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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磐石、明城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辦、局,各相關單位:
今年,我市遭受歷史上罕見的特大洪澇災害,恢復重建任務十分緊迫繁重,為迅速有效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根據省和市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迅速開展抗災自救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確保入冬前所有受災群眾都能有房住、溫暖過冬;確保農村倒塌、受損房屋入冬前完成重建和修繕;確保受災家庭孩子有學上;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確保災后工農業生產和基礎設施盡快恢復。力爭年內完成各項恢復重建任務。
二、基本原則
一要堅持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要本著對群眾、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科學制定災后重建方案,細化各項工作措施,堅決杜絕和有效避免在河道、行洪區內及存在地質安全隱患的區域恢復和新建各類設施,有計劃、分步驟、因地制宜地開展恢復重建工作。二要堅持嚴格把握政策的原則。要認真研究上級相關政策,同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各項政策實施細則,使政策既符合實際又具有一定的兼顧性、連續性。三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嚴格按照政策實施細則和程序推進各項工作,全面接受群眾監督,通過公示、公告等方式,保證各項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四要堅持維護穩定的原則。要認真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爭取受災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切實維護受災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五要堅持自力更生的原則。要充分調動受災群眾恢復生產的積極性,組織受災群眾開展抗災自救,同時兼顧多方援助,加快推進生產自救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完成受災群眾居住安置。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鼓勵支持農民自建住房;城市受災群眾倒房重建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農村受災群眾倒房重建納入泥草房改造計劃,按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助。對因水災受損的房屋,經鑒定后,按損壞程度適當給予維修資金補助。9月底前完成農村倒塌房屋重建和全部損壞房屋修復工作。
(二)完成交通基礎設施修復。國省縣專養干道、重點農村公路和林區道路以及與當前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重要通道要抓緊搶修,8月25日前完成水毀路面、路肩和路基修復任務;大中小橋梁、涵洞(管涵)年底前要全部修復完畢,保證恢復通車。
(三)完成水利基礎設施修復。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滿足農業生產灌溉需要的病險水庫水毀工程,要在8月底前搶修完;對列入國家小型水庫除險加固規劃的小(Ⅰ)型水庫水毀修復,要按照除險加固批復的標準進行修復,在10月底前完成;對損毀嚴重、工程量大、修復期長的水庫,要在明年主汛期前修復完成;塘壩、小山塘要重新履行審批手續,按設計標準修復。在加快水毀工程修復的同時,搞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保證度汛安全。
(四)完成中小學校舍修復加固。對于過水的中小學校舍,開學前完成清淤、安全排險工作;對于需要修復加固的校舍,9月底前完成修復加固任務。
(五)做好農業生產恢復。完成積水農田排澇和絕收地塊補種,完成園藝特產受損棚室、農田水利設施修復和受災地塊深松整地作業。盡快完成規模養殖場損毀建筑的維修改造和倒塌畜舍重建任務。對因災死亡畜禽的規模養殖場(戶)予以救助,確保全市畜牧業健康發展。
(六)做好水毀耕地的復墾整理。對能夠復墾整理的耕地,盡快組織開展復墾整理,年底前恢復耕種能力。對輕度受損的耕地,主要依靠農民自行復墾。
(七)做好受災企業恢復生產。加快損壞廠房的維修和重建,搞好設備檢修和調試,對損壞的設備抓緊訂購,在企業災后自救的基礎上,加大生產要素組織供應,相關專項資金要對受災企業予以重點支持,盡快實現恢復生產。
四、工作機制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
市政府成立水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各位副市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市直相關部門及各鄉鎮街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督導受災鄉鎮街區恢復重建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政策支持,協調解決恢復重建中的重大問題,對各鄉鎮街區、各部門災后重建工作進行考核評定。領導小組成員對照災后恢復重建任務,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好分管領域的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的決定,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具體工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各鄉鎮街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體系。
(二)設立9個恢復重建服務組
1.住房恢復重建服務組。市民政局牽頭,住建等相關部門配合,各鄉鎮街區負責組織做好城鄉居民住房災情核定和恢復重建服務工作。
2.教育設施修復服務組。市教育局牽頭,負責中小學校舍災情核定和恢復重建服務工作。
3.衛生防疫服務組。市衛生局牽頭,負責衛生防疫及疫情、水源監測,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保障設施。
4.水利設施服務組。市水利局牽頭,負責水利設施災情核定和恢復重建服務工作。
5.交通設施服務組。市交通局牽頭,負責公路、橋梁設施災情核定和恢復重建服務工作。
6.城市基礎設施服務組。市住建局牽頭,負責市政設施災情核定和恢復重建服務工作。
7.農林牧漁服務組。市農業局牽頭,市林業局、牧業局等部門配合,負責農作物、林業、畜牧業災情核定和生產恢復服務工作。
8.工業生產服務組。市經濟局牽頭,負責工業企業災情核定和恢復重建服務工作,并協調組織好地產建材的生產供應。
9.項目綜合服務組。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牽頭,市發改局、住建局、國土局、環保局等“并聯審批”部門參加,負責開辟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綠色通道、加快審批和綜合服務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進一步核實災情。以鄉鎮街區為單位,抓緊核清本區域受災情況,并將核災情況分行業向有關恢復重建服務組報送。
2.加大資金籌措。市財政局和各鄉鎮街區要按照開源節流、厲行節約的原則,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支出,集中財力用于恢復重建。市直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受災地區恢復重建項目,及時主動向上級對口部門匯報災情,全力爭取上級資金、物資及政策支持。
3.精心組織實施。各鄉鎮街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嚴把工程項目質量關,努力爭創優質工程。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相關技術服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發改、國土、住建、環保和林業等部門要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加快審批,全力支持災后恢復重建項目順利實施。
4.加強工作調度。各鄉鎮街區要按恢復重建方案組織實施各項工作,并做到情況清楚,信息通暢。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信息調度、統計和綜合匯總工作,及時了解恢復重建進展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5.嚴格資金監管。各鄉鎮街區和市直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抗洪救災及災后重建資金管理辦法,規范使用災后重建資金,財政部門要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對各類救災重建資金按照相關規定統籌管理,統一調配,專款專用,確保公開透明和資金安全。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防止和杜絕發生貪污、擠占、挪用和浪費等問題,對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6.營造輿論氛圍。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弘揚抗洪救災精神,及時總結宣傳好經驗、好做法,鼓舞和激勵各級干部群眾同心協力、自力更生、團結互助、自強不息,共同奪取災后恢復重建的全面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