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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民政治認同變遷軌跡
農民的政治認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很大程度上隨著農民與土地的關系①變化而變化??傮w來說,從農民與土地關系變化角度來看,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民的政治認同經歷了4個階段,即與農民政治認同的生發階段、“集體化”及“”與農民政治認同的復雜變奏階段、家庭承包經營與農民政治認同的再生階段,以及市場經濟制度的嵌入與農民政治認同的弱化階段。
1.與農民政治認同的生發雖說政治認同是一種情感傾向,但如果有利益的支撐,這種情感傾向將會更加堅固。馬克思指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對于人地關系十分緊張的中國來說,獲得土地是農民的最大利益所在。在中國革命進程中,共產黨之前已經有人注意到應當滿足農民的土地訴求以調動農民的革命積極性。孫中山提出要通過“耕者有其田”以解除農民的痛苦。但是,正如指出的那樣,“孫中山是中國革命民主派,他代表民族資產階級革命派、城市小資產階級和鄉村農民,實行武裝革命,提出了‘平均地權’和‘耕者有其田’的主張。但是可惜,在他掌握政權的時候并沒有主動地實行過土地制度的改革”。繼國民黨而起的中國共產黨不僅正確地認識到土地對于農民的極端重要性,而且適時采取了恰當的土地政策,在中國革命各個階段充分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為最終奪取政權提供了重要保障。當然,經濟利益之外,民眾的政治認同感有多重催生機制,也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新中國成立后,除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民進行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外,在農村進行階級劃分所帶來的廣大下層農民政治上的“翻身感”,也極大地促進了農民對新政權的認同。楊麗萍的研究發現,“對于農民而言,土地是他們最基本的生活資料,當他們輕易從黨和新政府手中接過世代夢寐以求的東西時,滿足自然溢于言表,而隨后出現在社會地位等方面的變化,又進一步令其體驗到翻身的愉悅。由此產生了感激和報恩的思想感情,一種樸素的認同感由此而生”。但是不可否認,土地的獲得對農民認同共產黨及其領導的新政權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杜潤生曾經說過“農民取得土地,黨取得農民”。曹樹基以“蜜月”來形容之后國家與農民的關系,他認為如果不考慮當時被劃成地主、富農等“另類”農民的話,“之后,從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八年初,國家與農民的關系出奇的好。這是第一次蜜月”。可見,對于中國共產黨以及新政權獲得農民的政治認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集體化”及“”與農民政治認同的復雜變奏國家與農民的“第一次蜜月”主要以農民土地權利的確認以及由此帶來的生存保障為基礎?!懊墼隆敝蟮摹凹w化”及“”時期里,農民的政治認同發生了復雜的變動。原因在于,在馬克思主義看來,小農經濟始終是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共產黨人的任務之一便是要用集體所有制改造小農經濟?!肮伯a主義把財產私有制看做是萬惡之源,自以為是地認為取消財產私有制就能實現真正的正義,就能使人性盡善盡美”。社會主義作為共產主義的低級階段,其基本特征在于“以集體的或者國家的所有權取代了私有所有權”。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49次常務委員會擴大會議上提出,“什么叫社會主義?社會主義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就是取消了生產資料的私人資本主義所有制,歸國家所有了,就是農業、手工業集體化了”。農業集體化由蘇聯首創,1927年聯共(布)十五大決議指出“在目前時期,把個體小農經濟聯合并改造為大規模集體經濟這一任務應該作為黨在農村中的基本任務”。周其仁評論道,所謂集體化,即是指“消滅農民的土地私有產權、把農民勞力集中在集體農莊里聽從國家計劃命令的體制也”。1950年初,政府號召農民要富裕起來。也認為為了促進農村地區生產的恢復,應當要保存富農經濟。他甚至認為蘇聯式的農業集體化,“仍是十分遙遠的事”。但是,之后不久,經過中央領導層的一番爭論,中國開始了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集體化之初,推進互助合作運動過程中,基本上能從小農經濟的實際出發,注意保護農民的私有產權,在工作中,強調對農民以說服為主?!