區工商行政管理帶有極強的戰時特征,但工商行政管理所確立的許多基本原則,仍然是今天我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礎,為建國后所繼承和發展。從邊區工商行政管理的各個方面來看,當時的工商行政管理已經較為全面了,為新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經驗。因此,我們對陜甘寧邊區工商行政管理的研究,仍有現實意義。
作者:王保存單位:延安大學歷史文化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