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殘疾人社會保險工作意見4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篇
隨著“十二五”的到來,全面實施殘疾預防成為了殘疾人康復的一項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殘疾預防工作,至“十二五”期末,要全面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網絡,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構筑完善的殘疾預防體系。經市財政局、殘聯研究,決定從2014年開始,對殘疾人角膜移植手術給予適當補助。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補助對象:
具有市戶籍,持有市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經市殘聯審核同意并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角膜手術的人員。
二、補助標準:
角膜移植手術費用在醫保報銷結束后的個人自付部分,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全額補助,其他家庭按50%進行補助,總額不超過1000元/例。
三、操作程序
(一)申請、受理與審批
患者或其家屬攜帶患者的身份證、戶口簿、殘疾人證,至鎮殘聯(區民政辦)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
鎮殘聯(區民政辦)審核資料后在表格上簽署意見,并將申請表(一式三份)及相關資料遞交市殘聯。
經市殘聯審核蓋章后,將申請表返還給患者,并通知患者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手術。術后患者或其家屬憑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申請表(一式三份)和原始發票交給市殘聯,由市殘聯按規定補助費用。
(二)經費補助方式
手術費用由患者先行結付,補助部分由患者或其家屬憑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申請表(一式三份)和原始發票到市殘聯領取。補助經費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支出。
四、注意事項
患者應當在角膜移植手術一年后重新進行視力評定,視力超過殘疾標準的,收回視力殘疾人證。
本辦法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二篇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市民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自主創業孵化基地,扶持殘疾人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表彰殘疾人自主創業典型,以創業帶動就業,努力實現殘疾人的充分就業。根據市殘疾人聯合會、市財政局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市區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意見》和《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使用辦法》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對殘疾人自主創業的補貼
1.補貼對象: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備一定勞動能力,于2014年1月1日以后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自主創業的本市戶籍殘疾人。
2.適用時限:殘疾人于2014年1月1日以后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三個月以上。
3.適用原則:殘疾人在五年之內,不得重復享受自主創業補貼資金。
4.補貼標準:按《工商營業執照》中注冊資金20%的標準,一次性給予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的補貼。
5.申請程序:殘疾人憑《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殘疾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向戶籍所在地殘聯提出申請,填寫《市殘疾人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二);兩區、各鎮殘聯經實地核查,出具核準意見,報市殘聯審核,經市殘聯審核符合本辦法之規定,一次性按實撥付自主創業殘疾人補貼資金。
兩區、各鎮殘聯于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將當期殘疾人自主創業情況及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匯總,填寫《市殘疾人自主創業補貼花名冊》(附件三),報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經市殘聯批準同意后核撥。
二、對殘疾人自主創業服務機構補助和個人獎勵
(一)對服務機構補助
對免費為殘疾人創業初期提供孵化平臺,幫助殘疾人實現成功就業的服務機構,視扶持自主創業人員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二)對殘疾人自主創業個人獎勵
1.獎勵對象:殘疾人自主創業者正常經營一年以上,在殘疾人中起到了帶頭示范作用,獲得市級以上授予的榮譽稱號。
2.獎勵標準:獲得市級表彰,獎勵1萬元;獲得省級表彰,獎勵3萬元;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5萬元。
3.獎勵程序:市殘聯審核、批準后核撥。
三、對殘疾人自主創業實體吸納殘疾人就業的補貼
1.補貼對象: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本人為殘疾人的自主創業實體(福利企業、集中安置殘疾人的單位除外),新增1名以上殘疾人就業,并與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符合勞動保障部門用工規定。
2.適用時限:新增殘疾人就業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3.補貼標準:每新增1名殘疾人就業(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本人),一次性給予2000元補貼,以此類推。
4.申請程序:殘疾人的自主創業實體,憑《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本人《身份證》和《殘疾證》、與用工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繳納社會保險費專用繳款書復印件,向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提出申請,填寫《市殘疾人自主創業實體新增殘疾人就業補貼申請表》和《市殘疾人自主創業實體新增殘疾人就業花名冊》;市殘疾人勞動服務所經核查,出具核準意見,報市殘聯批準后撥付補貼資金。
四、補貼資金來源
由殘疾人保障金統一列支。
五、管理和監督
1.兩區、各鎮殘聯要建立殘疾人自主創業補貼發放臺賬,加強對自主創業殘疾人的跟蹤服務,發揮殘疾人自主創業資金的最大作用。市殘聯每年將對殘疾人自主創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專款專用。
2.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擴大自主創業補貼的發放范圍和發放標準,對騙取補貼政策的,除追回補貼資金外,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本辦法由市殘聯負責解釋和修訂。
4.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
第三篇
各鎮殘聯,新區、科教新城民政辦,各鎮(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財政分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市區無業精神(智力)三、四級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辦法》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實施計劃》的通知精神,為加強殘疾人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險政策,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縮小殘疾人生活水平與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經研究,決定對我市精神、智力(三、四級)無業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給予補貼。
