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市殘疾人聯合會信訪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主義為統領,按照省、市有關信訪工作要求,認真做好殘疾人信訪工作,突出抓好初信處訪,減少重信重訪,努力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二、責任主體及范圍
(一)各級殘聯理事長對本轄區的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對信訪工作負直接責任,信訪工作的承辦人負具體責任。
(二)市殘聯負責處理省殘聯、市領導交辦、批辦、轉辦的信訪事項,督辦由市殘聯轉交下級殘聯處理的信訪事項以及向市殘聯提出的復查復議信訪案件。
(三)縣以下殘聯負責處理上級殘聯及地方領導交辦、批辦、轉辦以及直接的信訪事項。
三、來信辦理
(一)收到人民來信后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登記,并轉有關部門和縣區殘聯處理。
(二)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來信所要求解決的問題凡屬地方管理范圍且現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轉縣區殘聯處理。
(三)市殘聯領導批示有關科室辦理的群眾來信,及時交有關科室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送辦公室備案。一般建議性來信,轉有關業務科室參閱。
(四)凡來信要求符合政策法律規定,且有條件解決的問題,應認真幫助解決。
(五)來信人詢問政策法規等有關事宜,一般直接答復寫信人,需要有關科室答復的,轉有關科室辦理。
四、來訪接待
(一)來訪人到訪,接待人員首先要熱情接待,問明來意,對不屬于殘聯業務范圍的,應做好耐心解釋工作,同時幫助介紹到其他部門處理。屬于我會業務范圍內的,應進行登記,接談結束后注明處理意見。
(二)遇有集體上訪,或來訪人反映問題復雜,處理難
度較大的,具有代表性或政策性較強,所反映問題對殘聯建設有重要影響或與殘聯工作關系重要的來訪,應有分管領導參加接待。相關科室陪同接待。
(三)來訪所反映的問題,依政策法規可以解決的,應幫助協調予以解決;政策法規沒有明顯規定,所反映的問題又有一定道理,商請有關部門酌情處理;本人所提要求過高,依政策法規不屬于解決范圍的,要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四)來訪人員已經接待處理完畢,本人堅持不走,長期滯留或無理取鬧,經說服教育無效的,根據《信訪條例》和市公安局《通告》有關精神辦理。
五、信訪反映和信訪簡報
(一)下列信訪情況,以信訪反映的形式分別報會領導、辦公室和有關科室領導參閱:
1、對殘疾人政策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的反映和意建;
2、對殘聯工作的重要意見和建議;
3、矛盾集中、反映強烈的問題;
4、重大案件和久拖不辦的案件;
5、突發性重大集體上訪事件和重大集體上訪苗頭;
6、其他需經領導批閱的信件。
(二)具有代表性的重要來信來訪,重要建議,典型信訪事件查辦情況,工作經驗等,以簡報形式與縣區殘聯溝通信息,指導工作。
六、領導接待日
1、實行領導接待日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2、接待的重點一般為下級機關和信訪工作人員難于處理或難于協調的來訪;問題復雜、涉及面廣的疑難來訪;有重大情況,需向領導反映的來訪等。
3、接待日每月不少于5天(每個星期五為領導接待日)。
七、組織實施
信訪辦公室設在殘聯機關辦公室,負責信訪的接待、處理、登記、規范分類、建檔等日常工作。信訪涉及機關各科室的,交給有關科室答復處理,辦公室督辦。
關于妥善處理**市殘疾人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訪的工作預案
為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快**跨越式發展,維護全市社會政治穩定,切實把殘疾人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訪苗頭化解在萌芽之中,把群訪和非正常上訪殘疾人穩定在當地,妥善處置殘疾人集體上訪等突發性事件,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處置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工作超前的原則;
2、堅持依法維護上訪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3、堅持教育疏導、耐心勸離、果斷處置的原則;
4、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5、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疏不可激的原則;
6、堅持聽從指揮、快速反應、協調配合、責任追究的原則。
二、幾種情況設定
(一)非法集合、游行、靜坐、下跪、示威、打標語橫幅、書寫大字報、散發傳單、呼口號的;
(二)圍堵、沖擊會場、賓館、參觀現場和省、市黨政機關及市殘聯機關辦公樓的;
(三)攔截公務車輛、堵塞交通、影響正常交通秩序的;
(四)打、砸公物,聚眾鬧事,制造事端,威脅、侮辱、毆打工作人員的;
(五)無理取鬧,長時間滯留,妨礙正常工作秩序且教育無效的;
(六)其他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的。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任務
全市各級殘聯均應成立以理事長任組長、副理事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同志為成員的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認真做好殘疾人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問題的排查調處工作,建立信訪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做工作、早控制,及時把上訪苗頭化解在萌芽之中,把上訪殘疾人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將上訪殘疾人穩定在當地,力爭實現零聚集、零上訪。一旦發生殘疾人集體上訪等突發性事件,各縣(區)殘聯應按工作預案和市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要求到達指定地處置殘疾人上訪事件,并將其安全勸回當地。
四、幾種情況的處置
(一)當發現殘疾人集體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苗頭時:各縣(區)殘聯要及時、迅速查明情況和事由,在第一時間向當地黨委、政府和市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匯報,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疏導勸解工作。
(二)當集體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殘疾人開始向會場、賓館、參觀現場、沿線道路或省、市黨政機關和市殘聯機關聚集時:根據確定的處置原則,由各縣(區)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帶隊趕赴現場或進行中途攔截勸導,并按市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聚集上訪殘疾人的政策宣傳和疏導工作,迅速將聚集或攔截下的殘疾人勸離現場,或引導到指定場所接待處理。
(三)當集體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殘疾人聚集會場大門外、賓館大門外、參觀點、重要路段、沿線道路或省、市黨政機關大門外、市殘聯機關大門外攔車、靜坐、圍堵時:各縣(區)殘聯接到市殘聯通知后,應迅速組織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會同市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維護正常工作和治安秩序并緊急疏散上訪殘疾人。
(四)當集體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殘疾人不聽勸阻、執意聚眾包圍、沖擊會場、賓館、參觀點或省、市黨政機關及市殘聯機關,或阻塞沿線道路交通時:由各縣(區)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帶隊,會同市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公安等有關部門配合下將聚集殘疾人強行帶離現場后,協助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各縣(區)殘聯要樹立全局觀念,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工作到位。
(二)各縣(區)殘聯要充分發揮各專門協會的作用,多與殘疾人交流、溝通,隨時了解殘疾人的思想動態,一旦發現殘疾人有集體訪、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苗頭時,應將情況立即上報市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三)各縣(區)殘聯要切實做好現場處置工作的善后工作,要積極向同級黨委、政府做好情況匯報,主動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以最快速度解決和處理好上訪殘疾人反映的合理、合法的要求。對殘疾人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給予批評、教育并加以正確引導,切實做好穩定工作,防止反復。
(四)對所屬轄區殘疾人信訪問題,排查調處工作不到位、解決不力、欠拖不辦、激化矛盾而引發集體訪、群體性事件和越級重復等非正常上訪的;在規定時間內不到現場參與處置工作的。除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內容進行考評外,市殘聯將視情給于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在通報批評的同時,建議當地黨委、政府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市殘聯信訪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殘聯辦公室,聯系人:李**,聯系電話:******。手機:13*********
(六)本預案自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市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