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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一步促進我區基礎教育均衡發展,保證今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廈門市2009年秋季小學、幼兒園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見的精神,對我區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第一部分公辦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小學招生工作必須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依法做好招生工作,使招生工作有利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行為,有利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實驗工作,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健康、均衡、和諧發展。
二、招生原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根據2009年小學新生生源和各公辦小學的招生容量,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確定公辦小學招生片區,組織服務區內(片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
三、報名條件和招生對象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小學一年級的入學年齡必須年滿6周歲(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嚴禁招收不及齡的兒童入學。
(二)公辦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
1.持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服務片區招生對象必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適齡兒童及其家長戶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如戶口和住所分離是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則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學校上學。
(2)片區內招生對象所落戶口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17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非島內戶籍且在公辦小學招生片區內購房并已經入住的適齡兒童
應持有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且實際在該套房產居住的。
3.屬于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見第六(六)項)。
4.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兒童
學生父(母)親應在我市合法務工滿一年以上,目前仍在廈務工。學生本人與父(母)親已在我區辦理暫住手續。
四、報名時間
(一)持有本區戶籍(戶籍截止時間為2009年8月17日)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為8月16日、17日兩天。
(二)非島內戶籍且在公辦小學招生片區內購房并已經入住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為8月18日、19日兩天。視報名學??沼嗌话磮竺樞蜾浫?,逾期不予受理。
(三)屬于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為8月19日、20日兩天。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的報名時間為8月22日、23日兩天。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統籌進入公辦學校的機會。
未經教育局批準,任何公辦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五、招生辦法
(一)招生片區由區教育局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二)各公辦小學應于8月10日起在劃定的服務區內張貼招生通告。
(三)各街道辦事處應于報名前1周向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持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見第五(四)項),于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經學校核對無誤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登記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后3日內向片區內的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準后予以補報。若片區內學校學額已滿,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書面反饋給街道和相關社區居委會,做好跟蹤了解,并同時上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報政府相關部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四)公辦小學一年級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持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應攜帶下列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
(4)《預防接種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2.非島內戶籍且在小學招生片區內購房并已經入住的適齡兒童報名應攜帶下列材料:
(1)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一戶籍的戶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房產證或真實有效住房證件(購房合同或購房貸款合同)等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產權人應為適齡兒童的父(母)親。
(3)《預防接種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3.屬于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除按上述不同戶籍類型應提供相應戶籍、居住證明或者住房情況等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經有關主管部門驗證的證明材料(原件)等(見第六(六)項)。
4.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兒童報名應攜帶下列材料:
(1)原籍身份證明。
(2)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我區的暫住證(家長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材料)。
(3)學生父(母)親在廈從業證明(與用人單位簽定的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勞動協議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從業)。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做如下處理:①本區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②外來務工人員的適齡兒童一律取消統籌進入公辦學校的資格。
六、有關注意事項
(一)適齡兒童的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實際居住地相一致。不一致的應在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監護人(父母)戶口、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地址為準(含祖孫三代同住一處的)。
