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氣象行政執法現狀及問題分析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從1991年南陽市開展氣象科技服務工作以來,在南陽市黨委政府的支持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南陽市氣象局成立了法規科,組建了執法隊伍,依法推進氣象行政執法工作。在落實氣象科學防災減災技術措施,及保護氣象探測環境方面做出了顯著成效。南陽氣象局每年定期抽調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檢查工作,對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廠礦、通訊、房地產開發公司等重點行業和單位進行執法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對于未按時進行安全檢測的單位,執法人員耐心地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指導。對破壞探測環境的單位和承建公司進行探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進一步強調探測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提高了相關單位的防雷安全和保護探測環境的意識,促進了市縣防雷減災和保護探測環境工作的有序開展。
2.存在的問題
2.1防雷安全意識不夠
現在人們對防雷安全意識普遍提高,但個別單位和個人只注重經濟效益,防雷安全意識薄弱,缺乏警惕性,對防雷工作敷衍搪塞,致使行政執法在客觀上開展比較困難。易燃易爆場所是執法的重點,有的單位貼法規、立制度做的很好,口頭上承若的也很好,但沒有認真執行防雷防靜電安全應急預案。有的個人誤認為安裝了避雷設施就可以避免雷擊事故的發生,認為檢測沒有必要,對定期檢查檢測有抵觸情緒。
2.2行政執法落實較難
有的房地產開發商認為氣象局就是為了收錢,不能深刻認識到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對防雷安全工作有一定的抵觸情緒,不愿意配合防雷安全行政執法;有的房地產開發商靠后臺的保護,拒絕進行防雷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對防雷執法也不屑一顧,建筑物的防雷設計和防雷設施未經過氣象部門的審核和驗收便投入使用,造成了防雷安全隱患,對行政執法也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有的地方政府只重視城市發展,忽視了探測環境的保護,致使行政執法難以落實。
2.3行政執法監管機制不健全
行政執法人員在某些執法過程中遇到一點困難就退縮,沒能嚴格遵守執法程序,較為隨意,執法只是走了個過程,沒有認真落實結果,對一些違法單位或個人不按照法律程序追究相關責任就不了了之,嚴重影響了防雷行政執法的效率和力度。
2.4防雷行政執法缺乏政府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
氣象部門執法的力量不足,手段又較為單一,無法對所有防雷違法行為進行整治,特別是一些抗法的不履行相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還需要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防雷減災不僅僅是氣象部門的職責,也是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共同責任。
3.解決辦法
3.1加強宣傳
目前社會上一部分人還喜歡把氣象局稱為氣象站,認為氣象局只是做天氣預報,是個社會服務性部門,輕視氣象部門的行政執法,對氣象執法有種明顯的抵觸情緒。甚至有的公司和個人根本不知道氣象部門有社會管理職能,對防雷減災的認識也不到位,意識淡薄,對氣象行政執法敷衍搪塞。所以必須加強宣傳,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加大宣傳,通過一些反面教材,引起社會的共鳴,提高人們對防雷減災和法律法規的重視。要對中小學生進行氣象防災減災知識教育,加快防災減災知識的進一步普及,使人們從小就有氣象防災減災的意識。
3.2完善地方法律法規
氣象行政執法的最根本準繩就是法律法規,但在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有些條款界定模糊,過多的強調了違法處罰,沒有落實具體的責任追究,因此氣象行政執法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南陽市已出臺了《南陽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南陽市雷擊風險評估管理辦法》、《加強南陽市探測環境保護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了必要補充,但在法規的可操作性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應具體到氣象行政執法的每個步驟如何操作,遇到阻礙時那些單位應積極出面協調解決。必須明確各級政府、安監、城建和法院等相關部門在氣象行政執法中的職責,特別是對破壞探測環境的行為,政府和城建部門應有的責任。另外在法規中還要明確規定各單位的責任人,加強單位內部對氣象防災減災安全的管理。
3.3完善監管機制
各相關單位要建全安全責任制度,建立雷擊事故及破壞探測環境責任追究制度,依法維護防雷安全和保護探測環境。氣象行政執法部門要強化政府職能意識,加強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提高執法水平,加大責任追究,從多個環節加強監管,堅決制止違法行為。執法部門還需加強自身的監管,堅決杜絕違法不究、執法不力的情況發生。
3.4強化各職能部門間的聯動機制
要做好與各相關職能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強化聯動機制,理順工作渠道,營造良好環境,實現氣象行政執法工作的良性循環。氣象行政執法部門要聯合安監、消防、城建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定期對防雷安全進行執法檢查,對違反防雷安全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對發生防雷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人依法追究,確保各項防雷安全制度得到切實落實。
3.5加強氣象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目前氣象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普遍不高,特別是縣局氣象行政執法有防雷服務人員兼任,執法水平和責任心不強,缺乏相關的操作和交流能力,執法程序不規范,給氣象行政執法造成了不良影響。因此,要不斷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錄用責任心強、懂法律、學法律的人員組建專門的執法隊伍,定期培訓,嚴格考核,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增強行政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
4.結論
氣象行政執法是氣象部門社會管理職能重要組成部分,雖然近些年來氣象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氣象行政執法順利開展,但也面臨著各種問題,不僅有來自內部的,也有來自社會的。我們必須加強宣傳,提高人們對氣象防災減災的認識;完善地方法律法規,為氣象行政執法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完善監管機制,杜絕違法行為和濫用職權的情況發生;強化部門聯動,確保氣象法律法規切實落實;加強氣象執法隊伍建設,增強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同時氣象行政執法人員要勤學法律法規,在平時執法過程中處處留心,準確使用法律條款,規范執法,為氣象行政執法工作進一步深入開展打下良好基礎。
作者:夏鑫鑫單位:南陽市氣象局防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