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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扎實做好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保護和改善農村環境,服務海峽西岸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全國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綱要(~2020)》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環保局等部門關于扎實做好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辦〔〕87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扎實做好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政辦〔〕118號)精神,經區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明確農村環保工作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和城鄉統籌,把農村環境保護與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結合起來,切實抓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強源頭控制和過程管理,大力推廣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著力推進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的農村生產生活方式,促進海峽西岸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兩個先行區”建設提供環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10年,我區農村環境污染加劇的趨勢有所控制,農村飲用水源地得到保護,農村生活飲用水合格率達到90%以上;摸清全區土壤污染與農業污染源狀況,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進展,農村畜禽糞便、農作物秸桿的資源化利用率均提高1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達80%以上,開展農村污水治理工作,農村改水、改廁工作順利推進,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65%,嚴重的農村環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農村地區工業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態示范創建活動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境意識提高,農民生活與生產環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農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農業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劇的勢頭得到遏制,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和公眾環保意識明顯提高,農村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著力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
(一)嚴格依法保護農村飲用水源。我區現有建制鎮飲用水源保護區1個。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我省農村“六千”水利工程和我區飲用水安全“村村通”工程的實施,嚴格保護農村飲用水源,繼續扎實開展以埭頭東風水庫為重點的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整治,防治農業生產、農民生活污染物對飲用水源的污染。環保部門會同水務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組織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警示標志、圍網的設立;堅決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保護區;建立農村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制度,加強對水源水質及水源地環境的監測。衛生部門要加強農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質衛生監督,建立定期水質監測、評估制度,掌握水質狀況,保障農村生活飲用水安全。
(二)加強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農業部門要會同環保、發改、國土資源等部門組織編制、實施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和污染治理規劃,全面完成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政府要合理劃定并向社會公布禁養、限養、可養區;全面拆除禁建區劃定后禁建區內建設的畜禽養殖場,以及劃定前建設但在限期內治理未達標的畜禽養殖場,對按要求搬遷的畜禽養殖場應優先提供畜禽養殖用地;重點區域、流域和生態敏感區應嚴格控制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支持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生態農業。農業部門要研究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技術,探討畜禽養殖污染集中治理途徑,以綠色生產為重點,以沼氣為紐帶,推廣養殖場與種植業緊密結合、物質多層次循環利用的“豬—污—果(草、漁)”等立體生態種養殖模式,推廣生物發酵舍等“零排放”養殖技術。海洋與漁業部門要組織開展水產養殖污染調查,根據水產污染調查情況和水體承載能力,確定水產養殖方式和養殖容量;要組織編制養殖規劃,并向社會公布,作為實施水產養殖定量審批管理的依據,從嚴控制水庫、湖泊網箱養殖規模。加強水產養殖污染的監管,禁止在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網箱、圍欄養殖;禁止向庫區及其支流水體投放化肥和動物性飼料。
(三)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建設部門要會同農辦、發改、農業、環保等部門在全區繼續開展以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為主要內容的“家園清潔行動”,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盡快建成日處理600噸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全面清理公路沿線、河道溝渠兩側、村道里弄的垃圾;開展農村污水治理工作,加強農村溝渠、水塘、沿村溪流治理,清理污染積水,逐步實現“管網通、溝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匯集污水、集中無害化處理”的要求,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美化村容村貌。“十一五”期間,重點抓好全區鄉鎮、村的垃圾治理,力爭到2010年完成80%村鎮垃圾治理任務。要加快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要因地制宜,采取相對集中或分散處理的辦法,選擇化糞池、污水凈化池、人工濕地、地埋式污水處理系統等模式,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海洋與漁業、環保、建設等部門組織做好“海漂垃圾”的整治工作,減少近岸海域環境污染。各級政府及其農業、發改、經貿等部門要加快農村能源結構調整,積極推進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并結合“三清六改”,加大農村沼氣建設投入,鼓勵發展集中式、規范化治氣工程,以沼氣池建設帶動農村改圈、改廁、改廚,逐步改善農村能源結構,促進農村人居環境的根本好轉。
(四)嚴格控制農村地區工業污染。加強對農村工業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防治農村地區工業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項目、工藝、設備,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業在農村地區死灰復燃。對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環保部門要依法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發改、經貿、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制定政策,鼓勵建設生態工業園區和污染集中控制區,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產業集約發展。