一、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市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登記為精神、智力(三、四級)殘疾;
2.具有市戶籍,年滿18周歲、未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且未在企事業單位就業。
二、補貼辦法及經費來源
上述人員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形式參加社會保險。其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20%的繳費比例中,由精神、智力(三、四級)無業人員個人繳納8%,由政府補助12%(市再就業基金補貼6%,市、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別補貼3%);在基本醫療保險費10%的繳費比例中,由精神、智力(三、四級)無業人員個人繳納2%,由政府補助8%(市再就業基金補貼4%,市、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別補貼2%)。
已納入城鄉低保、低保邊緣、城鄉五保供養的殘疾人,不得重復享受以上政策。
本意見自2014年4月1日起執行,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第四篇
為認真貫徹省殘疾人聯合會、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認真做好購買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崗位工作的通知》和市殘聯、市財政局印發的《市殘疾人專職委員暫行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訂《市殘疾人專職委員管理意見(試行)》。
一、基本原則
殘疾人專職委員是指在鎮(區)殘聯、村(社區)殘協協助殘聯理事長或殘協主席開展殘疾人工作的殘疾人(含殘疾人親友)委員,屬于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公益性崗位,通過協商推舉方式選聘產生。
(一)公開選聘條件和程序,實行公平競爭,堅持擇優錄用上崗。殘疾人大學生、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有基層社會工作經驗的殘疾人優先。
(二)殘疾人專職委員一般在本轄區內產生,無合適人選的可適當放寬范圍。村(社區)內殘疾人較少的,可以與鄰近村(社區)合并選聘1名殘疾人專職委員。
(三)殘疾人親友專職委員原則上僅限于智力或精神殘疾人親友,其比例不得超過本地區殘疾人專職委員的20%。
二、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殘疾人工作,愿意為殘疾人服務,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在殘疾人中有較高威信。
(二)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具備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會電腦操作、能獨立履行崗位職責。
(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45周歲之間,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身體條件能勝任本職工作(鎮、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原則上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以放寬至40周歲)。
三、基本程序
(一)鎮(區)殘疾人專職委員由市殘聯會同各鎮(區)殘聯成立選聘機構組織選聘。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由鎮(區)殘聯組織選聘。
(二)市殘聯會同各鎮(區)殘聯及村(社區)殘協在所在地選聘公告。
(三)鎮(區)殘聯負責審核應聘者的資格,確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準予報名應聘。
(四)市、鎮(區)殘聯分別對應聘者進行文化基礎知識考試,考試內容以綜合應用為主。根據考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對面試者進行綜合測試,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五)對擬選聘的專職委員在鎮、村(社區)轄區內公示五天,確認無異議后予以登記認可。
(六)鎮(區)、村(社區)對擬選聘的專職委員給予三個月的試用期,期滿后能勝任專職委員工作的,簽訂聘用協議。試用期內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專職委員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正式上崗。
四、崗位職責
(一)鎮(區)殘疾人專職委員職責
1.在鎮(區)殘聯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配合鎮(區)殘聯做好本地區的殘疾人生活保障、就業、教育、康復、維權、無障礙、文體、志愿者助殘等工作。
2.密切聯系殘疾人,走訪殘疾人家庭,掌握本地殘疾人基本情況,建立殘疾人檔案,做好相關臺帳。
3.做好殘疾人基礎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及時補充、修訂信息資料。
4.向殘疾人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自覺履行公民義務。
5.宣傳殘疾人事業,組織開展助殘各項活動,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
6.按時參加鎮(區)殘聯工作例會,定期匯報工作情況,完成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職責
1.在村(社區)殘協主席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村(社區)做好殘疾人生活保障、就業、教育、康復、維權、無障礙、文體、志愿者助殘等工作。
2.密切聯系殘疾人,經常走訪殘疾人家庭,及時了解并反映其需求,建立殘疾人基本狀況檔案;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
3.向殘疾人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自覺履行公民義務。
4.參加村(社區)殘協的工作例會,定期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和完成鎮(區)殘聯布置的各項殘疾人工作。
五、管理
市殘聯按照科學、簡便、規范的原則,依據上級殘聯頒發的殘疾人專職委員選聘考核辦法,制定殘疾人專職委員管理、培訓、考核細則,并組織實施。各鎮(區)殘聯要為殘疾人專職委員提供辦公場所,同時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幫助其適應工作崗位,解決他們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其履行工作職責。
殘疾人專職委員實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結果合格者予以續聘;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鎮(區)殘聯對其進行勸勉談話,并給予六個月的觀察期,期滿后合格的予以續聘,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殘疾人專職委員提出辭職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鎮(區)殘聯批準后,解除聘用協議,辦理終結工作交接、工資補貼等相關手續。在審批期間,申請人不得擅自離職。
六、待遇
(一)鎮(區)殘疾人專職委員納入公益崗位管理,由鎮(區)殘聯與其簽訂聘用協議,實行全工作日上班制,工資待遇參照社區工作者干事標準。
(二)村(社區)殘協殘疾人專職委員為兼職崗位,實行工作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月60元,年終考核后發放。
(三)殘疾人專職委員的選聘、培訓、管理、考核、工資福利待遇及生活補貼等經費,分別在市、鎮(區)兩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鎮(區)殘疾人專職委員的經費分別由市、鎮(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負擔70%和30%;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的經費由市、鎮(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各負擔50%。
七、其他
1.本《意見》由市殘聯負責解釋。
2.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