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國土局土地收購儲備出讓實施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力度,通過建立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嚴格國有土地資產管理,有效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努力實現國有土地資產效益最大化,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原則。建立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堅持土地集中統一管理,確保政府對城市建設用地集中統一供應;
(二)統一管理原則。土地儲備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收購、統一拆遷、統一招拍掛、統一資金管理;
(三)公開公正原則。嚴格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權公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確保土地使用權交易公開、公平和公正;
(四)長效利用原則。有效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充分實現土地資產價值,努力提高土地資產利用效率,滿足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
三、土地收購儲備范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有土地,在按照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后,由區土地收儲中心予以儲備:
1.土地使用權出讓期屆滿,土地使用權人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土地;
2.用地單位因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劃撥的土地;
3.經核準報廢的公路、鐵路、灘涂、礦場等用地;
4.應依法收回的閑置國有土地;
5.土地使用權人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被依法解除合同的土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有土地,由區土地收儲中心依法收購后予以儲備:
1.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
2.為實施城市規劃和進行舊城改造,需要調整使用的土地及可轉為建設用地的農用地;
3.企業改制和法院裁定抵償債務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價格低于市場價格,政府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土地;
4.土地使用權人申請政府收購的土地;
5.土地使用權人因搬遷、盤活土地資產等原因調整出的土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區土地收儲中心在依法辦理土地征收審批手續后予以儲備:
1.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
2.為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可轉為建設用地的集體所有農用地;
3.可轉為建設用地的集體所有未利用土地。
四、土地收購儲備程序
(一)以收回方式儲備國有土地程序
擬定方案—方案審核—報經批準—土地使用權收回通知—補償費用支付—注銷登記
(二)土地使用權人申請政府收購國有土地使用權程序
收購提出—權屬核查—價格確定—方案報批—簽訂合同—收購費用支付—注銷登記
五、土地儲備計劃編制與管理
制定年度儲備計劃。年度儲備計劃由國土部門會同區發改、建委、規劃、房管等部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六、土地儲備資金來源及使用
(一)土地儲備資金來源包括財政撥款、儲備貸款、其他借款和其他收入。
財政撥款指區財政部門每年從土地出讓金總額中提取6﹪用于土地儲備的資金,在土地出讓金總額中提取2﹪用于土地出讓的業務經費。
儲備貸款指土地收儲中心為實施土地儲備,利用政府信用或土地資產作抵押向銀行借入的信貸資金。
其他借款指土地收儲中心運用非儲備貸款方式向金融機構取得的借款。
其他收入指土地收儲中心儲備貸款和存款相抵后的利息凈收入。
(二)土地儲備資金只能用于土地儲備開發成本的支出,除此之外的費用嚴禁在土地儲備開發成本中列支。土地儲備開發成本包括:
1.土地征購費:即征收、收購土地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三項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建筑物拆遷補償費、安置房建設工程費、征地工作經費等。
2.土地前期開發費:儲備土地內發生的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費、土地開發整理等方面的支出,即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訊、照明、綠化、場地平整、圍墻建設、勘探測繪、測量、規劃設計費、預決算編制及審核費、工程竣工驗收費、評估費、公告宣傳費、拆遷管理費以及用于土地開發的其他直接費用。
3.土地儲備管理費:土地儲備期間發生的場地看管、維護、土地交易等費用。
4.應繳的各項稅費:向政府或相關部門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新菜地基金、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稅費基金。
5.貸款本息及經區財政局批準的融資費用。
6.其他與土地儲備有關的費用。
前款中征地工作經費是指為保證征地工作的順利開展,降低征地費用,對實施土地征收工作的相關部門,按規定支付的費用。
前款中拆遷管理費是指為保證拆遷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實施拆遷工作的單位,按規定支付的工作經費。
七、推行模擬收儲征收模式增加土地儲備
(一)凡屬城區土地儲備計劃內應儲備的國有存量土地,區土地收儲中心應積極與有關單位、企業做好對接溝通及深入細致的調查評估工作,爭取支持配合,采取先收購后補償的模擬收購方式進行收儲。
(二)凡屬全區土地儲備計劃內應儲備的集體土地,區土地收儲中心應積極與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對接溝通,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配合,采取先征收補償后報批使用的模擬方式進行征收儲備。
八、發揮儲備土地作用擴大融資能力
(一)區土地收儲中心通過土地的量化儲備,形成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為政府加強對土地市場宏觀調控能力,有效把握城市建設開發節奏,提供充分的土地資源保障。
(二)加大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整理工作力度,基本達到五通一平條件,將生地變熟地,劣地變優地,縮小土地地差等級,顯現土地的市場價值,增值增效。
(三)加強儲備土地信息網絡共享平臺,及時掌握市場供需動態,勤推介,廣招商,適時推出條件成熟的儲備土地入市出讓,通過“招、拍、掛”出讓,加快儲備土地成本的收回和土地收益最大化的實現,有效增加全區財政收入。
(四)加強與銀行合作,建立互信、互贏的信賴關系,將儲備土地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政策性貸款,以獲取更多低成本的儲備資金。
(五)短期儲備土地未供應前,區土地收儲中心可將儲備土地或連同地上建(構)筑物,通過出租、臨時經營等方式加以利用,增加收益,避免閑置。
九、儲備土地“招、拍、掛”出讓程序
(一)制定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區國土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市場狀況,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度計劃,報區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開。
(二)控制性詳細規劃設計。區規劃部門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時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并提出具體地塊的規劃設計要求(含地塊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
(三)區土地收儲中心對擬出讓地塊開展權屬核查、繪制宗地圖、地價評估及前期開發等工作。
(四)編制出讓方案。由區土地收儲中心根據宗地基本情況、地上附著物情況、規劃情況、土地評估情況,及時編制宗地出讓方案,確定拆遷成本、出讓地價、政府收益以及出讓的方式。
(五)方案審定。由區國土局對出讓方案進行初審后,報區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對宗地出讓方案予以審定批準實施。
(六)辦理相關手續。宗地出讓方案經批準后,區土地收儲中心與原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支付收購定金,并到相關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權屬更變手續辦理完畢后,區土地收儲中心與原土地使用權人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合同》的約定,支付土地收購補償費用和移交被收購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實施凈地出讓的,區國土、發改、建委、房管等部門依據宗地出讓方案辦理拆遷手續。屬集體土地應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審批手續。
(七)區國土局編制出讓文件,出讓公告,負責組織實施公開招拍掛出讓活動。
(八)公布出讓結果。招拍掛出讓活動結束后,由區國土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招拍掛出讓結果通過中國土地市場網及區國土資源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十、職責分工
(一)區國土局負責組織協調宗地出讓方案的實施以及土地出讓招拍掛工作。區土地收儲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公開招拍掛出讓活動的具體事務。
(二)區規劃分局負責制定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路網設計規劃和出讓宗地的具體規劃設計要求。
(三)區房管局負責國有存量土地上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四)區財政局依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皖政辦〔2007〕18號)、《**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實施細則》及本實施意見的規定,加強土地出讓金成本核算,明確收入及支出范圍。負責土地儲備專項資金及土地出讓金業務費的提取工作,根據收儲計劃完成進度及時撥付到位,以利我區土地儲備出讓工作的順利開展。
十
一、本實施意見自**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十
二、本實施意見由區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