俺姓J和保護后農民的私有經濟,在此基礎上調動積極性,引導農民組織起來,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逐步過渡到集體化的社會主義農業”。即使在1954年出現“辦社高潮”時期,也因為“各地的認真態度和持重作法,都體現了十分重視保護入社農民的切身利益”,而“大體上受到了農民的歡迎”140,或者說,農民的政治認同得到了某種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在過短的時間內強力推進“集體化”,不斷拔高生產資料集體化的程度,從互助組、初級社到高級社,一直“狂奔”到,其八大特征中的重要一條,便是生產資料由集體所有制變成全民所有制,進一步徹底消滅了私有制的殘余,包括社員的自留地等。按理說,黨帶領農民消滅萬惡的私有制,走上社會主義的康莊大道,農民應該從心理上、情感上感恩戴德,行動上積極投身農業生產才是。但實際上,到“集體化”后期,尤其是“”時期,農民卻出現了一系列的“反行為”,如“小偷小摸”“借而不還”“瞞產私分”“逃到境外”等。在集體經營的土地上,社員們裝病、裝瞎,干活磨洋工,偷懶等斯科特所謂的“弱者的武器”都為農民所用。雖然當時由于政治高壓以及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巨大威力,農民們不可能對政治制度提出系統性的反抗。但不可否認,農民的“日常抵抗”仍然可看作其政治認同感發生了復雜的變化。
3.家庭承包經營與農民政治認同的再生意識形態可以使一個政權在一段時間內獲得民眾的政治認同感,但一個制度或一項政策如果違背了“人要吃飯”這條基本的原理,那么即使是再強的意識形態也是很難維持這種認同感的。林毅夫認為集體化造成了中國1959年開始的3年農業危機,其造成大量人口的非正常死亡,“這無疑是人類歷史上最慘重的災難”,“不僅沒有獲得預期的經濟績效、政治績效和社會績效,反而造成中國農村貧困問題日益加重”,因此,農民中發生了所說的“生產力暴動”行為,這些行為與農民“反行為”的區別在于,后者具有更多的破壞性,而前者則是“創造性自主行為”。徐勇認為,正是農民的這種創造性自主行為,推動著農村的制度變遷,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條,就是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遷。農民的創造性自主行為在1982年得到了官方的正式回應,這一年中央的“一號文件”(《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正式肯定了土地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結束了包產到戶30年的爭論,從此成為中央的決策。群眾、干部反映良好”135。家庭承包經營的最大優點在于,它賦予了農民土地經營自主權,而不需要在集體的土地上“無償勞動”。同時,糧食統購統銷制度的廢除,農民得以在“交夠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口號鼓舞下,積極進行農業生產,“在改革的推動下,農業生產迅速發展,使主要農產品從長期嚴重短缺達到基本自給,初步解決了中國人民的溫飽問題”。吃飯這一中國人民的“天大問題”的基本解決,使農民受傷的政治認同得到恢復和“新生”。之所以說“新生”,一方面,是由于改革開放前農民的政治認同主要維系于一些理想化的意識形態和個人領袖魅力。隨著本人的逝世,以及改革開放政策的推行,人們政治認同感已經發生了一些不可逆轉的變化,“即開始從情感層次的政治認同向認知層次的政治認同轉變;從本能的政治認同向理性的政治認同轉變;從基于價值、觀念絕對同一的政治認同向基于相互依賴的合作關系的政治認同轉變”,同時,“政治認同的內容也從人格化權威向制度化權威過渡”。另一方面,則是在經過“———保障農民土地權利”,到“———損害農民土地權利”這一轉變之后,家庭聯產承包制度因其重新保障農民土地權利,尤其是在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而使農民的政治認同獲得“新生”。
4.市場經濟制度的嵌入與農民政治認同的弱化彭正德列舉了轉型時期農民政治認同弱化的幾種行為表現,如不合作與疏離、維權抗爭、越軌以及自暴自棄。不合作指農民不把政府的政策、指令當回事;不配合鄉村干部的工作。疏離則指不積極參加政治活動,對政治系統采取一種冷漠和回避的態度,這些行為主要是一些消極抵抗行為。“與消極抵抗行為相比,維權抗爭是一種積極的抵抗,反映出的政治認同度更低”。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發展,及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使得地方政府保護農民土地權利的意愿大為降低,甚至損害農民土地權利以謀一己之利,從而成為農民政治認同弱化的一個重要原因②。一是隨著我國市場化和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土地價格飆升,地方政府為自利性所驅使,有巨大的沖動征收農民手里的土地以出售贏利。但“在土地產權關系的國家和‘集體’所有制下,上級單位常常在任何需要的時候,向基層單位征用開發土地并給出適當補償,這種征用并不具有產權交換的性質,它原則上只討論補償多少而不存在對方是否同意征用的問題”。