(五)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在做好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礎上,著力提高農業面源污染的監測能力。發改、農業等部門要大力推廣農業“五新”,推廣應用一批新技術、新農藥、新肥料、新品種,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測土配方施肥等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研究推廣性能穩定、低成本,既能降解又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逐步解決農藥、化肥、農膜污染問題。
(六)積極防治農村土壤污染。環保部門要繼續組織開展全區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查清土壤污染現狀,會同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開展污染土壤修復試點,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管體系。加強對主要農產品產地、污灌區、工礦廢棄地等區域的土壤污染監測和修復示范。農業部門要深入實施農產品無公害行動計劃,積極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建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建設“食品放心工程”,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七)加強農村自然生態保護。要以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功能為重點,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的農村生態環境。堅持生態保護與治理并重,加強對礦產、水力、旅游等資源開發活動的監管,努力遏制新的人為生態破壞。林辦部門要做好森林資源保護與發展,并會同建設、農業、交通、環保等部門組織開展“種植珍貴樹、建設新農村”活動,加強村莊綠化、庭院綠化、通道綠化、農田防護林建設和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水務部門要牽頭建立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機制,會同發改、林辦、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組織開展水土保護和小水電代燃料保護工程建設,嚴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環保、水務、海洋與漁業等部門要加強內陸水域生態系統的保護,逐步恢復農村地區水體的生態功能。海洋與漁業部門要加強海洋生態系統的保護。環保、農業、林辦、海洋與漁業等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外來有害入侵物種、轉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環境安全管理,嚴格控制外來物種在農村的引進與推廣,保護農村地區生物的多樣性。
三、不斷強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機制
(一)完善農村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建立健全有關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土壤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制度。要研究制度有利于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有利于促進農村環境治理、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創建以及考核獎懲等有關政策,年前完成兩個省級環境優美鄉鎮和兩個省級生態村的創建工作。建設部門要會同農辦、農業、環保等部門開展村鎮污水、垃圾處理及設施建設的政策研究制定,推廣適用技術,逐步建立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的投入和運行機制,引導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向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二)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要把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部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環境保護相關規劃,特訂工作方案,檢查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問題。環保、發改、農業、建設、衛生、水務、國土資源、林辦、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農村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加大農村環境監管力度,逐步實施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國土資源、建設、環保等部門要加強對鄉鎮領導、村級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環保協管員的培訓,切實提高鄉鎮環保管理水平。
(三)加大農村環境保護投入。要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引導社會和金融資金進入,逐步建立以政府為導向、農民投入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投入的資金籌措機制。在積極爭取國家、省、市級支持的同時,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村鎮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區直有關部門要統籌安排涉農的各項專項資金,支持飲用水源地保護、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各項工作開展。
(四)增強環保科技支撐作用。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科技資源的基礎上,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村環保科技支撐體系。科技部門要把農村環境保護技術研究列入重大科技專項,加大農村環保科研資金投入,推動農村環境保護科技創新。大力研究、開發和推廣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以及農村健康危害評價等方面的環保實用技術。依托“6·18”平臺,加快環保科研成果轉化,通過試點示范、教育培訓等方式,促進農村環保適用技術的應用。
(五)加強農村環境監測和監管。建立和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要從財政預算中安排區級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專項資金,提高農村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水田保護流失生態脆弱區和近岸海域等重點區域的環境監測。發改部門要會同經貿、環保、國土資源、海洋與漁業等部門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地區立項。環保部門要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污染物與健康危害風險評價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鑒定和處置能力。
(六)加大宣傳教育與培訓力度。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教育。通過樹立和宣傳典型,弘揚生態文明,發展生態文化,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充分調動農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廣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開展環境保護知識和技能培訓活動,培養農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能力。廣泛聽取農民對涉及自身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尊重農民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維護農民的環境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