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生豬屠宰監管工作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村、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強化屠宰環節的稅費征收,規范肉品市場秩序,確保肉品質量安全,根據相關法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生豬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鞏固生豬定點屠宰成果。
1.嚴禁私屠亂宰,點外“點紅”,任何人不得從外地批肉來我鄉銷售,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屢教不改的取消經營資格。
2.經營戶必須有健康證、營業執照,持證經營。
3.實行“小刀手”帶豬屠宰制度,“小刀手”憑證、憑標收購生豬到點屠宰,經檢疫檢驗合格后滾花、繳納稅費后上市,屠宰場負責水電、工具、用具、場內消毒、衛生打掃、雜工、燃料、場內修繕。生豬辦制定好生豬屠宰管理各項制度,維護好屠宰秩序,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4.農民自養自用生豬一律到點屠宰,“小刀手”幫助代買的生豬按“小刀手”帶豬屠宰繳納稅費。
二、認真貫徹《動物防疫法》,加強生豬檢疫檢驗。
1.憑標、憑證收購生豬,屠宰生豬實施宰前檢疫和宰后檢驗,進場生豬產地檢疫證過期要立即重新報檢,交納檢疫費,凡產地檢疫證超過有效期生豬染病責任自負。
2.經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出具《動物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胴體滾花,交納稅費后方可出場。
3.經檢驗不合格肉類產品嚴禁出場,在檢疫人員的監督下,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杜絕病害豬肉流入市場,對銷毀或無害化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畜主或貨主承擔。
4.動物檢疫員要對檢疫結果負責,不得對非定點屠宰的生豬產品實施檢疫,屠宰生豬時做到與屠宰同步檢疫。
三、強化稅費征管,嚴格收支兩條線。
1.鄉政府和稅務部門委托屠宰場代征,實行財政票據收費,嚴格收支兩條線。
2.嚴格生豬屠宰稅費使用和管理,生豬屠宰環節稅費一律全部由鄉財政收入,由鄉財政按收費職能部門分解、劃撥。
3.根據本鄉全年屠宰生豬量偏小、費用支出大的實際情況,從2011年10月16日開始,過期生豬產地檢疫證由獸醫檢疫人員重檢或補檢,原屠宰場回收的小腸歸貨主。
4.紅白喜事農民自養自用的生豬屠宰憑產地檢疫證和村證明是農民自養的(代買的生豬由小刀手交納全部稅費),每頭收取加工費40元(其中屠宰場僅收10元管理費)。
四、加強領導,強化監督和檢查。
1.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責任制,鄉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強化鄉生豬辦日常管理工作,工商、稅務、公安、衛生、獸醫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充分履行職能,確保全鄉不發生肉食品安全事件。
2.各村委會是本轄區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主體,要監督檢查本村白肉經營者的不法行為,配合好相關部門查處違章事件,真正能讓群眾吃上放心肉、安全肉。農民自養自用宰殺生豬,必須到屠宰場屠宰,且村里出具的證明要實,不是農民自養的生豬村里不得出具證明。
3.依法抓好生豬屠宰管理,白肉銷售市場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生豬辦執法人員和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實行專項執法、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必要時報請市屠聯執法大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4.生豬辦為生豬屠宰管理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屬于鄉規民約,肉品經營者必須遵守,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