農村土地所有權與經營使用權界限不清,為地方政府的自利性行為大開綠燈,一些地方政府經常以集體的名義任意剝奪農民的土地使用權,隨意分享土地收益。二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一直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地方政府官員始終處于緊張的“晉升錦標賽”中和壓力型體制下,發展主義理念和唯GDP是從是地方政府官員的理性選擇。招商引資成為發展經濟的重要一環,政府經常用強力幫助企業征用建設用地或商業用地,從而實現了政府與企業合謀,權力與資本串通一氣。三是在大多數較為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土地征用法都對政府的土地征用權力設置范圍和條件。而我國這類限制措施則比較缺乏,這就“為政府主導土地一級市場提供了便利,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隨意征地行為”。正是政府及企業損害農民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強制征地,而補償又不合理,甚至不到位,導致農民采取了一系列的抗爭行動,有的甚至以死相拼。例如,2003年至2005年間,廣東“全省因征地問題到省集體上訪的批次,約占當年集體上訪總量的1/4”。而2013年3—4月份,僅8天之內,便有河南中牟、湖北巴東,以及四川西昌等相繼發生3起農民被碾死的惡性征地事件。市場經濟制度的嵌入,帶來農村土地價格的大幅度上升,激起一些地方政府損害農民土地權利的強烈沖動,引起農民的抗爭行動時有發生,正表明了農民對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的不信任和一些具體政策的不認同。盡管一些學者提出,農民的抗爭行動反對的主要是地方政府及其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而不反對中央政府或政治制度本身,反而有可能加強中央政府的權威。但是,當農民將維權希望始終寄托于上級政府甚至中央政府時,一旦訴求得不到滿足,將危及農民對中央政府的政治認同感。胡榮研究了農民上訪與政治信任流失之間的關系,發現農民“到北京上訪次數越多,逗留時間越長,走訪部門越多,對中央的信任度越低”。作為政治認同的另一面,政治信任的降低,意味著政治認同感不可避免地弱化。
二、農民政治認同變遷之內在邏輯
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民的政治認同因土地權利的變化而變化。但正如裴宜理所指出的那樣,與西方人那種“天賦權利”觀念不同,中國人的“權利”觀念更多地講究實用主義。農民土地權利的變動,其背后的實質是農民根本利益的變動,從而引起農民政治認同的變遷,只是在不同的時代,農民的根本利益概念有所不同。
1.農民的政治認同感隨農民的生存權利是否得到保障而變化對于歷史上長期“站在齊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來一陣細浪,就會陷入滅頂之災”的中國農民來說,吃飯,或者說生存是他們考慮的首要問題,也是他們的根本利益所在。一般來說,一個政權只要沒有把農民逼上絕路,但凡還有口飯吃,農民基本上能夠保持“順民”的狀態。而一旦農民“想當奴隸而不得”的時候,他們也會“揭竿而起”,毫不猶豫地成為反叛者。就農民對土地的態度來說,那種認為農民會為土地而戰的觀點只是“學者們的臆想”,實際上,“我國封建時代的宗法農民失去了土地之后,只要能作為佃農乃至農奴而生活下去,是不會鋌而走險的”。新中國成立之后,中國共產黨先是帶領農民進行,滿足農民擁有土地的愿望。隨后又通過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以及集體化,將農民的土地收歸國有,在這一如此短時間內發生的“給—取”變化之間,農民并沒有因土地所有權的變化而有明顯的反抗行為,這其中當然有多種促成因素,但農民沒有為“土地權利”而奮斗的思想準備是一個重要原因。對剛從戰爭和饑餓中走來的農民來說,只要還有口飯吃,不至于餓死,他們對新政權便已是感激不盡,認同感亦是油然而生。而一旦農民因制度設計缺陷而陷入饑餓與恐懼之中時,他們則采取了一系列的“反行為”或“創造性自主行為”蠶食政策,甚至“修改”制度。正如方江山所說的那樣,抽象的理念與激情如果不能滿足農民的吃飯問題,高度集中的經濟計劃造成的失衡威脅到農民的生存時,“他們就要追求一種實實在在的生活,就要用自己的雙手去創造一種能滿足他們最低生活水準的生活,就要追求一種屬于自己的生存權利”。因此,無論是新中國成立初期黨領導農民進行,賦予農民土地所有權,還是改革開放之初施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賦予農民土地使用權,都是因為解放了農村生產力,促進了農業生產,改善了農民生活,從而使黨和政府贏得了農民的政治認同??梢哉f,在改革開放之前,主要是生存倫理支配著農民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為。表面上看,農民的政治認同感隨土地權利的變化而變化,但從根本上來講,卻是隨著農民的生存權利是否得到保障而變化。