法定監護人(父母)戶口不在一起的,以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在一起的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為準。
監護人非父母的,應提供監護公證。
(二)為擇校而遷移戶口、掛靠在親戚或朋友處的適齡兒童,應其回原施教區就讀。對因父母無住房導致掛靠戶口的新生,視生源情況確定就讀學校,原則上由區教育局在8月22日前統一安排到相對較近的學校就讀。
(三)各小學要認真完成下達的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生額,小學一年級新生每班一般為43人。若因特殊原因確需突破,須書面報經區教育局核準。湖里區教師進修學校附屬小學未交付使用前,該片區本地戶籍的學生由湖里實驗小學代招,購房未入戶的學生可向安兜小學、高林小學、縣后小學、金山小學申請就讀。
(四)為加強學籍管理,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行為,各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經區教育局批準并取得區教育局統一編發的學號后方可錄取,各小學不得自行編列學號。
(五)公辦小學應嚴格控制招收片外生。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片區學校報名的,須由家長填寫《片外生就讀申請表》,在保證接收片區內學生入學的前提下,經接收學校審核后,于8月19日之前報區教育局核準后方可錄取,逾期不予受理。未經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任何公辦小學不得擅自招生。
(六)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包括:
1.港、澳、臺、外籍生、華僑子女;
2.受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子女;
3.符合條件的重點引進人才、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及專家的子女;
4.境外捐資助學人士直系親屬子女;
5.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軍人子女;
6.湖里區所屬重點企業、重點建設項目的投資者、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骨干的子女以及納稅大戶的子女。
上述政策性照顧對象在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并經市、區有關主管部門驗證(現役軍人子女應持有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門證明),由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研究批準方可入學。
七、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進入公辦小學一年級辦法
(一)總的原則
對要求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就學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區教育局將在確保戶籍關系在本市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學位的余額,按照“四公開”的原則(即“學校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保證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公平進入公辦學校。若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入學需求超出公辦學校的招生容量時,采取電腦隨機抽號的辦法公平解決公辦學校錄取問題,并加強管理和監督。對未能錄取到公辦學校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區教育局將及時引導、統籌安排到就近的民辦學校。
各小學嚴禁招收不及齡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二)有關時間安排
1.8月10日起,符合報名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攜帶規定的材料到暫住地居委會領取并填寫《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就讀湖里區公辦小學一年級申請表》。
2.8月20日各公辦小學上報學位余額并進行公示。
3.8月22日、23日符合報名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攜帶規定的材料到暫住地相應片區的公辦小學報名,不得跨片報名。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統籌進入公辦學校的機會。
各校負責審查報名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實際居住地是否符合“就近入學”的原則。
4.8月24日各公辦小學公示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報名名單。若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入學需求超出學校招生容量時,由區教育局統一采取隨機抽號的辦法公平解決入學問題。
5.8月29日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到各公辦小學領取入學通知書。
6.8月30日、31日憑入學通知書報到注冊。
第二部分公辦中學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區域劃分
2009年秋季,湖里實驗中學、廈門三中、禾山中學、湖里中學、金尚中學、寨上中學、蔡塘學校的初一新生均以廈門市教育局公布的電腦派位結果為主要生源。
二、公辦中學轉學安排和借讀要求
各中學必須嚴格執行《廈門市200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見》,認真落實招生計劃,切實防止隱性溜生。
休學、轉學和借讀等工作,按《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初中和高中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廈教局綜〔2008〕14號)執行。
因戶口遷入中途需要辦理轉學的學生按下表規定相應的地段安排,未經區教育局許可,各中學不得跨片區接收轉學學生。如借讀生取得本區戶口后,直接轉入原借讀學校,不受戶口片區限制,原借讀學校不得拒收。
蔡塘學校原則上不接收本市戶籍學生轉學。
公辦中學接收借讀生原則上每個班級控制在2名以內。借讀生須按規定辦理手續,經區教育局核準后方可接收。
各公辦中學接受轉學學生片區安排:
轉學生所在派出所初中轉學安排
湖里湖里中學、寨上中學
江頭、殿前廈門三中
禾山禾山中學、湖里實驗中學
金山金尚中學
三、民辦小學畢業生升入公辦初中推薦方案
(一)推薦對象
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湖里區民辦學校2009屆小學畢業生中于2009年2月11日前已在本校實際就讀并具備正式學籍的本市戶籍學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二)推薦條件
在我區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就讀的,身體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基礎,能適應公辦中學的學習生活,在島內有生活基礎,學習、生活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具有走讀條件,能堅持在我市公辦中學學習至初中畢業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生。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還應符合父(母)親在廈暫住并合法務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廈務工的條件。
(三)推薦分配原則
在符合推薦對象要求和條件的民辦學校2009屆應屆小學畢業生中全區推薦名額1000名。各民辦小學根據符合推薦對象要求和條件的學生數,按每9名推薦4名參加電腦派位。
(四)推薦程序
1.要求在島內升學參加電腦派位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學生自愿向現就讀的民辦小學提出書面申請報名(家長和學生都要簽名),并填寫和辦理《非廈門島內常住戶口小學畢業生要求在廈門島內升學(借讀)申請表》一式3份.
