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加強我市印章業治安管理的實施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涉及面廣,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量大,市編制、工商、稅務、物價、民政、教育、金融等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共識,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推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印章業治安管理。依照公安部《關于貫徹執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規范〉通知》公通字〔〕36號)和省公安廳《關于推廣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公傳發〔〕1116號)精神,結合我市印章業治安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用科技手段加強我市印章業治安管理,依照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規范》全市建立和應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公安機關預防、發現打擊偽造印章和利用偽造印章進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能力,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和生活秩序,更好地為我市的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服務。
二、組織領導和運行機制
由主管治安的副局長任組長,全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以下簡稱系統建設)由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廳金盾工程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市公安局成立系統建設領導小組。治安警察支隊長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具體組織落實全市系統建設工作
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分為三級,依照省公安廳的要求。即省級、設區市級、縣(區)級。設區市級系統主要具有印章審批、變卦、繳銷與掛失,負責全市印章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管理、維護、統計、查詢以及對印章制作單位的管理等功能;縣(區)級系統主要具有印章審批、變卦、繳銷與掛失等功能;省級、設區市級、縣(區)級系統在各自管轄的印章制作企業建立授權終端。為此,市公安局設立印章管理分中心,分宜縣公安局設立印章管理站,市公安局印章管理分中心和分宜縣公安局印章管理站分別設立印章審批點,建立印章管理信息系統,對印章信息和印章制作定點企業進行管理。
⑴用章單位持有關證明向市或縣公安局印章審批點申請刻章,系統建成以后。印章審批點經審查合格后出具《印章準刻證》
⑵用章單位持《印章準刻證》印章制作點辦理交費、刻章手續。
⑶印章制作點按規定順序將待刻印章信息輸入印章管理信息系統,并將廢品印章送交原印章審批點。
⑷用章單位到原印章審批點取回廢品印章。
三、系統建設的時間和步驟
整個工作分為五個階段:全市系統建設在年4月底前完成。
㈠宣傳發動階段: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向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廣泛宣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對打擊偽造印章和利用偽造印章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利用假印章、假文憑、假證件進行詐騙活動案件的發生,維護廣大群眾和企事業單位切身利益的重要意義,使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和配合系統建設工作。
㈡調查摸底階段:各級公安機關深入到行業中去。將外地區印章制作企業特別是公章制作企業的數量、規模、經營狀況、經營性質等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實行登記,并將基本情況上報市公安局。
㈢清理整頓階段:各級公安機關對印章業進行一次清理整頓。
㈣裝置試用階段:在全市鋪開。各級治安、計算機(通訊)部門要積極配合投資公司落實系統建設所需的硬件設備、場地和管理人員,統籌布置,分批組織系統的裝置和試用。要組織技術和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規范》及計算機與網絡知識,訓練掌握系統的操作和維護技術,確保系統正常、平安運行。
㈤聯網階段:系統硬件和軟件裝置試用之后。以充分發揮系統的管理、對比、查詢功能。
四、新型防偽印章入網。
新成立的機關事業單位須憑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和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料理印章準刻審批手續后,從年5月1日起。刻制新型防偽印章;新成立的企業,必需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經公安機關批準刻制新型防偽印章。從年7月1日起,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國有、集體、個體、私營、外資、合資、股份制企業等經濟組織,以及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等逐步更換防偽行政公章(含鋼印)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并進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國家有特別規定的印章除外)具體安排由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新型防偽印章的刻制規定
必需到經公安機關批準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制作企業刻制,新型防偽印章刻制。制作企業依照公安部頒發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規范》規定的規格、樣式制作。經批準的印章制作企業不得擅自刻制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的公章,嚴禁未取得公章刻制止特種作業許可證的企業刻制公章,如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