2.土地權利牽動著農民的利益最大化,也左右著農民的政治認同感社會轉型時期,農民政治認同的弱化有多種原因。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催生人們的政治態度更加理性化是一個重要原因。就農民到底是只關注生存倫理的“道義小農”還是也講究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小農”來說,人們一直爭論不休。這其中最著名者莫過于“斯科特———波普金”之爭,但實際上,“斯科特與波普金提供的經驗個案是不具有決定性的”,“如果要解釋小農的行為,確認選擇環境然后推衍出個人最佳行動這種做法是不充分的。當時的選擇環境與界定行動的價值觀和規范都必須被加以確認;然后我們才有可能弄清個人將會選擇什么”。也就是說,用一時一地的經驗無法解釋所有時間、所有地點農民的政治態度和政治行為。要用動態的、歷史的眼光去看待農民,研究農民的態度和行為。對于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農民來說,“生存”確實曾經是他們的迫切要求,他們也曾在“生存道義”的指導下思考和行動。但是,當生存已經不成問題的情況下,農民開始關注利益最大化,以及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問題。對于農民的政治認同來說,亦是如此。改革開放之前及之初一段時間,農民土地權利的變化影響著農民的生存,從而左右著農民的政治認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民生存困境的緩解,他們逐漸從追求個體生存到更加注重個人的利益最大化;在市場經濟中磨礪了自己的農民,開始不僅因生存或意識形態而貢獻自己的政治認同,而是更加“理性”地賦予自己對政府的忠誠和認可。從農民土地權利的角度來看,20世紀90年代以來,農民政治認同弱化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現代化進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不僅未能保障農民的各項土地權利,反而存在著嚴重的“與民爭利”行為。當政府或現有制度不能保障農民的利益最大化訴求時,他們自然會表示不滿。實際上,在征地過程中,政府不能再獨享土地商業化所帶來的絕大部分利潤,而自以為保障了農民基本的生存權利就能滿足農民的訴求了。對農民來說,落實土地權利,實現利益最大化也是他們的直接追求。也就是說,政府在征地過程中,不能隨意打發農民了。農民的土地權利事關農民的生存,從某種程度上決定著農民的政治認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權利牽動著農民的利益最大化,也左右著農民的政治認同感。
3.隨著市場經濟的推進,農民政治認同的基礎將從以經濟利益為基礎向民主權利為基礎轉換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人們在不同時代的政治認同感,亦有其特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作為支撐。農民的政治認同感也不會憑空而來,它隨著農民個體所處的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進,農民的利益意識、權利意識進一步覺醒,在生存已經不成為問題的情況下,農民的利益最大化訴求越來越強烈。農民政治認同的基礎也從以往只求吃飽飯就“感恩戴德”,甚至是對某個人、某個黨盲目崇拜,向著更加理性化、功利化方向發展?;蛘哒f我國農民政治認同的基礎正在從以往那種領袖崇拜型政治認同向經濟利益型政治認同轉變。一些黨員干部不能正確理解和看待這種變化,抱怨農民“人心不古”。實際上,政治認同的功利化、理性化恰恰是人的現代化和政治現代化的重要標志?,F代化政治本質上是一種契約化政治或交易性政治,國家及其代表者政府為民眾提供服務,民眾則回報以政治認同和政治忠誠。在民眾對政府的態度越來越理性化,以及民眾與政府的關系越來越契約化的時代,民眾是很難將自己的政治認同奉獻給一個不能保障自己利益和權利的政治系統。沈友軍將政治分為掠奪性政治和交易性政治,并對交易性政治大加贊賞,他認為這種分類“體現了兩類政治的文明程度的高低:交易性政治的文明程度比掠奪性政治的高。這一分類的價值色彩十分鮮明,不容含糊。它所隱含的一個指令是:人們必須使掠奪性政治盡快地轉變為交易性政治”。從農民土地權利角度來說,政府應當切實保障農民的各項土地權利,使農民不僅享有正當的土地使用權和經營自主權,而且應保障農民享有在土地合法流轉過程中應得的收益權,從而贏得農民的政治認同。當然,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進,農民政治認同的基礎亦將更進一步從以經濟利益為基礎向民主權利為基礎轉換?!斑@種政治認同是在農民的民主權利得到發展和保障的基礎上形成的,由于農民能夠通過制度性的渠道表達自身的利益需求,維護自身的經濟和政治利益,從而能夠產生高度的政治認同”。這些恰恰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三、保障農民土地權利以提升農民政治認同
