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城區報刊亭整頓工作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切實加強報刊亭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提升城市長效管理水平,現就開展我市報刊亭專項整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統一規劃、合理布點、規范管理、美化景觀、便民利民,一方面完善書報、雜志零售網點覆蓋面,滿足廣大群眾的文化消費需求;另一方面,徹底整治報刊亭設置過濫、無序、超范圍及占道經營等突出問題,切實做到報刊亭的功能發揮與城市環境景觀的和諧統一。
二、整治原則
1.規范設置,美化景觀。符合土地開發利用規劃,不影響城市景觀、城市交通組織及交通視線、人行道以及城市盲道、綠化、消防等公共設施功能,不影響附近店家正常經營。現有人行道寬度小于3米的,不得占據人行道設置。
2.控制總量,合理布點。方圓200米范圍內只能設置1處報刊亭。選址一經確定,不得擅自變更,超過數量規定的一律撤銷。
3.對已確定的定點報刊亭進行統一編號,辦理審批手續。
三、管理標準
1.證照及許可手續齊全,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規劃許可證、道路占用許可證、市容許可證等相關證照齊全。
2.各報刊亭只能銷售經正當渠道且合法的書報刊,嚴禁銷售違禁非法書報刊。
3.嚴禁超范圍經營銷售冷熱飲、食品等其它物品以及提供電話服務等,嚴禁銷售違反安全規定的易燃易爆物品等。
4.嚴禁擅自變更核準定點位置的報刊亭。
5.嚴禁亭外設攤、擺放雜物,亭身外部嚴禁亂張貼、亂吊掛。
6.亭身廣告需統一設計,經市規劃局、城管局等相關部門審核認可后按規范程序設置廣告,產權單位及經營業主不得擅自亂設廣告。
7.嚴禁擅自改變報刊亭結構,改裝或加裝任何附屬設施,如遮陽、防盜、吊掛設施等,嚴禁亂拉電線。
8.報刊亭樣式統一,須按2009年經市政府審定的樣式設置報刊亭,保持亭身干凈整潔,經營人員每天上午9:00前及每天下午6:00前各需清潔一次報刊亭,保持報刊亭頂部及周邊干凈整潔無污物。
9.保持亭身完好無損,報刊亭產權單位要及時修繕破損報刊亭,每半年要全面油飾、維護一次報刊亭,始終做到保持報刊亭完好如新,對于損壞嚴重的報刊亭要及時更換。
10.嚴格按照亭身內部提供的吊掛設施、吊掛位置規范吊掛各類報刊雜志,亭身內部嚴禁各種亂張貼,各書報刊須擺放整齊有序。
四、職責分工
(一)日報社、市郵政局
1.作為主管部門,按照新的布局定點規范,在規定時間內按2006年樣式完成各自報刊亭的重新調整設置。
2.與經營戶簽訂經營協議,報刊亭從業人員要優先考慮本地下崗失業、生活困難人員,嚴禁經營戶以各種方式轉租經營,在協議中要充分體現管理標準要求,對違反管理標準且屢教不改的經營戶,取消其經營資格。
3.切實加強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4.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加強對經營戶的約束,切實做到按章經營、規范管理。
5.成立專門巡查隊伍,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且建立詳細的巡查臺帳,對一個月內累計三次違反管理標準的取消其經營資格。
6.積極配合,支持、服從各區及相關部門對報刊亭的日常管理,落實整改責任,共同做好報刊亭規范經營及管理工作;對因城市建設、管理需要等原因需撤銷的報刊亭要無條件撤銷,由相關部門聯合重新選址另設。
(二)市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文廣新局、公安局、工商局
1.由市城管局牽頭扎口報刊亭整治工作,搞好與各區及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全力推進整治工作。
2.由市城管局牽頭會同各區及市建設局、文廣新局、規劃局及公安交巡警支隊等部門,聯合對我市現有報刊亭進行重新規劃選址、布局定點,布點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后,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嚴格進行聯審聯批,辦理相關證照及許可手續。
3.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擅自變更定點位置的報刊亭,主管部門要責令限期恢復原位;逾期未整改的,一方面主管部門要中斷經營協議,另一方面由市城管局牽頭會同區及相關部門聯合予以取締。取締后,不再補充增設新的報刊亭。
4.及時查處亭身擅自設置廣告等違章行為。
5.市城管局對全市報刊亭統一進行編號并登記成冊,建立健全我市報刊亭日常監督管理網絡,便于各區、各部門加強日常監管。
6.市文廣新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加強對銷售非法出版物的日常監管及查處工作,對發現銷售非法出版物的經營戶,依法取締并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并由主管單位取消其經營資格。
7.市工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加強對報刊亭超范圍經營的日常監管及查處工作,對發現2次以上超范圍經營的,主管單位取消其經營資格。
(三)各區
1.加強巡查和日常監管,并建立日常巡查和監管臺帳,及時查處違反市容標準的行為,對于違反管理標準3次或以上經教育仍拒不整改的,可提請主管部門取消其經營資格;情況嚴重的,可提請市城管局召開各相關部門聯席會議,研究決定予以取締。
2.負責會同市城管局及市各相關部門對區屬范圍內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報刊亭的取締工作。
3.武進區范圍內的各類報刊亭由武進區參照該方案進行清理整頓。
(四)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
負責依據新的管理標準和責任分工,合理調整、完善現有考評辦法,對報刊亭主管部門嚴格實行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評,確保報刊亭整治工作責任到位、管理到位、考評到位。
五、時間安排
整治工作從2012年6月22日始,至2012年9月15日前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規劃布局定點階段(2012年6月22目~2012年7月10日)
按照總量規定,完成報刊亭的梳理及重新規劃布局定點并報經市政府審核同意后實施。
(二)宣傳發動、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7月11日—2012年7月31日)
廣泛深入宣傳發動,做好經營業主的思想工作,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同時開展自查自糾,對照標準,狠抓整改。
(三)清理整頓階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嚴格按照新的布局定點規劃和總量要求,完成現有報刊亭設置調整;嚴格對照管理標準,大力進行清理整頓,對拒不服從管理的,依法予以取締。
(四)驗收及長效管理階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15日)
由市城管局牽頭會同各區及各相關部門依據新的布局選址規劃及管理標準,對整治工作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由各區及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監管,轉入長效管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