2.學生自愿申請報名的基礎上:①自愿申請的學生數如低于推薦名額的1000名,全部直接獲得推薦資格,參加電腦派位;②自愿申請的學生數如高于推薦名額的1000名,各民辦小學按《湖里區民辦小學畢業生參加電腦派位的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4)擇優推薦參加電腦派位。
3.各民辦小學必須制定具體的推薦辦法,推薦過程應公開、透明,確保公正。推薦辦法一式兩份于2009年5月30日前報湖里區教育事務服務中心備案,并在學校張榜公布3天。
4.推薦參加電腦派位的學生名單在各民辦學校張榜公布3天。
5.推薦參加電腦派位的學生應持義務教育情況登記卡、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體檢表等相關材料,填寫報名表、非廈門島內常住戶口學生要求在島內升學申請表,按照相關政策,根據個人意愿填報志愿,經區教育局審核后送市教育局基教處核準,統一參加電腦派位。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持有以下材料方可報名:
①原籍身份證明;
②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在島內的暫住證(家長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材料);
③學生父(母)親在廈務工證明(與用人單位簽定的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勞動協議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務工)。
(五)有關說明
1.就讀于民辦學校的并具備正式學籍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生手續不齊全的,不予推薦。
2.就讀于民辦學校的并具備正式學籍的本市戶籍2009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2009屆小學畢業生參加廈門市島內初招電腦派位后,原則上不再轉回戶籍所在地就學,也不改變派位結果。
第三部分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要求,堅持“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應依據相關法規政策規范招生行為,嚴格按照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招生,控制班生額,嚴格按照收費許可項目和標準收費,認真做好學籍管理工作。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時間
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必須是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嚴禁招收年齡不足的學生。
民辦小學一年級和民辦學校初一年級報名時間為8月20日。未經區教育局批準,任何民辦學校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
三、招生規模
各民辦學校招生規模按照《2009—2010學年湖里區民辦小學一年級秋季招生計劃表》(附件3)和《2009-2010學年湖里區民辦學校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表》(附件2)執行。
四、招生辦法
(一)區教育局2009年6月初通過媒體公布湖里區合法的民辦學校的辦學地點、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項目和標準。
(二)各民辦小學必須按規定時間、核定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超范圍、超規模招生。民辦學校應在8月30日前將招生名單報送區教育局備案。
五、“義務教育收費減免卡”辦理辦法
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后,各民辦小學應對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中的農民工子女進行身份確認,并發放“義務教育收費減免卡”。進入民辦學校就讀的持有“義務教育收費減免卡”的農民工子女免收部分學費。
第四部分公辦幼兒園及國有民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園”的原則,組織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園,盡量滿足幼兒入園的需求。
公辦幼兒園要在確保完成片區招生任務且班生數有余額的情況下,方可接收跨片報名生。四所國有民辦園應在招收劃片區域內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后,方可自主招生。
二、公辦幼兒園招生規模
單位班數總人數大班中班小班
班數人數班數人數班數人數
康樂幼兒園931531203105390
康毅幼兒園11380312041404120
呂嶺幼兒園931531203105390
呂嶺五通園82752803105390
湖里幼兒園12420416041404120
東渡幼兒園6210280270250
三、報名時間
按照市教育局安排,統一在8月22日進行。任何幼兒園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對象
幼兒園小班的招生對象為年滿3周歲的幼兒(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戶口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22日。超過報名期限才取得戶口的招生片區內的適齡兒童,家長應自行聯系幼兒園就讀。
五、報名應攜帶的材料和注意事項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持戶口簿、獨生子女證、免疫卡、健康卡等有關證件到幼兒園報名,經幼兒園核對無誤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到園報名的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幼兒園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名。未經批準或者超過報名期限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六、公辦幼兒園及國有民辦幼兒園招生區域劃分
東渡幼兒園東榮社區、東渡社區、金鼎社區、新港社區、濠頭社區、和通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湖里幼兒園華榮路以西、長岸路以東、興湖路以南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康毅幼兒園華榮路以東、宜賓路以南、仙洞路以西、南山路以北及仙洞136-159號、廣興368-391號、南山新村392-397號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康樂幼兒園仙洞路以東、興隆路以南、南山路以北、嘉禾路以西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呂嶺幼兒園鐵路以東、后埔老街以西、仙岳路以南的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呂嶺五通分園五通社區及高林社區部分居民子女。
江頭幼兒園呂厝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原江頭嘉裕幼兒園江頭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幼兒園金尚小區步行街以西的金尚社區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小金星幼兒園金尚小區步行街以東的金尚社區戶籍居民子女。
原禹州幼兒園禹州新村本地戶籍居民子女。
第五部分招生工作要求
一、我區2009年秋季學校招生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協調管理、分校招生”的方法進行。各校應成立招生工作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有關職能處室的領導為主要成員,共同研究、處理招生中的具體問題。
二、為保證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按時入學,各校必須在8月17日向社區反饋未報到的學生名單,并在9月1日前將報到情況報告區教育局。
公辦中學于9月5日前向區教育局報告學生到位情況。
各街道要督促未入學適齡兒童的家長送其子女入學,杜絕適齡兒童輟學。
各公民辦學校應按廈教局辦[20*]178號文件的要求(一居一表)在9月18日前將新生入學、畢業生升學等情況上報各街道,《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原件送各居委會存檔。
三、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廈門市教育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的通知》(廈教局辦[2008]38號),除湖里區特教輔讀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各學校都應接受片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確保今年三類殘疾兒童招生任務的完成。
四、各社區、小學、幼兒園要向適齡兒童發放湖里區教育局編制的招生宣傳材料《湖里區2009年小學招生指南》,做好有關宣傳工作,讓廣大家長明確今年的招生政策,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社區居委會還同時應做好向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兒童發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就讀湖里區公辦小學一年級申請表》的工作。
各學校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招生報名的服務工作,熱情接待家長,遇到問題應認真解釋,及時請示匯報,妥善解決。以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各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按照規定招生,按照規定進行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
區教育局教育科具體指導各校的招生工作,辦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受理學生家長的投訴,協調解決學校招生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區教育局將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和責任人,按限期整改、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行政處分進行處理。