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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根據此規定,要求在林業行政處罰中,對一些林業技術性、專業性問題需要組織有林業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部門或專業機構實施。
1.2《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規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是《行政處罰法》的補充,是《行政處罰法》在林業行政處罰中的具體落實,主要有:《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全面、公正、客觀地收集、調取各種證據。必要時,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收集、調取各種證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一款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可以進行勘驗、檢查。必要時,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勘驗、檢查。《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為解決林業行政處罰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派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根據以上的規定,在行政處罰過程中行使收集證據、勘驗、檢查、鑒定等涉及林業技術性、專業性工作時,可以依法由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認為必要時或為解決某些專門性問題時則要指派、委托或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或機構進行。
2林業業務知識在林業行政處罰中的應用
2.1林業行政處罰涉及應用的林業業務知識林業行政處罰涉及的知識是指在林業行政處罰過程中,為確定案件性質、案件種類以及行政處罰種類和實施行政處罰裁量權,而要在調查取證時進行的勘驗、檢查或鑒定等林業技術性、專業性工作涉及到的知識。
2.1.1樹種的識別和林種的界定林木是違法行為人侵犯的直接對象,珍貴樹種和林種還是林業案件性質、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依據之一,因而對查獲的樹種和林種,要進行認真的識別和界定。樹種名稱必須是正規名稱,一些珍貴樹種甚至要具體到拉丁學名,不能籠統地以針葉樹、闊葉樹稱呼,更不能用諸如雜樹、燈籠樹等俗語、俗名稱呼。林種要根據經營目的并結合林木所在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其名稱要具體到《森林法》規定的五大林種的二級亞林種。樹種和林種的名稱是按國家的“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主要技術規定”確定。
2.1.2地類、權屬的界定森林、林木的地類和權屬是林業案件性質確定的依據之一。地類包括林業用地和林木生長附著的其它土地,即林地和非林地之分,要根據案情實際具體到二級甚至三級地類;并要進行森林類別區分,區別出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權屬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的使用權。案件中的權屬包括森林、林木的個人、集體、國家所有權或股份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在經營活動中的處置權利,涉及到林地的則主要是經營使用權。對地類和權屬不能以某山、某林或公山、私山泛泛稱呼。
2.1.3株數、面積的確定林木株數和林地面積分別是涉及亂砍濫伐案件和亂占亂用林地案件性質和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依據之一。林業案件中林木株數有濫(盜)林木株數和毀壞林木株數之分,其確定方法主要是現場清點法。其中:濫(盜)伐面積小、數量少和珍貴樹木以現場清點為準,毀壞林木株數和濫(盜)伐面積大、數量多的要根據案情實際通過設置標準地測量計算得到。面積的確定:面積小的可以用皮尺實地測量或用羅盤儀閉合導線測量;面積大的可以用地形圖勾繪計算或用GPS繞測求得。
2.1.4材積、立木蓄積的測量和計算立木蓄積是林業案件性質和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主要依據。立木蓄積測量分直接測量和間接測量,其測量和計算方法如下:有林木實物的采用直接測量方法。即按照國家規定的木材檢驗標準對查獲的伐倒木實物進行檢尺,并計算出其原木材積,然后根據當地的不同樹種出材率換算為該樹種的立木蓄積。對林木滅失的用間接測量方法,即采取勘查測量現場林木伐樁、利用伐樁測算立木蓄積。其方法是在采伐林木地塊附近相同林分內,隨機選取相同樹種的林木(樣木)測量其胸徑、根徑,利用測量的胸徑和根徑數據選擇回歸模型,推算出回歸公式,然后利用回歸公式對現場各伐樁根徑分別估算伐樁林木胸徑,進而計算出滅失林木的總立木蓄積。其中測量和計算所涉及到的公式要嚴格采用“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主要技術規定”和各地具體(分地區、分樹種)規定的公式執行。要注意的是,對經濟林而言,則要測量和計算其經濟林樹種的產品產量。
2.1.5林木價值的計算林木價值是林業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主要依據。包括:濫(盜)林木價值、毀壞林木價值、進入流通環節(市場)的林木價值以及經濟林木價值。林木價值計算涉及立木蓄積(經濟林產品產量)、出材率、林木材種價格三個因子。其中林木材種價格確定原則是: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規定價格的按規定的價格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價格的按市場價格執行。林木價值計算具體情形有:濫(盜)林木價值和進入流通環節(市場)的林木價值通過立木蓄積、出材率和林木材種價格直接計算。毀壞林木價值是指違法行為導致林木生長受到影響的林木價值部分,計算毀壞林木價值要進行專門測算。如違反《松脂采集技術規程》采割松脂導致林木毀壞的,涉及到超過允許的割面負荷率、割面長度、割面深度、采脂胸徑等影響林木生長價值的因素(因子),其毀壞林木價值由超過允許最大割面負荷率所產生影響林木生長價值、超過允許最大割面長度而減少林木發揮采脂效益價值、超過允許側溝深度所產生影響林木生長價值、超過允許最小采脂胸徑所產生影響林木生長價值四部分組成。其方法是通過設置標準地對相關因素(因子)進行測量,對照國家和各地的《松脂采集技術規程》的采割規定,利用規定的公式計算其林木毀壞價值。經濟林木價值要通過本地近三年同類經濟林產品產量和產品市場價格計算確定。
