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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辦〔〕7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全市涉企收費清理整頓、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在涉企收費專項清理整頓中取消、停收了部分涉企收費項目、降低了部分項目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涉企亂收費和企業負擔過重的現象仍然存在,不同程度地表現為:一些地方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部分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等依附行政權力強制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一些地方政府部門亂收費問題屢禁不止,嚴重損害企業發展活力,企業對此反映強烈。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決定在全市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
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是今年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也是國務院糾風辦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之一。這項工作對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精心組織,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促使企業收費行為進一步規范、企業負擔明顯減輕。
二、明確重點,做好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各項工作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深入調研、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緊緊圍繞企業意見較大的熱點收費問題,集中開展重點清理和規范。
(一)認真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各級財政、發改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涉企收費的現狀進行摸底調查,查清收費種類、標準、范圍、數額和依據。認真清理本行政區域內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清理重點是省級設立的收費項目和制定的標準,對其設立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等進行重新審核,凡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前實際情況的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收費標準過高的要堅決降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越權設立的收費項目應立即取消。對我省和國家制定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提出清理建議報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二)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相關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清理重點是貸款抵押、評估(或評價)、認證檢測等涉及企業立項、審批等前置性和壟斷性的服務收費。嚴禁行政部門將本應無償提供的服務轉移或委托下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實行有償服務,嚴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利用壟斷地位、行政權力強行服務、強制收費。
(三)嚴格社會團體入會與收費管理。社會團體收取會費,應嚴格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95號)和《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民發〔〕123號)的規定執行。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嚴禁強制入會。收取會費必須符合協會章程規定,會費標準必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民主決策。
(四)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與行政部門脫鉤。各級監察部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掛靠政府部門的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改,積極穩妥地做好政府部門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脫鉤工作,切實推進政府部門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做到組織分開、場所分開、工作分開、經濟分開,切斷政府部門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利益聯系,打破壟斷,促進中介服務市場有序競爭。
(五)認真落實收費政策。各級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全面落實國家和我省的收費政策。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36號),切實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
三、分步實施,扎實推進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
此次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分摸底自查、集中清理和規范管理三個階段。
(一)摸底自查階段。自即日起,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業)的涉企收費、社會團體入會和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與行政部門掛鉤問題進行全面摸底清查。可采取調查研究或座談走訪的方式,摸清涉企收費底數。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監察、財政、民政等部門組織召開至少一次由不同類型企業管理人員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企業的反映和建議,全面了解涉企收費情況。在調查了解的基礎上,各部門要認真自查,從各項收費的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對象及范圍、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收費票據、收費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等進行自查,如實填寫自查表(樣表附后),匯總后形成自查報告(一式4份)于9月10日前上報市發改委。
(二)集中清理階段。在摸底自查的基礎上,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理匯總并會同市發改委提出清理建議,在9月15號之前將清理建議報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市發改委負責全市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匯總和清理規范,提出規范建議、完善管理辦法;市民政局主要搞好社會團體的涉企收費清理,提出規范建議;市監察局要組織對掛靠政府部門的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改驗收,積極穩妥地做好政府部門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脫鉤工作。清理整頓后保留的收費項目(包括省管項目和市管項目),以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
(三)規范管理階段。全市發展改革、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嚴格涉企收費登記制度、企業繳費登記卡制度,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收費公示制度、政府部門收費審計制度。各部門要加強內部收費管理和審計監督,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建立預防、監督、懲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研究推廣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一費制”,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四、加強檢查,嚴肅查處加重企業負擔的亂收費行為
全市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涉企收費的監管,組織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重點對涉及企業收費較多的質監、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環保等部門收費開展檢查,對發現的亂收費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責令將多收費用退還企業,無法退還的違規收入收繳財政;開展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收費檢查,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涉企收費秩序;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涉企亂收費的違規違紀問題,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和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此項工作在10月底完成。
五、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領導
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取得實效。
(一)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安排,加強組織協調,建立聯動機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推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深入開展并取得實效。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我市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各部門抓好落實,及時匯總報告各項工作完成情況。具體負責全市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集中清理工作;配合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做好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社會團體涉企收費的清理工作;組織落實我市涉企收費的專項檢查。
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集中清理工作,提出清理建議;配合市民政局搞好社會團體收費清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全市社團涉企收費的清理工作;配合市監察局做好對掛靠政府部門的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改,推進政府部門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脫鉤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面了解企業對涉企收費的反映,將涉企收費中存在的問題和企業的合理化建議提交市政府及有關部門。
市監察局:配合市發改委做好我市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各部門抓好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對掛靠政府部門的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改,推進政府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脫鉤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我市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安排,做好本部門涉企收費自查自糾,配合市有關部門作好涉企收費的集中清理工作和政府部門與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脫鉤工作。各縣(市、區)按照基本對口原則明確各部門職責。
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單位在8月31日前將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分別報市發改委、市監察局。
(二)加強輿論宣傳和社會監督。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及時向社會公布清理涉企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的政策文件,曝光典型違法案件;暢通企業投訴渠道,加強社會監督;宣傳治理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進展情況,認真聽取對減負工作的建議,增強企業戰勝困難的信心。社會團體、市場中介組織要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性質、收費標準及經營性收費項目的具體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三)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做好各個階段工作的同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同級發改委和監察部門通報。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將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組織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議進行總結,并于年11月15報市發改委、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將全市治理和規范涉企工作的全面情況,在11月30日前,向省發改委上報,市直其他主管部門按隸屬關系分別上報省級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