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提升非公有經濟進展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提升民營經濟發展水平的若干意見》精神,充分發揮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以下簡稱民營經濟)在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東北翼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我市民營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放開準入領域,鼓勵各類投資創業
1.積極拓展民營企業投資領域。允許民營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大力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城鎮供水、供氣、公共交通、污水垃圾處理、港口碼頭、旅游以及擔保拍賣融資服務(包括并購參股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證券、保險等機構)、中介服務等投資、建設與運營。對適應于民營資本投資的特許權經營行業和項目,要逐步引入競爭機制,有關部門要提供方便優質高效服務。
2.鼓勵參與社會事業建設。支持、引導民營資本投資教育(包括職業、技工、培訓)、科研、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非營利性領域。
3.鼓勵并購國有和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可通過并購和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的改組、改制、改造。民營企業并購國有企業,可參照執行國有企業改革的相應政策。
4.加強投資引導。根據我市交通、港口、城市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臨海能源重化工業發展規劃以及電機電器、船舶修造、三車配件、醫藥加工、食品加工、石材加工等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制訂鼓勵民營資本投資產業的指導目錄和相關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為拓展臨海新興產業、壯大傳統特色產業提供投資機遇和拓展空間。
二、減少行政審批,優化發展環境
5.實行公平待遇。按照WTO公平貿易,對各類型、各不同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的原則,凡給予同類企業的優惠政策措施,要同樣地給予民營企業,從制度上保證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按照“誰實施、誰管理”的原則,對已出臺的不平等對待民營經濟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并予終止。
6.減少行政審批。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繼續執行前置審批外,其余事項不再作為企業登記注冊的前置條件。對民營企業在經營管理、擴大發展中涉及有關審批事項,一律按清理后市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文件執行。任何部門不得違法違規自行出臺新的審批事項。
7.實行“先照后證”。對于除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公共和娛樂場所、食品、交通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業和領域外,未取得法定的前置審批文件,但符合主體登記其他條件的,可先予辦理登記注冊,發給有效期為一年的營業執照,有效期內企業可以進行各項籌備工作。一年內持前置審批的批準文件等相關資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換發營業執照。
8.規范收費行為。全面清理向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集資、基金項目,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就低不就高的優惠原則,建立健全相關收費管理制度,并將收取標準、收取依據在辦事窗口予以公布。
9.嚴格執法檢查。各執法部門到企業進行常規性檢查,必須嚴格執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決定》(市委發〔〕5號)的有關規定,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進入企業檢查須向當地工業領導小組報備,禁止經常性、隨意性下企業檢查。
10.減輕企業負擔。嚴禁向企業攤派、索要贊助和無償占用企業的人財物;嚴禁向企業強買強賣,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商品和服務,從中牟利。
11.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各級政府要依法處理民營企業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執法投訴案件,糾正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政法機關要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
三、大力開展創業輔導培訓,提高企業素質
12.開展創業輔導。定期或不定期對民營企業有創業愿望的人員開展公益性創業培訓,使其掌握創業所必備的投資導向、市場準入政策、工商注冊、稅務申報、金融政策、企業管理、市場開發、進出口貿易等方面的相關知識。
13.提高經營者素質。繼續實施創業者系列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分期分批對民營企業家開展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經營管理、營銷管理、打造品牌、科技研發等方面的培訓,爭取用3-5年時間將民營企業家培訓一遍。
四、努力拓展技術服務領域,推動民營企業技術進步
14.推進企業技術進步。市級科技資源在對企業開放時,不分所有制類型,實行同等待遇。支持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一樣通過公平競爭,享受各級各類財政性科技扶持資金。
15.鼓勵企業設立研發機構。民營企業在本市新設立的研發中心、技術中心、設計中心等研發機構通過國家級和省級認定的,分別按其繳納所得稅構成地方收入新增部分的30%、20%、10%通過財政支出渠道安排專項資金給予補助三年。
16.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大力推動各類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項目開發,建立自主知識產權。積極幫助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爭取國家、省創新基金項目的配套。