2.1.6圖紙的判讀和勾繪圖紙是辦理林業行政案件的證據之一,有現場示意圖和地形圖之分。現場示意圖能夠形象、直觀地對違法現場進行反映,在案件調查和勘驗、檢查時一般采用勾劃現場示意圖的方法。但通過勾繪的地形圖反映的違法行為發生的位置、地點、范圍、面積更具科學性,在法律上更有公正性和說服力。建議在現場示意圖的基礎上再勾繪地形圖。可以采用1∶10000地形圖對坡判讀和勾繪,也可以利用GPS定位和1∶10000地形圖結合勾繪。
2.1.7林業概念性詞語知識等其它情形林業專有名詞、專業用詞、專業術語等詞語知識是林業業務知識方面的概念性常識、知識,如何正確、準確地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運用林業概念性的詞語知識,事關林業行政執法文書材料內容的規范性和統一性。在詢問筆錄、勘驗、檢查筆錄、調查說明和鑒定報告、調查終結報告、結案報告等林業行政處罰文書中以及對涉案場所、物品的描述等涉及到的林業專業方面的詞語,必須要用規范、統一的林業專有名詞、專業用詞、專業術語。
2.2工作探討
2.2.1可行性分析在林業行政處罰過程中對一些林業業務知識專門性較強或案情重大、復雜、有爭議、異議的專門問題,要依法委托或聘請辦案機構以外的林業專門技術人員或專業機構進行;同時,掌握林業業務知識的執法人員是可以依法直接在林業行政處罰過程中進行一定的調查、勘驗、檢查等林業技術性、專業性工作的。(1)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對涉及到的林業業務性知識方面的工作,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完全不參與、不介入,一切林業業務性工作全部由執法機構外的林業專業人員或專門機構來進行,在實際執法工作中執行起來不現實、也無法做到,而且不符合《行政處罰法》和《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和規定,也違背了行政處罰相關法律、法規“效能、便民”原則的立法精神。(2)掌握一定的林業業務基礎知識并應用于各自工作之中是一切林業工作者包括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要求,將法律、法規知識和林業業務知識融合應用在林業行政處罰中是一名合格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綜合能力的體現。(3)在林業行政處罰中直接應用林業業務性知識開展工作的應該是已經取得林業專業技術資格的林業行政執法人員。(4)具備林業專業技術資格的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林業技術性、專業性調查、勘驗、檢查等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林業相關技術規定依法進行。
2.2.2工作內容林業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案件;案情簡單明了、不復雜的一般程序案件;不及時進行林業專業性調查、勘驗、檢查等工作就可能導致證據毀損、滅失,影響證據收集、影響案件調查的特殊情況或其它案件辦理需要的情況。
2.3效果分析
2.3.1節約辦案成本,提高辦案效率不懂林業業務知識的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遇到一些專業性或技術性問題,往往是暫時中斷調查和取證,由委托或聘請的專門人員或專業機構進行勘驗、檢查或鑒定,然后再根據其結果或結論繼續案件調查和處理。但掌握了的林業業務知識的執法人員面對此情況時能夠自覺地、順理成章地繼續進行案件調查,及時地利用掌握的林業業務知識進行現場勘驗、檢查和證據收集、鎖定證據,能夠防止現場破壞和證據毀損、滅失,能夠防止和減少可能出現的不確定因素,從而減少和縮短辦案時間、減少和節約辦案成本,提高辦案效率。
2.3.2樹立執法良好形象,提升林業部門和政府地位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具備林業業務知識的執法人員能夠快速、及時、有條不紊地直接、不間斷地開展工作,對林業專業性、技術性問題能正面接觸,根據掌握的林業業務知識作出肯定的、合理的推理和判斷,及時處理違法行為人,讓違法行為人和群眾心服口服,展示了林業執法人員的綜合能力和綜合素質,樹立了良好的執法形象,提升了林業部門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地位。
2.3.3和諧執法、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穩定執法人員將林業生產、管理等業務性知識融入到案件調查取證之中,容易接觸群眾和違法當事人,改變了執法人員生硬的執法形象,容易做到和諧執法;而且快速、及時進行案件調查和處理,減少了不必要的辦案環節,縮短了辦案時間,解決了舉報人和群眾對執法公正性的疑慮,能夠化解因違法行為造成的社會矛盾,可以減少因查處案件等執法工作產生新矛盾,能夠促進社會穩定。
2.3.4體現了程序法與實體法并重和統一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依法及時進行勘驗、檢查以及收集專業性證據等林業專業性、技術性工作是《行政處罰法》和《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要求的必要程序,是程序正義;同時勘驗、檢查、鑒定結論是確定林業行政案件性質和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主要依據,根據其結論實施行政處罰是執行《森林法》的具體體現,是實體公正。可以說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林業行政處罰中應用林業業務知識開展工作是法律性與林業業務性的結合,體現了在執法過程中程序法與實體法的并重和統一。
2.3.5能夠促進林業行政執法規范案卷文書記錄的用詞、用語是否規范、統一關系到林業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掌握一定林業業務知識的執法人員能夠將調查、勘驗、檢查和鑒定過程中接觸到的俗名、俗語、土名、土語和對涉案場所、物品的描述等用詞、用語統一到法律規范要求的林業專有名詞、專業用詞、專業術語中,確保記載內容和文書材料規范統一,能夠促進行政執法的規范。
3結語
林業業務知識對林業行政執法特別是林業行政處罰非常重要,掌握林業業務知識并具備林業專業技術資格的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處罰中依法應用林業業務知識開展工作,執法及時、成本低、效率高、程序合法、案件規范,維護了政府和林業部門形象,有利于群眾工作,其效果良好。所以在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中,要重視林業業務知識及其應用,要加強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林業業務知識培訓和學習,探討林業業務知識在林業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應用,要通過不斷地學習和執法實踐,提高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文明執法、和諧執法,依法行政。
作者:孔煥兵單位:湖北省浠水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