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財務執法監察工作安排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擅自增設收費、罰款項目,擴大收費、罰款范圍,提高收費、罰款標準,繼續征收已明令取消的收費、罰款項目;
2、編報虛假收支計劃、決算;
3、未按規定實行“收繳分離”;
4、未經財政部門審核,擅自開設銀行帳戶,私設“小金庫”、帳外帳,將財政性資金公款私存;
5、未按規定辦理收費、罰沒許可證,進行收費和罰款活動;
6、未經審批,進行基本建設和購買車輛;
7、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使用規定;
8、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
9、隱瞞存款,坐支、挪用預算外資金,逃避財政監督;
10、濫發獎金、補貼、津貼、實物;
11、挪用專款,虛列支出,違規列支;
12、違反鹿泉市政府集中采購制度,未按規定執行定點加油、定點修車等。
二、財務執法監察的范圍:
年財務執法監察工作的范圍是年1月至年12月份的所有財務收支情況。
三、年財務執法監察工作采取的方法:
年財務執法監察工作采取調帳檢查的方法進行。
四、財務執法監察的單位:
國土資源系統、民政系統、衛生系統、水務系統、公用事業局及其下屬、公安系統、教育系統、農業系統及部分市直部門和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