權利的背后本質是利益。保障農民的土地權利,實際上就是要保障農民的利益訴求。目前來說,需要從規范政府征地行為、加強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談判地位、規范土地市場秩序3個角度,促進保障農民土地權利,提升農民的政治認同感。首先,規范政府征地行為,保障農民土地權利。當前,農民土地權利屢遭地方政府侵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征地行為得不到有效節制。前文所述,地方政府之所以熱衷于征地甚至強制征地,一是因為地方政府的自利性,二是為壓力型體制所迫。這就要求,一要制定和實施最為嚴格的法律法規,從立法的層面上約束地方政府的征地行為。也就是說,要實現對農民土地賦權的穩定性與公平性。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過程中,不走正常審批程序,而是“先上車,后買票”,即先強行將農民的土地強征,造成既成事實,然后再補辦征地手續,應當從法律層面上杜絕這種現象。二要進一步明確農村土地所有權與生產經營權之間的界限,尤其是要恰當調整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地位,使其不至于在政府的征地特權面前毫無應對之力,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制約地方政府的無序征地行為,從而保障農民正當的土地權利。三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不允許地方政府以及一些村集體隨意變更土地承包年限。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障農民的土地權利,進而提升農民的政治認同感。其次,增強農民談判地位,保障農民土地權利。民眾在政府面前的柔弱性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的分散性。在馬克思看來,分散性正是農民的一個重要特征。他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寫道“法國國民的廣大群眾……就像一袋馬鈴薯是由袋中的一個個馬鈴薯匯集而成的那樣”,馬克思這里的廣大群眾,說的正是法國的農民。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農民幾經分散與組合,但最終還是以分散為結局。當分散的農民個體面對強大的地方政府時,他們是沒有什么談判地位的。因此,應當幫助農民建立形式多樣的組織,加強農民在與地方政府談判時的地位和能力,從而約束地方政府隨意征地,任意分配收益的行為,如此方可提升農民的政治認同感。最后,規范土地市場秩序,保障農民土地權利。初入市場的農民總是弱者,尤其是我國“城鄉二元”結構長期未得到有效改變,農村與城鎮的土地同地不同價的現象大量存在,極大地損害了農民的土地權利。目前,城鄉建設用地市場改革的重點是要破除土地市場的二元結構,建立城鄉統一、有形的用地流轉市場,其“核心問題是實現‘同地,同價,同權’”??傮w來說,可以以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為起點,建立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依法交易制度,允許集體非農建設用地進入土地一級市場;同時,要堅持農業用地的主要用途和集體所有制性質不變,在此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和有償原則,允許農地承包經營權在土地二級市場上流轉;另外,要完善農村宅基地劃撥、轉讓制度,促進農村宅基地的集約化利用。最終的目標,是要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這樣,才能保障農民合法的土地權利,從而提升農民的政治認同感。
四、結論
在中華民族的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土地在大多數時間里都是農民的“命根子”,“耕者有其田”始終是革命者、政治家們吸引農民追隨與認同的一個重要口號。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幾經反復,從而也影響著農民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新政權的政治認同感的動態變化。表面上看,農民的政治認同感與農民的土地權利密切相關,但是,更深層次的關聯則在于,改革開放之前,土地只是作為生產資料,只在糧食或其他農作物生產的意義上它才有價值,因此,農民的土地權利很大程度上只是影響著農民的個體生存訴求,從而影響著農民的政治認同感;而改革開放之后,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的商業價值開始顯現,土地權利則影響著農民的利益最大化追求,也是在此基礎上,才影響著農民的政治認同感。這便恰當地解釋了為何今天并不饑餓的年代,一向“順從”的中國農民會為土地而“挑戰”政府及其官員。
作者:王可園單位:華東師范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