17.支持企業技術改造。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市、縣(區)要千方百計安排必要資金,支持民營企業的技術創新項目。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省、市產業發展規劃要求的技術改造項目,均按省、市工業企業技改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一視同仁,給予支持。
18.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充分利用國家、省、市舉辦的項目成果交易會平臺、招商引資服務平臺、港合作對洽平臺、產學研合作平臺,組織引進項目和科研成果與民營企業對接,推進科技產品產業化。
五、培育中介組織
19.明確行業協會職能。發揮行業管理職能,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把適宜于行業協會承擔的行業管理職能移交或委托給行業協會行使。各行業協會要逐步承擔起制定行業規范和標準、參與行業規劃和資質審查等中介職能,維護行業公平競爭和行業利益。
20.扶持發展行業協會。重點扶持農副產品加工、電機電器、制藥、船舶修造等加入WTO相關領域、新興產業、優勢產業和中介服務業發展行業協會。各級政府在行業協會的發展過程中,應給予必要的人員、經費和場所等方面的幫助。
六、拓寬融資渠道,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21.放寬貸款限制。金融機構要根據民營企業發展的具體需求狀況,適當下放貸款權限、擴大授信額度,制定簡捷高效的貸款管理程序和辦法。建立民營企業貸款需求檔案制度,對民營企業的資金需求狀況分類排隊,并靈活運用差別利率支持信譽好的民營企業發展。
22.建立融資擔保服務體系。鼓勵和引導社會各類資本參與組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公司。在拓展完善現有重點產業擔保公司的同時,積極推進各有條件的縣(市、區)、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項目組團),組建適合便利民營企業融資的各類擔保機構,形成具有區域特色擔保服務體系。新成立的中小民營企業擔保公司,經當地政府批準,三年內按其繳納所得稅構成地方收入的30%、20%、10%分別在第二年相應安排財政支出,直接增加擔保公司風險金準備。
23.拓寬融資渠道。支持和幫助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股票上市進行直接融資;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獲取異地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鼓勵非公有制經濟以合法方式獲取民間資金支持。
七、支持企業壯大,促進規模發展
24.完善產業鏈。千方百計吸引優勢、資源和重化能源等產業的上、中、下游企業向東臨海集聚,按照區內外投資無差別原則,以同等條件,鼓勵引導本土創業者使用本地資源、技術、資金、勞動力等生產要素,促上配套延伸產業項目,促進我市產業鏈的形成和完善。
25.鼓勵上規模。對當年上升為規模以上的民營工業企業,當年繳納稅收比上年增長15%以上,且全年銷售收入比上年增加1000萬元以上,同級財政對企業當年繳納稅收比上年增長超過15%以上的增量構成地方財政收入的部分通過財政支出渠道安排專項資金在三年內給予補助。
26.鼓勵資源合理流動。本市企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全市范圍內發生的位移不視作跨區移動,不再辦理相關手續,不重復檢查收費。
27.獎勵名牌產品和商標。對獲得名牌產品、馳名商標等稱號的企業,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工業經濟發展若干意見》(市委發〔〕3號)第10條規定給予獎勵,對同一企業同一產品獲得國家級的“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和“商務部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企業”等稱號的產品質量獎勵在五年內不重復獎勵。
28.給予禮遇和榮譽稱號。市委、市政府每年召開一次民營企業表彰大會表彰納稅大戶,對納稅前十名的企業,列入市委、市政府每兩年評選一次“市優秀企業家”的首選對象。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薦,都應給民營企業適當的名額,勞動模范等各類先進的評選,都應給民營企業一定指標。
八、加強民營經濟管理,健全服務機制
29.加強服務協調。把各類民營經濟分別納入行業管理范圍,同時成立民營經濟發展協調辦公室,掛靠市經貿委,協調各職能部門對民營企業提供“一條龍”服務,定期研究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督促各項鼓勵政策的落實。
30.建立考核機制。把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納入各級各部門的年度考核體系,組織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此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的重要內容。
31.完善統計體系。建立民營經濟綜合統計體系,規范統計分類和經濟指數,為各級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32.成立投訴中心。市、縣兩級同時成立民營企業投訴中心,與機關效能辦合署辦公,做到有訴必答,有錯必糾。
九、發揮經濟社團作用,暢通信息渠道
33.發揮經濟社團組織作用。各級企聯、工商聯(商會)和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反映民營企業家的呼聲、意見和建議;及時通過多種途徑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傳達到企業;開展經常性的各類信息交流活動,積極組團參加國內外各種商貿活動,承辦或協辦市政府舉辦的銀企、政企、法企洽談、對話會、商品交易會及各類博覽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34.提供快捷信息。建立具有權威性的信息機構,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手段,收集整理國內外最新經貿信息,高效及時地為企業提供本市的投資項目、政策規定、企業供求等信息服務。
十、附則
35.政策適用范圍。本意見適合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其他一切來源于民間資本投資興辦的經濟實體。除本意見外,市委、市政府先前出臺的其他鼓勵政策中涉及民營企業的仍然適用(但不重復享受)。
36.確保政策落實。先前有關政策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意見為準;如果部門的上級機關所做的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先按本意見辦理,同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同級黨委、政府協調;部門嚴格按本意見執行所造成的直接責任,由黨委、政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